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评估中森林资源资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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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森林资源资产核查

第一节森林资源资产清单

一、森林资源资产清单

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是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或其他情况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时,按规定向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需要评估的全部森林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的详细材料。除古树名木、珍贵的单株外,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一般以小班或造林、抚育、采伐等作业小区(小班)为基本单位编制。

二、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编制依据

森林资源是可再生的生物资源。它的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是随时间的变化不断改变的。事实上,森林资源资产清单,只是整个森林资源生长发育过程在评估基准日这个时点的状况。因此森林资源清单的编制更加复杂和困难。一份合格的、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编制依据大体有以下3种:

(1)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国家森林资源清查(一类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

(2)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建立、逐年更新至当年,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森林资源档案。

(3)为本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在有效时间内、专门委托有相应调查设计等级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调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

评估有效期内将被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必须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

三.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主要内容

为了准确反应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为资产评估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委托方提供的以小班为单位编制的森林资源资产明细表,应当包含小班权属、面积、位置、立地条件和作业条件等数据。此外,如果是有林地,要增加所有的林分因子;如果是用材林的中近成过熟林,要增加材种出材率情况;如果评估的是森林旅游的价值,要包含森林景观方面的指标;如果是古树名木或珍贵树木,要增加人文历史、特殊经济用途和价值方面的内容;如果是评价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要增加气象、水文、环境污染指数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节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的目的、要求和工作步骤

一、核查目的

进行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评估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准确程度,并以此确定该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是否可以在本次评估中予以使用。

二、核查内容

森林资源资产核查关注的重点内容主要有:

1、林地资产

地类、所有权、使用权、面积、位置、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等。

2、林木及林产品资产

(1)用材林:

①幼龄林。权属、树种组成、起源、年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株数、单位面积

立木蓄积量。

②中龄林。权属、树种组成、起源、年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立木

蓄积量。

③近、成、过熟林。权属、树种组成、年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立

木蓄积量、出材率、材种出材量、可及度等。

(2)经济林:权属、种类及品种、年龄、单位面积产量。

(3)薪炭林:权属、年龄、树种组成、单位面积立木蓄积量或单位面积生物量。

(4)竹林:权属、平均胸径、立竹度、均匀度、整齐度、年龄结构、单位面积株数和

单位面积产笋量。

(5)防护林:除核查与用材林相应的项目外,还要增加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生态防护方

面的项目。

(6)特种用途林:除核查与其他林种相应的项目外,还要增加与评估目的有关的项目。

(7)未成林造林地上的林木:权属、树种组成、造林时间、平均高、造林成活率、造

林保存率等。

(8)苗圃地上的苗木:权属、品种、苗龄、移床次数、规格、等级、株数等。

3、其他森林资源资产

森林景观资产:在旅游、观赏、休息、保健、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和特色。

野生动、植物资产:种类、特点和数量。

三.核查精度要求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评估机构在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评定估算前,必需对委托单位的有效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上所列示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的核查。要求达到帐面、图面和实地一致。

当森林资源资产核查采用抽样控制法时,核查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要达到90%以上(可靠性95%),主要地类面积的抽样精度要达到95%以上(可靠性95%)。

当森林资源资产核查采用小班抽查法时,对核查小班的质量检查要求一般执行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A级标准,核查合格小班数不低于90%。因子的允许误差列于下表:

小班各调查因子核查允许范围表

当森林资源资产核查采用全面核查法时,核查小班内各核查项目的允许误差按上述小班抽查法的标准执行。

四、森林资源资产清单可信度的判断

(1)在采用抽样控制法时:

资产总量落在核查数据的估计区间( y y ∆±)中,原资产清单可用。

资产总量落在(y y ∆±)区间之外,但又在(y ±2y ∆) 区间内,对原清单修正。 资产总量落在(y ±2y ∆)区间外 ,原清单无效。

(2)在采用小班核查法时:

小班核查合格率 >95% 优,原资产清单可用。 95% — 90% 合格,原资产清单可用。 <90% 不合格,原清单无效。

判断资产清单中小班数据合格的标准:要求每一小班中的80%核查项目误差不超过允许值视为合格。各调查因子核查的允许误差范围采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A 级标准。详见本节三“各调查因子核查允许范围表”。

(3)在采用全面核查法时: 按照小班核查法标准执行。 五、工作步骤

森林资源资产核查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 对拟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研究,了解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

(二)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资产现地进行踏查。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山林权证、承包合同或协议;收集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收集资产所在地森林调查及林业经营等情况;收集当地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各种立木材积表、材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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