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有限公司标准

-ZD-24-20 -A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20 -07批准20 -07实施

成都有限公司

编写:ISO小组组长:日期:20 -07-26 审核:职位:管理者代表日期:20 -07-26 批准:职位:总经理日期:20 -07-26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成都有限公司倡导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为杜绝社会中不良风气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1、本细则所称礼品,是指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包括各类商业电子消费卡、高消费俱乐部会员证、礼仪储蓄单和债券、股票等)以及以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

2、本细则所称与“业务有关单位和个人”是指:直接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实施细则

1、商务活动中不准收受影响和可能影响公司选择适宜合作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不准在礼仪、庆典、业务洽谈等各种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收受其它企业赠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公正开展业务的礼品,即使是亲友馈赠的,也应坚决拒收。对确实难以拒收或由他人代为收受转交的礼品,必须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上交行政部登记。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上交手续的,应在事后说明原由。

2、礼品进行登记或上交的规定

2.1礼物无论价值多少,受礼人必须上交;

2.2收受的现金(包括各种有价证券)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登记上交。

3、对配偶、子女利用职员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不制止、不退回或不上交的,

追究该职员本人的责任。

4、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不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提醒其登记上交,若拒不改正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5、接受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而未主动上交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处理。

6、登记上交的受理单位

公司行政部负责受理,并由专人做好本单位礼品的登记、上交、保管和处理,负责填写《礼品(礼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7、收交后的处理办法

7.1办公使用的礼品,可由本公司留用;

7.2纪念品等可作为公司的陈列品;

7.3烟酒等一般日用品,可作为奖品、慰问品发给本公司职员,也可按当时市场价折价处理给受礼人。礼券、购物卡等在向发售单位退兑有困难的情况下,可由公司统一购物,用作奖品、慰问品;

7.4按规定处理物品的所得款,一律上交公司行政部;

7.5上缴物为礼品、礼金,均由行政部提请财务部签字核实,公司对批准留用和处理的礼品均应登记备案,并加强管理。

8、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遵照执行,由成都青羊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四、附则

1、本制度由成都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附件:《礼品(礼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本标准编辑人:

本标准审核人:

公司领导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