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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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和维护

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和维护

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和维护发布时间:2022-07-16T01:13:37.129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2年第5期3月作者:向红[导读] 农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其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长,只有加强农村的广播电视建设,才能为人们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资源获取渠道向红平昌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单位省市:四川省巴中市单位邮编:636400摘要:农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其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长,只有加强农村的广播电视建设,才能为人们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资源获取渠道。

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管理与维护工作的开展,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管理与维护工作中也面临较多的挑战,“村村通”与“户户通”的实现存在较大难度。

本文将通过分析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安装与维护的问题,探索相应的维护管理策略。

关键词: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安装;维护1农村广播电视应用的重要性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及社会的蓬勃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与要求,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是提高农村人们精神文化修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对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农村地区相较城市地区而言所能进行的休闲娱乐放松活动较少,通过收看电视来丰富自身的业余生活,放松身心,提高精神文化修养,所以广播电视的建设对于农村地区的文化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就当前的形势而言,我国广播电视在农村地区的建设依然存在问题,受不同客观因素以及主观因素的影响,无法满足农村地区人口日益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

如何有效解决当前形势下农村广播电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成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最为重要和紧急的任务。

2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1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因为农村偏远地区人口少、面积广、集中度低,且卫星信号通常比较差,卫星信号想要完全覆盖需要极高的成本,这就对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工作造成了阻碍。

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8.21•【文号】•【施行日期】2007.08.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8月21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认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人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消费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这为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市场的繁荣,同时对公共文化产品、基础设施、服务网络、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特别是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文化设施还比较落后,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严重刁;只,农民群众以及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生活还很匮乏,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

对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阶段地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抓好。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新广发〔2015〕21号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新广发〔2015〕21号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新广发〔2015〕21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建设、管理和发展,夯实宣传思想工作基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要求,根据广播电视管理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广播电视基本管理职能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和网络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广播电视管理法规,认真履行广播电视管理职责。

(一)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广播电视管理中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本地广播电视台和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业务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社会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实施行业准入退出的审批管理,督促广播电视台依法依规办台。

2.关心支持广播电视台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争取有关方面对广播电视台的政策、资金扶持,督促广播电视台加强节目平台、技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按领导机关要求协调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电惠民公共服务工作。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广电播出机构和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业务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社会机构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在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台宗旨,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AQ 常见问题(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PDCA 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lan-Do-Check-Act)
4 总体要求
4.1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对象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对象包括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以下简称技术系统)、县级融媒体中 心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县级融媒体中心辅助设施(以下简称辅助设施)。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和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运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质的专业维护团队解决故障,并做好记录; j) 应保证基础设施环境整洁,设备布局合理,系统布线规范并进行编号; k) 应进行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版本升级与应急处置等运行维护服务; l) 应配备相应的工具、材料和备品备件; m) 应详细记录故障时间、故障类型、处理时间、解决方法、维护质量、预防措施和运行维护人员
附件 2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
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2019 年 4 月 9 日
目次
前言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 1

广播电视工程中光纤网络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广播电视工程中光纤网络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广播电视工程中光纤网络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摘要:光纤网络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与优质体验。

其和以往的数据信号传输形式,在传输速度上有着很大的优势,但是所消耗的成本较高。

即使目前光纤网络这项技术在不断成熟,但是这个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下面就广播电视工程当中光纤网络日常的运行及维护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广播电视;光纤网络;日常运行;维护伴随人们生活的越来越好,信息方面的消费对比以往也有了提升,电视节目的播放量及时长也逐步增长,为了保障信号传输的效率,各地开始对信号传输的模式进行优化和升级,运用光纤网络来取代卫星信号传输这种模式。

即使这种方法能够让信号传输的效率得到提升,但是维护的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广播电视应该怎样对光纤网络做好维护,同时控制好成本变成该行业所面临的一大问题,应该对其予以重视。

一、广播电视技术网络运行及维护的难点广播电视本身就比较复杂,不同的部门及环节之间都有着一定联系。

只要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广播电视的整个系统。

所以,为了防止传输系统及播控环节出现问题,有关人员需要熟知广播电视的系统,同时定期开展管理和维护。

广播系统本就十分复杂且特殊,如果想要将各环节的工作效率进行提升,就需要维护从事者有着很强的专业技能,以此来适应工作的变化。

所以,有关人员应该在工作当中把握重要的工作原理,同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进而在面临突发情况的时候,可以借助自身的技能和经验来对故障进行分析,然后作出一定优化,提出更加完整的处理方案。

当前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逐渐增多。

据悉,目前受众对信息的需求量正逐渐上升,这让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量及时长都是得到了提升,当然这也加大了维护从事者的工作压力。

当前,广播电视相关人才相对较为短缺,且发射的设备也比较落后。

不只这样,老旧设备的资源损耗较大且折旧快,会影响到广播电视维护的落实,具体而言,假如发射和维护当中出现失误,就可能导致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是《广播电视广播技术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性文件中关于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性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土壤的新建公共广播系统工程及升级改造工程。

本标准的本质是,旨在通过技术性规定实现质量稳定,为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建立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各种技术要求,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完善预算及控制制度,如设计、施工、调试、管理等,保证投入要求内实现投资节约;
二是以性能更好、成本更低、使用效率更高的设计方案及合理的施工技术,在确保公共广播系统可靠性和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投资成本的目的;
三是要保证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投入资源要合理,建筑、运行和维护费用要适当;
四是确定公共广播系统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体系要求把握和实施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质量;
五是根据设计要求和安装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公共广播系统的调试规范,即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模式,保障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完全调试,以达到设计要求效果;
六是建立针对公共广播系统工程全过程维护及售后服务实施体系,规范维护管理、售后保养,设置质量报告检查等,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正常运行。

本标准的实施,不但能够更好的改善我国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质量,而且可以大大缩短工程投入时间,大幅降低维护和管理开支,节约社会资源,提高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效率和实用度,对于公共福利和文明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户户通”接收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广播电视“户户通”接收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广播电视“户户通”接收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作者:袁杰来源:《中文信息》2019年第10期摘要:目前我国国内各地农村地区正在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它主要利用到了直播卫星配合无线数字地面电视像结合的综合传输方式,是基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典型利国利民工程项目。

为了提高农村地区“户户通”接收设备服务运营质量,地方还需深层次强化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水平,所以本文中简单总结了存在于“户户通”接收设备中的诸多常见故障现象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多点接受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方法。

关键词:“户户通”接收设备设备故障问题日常维修维护广播电视中图分类号:G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10-0002-01“户户通”是对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工程项目、广播电视机构面向地方用户服务内容的全面升级,它继“村村通”之后实现“户户通”,是典型的惠民工程,也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进步的真实写照。

在服务升级后,广播电视“戶户通”还应围绕相关接收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管理,为实现地区服务优质均等化、信息化创造更有利条件。

一、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的现实意义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可满足我国农村地区群众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信息化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都有一定好处。

目前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主要采用到了直播卫星传输方式,其中的接收机即为主力设备,它可为用户提供卫星电视服务、广播服务、本地电视服务、应急广播信息接收服务、网络浏览服务以及光纤卫星电话服务6种服务于功能,整个工程内容实施促进了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优化,对扩大中央、自治区与当地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广播电视信息有效传播都有好处,同时它促进了“三网”融合,为农村信息化发展建设提供重要技术基础,极具发展意义。

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推进过程中安装了多种接收机设备机型,其中包括了卫星地面双模接收机、拥有先进芯片方案、支持CVBS图像输出的全新接收机机型等等,它们都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贡献了巨大力量。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摘要:本汇报旨在总结和展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回顾已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一、前言广播电视作为传媒领域的骨干力量,承担着传播信息、文化、宣传政策的重要职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因此,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完善传媒体制,提升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总结自启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来,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首先,在标准制定方面,我们通过广泛调研和专家评审,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标准,涵盖了节目制作、播出、监管等各个环节。

其次,在质量监督和评估方面,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了全面评估,推动了服务质量的提升。

此外,我们还在标准宣传和培训方面加大了力度,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

三、成绩展示1. 标准科学制定:目前已制定了XX项标准,从节目内容到技术规范,从广告播出到频率规划,涵盖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方方面面。

2. 评估推动质量提升:通过对广播电视机构的评估,督促了各机构加强质量监管和自律,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信度。

3. 标准培训宣传: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了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标准化素质和意识,推动了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改进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标准体系。

2. 深化评估和督导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扩大公共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4. 强化培训和教育,提高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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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与管理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的管理,逐步形成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根据《卫星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终身教育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维护体系,是广播电视“村村响”和“户户通”传送信息或其他以声音承载方式的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包括信息制作电子商务平台、播控平台、传输网络、扬声器等。

第三条农村广播“村村响”和电视“户户通”体系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区、镇、村三级分级管理与确保,确保农村播送村村响、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

第四条区文体广旅局是农村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运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运行维护管理的行政;区广播电视台是农村广播“村村响”和电视“户户通”体系的使用单位,承担该体系的内部信息制播、节目编辑制作、安全播出等工作;省维护电视网络股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担了广播电视运行有线广播管理区、镇、村三级网络传输夹层,有线电视前端提供农村广播电视信号源的端口嵌入
端口,接收器确保信号的畅通和正常传输,负责并负责广播前端机房与农村广播“村村响”和电视“户户通”前端机房的技术对接,确保广播亦须插播功能;政府应急部门、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广播运行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五条区农村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镇级播控平台设在广播电视服务站,村级广播室设在各个村。

区级以上可能需要进行重要信息应急信息广播(通知、政策普及等)的,须经同级政府或者政府许可权直属单位单位、信息制播单位的责任领导签字同意;镇级需要进行应急信息数据广播的,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

启动应急广播应当做好该些书面记录(如遇紧急情况,可电话指令先要播出,后补签字)。

第六条各镇广播工作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并指派专人作为当地广播管理责任人,负责所辖行政村广播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镇广播系统应第七条超时、完整、准确地转播上级播控平台的指定广播节目,不得可任意中断节目,不得随意播节目,不许插播任何广告,不得将与播出内容的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第八条各单位应安排熟悉广播业务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负责镇广播系统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工作人身安全机制,并做好对区级广播电台播放节目内容和播出质量省直的
实时聆听,及时反馈相关内部信息,确保广播安全播出。

第九条未予上级批准,严禁在农村广播设备上接挂其他信息传播
设备。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条农村广播系统属公益事业,其建设、使用和运行维护费用
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广播“村村响”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农村广播系统线路日常维护工作应由联营公司网络分公
司应该承担。

农村广播设施因自然灾害广播中断时,网络公司应及时
力量组织精神力量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中波。

第十二条广播设备是专用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专人管理,不得
随意更换配置,不得安装与广播无关的设备,应保持设备线路畅通,
随时监控信号和设备运行装置情况,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

若因工作
人员变动需交接设备,应做到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三条镇(村)广播站(室)部门负责人应爱护广播设备,严
格按规程操作。

要加强设备的防盗、防火、防霉、防潮、防尘、防风、防磁等保护,定期对室内外设备维护进行维护和检修。

设备发生故障
应及时排除,若不能排除,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并做好设备
故障养护记录。

第十四条切实做好镇(村)广播站(室)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敌对势力及邪教等人员破坏,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

第四章一次性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农村广播系统运行维护单位,行业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将广播运行和维护情况纳入状况目标考核。

设施农村广播系统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因第十六条发生故障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列兹涅古瓦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农村广播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将维护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的,若酿成因维护不力造成安全播出事故的,委托方也要独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县域充分运用农村广播系统传播下列内容之一的,理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纳德刑事责任:
(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内政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诽谤、侮辱他人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渲染暴力的;
(七)法律、管理体制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过错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一)擅自迁移、拆除广播设施;
(二)危及有线设施安全、降低传输信号效能;(三)窃取广播信号,造成广播信号停机;(四)其他对广播系统和信号有损害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伊始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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