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XXX公司发布

前言

本办法于20XX年X月首次发布,20XX年X月X日再次修订发布。

5

2

1.1.1.1.1.1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时间、考勤要求以及监督与考核等内容。

1.2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其他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版实行。

2 引用规范性文件

3 职责分工

3.1 XXX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发布、解释工作。

3.2 XXX公司综合服务部是员工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出勤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并负责各子公司/部门员工考勤工作的抽查、监督与考核。

3.2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月度/年度考勤统计和汇总工作,按时提报公司综合服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情况的审核。

3.3 EHS部负责协助对员工打卡情况进行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工作时间

4.1.1 XXX公司装备产业园: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00 ,合计工作时间为7.5小时,午餐及休息时间为1小时,各子公司/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11:00-13:00某一时间段。

4.1.2 XXX公司研发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合计工作时间为8小时;午餐及休息时间为12:00~13:00,共1小时。

4.1.3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如有其他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

4.1.4 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按各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4.2 考勤要求

4.2.1 员工每天上下班均应在公司指定考勤处打卡登记考勤,中途因各种原因出入公司也应打卡登记,员工每天出勤打卡次数原则上应为偶次, 奇次打卡和未打卡应有相关说明。

4.2.2 员工打卡登记考勤时遇卡坏或非员工个人原因打不上卡,员工需通过考勤信息化管理流程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及出入公司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作为有效考勤记录,不提交说明材料的按旷工处理。

4.2.3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员工需通过考勤信息化管理流程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迟到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作为有效考勤记录,不提交说明材料的或部

5

门负责人认定为迟到的按迟到处理,部门考勤员需记录员工每月迟到次数及每次迟到时间。

4.2.4 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员工需通过考勤信息化管理流程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早退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作为有效考勤记录,不提交说明材料的或部门负责人认定为早退的按旷工处理,如不提交说明材料的早退当日按全天旷工处理。

4.2.5 员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员工需通过考勤信息化管理流程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未打卡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作为有效考勤记录;如不提交说明材料或部门负责人认定为未出勤的,则每次未打卡按0.5天旷工处理。

4.2.6 员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打卡的,员工需通过考勤信息化管理流程或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作为有效考勤记录;非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打卡的,以员工提交的请假流程作为有效考勤记录。未按规定打卡记录考勤,又未说明缺勤原因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

4.2.7 员工出差、休假不能正常考勤的,应按《员工出差管理办法》、《员工假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不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旷工处理。

4.2.8 公司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事先提交书面《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审批同意后再加班,如未经过审批安排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如确因客观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加班的,可先与部门负责人电话沟通经过口头同意后加班,但加班后3个工作日内须补提交《加班审批单》并让部门负责人审批,若超过3个工作日提交或未补提交的,视为无效加班。无效加班公司不支付加班费。

4.2.9 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应于每月6日将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统计表》、《员工加班迟到早退汇总表》电子版、书面版提报公司综合服务部,并同时提交考勤相关证明材料。

4.2.10 员工在每月工资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若对工资数额和结构有异议的,应及时联系综合服务部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公司已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 监督与考核

5.1 公司综合服务部定期对员工出勤及统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5.2 各部门应如实申报出勤、加班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经落实属实者,每出现一例对部门责任人考核200元,考勤员考核100元,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或者记过等处理,并可与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3 各部门应按公司规定时间提报出勤情况统计,每出现一次迟报对部门责任人和考勤员各考核50元。

4

1.1.1.1.1.1

5.4 员工本人应亲自打卡登记考勤,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打卡。如发现代为打卡情况,代打卡者与委托人当日均按旷工处理,并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或者记过等处理,并可与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5 员工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带来的经济损失。

5.6 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的,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6 附录

5

附录1: 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