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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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病人欠款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欠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住院病人欠款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状况良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病人及其家属。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病人欠款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欠款界定第四条住院病人欠款是指在住院治疗过程中,病人及其家属未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五条住院病人欠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时缴纳预交金;(二)未按时缴纳治疗费用;(三)未按时缴纳药品费用;(四)未按时缴纳检查费用;(五)未按时缴纳其他医疗费用。

第三章欠款处理流程第六条病人入院时,需预交一定金额的住院预交金,具体金额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医院在病人住院期间,每日核算病人费用,并通知病人及其家属。

第八条病人及其家属应在接到费用通知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对于未能及时缴纳费用的病人,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醒病人及其家属缴纳欠款;(二)限制病人及其家属的住院权限;(三)在必要时,可暂停病人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对于长期欠款的病人,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欠款原因;(二)制定还款计划,分期缴纳欠款;(三)必要时,可申请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专门的欠款管理档案,对病人欠款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欠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欠款动态。

第十三条医院对病人欠款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病人欠款的管理工作,对欠款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五条医院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积极宣传医院欠款管理制度,引导病人及其家属按时缴纳费用。

第十六条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病人欠款问题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医院将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超30天管理制度

住院超30天管理制度

住院超30天管理制度第一篇: 住院超30天管理制度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 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对严重超平均住院日患者的管理与医疗质量评价,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标准, 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 应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二、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 除经治医师书写阶段小结外, 科室应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作为大查房重点, 在住院超过30天后一周内组织全科医护人员进行病例讨论, 必要时邀请医务科或其他专业医师参与。

讨论结果记录在《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记录本》中。

三、讨论分析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病情分析、长时间住院原因分析(是否存在过度诊疗现象、服务流程是否合理等医源性因素), 制定整改措施。

涉及到非医疗因素的事项, 要注明原因和处置意见, 及时上报医务科。

四、主管医师要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 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出现纠纷。

必要时上级医师参与沟通。

五、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进行分析讨论处置记录, 除科室及时登记外, 必须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表表》上报医务科、并放一份在科室《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记录本》中存档。

六、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 医院每月检查一次, 并纳入绩效考核。

七、医务科每月对科室上报的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总结。

每季度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病例进行汇总及分析, 用数据、图表或实例显示分布情况和改进效果, 进行通报并反馈。

第二篇: 住院病案管理制度住院病案管理制度1.门诊病案、住院病案由病案室统一管理。

2.患者住院期间, 病案由病房护理人员负责, 不得随意携带出病房。

3.患者如需做辅助检查或到院外检查时, 病房应派人负责保管病案, 转院治疗时, 应由主管医生写出病历摘要, 交给患者, 不得把病案带走。

三甲医院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住院病人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病人及其陪护人员。

三、陪护人员资格1. 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情况;(3)熟悉并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4)有责任心,能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病人的护理工作。

2. 陪护人员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四、陪护人员管理1. 住院病人需陪护的,应由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提出意见,护士长审核批准,并由护士站发放陪护证。

2. 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病房,并遵守以下规定:(1)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2)陪护人员出入病房需佩戴陪护证,并主动接受检查;(3)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4)陪护人员应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病人的护理工作,不得私自给病人用药;(5)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

3. 陪护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陪护:(1)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情况;(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听从医护人员管理;(3)擅自离开病房,影响病人治疗。

五、陪护人员培训1. 医院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1)医院规章制度;(2)病人护理知识;(3)传染病防治知识;(4)急救知识。

2. 陪护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六、监督检查1. 医院成立陪护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陪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对陪护人员的陪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甲医院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陪护人员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

请各位陪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院住院病人营养与饮食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营养与饮食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营养与饮食管理制度1. 前言本文旨在规范医院住院病人的营养与饮食管理,提高病人的病愈速度和治疗效果,保障病人的营养需求和饮食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住院病人,包含普通病房、特需病房以及重症监护病房等。

2. 营养与饮食评估2.1 医院将对每位住院病人进行营养与饮食评估,以确定其特殊需求和饮食偏好,并据此订立个性化的饮食计划。

2.2 营养与饮食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病人的身高、体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病人的病情、诊断、手术情况等医疗相关信息;—病人的饮食偏好、禁忌食物和过敏食物等个人需求;—病人的营养摄入情形、饮食习惯等个人习惯。

2.3 医院的营养师将依据评估结果订立个性化的饮食计划,并在病人住院期间进行连续监测和调整,以确保病人得到充分的营养支持。

3. 饮食种类与配餐原则3.1 医院将供应多种饮食种类供病人选择,包含普通饮食、素食、婴儿食品、特殊饮食等,满足不同病人的需求。

3.2 医院将依据病人的饮食评估结果,订立适合的饮食配餐原则,保证病人的合理营养摄入。

3.3 饮食配餐原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充分的热量,满足病人的基础代谢需求和病情特殊需求;—供应适量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营养素,保证病人的全面营养摄入;—掌控钠、糖、胆固醇等饮食成分的摄入,避开对病情产生负面影响;—考虑病人的饮食喜好和文化习惯,供应口味丰富、可口的食物。

4. 饮食服务流程4.1 医院将通过统一的饮食服务流程供应病人的营养与饮食管理。

4.2 饮食服务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环节:—病人入院时,由护士引导病人进行营养与饮食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医院将订立个性化的饮食计划,并将其记录在病人的病历中;—医院将布置专业的厨房人员依据饮食计划准备病人的餐食,并确保其质量与安全;—护士将依照医嘱,将餐食送达给病人,并记录病人的饮食摄入情况;—医院将定期对病人的饮食计划和摄入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我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进行无偿救治,加强三无病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病人。

三、管理制度1. 接收与分类(1)三无病人入院时,由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并进行初步筛查。

(2)对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至救助站。

(3)对精神病病人,送至市精神病医院,如诊断不明确,请杨启主任会诊确诊后再送市精神病医院。

(4)对传染病病人,检查确诊后送传染病医院。

2. 观察与治疗(1)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者,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

(2)治疗结束后,送至救助站。

3. 费用承担(1)三无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2)三无人员送至救助站前,填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登记表,并请市救助站接收经手人签字。

4. 用药与检查(1)严格掌握用药及检查指征,特殊用药、大型检查需主管院长签字。

(2)三无人员用药及检查费用由医院承担。

5. 陪护与探视(1)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需严格执行核酸筛查制度,并实行一人一陪护管理。

(2)疫情期间,医院谢绝探视,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

四、责任与处罚1. 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三无病人管理的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三无病人权益受损的科室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3. 对积极救治三无病人,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住院病人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住院病人用品的管理,确保病人用品的清洁、卫生、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病人用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住院病人用品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

2. 各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住院病人用品的管理,确保用品质量。

3. 医院用品供应部门负责住院病人用品的采购、配送和验收。

4. 各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对住院病人用品的使用、保管和回收。

四、住院病人用品种类及要求1. 洗漱用品:包括牙刷、牙膏、毛巾、肥皂等,要求每天更换,保持清洁卫生。

2. 卫生用品:包括床垫、被褥、床单、枕套等,要求每周更换,保持干净整洁。

3. 饮食用品:包括餐具、水杯、饭盒等,要求每天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4. 个人护理用品:包括纸巾、卫生纸、湿巾等,要求随时补充,确保供应充足。

5. 药品用品:包括常用药品、急救药品等,要求按医嘱使用,并妥善保管。

五、住院病人用品的管理措施1. 采购与验收:住院病人用品由医院用品供应部门统一采购,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用品质量。

2. 分发与使用:住院病人用品由病区护士长负责分发,医护人员根据病人需求合理使用。

3. 保管与回收:住院病人用品使用后,由医护人员负责回收,并进行分类、清洗、消毒处理。

4. 检查与监督:医院护理部定期对住院病人用品进行检查,确保用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5. 患者满意度调查:医院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住院病人用品的使用情况,持续改进用品管理。

六、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损坏或丢弃住院病人用品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2. 用品供应部门未按标准采购、验收住院病人用品,或导致用品供应不足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医护人员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住院病人用品,导致病人使用不安全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

成都成华珍君仁济医院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1)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2)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

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3)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4)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5)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6)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7)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8)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标本采样、给药、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门诊、病房、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并登记。

医院患者加床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患者医疗需求,提高医院床位利用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部所有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三、管理制度1. 加床原则(1)在住院部病床已满的情况下,接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实行专科收治。

(2)每科加床数原则上不超过编制床位的40%,保证医疗安全。

2. 床位设施(1)后勤部负责为病区提供标准的床位及床单元设施。

(2)每个加床应配备:病床、围帘、床褥、棉絮(冬天增加毛毯1床)、枕芯1个(不能摇起的病床2个)、床头柜1个、床头椅1张、盛物箱1个、垃圾袋1个。

3. 加床安置(1)安置加床时,先安置在巷道,后安置在大厅,尽量保持病区的良好秩序。

(2)每个加床要有床号、床头卡标志,位置要醒目(病床正面的右侧靠床尾)。

床号要按照顺序排列,利于查找。

4. 床位调整(1)适时调整加床病人,当病房内有空床时,要依次将加床上的病人转到病室内,在加床上的住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

(2)科室医务人员要加强巡视,查看病人病情,危重病人要收入重症监护病房或及时调入病房内,利于抢救。

5. 抢救室管理(1)抢救室原则上不安置一般病人,便于随时安置危重病人。

(2)急诊医师和护士要严格执行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四、责任与监督1. 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加床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护士在进行治疗时要做好三查七对,严防差错的发生。

3. 后勤部要定期检查床位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完好。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加床管理工作,提高床位利用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分解住院管理制度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受到广泛关注。

然而,近年来,一些医院存在分解住院现象,即医院在患者尚未痊愈的前提下,为患者办理多次出院、入院手续,这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规范医院住院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方案。

二、目的1. 规范医院住院管理,杜绝分解住院现象;2.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促进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三、制度内容1. 入院标准(1)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入、出院标准和ICD病种目录管理规定;(2)禁止无指征住院、放宽入院指征住院;(3)住院患者需具备完整的病历资料,并按照住院病人的诊疗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

2. 住院流程(1)患者入院前,医护人员需告知患者及家属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的规定;(2)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再次告知患者及家属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3)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发现患者不在病房时,应及时联系患者返院。

3. 出院标准(1)患者病情稳定,符合出院标准;(2)患者及家属了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和随访要求;(3)患者出院后,医护人员需及时更新病历资料。

4. 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2)对因分解住院给患者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实施1. 成立医院住院管理制度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3.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建立举报投诉渠道,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监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住院管理制度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住院病人规章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住院病人的行为,保障其基本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树立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病人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配合医护工作,切实维护医疗秩序。

第三条医院住院病人规章制度的遵循范围为所有在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

第四条病人在住院期间享有与其疾病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和照顾,同时也应承担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第二章住院病人的权利第五条住院病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护理,并有权了解其疾病情况和治疗方案。

第六条住院病人有知情权,医院应在进行诊疗以及手术前,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治疗方案、手术风险、术前准备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住院病人有隐私权,医院需对病人的病情及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八条住院病人有拒绝治疗、护理等权利,但需承担因此带来的后果。

第九条住院病人有要求医院提供纠纷处理途径的权力,在发生医疗纠纷或不满意处理时,可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诉。

第十条住院病人有享受医护人员人文关怀的权利,医院应尊重病人的个人信仰、风俗习惯,并给予支持和理解。

第三章住院病人的义务第十一条住院病人须服从医嘱,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护理工作,不得擅自行使病情加重的行为。

第十二条住院病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就诊,接受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并确保按时服药、输液等。

第十三条住院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应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个人病史、过敏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病历、护理记录等工作。

第十四条住院病人应爱护医疗设备、公共设施,维护医院卫生和安全,不得破坏医院财产。

第十五条住院病人在医院内应保持良好的行为和言行,不得干扰医院秩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住院病人如违反规章制度,经医院查实,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医疗服务等。

第十七条住院病人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医院有权立即结束其住院治疗,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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