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简介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标志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外资等形式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安全;(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三)规范使用,提高效能;(四)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安全标志的分类与管理第五条煤矿安全标志分为以下几类:(一)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二)安全防护标志:包括个人防护用品标志、设备设施防护标志等;(三)安全操作标志:包括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四)其他安全标志:包括紧急疏散标志、应急救援标志等。
第六条煤矿安全标志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危险区域、危险设备、危险作业场所等部位,提醒职工注意安全;(二)安全防护标志:设置在需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岗位,提醒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三)安全操作标志:设置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部位,指导职工正确操作;(四)其他安全标志: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条煤矿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二)标志的文字、图形应当清晰、易于识别;(三)标志的设置位置应当醒目、便于职工看到;(四)标志的材质应当耐磨、耐腐蚀、耐候。
第八条煤矿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一)定期检查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二)安全标志损坏、脱落、褪色等影响使用的,应当及时更换;(三)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标志进行定期保养,保持标志的清洁、完好。
第三章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第九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更新工作;(三)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四)对违反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包括矿井、洗煤厂、煤矸石综合利用厂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维护和更换,确保安全标志的准确、醒目、完好,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标志的分类与设置第四条煤矿安全标志分为以下几类:1. 安全警示标志:用于提醒矿工注意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2. 安全指令标志:用于指示矿工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指令。
3. 安全禁止标志:用于禁止矿工进行危险行为。
4. 安全提示标志:用于提醒矿工注意安全事项,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标志设置位置明显,易于矿工看到。
2. 标志颜色鲜艳,形状规范,易于识别。
3. 标志内容简明扼要,符合实际情况。
4. 标志设置与矿井布局、作业环境相协调。
第三章安全标志的管理第六条煤矿安全标志的管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安全标志的采购、安装、更换、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第八条安全标志的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标志材质、颜色、形状、内容等符合要求。
3. 具有合格证明和售后服务保障。
第九条安全标志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标志设置位置合理,符合规定要求。
2. 标志安装牢固,不易脱落、损坏。
3. 标志安装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第十条安全标志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定期检查标志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2. 保持标志清洁,无污损、褪色等现象。
3. 对损坏、丢失的标志及时进行更换。
第四章安全标志的更换与更新第十一条安全标志的更换与更新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更换。
2. 标志内容与实际安全要求相符。
3. 更换后的标志应符合原标志的设置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标志的更换与更新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2篇)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引言随着煤矿行业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煤矿矿用产品的使用量也不断增加。
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煤矿生产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性,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展开论述,包括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作用、管理的必要性、标志的设计和规范等。
一、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作用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对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和指导的工具。
它可以向煤矿企业和工人传达产品的安全信息,提高工人使用矿用产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还可以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矿用产品进行监督和检验的依据,确保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相关要求。
通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使用,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1.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可以对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提高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煤矿生产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可以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规范和控制,减少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提高煤矿企业的竞争力作为煤矿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可以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通过标志的使用,还可以向外界传达企业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视,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计要求1.标志的形式和材质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形式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环境进行选择,可以是图形标志、文字标志或者图形与文字相结合的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知识讲座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知识讲座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一、煤矿矿用产品的定义及意义矿用产品是指在矿井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仪器等物品。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环境复杂,工作条件恶劣,矿用产品的安全使用尤为重要。
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就是为了规范矿用产品的安全使用,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建立的。
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内容1.安全标志的设计要求:安全标志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包括标志颜色、形状、文字、图案等要求。
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矿用产品及其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标志设计标准。
2.安全标志的分类: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可分为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示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警示标志用于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事项,禁止标志用于禁止劳动者进行不安全行为,指示标志用于指导劳动者如何正确操作矿用产品,提示标志用于提示劳动者注意特殊事项。
3.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应在矿井的显著位置进行设置,以便劳动者能够清晰、明确地看到和理解。
同时,安全标志的尺寸、位置、数量等也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视性。
4.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清晰、有效。
如果发现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清楚,在第一时间进行更换或修复。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标准的更新,安全标志也应及时进行更新和改进,以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可以引导劳动者正确识别和理解与矿用产品相关的安全信息,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矿用产品使用行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矿用产品的使用行为,明确矿用产品的使用范围、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减少因错误使用矿用产品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3.加强矿井安全管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效的安全标志设置和使用,可以全面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是指用于矿业生产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产品。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矿用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同时监督管理工作也非常重要。
以下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标准制定: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确保其合理、有效和科学。
标准制定应加强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和标准解释方法。
2. 标志认定: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应依法经过认定,认定程序应严格,包括技术评价、实验验证等环节。
认定结果应公开透明,并建立认定结果的信息公示系统。
3. 维护和管理: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应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监督其符合标准要求,并及时更新和修订。
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标志的制作、发放、使用和管理。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标志进行抽查和检验。
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应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包括警告、处罚和撤销标志等。
5. 信息发布:建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相关企业、个人和公众发布标志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以上是关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合规和有效性。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
1、用产品及设备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
下发的第[2000]15号的文件要求。
2 、新购进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送到试验组, 由专职人员对产品设备检查、试验、验收, 校对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是否齐全, 设备型号标牌(MA)编号与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及发证日期是否有效期。
3 、进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MA)证书由购进单位存挡保管以便备查。
4 、复及待修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要进行挂牌管理, 同时要做好
设备档案的整理填写工作。
5 、购进及修复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方可入井使用, 禁止无证和证件超期的产品及设备入井。
6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扣20000元, 个人2000元并调离岗位安全再教育学习6个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管理细则模版(二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管理细则模版为了确保矿用产品的安全性,本管理细则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矿用产品的企业。
矿用产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申请、审批和颁发工作以及监督证书的管理情况。
生产、销售和使用矿用产品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主动申请证书并配合审核工作,对证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包括企业提出申请、初步审查、现场审核、初步审核、修改材料、最终审核和颁发证书等步骤。
矿用产品企业须妥善保管证书,注明证书编号在产品上,确保出厂产品与证书内容一致,依法对产品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建立使用档案,并配合监督检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矿用产品可采取暂停证书使用或撤销证书的措施,企业应主动报告质量问题并及时处置。
违反管理细则的企业可能会受到通报批评、停产整顿等处罚,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归矿用产品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管理细则模版(二)一、宗旨与适用范围1. 本细则旨在确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管理规范,保障矿用产品的安全性和符合质量标准。
2.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颁发和管理的相关机构。
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 管理过程应保持科学性、公正性、透明性及效率。
二、安全标志证书类别与要求1. 安全标志证书分为三类:型式试验证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使用合格证书。
具体要求如下:型式试验证书:证明矿用产品型号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安全性试验结果。
出厂检验合格证书:确认矿用产品出厂前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证明。
使用合格证书:证明矿用产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安全监测和检验合格的证明。
煤矿安全(MA)标志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MA)标志管理制度
第1条井下机电设备、小电(MA)标志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更好地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凡列入矿用煤安产品目录的,必须取得煤矿安全(MA)标志。
对井下使用机电设备、小电的煤矿安全(MA)标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新购置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小电无煤矿安全(MA)标志或纸质粘贴的煤矿安全(MA)标志,一律不得办理入库付款手续。
同时,有(MA)标志的必须上网核准后方准入库。
2.在办理设备、小电交接时,必须在交接单上注明有无煤安(MA)标志。
3.在设备、小电发放时,必须验收登记有无煤安(MA)标志。
4.使用设备、小电的单位间转交时,应进行煤安(MA)标志交接。
5.无煤安(MA)标志的设备、小电不得下井使用。
6.在检修过程中损坏、丢失煤安(MA)标志每件罚款500元;刷漆涂盖或生产回撤过程中丢失、损坏煤安标志的每件罚款200元。
第2条采购(MA)标志管理制度
1.对供货厂家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对其生产的产品索取煤安标志准用证。
2.根据《矿用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所采购的物资必
须带有煤安(MA)标志。
3.对采购的物资没有煤安(MA)标志或用纸质粘贴的不准提货。
4.对采购设备及小电的同时,将煤安(MA)标志转交验收人员或资产办公室存档。
5.所购物资在验收的同时,将煤安(MA)标志转交验收人员或仓库保管员存档。
6.采购员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产品目录和《矿用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掌握煤安(MA)标志单位的信息。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1. 背景矿用产品是煤矿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愈来愈多的煤矿生产中的工作需要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
尽管矿用产品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它们未必总是安全的。
因此,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矿用产品必须采用安全标志标识。
2. 安全标志标识的种类2.1 必需标志必需标志指的是产品上必须添加的标志。
这包括名称,型号,生产日期,企业标识和使用年限等等。
此外,还必须包括产品的生产批次号以及质量标志等等。
2.2 选配标志选配标志是指产品选配的功能和选配件名称等等。
例如,在矿用产品中,如果选配了可以进行语音控制的模块,在产品上就必须标明这一功能。
2.3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通常包括产品使用时存在的危险和注意事项等等。
例如,在一些涉及到高电压的产品上,就需要标识高压电警告。
2.4 禁止标志禁止标志通常是为了防止误操作或其他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一些机器上禁止操作员伸手进入机器内部。
3. 安全标志标识的标准为了保证矿用产品的安全性,国家颁布了一些标准来规定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例如 JB/T 8532-1997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标志》。
4.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4.1 产品标志管理•在矿用产品上添加正确的必需标志和选配标志。
•标识产品的生产批次号和质量标志,并记录相关信息。
•产品标志必须牢固可靠,能够在产品的整个使用期间保持清晰可见。
•所有标志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2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标识矿用产品使用时存在的危险和注意事项等。
•禁止在产品上删除任何警告标志和标识。
•所有警告标志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3 标志打印管理•标志名称必须清晰可辨,文字必须清晰可读。
•选用标志颜色时,应考虑颜色对比度、亮度和色彩饱和度等因素。
•打印标志时,必须保证不出现失真、模糊和移位等问题。
•打印标志的位置应该是评价良好,看起来非常整洁。
5. 结论煤矿生产需要使用大量的矿用产品,矿用产品的安全性直接与煤矿生产安全相关。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背景为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的安全,维护矿工和其他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重视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体现矿用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信息的重要标识,对矿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起到了重要作用,能够全面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本质安全。
故,一个完善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是必须的。
安全标志的种类其实,在国家标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已经定义了几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包括了:1.安全标志2.质量标志3.动力装置技术装备特级警示标志4.安全技术等级标志在使用标志时要根据矿用产品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能自行设计和使用其他标志。
安全标志的设置安全标志应当设置在矿用产品的显著位置,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正确设置,且不能变更和随意擦除。
其设置要符合以下规定:1. 依法设立安全标志的编制、审批、设立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施工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立。
2. 标志内容清晰安全标志应当内容明确、符号准确、内容清晰、标志色彩鲜明、字体规范,标识内容应当与矿用产品的技术与安全有关。
3. 与标准一致安全标志应与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相一致。
4. 效果突出安全标志应设计得具有特色,目的在于突出其作用,引起注意,增强其可视性以得到最好的效果。
5. 标志定位准确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当准确,方向清晰,必要时,应当加设辅助标志。
6. 防止误解安全标志的用语要简明扼要,突出主题,切勿引起误解。
安全标志的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应当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
具体的管理措施如下:1. 部门监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应当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标志档案对于每个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当建立相应的标志档案,包括标志的设计、编制、审核、审批、发放、使用、检查等。
3. 统一编码为了便于管理,每个安全标志应当有唯一的编码,应当进行统一管理。
4. 使用期限对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使用期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换新标志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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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简介二O一一年五月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简介我国自1990年起对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至今已有20余年历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以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体系不断完善,对矿山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在矿山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安全标志已成为矿山企业选择使用具有安全保障的设备的基本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把手”、设计选型和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重要手段。
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展历程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制度,是针对20世纪80年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先进采矿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诞生的。
安全标志管理就是对危险性较大、涉及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健康的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实行强制性的安全准入管理。
对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只有经履行合格评定程序取得安全标志后才能在矿用使用。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矿山生产过程,杜绝或减少因矿用产品引发的事故,促进矿山安全生产。
1990年,原能源部下发《关于煤矿用设备材料执行安全标志的通知》(能源部能源技〔1990〕690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共6类37种。
1992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写入《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煤矿使用的设计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1999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国经贸安全[1999]863号文件,决定继续对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将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种类由6类37种扩大到11类,钢丝绳、电缆、爆炸材料等产品纳入安全标志管理。
2000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后,为加强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了煤安技装字[2000]第15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
将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由11类扩大到12类,采、掘、运、支、通主要煤矿装备纳入安全标志管理。
2001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21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安全监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31号《关于对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68号《关于进口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检测检验工作的公告》;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109号《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共12类。
修改后的《煤矿安全规程》(2001)进一步强调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002年,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写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同年,国家煤矿安监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煤矿许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34号)。
200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为改变行政审批方式的项目予以保留和明确。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5号)将属于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取得安全标志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之一。
2004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将属于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取得安全标志作为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以第16号局令发布的《煤矿安全规程》进一步强化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重要地位;并下发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有力保证了安全标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决定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8类矿用产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正式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拓展到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
2006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写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总则4.7规定“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2号将安全标志检验作为安全生产重要检验类别予以明确。
同时,安全标志相关技术研究纳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
2010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的要求,安标国家中心对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文件发布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报总局规划科技司批准备案后,以安标字〔2010〕15号文件发布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9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进一步优化了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完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20年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历经能源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同部委的领导时期,由过去依靠行政命令管理到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制度不断巩固和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在矿山安全生产中发挥越来越着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目前,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执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109号)的规定,共12类矿用产品纳入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详见表1。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种类为8类,见表2。
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综合监督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机构资质管理,组织研究拟订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业务司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业务司负责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察。
各省级局负责监督指导所辖区域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对所辖区域内矿用产品生产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矿山企业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管监察。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授权,安标国家中心具体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工作。
安标国家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的前身是煤炭工业部标准计量处、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技术发展局技术监督处,对外又称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
2003年,经国家安全监管局批准更名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2006年,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为具有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机构。
安标国家中心下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合部、技术部、评审部、检验部、监督部、信息部、财务部8个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分工如图1所示。
图1 安标国家中心机构设置为保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建立了安全标志技术支撑体系,基本组成见图2所示。
图2 安全标志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24家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安全标志检测检验任务,见表3所示。
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程序2010年4月,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批准备案,安标国家中心发布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9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包括申办程序、申请细则、技术审查细则、检验细则、现场评审细则、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监督管理细则、投诉(申诉)处理细则、进口产品管理细则等。
这些文件分析总结了20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经验教训,充分借鉴了国内其它产品的认证规则和国际上先进采矿国家对矿用产品安全认证的成功作法,明确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程序、运行保障机制等相关内容,符合产品认证的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
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程序主要包括首次申办程序、变更程序、延续程序,安全标志审核发放的基本环节如图3所示。
图3 安全标志审核方法基本环节图五、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信息化是安全标志工作科学规范、阳光高效的基础,安标国家中心及技术支撑体系中各机构高度重视信息化相关工作。
2000年,安标国家中心建立了信息化系统;2004年建立了具备独立域名的安全标志信息网;2006年建成安全标志网上申办平台,实现安全标志相关信息的网上快速传递和申办信息的远程实时查询。
2007年,拓展和强化了安全标志信息网的服务功能,安全标志发放信息每天更新,同时为矿山用户正确选型、购买、使用、维护矿用设备提供指导信息。
2008年建立安全标志信息网英文界面,开通征求意见平台,吸纳各种优势资源参与矿用产品安全技术研究、标准规范研讨和安标管理方案的制定。
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由网上申办平台(面向申办企业)、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任务管理平台(面向技术支撑机构)、办公自动化平台(面向工作体系)等组成,基本结构见图4所示。
图4 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基本结构图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6类:申办企业、检测检验机构、技术和评审专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化平台管理人员和网站浏览者。
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建设了会员管理体系,对除了网站浏览者之外的目标对象实行会员制管理,为每一类目标群体设立会员专区,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为每个会员都分配了专用的帐号和密码,会员通过帐号密码登录到自己的会员专区方可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
其结构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安全标志信息化平台结构关系安全标志信息网已成为矿用设备每次招标、选型必进的网站,产品安全技术研究、标准化研讨国内最负盛名的平台。
目前安标网站每日点击率近万,年传输电子信息超过160G。
六、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情况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和宣贯工作,申请和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逐年增多,原游离在国家安全监管之外的产品得到有效监控,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了基础。
通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范化管理,矿用产品制造领域基本形成良性发展格局,自2008年起矿用产品的新增企业数量和退出企业数量逐步趋于平衡。
取得产品安全标志的企业逐年变化情况见图6,按生产产品类别的企业分布情况见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