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2470-1997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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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 B50154-19921总则为做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地下及覆土仓库及其转运站、站台库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火药、炸药存放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

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

地下仓库的存药条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0.26,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S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

二、装药长径比(KL )宜小于等于18,KL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

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表2.0.3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宜高于30℃,最低不宜低于一10℃。

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4℃。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之间。

3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选择岩石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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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19921 总则为做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地下及覆土仓库及其转运站、站台库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 火药、炸药存放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地下仓库的存药条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0.26,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S 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S 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二、装药长径比K L宜小于等于18,K L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0.7m;表2.0.3 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宜高于30℃,最低不宜低于一10℃;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4℃;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之间;3 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选择岩石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选择黄土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所选山谷宜稳定,土体完整且无地下水;二、进洞土层宜为晚更新世Q3马兰黄土和中更新世Q2离石黄土;三、库址上游的雨水汇水面积宜小,避免在暴雨季节产生突发性洪流危害;选择覆土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库址宜为浅山区或深丘地带;二、库址不应选在防治措施困难的滑坡地带及有泥石流通过的沟谷地带;第二节布置原则储存火药、炸药的库区、转运站和销毁场均为危险区;总体布置时,危险区与非危险区必须严格分开,不应混杂布置; 总体布置时,不应使本库区的生活区和附近居民点的人流通过危险区;不宜使运送火药、炸药的道路通过生活区;第三节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下列条件确定:一、缓坡地形的岩石洞库,应按爆破飞石、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地震波三种安全允许距离产的最大值确定;二、陡坡地形的岩石洞库和黄土洞库,应按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地震波两种安全允许距离中的最大值确定;三、覆土库应按爆炸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确定;三、当被保护对象位置偏离洞轴线90度角以上时,不考虑爆炸飞石外部安全允许距离;注:①表中存药量和装药等效直径系指梯恩梯炸药,当为它炸药时,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的相应当量值换算;②当地下仓库存药条件中横截面积比小于0.23时,其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按表中距离乘以0.85;③采取表中距离时,应以装药等效直径为依据确定;当装药等效直径已定,实际存药量小于表中相应存药量时,可直接采用表中距离;实际存药量大于表中存药量并不超过一倍时,应按表中距离乘以1.30;④实际装药量等效直径为中间值时,其相应存药量和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⑤表中的大、中、小型工厂企业的划分标准,应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⑥表中距离应自洞口的中心点算起;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折减系数注:①.表中存药量系指梯恩梯炸药,当为其他炸药时,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的相应当量值换算;②.存药量为中间值时,其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采用线性法确定;③.表中距离应自建筑物外墙算起;表3.3.8 极硬岩石和硬质岩石洞库爆炸地震波外部安全允许距离注:①.表中存药量系指梯恩梯炸药,当为其他炸药时,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的相应当量值换算:②.存药量为中间值时,其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③.表中距离系指被保护建筑物地基为基岩或硬土的情况,如地基为软土时,表中距离应以1.15;④.表中距离应自库内存药之中心点算起;注:同表3.3.8注:①.表中存药量系指梯恩梯炸药,当其他炸药时,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的相应当量值换算.②.存药量为中间值时,其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应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③.表中距离应自库内存药之中心点算起;4 库区内部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防洪,道路及相互之间的库间安全允许距离确定;在布局上应安全、紧凑、合理;当同一库区有地下仓库和覆土库时,应分区布置;库区内的主干道宜布置成环形或局部环形;第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室内地面标高,不应低于库区50年一遇洪水水位的高程;覆土库出入口面对其他覆土库出入口时,在出入口前应分别设置防护挡墙;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区的周围,宜设置围墙;围墙距地下仓库洞口的距离不宜小于35m,距覆土库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25m;第二节库间安全允许距离岩石洞库、黄土洞库、覆土库相邻库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各自的库间安全允许距离的规定;注:①岩体结构的分类应按本规范附录三确定;②火药、炸药的分类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确定;③当相邻两库存放不同类别的火药、炸药时,其库间安全允许距离应分别查本表所规定的距离,并取其最大值;④采用表中距离时,应以装药等效直径为依据确定,当装药等效直径已定,实际存药量小于表中存药量时,可直接采用表中距离;当实际存药量小于表中存药量50%时,表中表中距离应乘以0.8;当实际存药量大于表中存药量并不超过1倍时,表中距离应乘以1.2;⑤表中距离指水平投影距离,同洞库外壁算起;②至⑤②至⑤②至⑤②至⑤②至⑤②至⑤第三节辅助建筑物的布置库区的取样间,宜布置在有利地形的单独地段;取样间与火药、炸药库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与非危险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取样间内的存药量,不应大于200kg;库区的变电所与火药、炸药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第四节警卫用建筑物的布置①、②、③、④、⑤;①、②、③、④、⑤、⑥各类仓库区警卫哨所的位置,应根据警卫任务和要求,结合具体地形条件布置;5 建筑结构第一节一般规范地下仓库的建筑形式宜为直通式,一般由引洞、主洞和排风竖井三部分组成,每一个地下仓库可设一个出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引洞前应设装卸站台,其进深不宜小于3.5m,宽度不宜小于6m;二、引洞净跨不应小于2.5m,拱顶处净高宜为3-3.5m;三、主洞净跨应根据使用和地质情况确定;四、地下仓库的覆盖层厚度应符合防护要求;地下仓库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引洞内从引洞口起应依次向内设铁网门、保温密闭门、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的防护等级应由主管部门确定;厂矿生产用的地下火药、炸药仓库的引洞内可设钢网门和密闭门;二、离壁式衬砌的岩石洞库,靠近引洞末端的侧墙应设密闭检查门;三、主洞前墙应设密闭门,离壁式衬砌岩石洞库和后排风贴壁式洞库的主洞后墙应设密闭通风门;四、各类门除钢网门外均应向外开启;覆土库的门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覆土库宜在两端山墙上设出入口,并设门斗,门斗外端起从外向内应依次设防护门、钢网门和密闭门;二、双跨结构的覆土库,不设出入口时一跨山墙宜设通风窗,通风窗由内向外依次设能开启的密闭玻璃窗、铁丝网和能开启的防护密闭板窗;三、一端山墙设出入口的覆土库,不设出入口的另一端山墙应设通风窗;四、前墙设出入口,两侧墙和后墙三面覆土的覆土库,在不设出入口的后墙上应设通风口;覆土库的出入口外侧应设进深不小于2.5m的装卸站台;山墙至出入口前防护挡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m;防护挡墙不应低于山墙高度,顶宽不应小于1m;洞库的进风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离壁式岩石洞库,可从引洞入口或引洞外侧预埋进风管进风;二、贴壁式衬砌岩石洞库、黄土洞库采用后排风时,其进风方式与离壁式岩石洞库相同;采用前排风时,宜在洞库地面下设进风地沟,地沟通至主洞末端,并在地面上设进风口;三、进风管或进风地沟室外入口处,应有防鸟与其他防护措施;洞库应设排风竖井,其位置根据地形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排风竖井与主洞后墙或侧墙间,应设一段水平通风道,其净跨不应小于2m,拱顶净高不应小于2.5m,长度不宜小于5m,二、水平通风道内,应设防护密闭通风门,向竖井方向开启;三、水平通风道地面应比主洞地面高lm或lm以上,竖井底并应设防爆坑,当岩石洞库排风竖井有裂隙水时,应有排水措施;四、排风竖井应高出山体表面2.5m,竖井地面以上部分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出风口处与井内应有保卫措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地面可采用普通水泥地面;当需要在库内开箱取药时,宜作不发火花水泥地面;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结构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洞库围岩应进行抗爆炸地震波稳定性计算,离壁式衬砌结构应进行抗爆炸地震波动力计算;二、覆土库结构应进行抗爆炸空气冲击波动力计算;E;E四、按概率极限设计方法计算时,荷载分项系数、抗力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结构重要性系数均应取1.0;第二节岩石洞库建筑结构岩石洞库围岩抗爆炸地震波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四规定;围岩支护的型式应根据洞库地面上爆炸地震波垂向振速Vv与围岩无破坏临界振速V1、轻微破坏临界振速V2、中等破坏临界振速V3、严重破坏临界振速V4的关系,按下列要求确定:一、当Vv≤V1邓寸应采用C20厚50mm的素喷混凝土;二、当V1<Vv≤V2时应采用C20厚80mm的素喷混凝土;三、当V2<Vv≤V3时应采用网喷混凝土,围岩表面设置φ8间距250mm×250mm钢筋网、喷射80-100mm厚的C20混凝土;四、当v3<Vv≤v4时应采用锚网喷混凝土,围岩表面设置φ8间距250mm×250mm钢筋网、喷射80-100mm厚的C20混凝土;并设置φ16长2000mm的砂浆锚杆,杆距2m×2m,砂浆标号为M20;×3m、伸入稳定岩层不小于2m的长锚索,长锚索由6股钢绞线组成,每股为7φ4mm钢丝;岩石洞库的主洞室宜设置离壁式衬砌,有条件时引洞也可设置离壁式衬砌;当围岩内表面散湿量小于0.3g/m2·h 时,可不设置离壁式衬砌;离壁式衬砌可采用下列结构型式:一、直墙拱顶式,即钢筋混凝土柱和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拱板或薄壳作屋盖;二、落地式钢筋混凝土拱;离壁式衬砌抗爆炸地震波动力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五的规定;离壁式衬砌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直墙拱顶式离壁式衬砌采用柱、墙承重时,柱和承重墙的顶部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圈粱,圈梁应封闭,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钢筋配置不少于4φ16mm,圈梁与承重柱、砖墙,拱板与圈梁均应加强连接;二、直墙拱顶离壁式衬砌应在拱脚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斜撑,斜撑间距宜为3m,断面不应小于300mm×300mm,钢筋配置不小于4φ16,斜撑的一端应与圈梁连成整体,另一端以1:6坡度向下伸入围岩内且不应小于0.5m;三、钢筋混凝土柱与砖墙以及砖墙转角处均应加强连接;四、承重柱、墙、拱的基础应伸入基岩不小于0.35m;离壁式衬砌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离壁式衬砌拱顶外表面至围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6m;二、直墙拱顶离壁式衬砌的屋顶两侧均应作挑檐板,挑檐长度不应小于0.35m,挑檐板应坡向围岩,坡度不应小于l:6;三、离壁式衬砌外排水沟起点处标高,宜低于洞内地面0.4m;当洞库地面不做滤水层时可为0.2m;四、排水沟应坡向洞外,坡度不应小于0.8%;洞库范围内山体表面有积水时,应采取排除措施,探坑和与洞库内相通的洞穴应填平;洞库围岩上的泉眼、大股裂隙水,应排至离壁式衬砌侧墙外的排水沟中;凡有裂隙水的洞库,地面应做滤水层,滤水层底可采用砂浆或混凝土作坡度,坡向离壁式衬砌侧墙外排水沟,侧墙底应预埋排水短管或预留洞孔;离壁式衬砌拱顶和地面应防水和防潮,当拱顶采用柔性防水层时,可不增设防潮层;地面应采用柔性防水层;墙应防潮,拱顶防水和墙的防潮应设在衬砌外侧;离壁式衬砌上的灯光洞孔与伸缩缝等均应有密闭措施;第三节黄土洞库建筑结构黄土洞库设于Q1和Q2黄土层时,宜采用网喷混凝土支护,洞库的内表面应设置φ8间距250mm×250mm钢筋网,喷射100mm厚C20混凝土;黄土洞库设于Q3黄土层时,宜采用锚网喷混凝土支护,除应设置上述钢筋网外,洞内表面尚应设置φ黄土洞库采用网喷混凝土支护和锚网喷混凝土支护时,钢筋网应做整体连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倍钢筋直径;黄土洞库范围内山体表面的探坑及与洞库相通的洞穴应填实,并应高出周围表土;黄土洞库的主洞、引洞、排风竖井前的水平通风道、通风地沟的地面及内表面均应做防潮层;当黄土洞库内表面的散湿量小于0.30g/m2·h时,黄土洞库的主洞可不设置离壁式衬砌;当散湿量大于0.30g/m2·h时,可设置简易离壁式衬砌;第四节覆土库建筑结构覆土库的承重构件可采用下列结构型式:一、波纹钢板或钢筋混凝土落地拱;二、钢筋混凝土梁板式框架结构;三、钢筋混凝土屋盖、砖墙承重的混合结构;覆土库的屋面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50m,覆土墙顶部水平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m,并应以1:1至l:1.5的坡度坡向地面或外侧挡墙;覆土库结构抗爆炸空气冲击波动力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式框架结构的覆土库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筋混凝土层面构件之间、屋面构件与柱及圈梁之间均应加强连接;二、覆土库墙的顶部应设置封闭式圈梁,圈梁的高度不得小于180mm,并应配置不小于4φ12的钢筋;三、钢筋混凝土墙体的覆土库,可不设置圈梁;覆土库的墙体严禁采用毛石或块石砌筑,山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覆土库埋入土内的墙或拱的外侧应作柔性防水层;屋顶宜作柔性防水层,防水层上必须做一层整体现浇混凝土,并应有滤水层;覆土库前、后墙或落地拱的内侧可设离壁式隔潮墙,墙外侧应作排水沟,沟底宜低于室内地面0.50m以上,并应将积水引出库外;覆土库的地面及墙面、屋顶内表面均应做防潮层;第五节警卫建筑物结构设在洞库前方0度-90度范围的警卫哨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筒形结构,屋顶宜为球形;直径不宜小于2m,截面厚度不得小于300mm,内外面均配置不得小于φ16间距200mm的钢筋网;有条件时,屋顶及哨所墙体周围宜覆土,其厚度不宜小于0.5m;6 电气及通讯第一节电源及室外线路库区、转运站除应设有地区电网供电的电源外,尚宜备有移动式小型发电机组,发电机的单台容量以能满足一个库房的照明用电为宜;使用时停放位置距洞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当有特殊需要时可设固定式备用发电机组;设在库区和转运站的6-10kV变电所宜为户内式;与本库区或转运站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应穿越库区或转运站;在库区或转运站内的10kv及以下的电力、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当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有困难时,可采用架空线路,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引至火药、炸药库房的线路必须采取有效防雷措施;二、在各危险区域内架设的1-10kv线路的轴线与地下仓库的口部、覆土库、转运站站台和站台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档距的2/3,且不应小于35m;当采取减小档距、提高电杆强度、采用强度较大的导线等措施后,可适当减少距离,但不得小于1.5倍杆高;三、在各危险区域内架设的1kV以下的线路的轴线与地下仓库口部、覆土库及转运站站台和站台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第二节电气设备及室内线路地下仓库的主洞室内、覆土库内、转运站站台和站台库内,严禁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和敷设电气线路;离壁式衬砌的地下仓库,宜在主洞室衬砌外侧安装表面温度不超过120℃的防爆安全型或不低于ⅡBT2级隔爆型防爆灯,通过双层玻璃密封腰窗对主洞室照明;也可采用设在单独投光灯室内的投光灯隔窗照明;贴壁式衬砌的地下仓库,主洞室照明应采用设在单独投光灯室内的投光灯隔窗照明;投光灯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投光灯室和引洞、主洞间应有密实墙隔开,通向引洞的门应采用密闭门,且应设自动关闭装置;二、投光灯窗应为双层玻璃密封窗,并至少有一层为高强度玻璃;三、投光灯可采用密闭型或防水防尘型,灯泡容量不宜大于500W;当地下仓库引洞和主洞间用密闭门隔开时,引洞内可采用电气照明,但应采用表面温度不超过120℃的防爆安全型或不低于ⅡBT2级隔爆型防爆灯具;当引洞和主洞无密闭门隔开时,引洞内不应安装电气照明灯具;覆土库宜采用自然采光,当需要人工照明时,可采用装在山墙外侧的密闭型投光灯通过双层玻璃密封腰窗对库内照明;转运站的站台库宜采用装在墙壁外侧的防爆安全型或不低于ⅡBT2级爆型防爆灯具或用密闭型投光灯通过双层玻璃密封腰窗对库内照明;转运站的站台、转运站内铁路专用线,宜采用设在杆塔上的投光灯照明,杆塔至站台和火药、炸药车辆停靠位置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在地下仓库、覆土库和转运站站台库敷设的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有离壁式衬砌的地下仓库、覆土库和转运站站台库安装的线路应沿墙壁外侧敷设;二、应采用绝缘导线穿钢管明敷或采用电缆明敷,电线电缆的绝缘强度不应低于该网络额定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三、敷设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的导线或铠装电缆,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四、配线钢管宜采用壁厚不小于2.5mm的镀锌钢管,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的啮合应严密,且不得少于6扣;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防尘型铁制配电箱,地下仓库、覆土库的配电箱宜安装在库房入口钢网门和第一道密闭门之间,转运站的站台库宜安装于山墙外侧;配电箱内开关应有明显的断开标志,且宜设联锁装置或明显的合闸警告信号;第三节防雷接地覆土库、转运站的站台及站台库均属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设置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地下仓库伸到库外的排风竖井及其他突出物体也应有防雷措施;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引至地下仓库、覆土库、转运站站台库的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引入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雷电感应接地;二、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铁横担架空线,但必须换接长度不少于50m的金属外铠装电缆埋地引入,其引入端电缆金属外皮应进行接地;三、在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杆上应装设阀型避雷器并与电缆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在一起进行接地;四、在雷电频繁地区,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处应装设平时处于断开状态的隔离刀闸;五、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覆土库、转运站站台库的金属管线、金属门窗、钢屋架及其他金属装置以及突出在外面的金属物体均应做防雷电感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通讯库区警卫哨所、警卫人员驻地及库区、行政区转运站间应有通讯设施,当兼作事故报警时,应具备报警的功能;7 通风地下仓库应以自然通风为主,当采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也可采用机械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通风系统应采用直流式,通风设备应设在单独的通风机室内,设备及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从地下仓库外引入的进风管应在防护密闭门前进入引洞,进风系统的风机出口应装止回阀;地下仓库内的通风管道宜采用圆形截面,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药、炸药及其粉尘进入通风地沟;排风系统的通风机、电动机及调节阀等,均应采用防爆型;8 消防。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序号 1 2 3 4 5 产品类别 工业炸药及制品 黑火药 工业导爆索 工业雷管 塑料导爆管 最大允许储存量 5000 kg 3000kg 50000 m(计算药量600kg) 20000发(计算药量20kg) 100000 m
注1:工业炸药及制品包括铵梯类炸药、铵油类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 炸药、射孔弹、起爆药柱、震源药柱等。 注2:工业雷管包括电雷管、导爆管雷管以及继爆管等。 注3:工业导爆索包括导爆索和爆裂管等。 注4:其他民用爆炸物品按与本表中产品相近特性归类确定储存量;普通型导爆索药量 为12g/m,常规雷管药量为1g/发,特殊规格产品的计算药量按照产品说明书给出的数值 计算。
用爆破器材、弹药、火炸药等相关专业设计经验的单位进行设计。 4.2验收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炸药库投入使用前,应由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验收。 5 种类及危险等级 5.1种类与储存量 5.1.1 存放库分为地面库(含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洞库、覆土 库。 5.1.2 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见表1。 表1 小型民用炸药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
偏离洞库轴线不小于70°。 8.6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存放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 不应小于20m,上述存放库与雷管存放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 12m; b) 值班室距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 离应符合表4要求,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c) 洞库、覆土库内部最小允许距离按GB50154执行。 表4 值班室与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
序号 1 2 3 4 5 存放库内产品名称 工业炸药及制品 黑火药 工业导爆索 工业雷管 塑料导爆管 危险等级 1.1 1.1型民用炸药库的选址应执行GB6722的规定。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远离城镇的独立地段,不应建在城市或重要保护设施或其他居民聚居 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附近; b) 不应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其他地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 等自然屏障; c) 不应让无关人员和物流通过存放库区。 7 外部距离 7.1 存放库区有两个(含)以上存放库时,应按每个存放库的危险等级 及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其外部距离,取其最大值者为存放库区的外部距 离。外部距离应自存放库的外墙算起。 7.2 1.1级地面库外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7.3 1.4级存放库外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 7.4 洞库、覆土库外部距离按GB50154执行。 7.5 存放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的要求核定,且 最低不应小于300m。 表3 1.1级地面存放库的外部距离 单位为米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时,要全面考虑到彼此各方的要求,
从中取其最大值,即为所确定的符合要求的距离。
12
雪峰三岭
危险品贮存和运输
危险品贮存
危险品生产区内单个危险品中转库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符 合规定,当中转库需贮存的药量超过规定的数量时,可以 增加库房的个数。
硝酸铵仓库贮量大,且在一定条件下硝酸铵有燃烧爆炸危 险,所以硝酸铵应专库存放,不应与任何物品同库存放。
起爆药是比较敏感的,为了防止人工提送中与其他行人或车辆碰撞而 出现事故,为此规定用人工提送起爆药时,应设专用人行道。
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的间隔,是指二者平面布置而言,如利用地形位差建厂, 将硝酸铵存放间布置在炸药工作间的侧上方是允许的,但不能将硝酸铵存放 间直接布置在炸药工作间楼板的上面。表3.3.6中规定的隔墙厚度,无论是硝 酸铵存放间与炸药工作间相邻,还是其间有其他房间(不存放炸药)相隔,均 指硝酸铵存放间靠近炸药工作间一侧的墙厚。 11
靠连接。
8
雪峰三岭
2
过渡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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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三岭
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级:危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 1.2 级:危险品具有进射破片的危险性,但无整体爆炸危险性。 1.3 级:危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进射危险,或两者兼
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性。 1.4 级:危险品无重大危险性,但不排除某些危险品在外界强力引燃,
危险品 dangerous goods 指民爆行业研究、生产、流通与应用过程中的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
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成品等。
4
雪峰三岭
在制品 work in—process 指正在各生产阶段加工中的产品。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民用炸药库的基本要求,是小型民用炸药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小型民用炸药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A 837 民用炸药库治安防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 术语和定义GA 83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小型民用炸药库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最大储存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存放库。

3.2洞库 underground magazine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水平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洞室。

3.3覆土库 earth covered magazine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存放库后侧长边紧贴山丘,顶部覆土,在前侧长边覆土至顶部,两侧山墙为存放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另一种是其顶部覆土至存放库两侧及背后,前墙设有存放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

3.4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民用炸药库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

它是按民用炸药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型民⽤炸药库安全规范⼩型民⽤炸药库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型民⽤炸药库的基本要求,是⼩型民⽤炸药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型民⽤炸药库。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T7946 脉冲电⼦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GB12014防静电⼯作服GB21146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50016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89民⽤爆破器材⼯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地下及覆⼟⽕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A 837民⽤炸药库治安防范要求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产法》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GA 837中确⽴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3.1⼩型民⽤炸药库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爆炸物品的最⼤储存量不⼤于表1规定的存放库。

3.2洞库underground magazine由⼭体表⾯向⼭体内⽔平掘进的⽤于储存民⽤爆炸物品的洞室。

3.3覆⼟库earth covered magazine分两种形式,⼀种是存放库后侧长边紧贴⼭丘,顶部覆⼟,在前侧长边覆⼟⾄顶部,两侧⼭墙为存放库出⼊⼝及装卸站台;另⼀种是其顶部覆⼟⾄存放库两侧及背后,前墙设有存放库出⼊⼝及装卸站台。

3.4外部距离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民⽤炸药库与外部各类⽬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

它是按民⽤炸药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5内部最⼩允许距离in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民⽤炸药库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最⼩距离。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讲解

小型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讲解

单库计算药量 kg
3000<药量≤ 5000
药量≤ 3000
65
30
90
60
a)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存放库应设防护屏障,防护屏障可采用防护
土堤、钢筋混凝土挡墙等形式,并应符合 GB50089 的要求;
b) 值班室若设防护土堤、钢筋混凝土挡墙时,其高度应超过值班室屋顶高度
0.5m ,其余
夜行车量小于 2000 辆且不小于 200 辆者。 注 3:在一条山沟中,对两侧山高为 30m~60m,坡度 20°~30°,沟宽 40m~ 100m,纵坡 4%~ 10%时,沿
沟纵深和出口方向布置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增加
10%~ 40%;对有
可能沿山坡脚下直对布置的两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增加
9.1.2 存放库应为单层低于
3m 。
9.1.3 存放库的门均应向外开启,外层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应为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
9.1.4 存放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门的宽度不宜小于 1.5m ,高度不宜小
于 2.0m ,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卷闸门,不应设置门槛。
用于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房间。
3.8
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 moved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s
能够借助交通运输工具或自身运动装置实现移动搬迁,
可以单体或组合形式, 经过安置或组
合即可重复使用的民用炸药库。
4 设计与验收
4.1 设计资质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炸药库应由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有民用爆破器材、弹药、 火炸药等相关专业设计经验的单位进行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讲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讲解

8 甲类仓库与明火之间的间距
第三章 厂房(仓库)
9 甲类仓库与厂房之间的间距
规范第3.4.1条、第3.5.1条规定了甲类厂房与甲类厂房之间、甲类仓库与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但条文并没有列出甲类厂房与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请明确该建筑是否按第3.5.1条中甲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执行? 甲类仓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3.5.1条表3.5.1中有关甲类仓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执行。
5 中间仓库
第三章 厂房(仓库)
6 室内变压器的间距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第11.1.3条和《建规》第3.4.1条的有关规定,在确定变电站与周围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时,是依据多层丙类工业建筑(厂房)还是室内变压器总油量? 该变电站与周边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3.4.1中有关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
第三章 厂房(仓库)
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计划新建6个现代化物流仓库,每个建筑面积11896m2,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分别为5831m2和5717m2。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建成后作为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基地,其主要货物在仓库存储不超过24h。该农产品采购物流中心仓库是否可按中转仓库进行防火设计?
第一章 总 则
1 公 寓
当同一建筑内存在公寓与其他功能场所时,公寓部分是否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如何进行防火设计? 公寓建筑应如何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
添加标题
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公寓),应按居住建筑设计。其疏散楼梯类型、宽度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5.3.11条、第5.3.14条的规定;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3.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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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WJ 2470-19971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研究与应用的研究所、院校、试验场及工厂,在新建、扩建、改建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构)筑物时,应遵循的安全技术要求。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研究所、院校、试验场及工厂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的各种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设计。

2引用文件GB50154—92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JB2—82 常规兵器发射或爆炸时压力波对人体作用的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1990年3月26日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3定义3.1危险品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和存放的各种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氧化剂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其有燃烧和爆炸危险性的原材料。

3.2危险性建筑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和存放危险品的场所,包括危险品研制实验室、研制工房、试验工房、生产工房、拆分工房、理化性能实验室、试验和销毁用构筑物及存放间(库)等。

3.3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物内(抗爆和抑爆间室除外)炸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10850kg(下述炸药质量均指TNT当量),火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100kg。

抗爆和抑爆间室内炸药最大存药量不超过50kg。

3.4整体爆炸全部危险品同时发生爆炸。

3.5总药量危险性建筑内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危险品实际的存药量之和。

3.6计算药量危险性建筑内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使用的,能一次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的最大药量。

用于计算危险性建筑的内部距离和外部距离。

3.7设计药量危险品一次可能同时爆炸的最大药量。

用于设计抗爆间室、抗爆屏院、抑爆间室和防护墙(板)。

3.8危险等级依据建筑内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和存放的危险品,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和危害程度,将建筑划分成不同的危险等级。

3.9危险区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运输与存放危险品的区域。

3.10内部距离研究所、院校、试验场及工厂内危险性建筑之间、危险性建筑与非危险建筑之间允许的最小距离。

3.11外部距离危险性建筑外墙与市区、城镇、企业、事业、街道、村庄和道路等被保护目标边缘之间允许的最小距离。

3.12防护屏障在A x、B x级危险性建筑外设置的防护土堤、钢筋混凝土防护墙等设施。

用以减小空气冲击波和飞散物对相邻建筑的影响。

3.13抗爆间室109具有承受爆炸破坏作用的间室,当其内部发生爆炸事故时,对相邻间室结构及其内设备不造成破坏。

3.14抗爆屏院当抗爆间室内发生爆炸事故时,为了控制经泄压面飞出的飞散物和减小空气冲击波对邻近建筑物的破坏作用而设置的、具有一定抗爆能力的屏院结构。

3.15抑爆间室具有承受爆炸破坏作用的间室,当其内部发生爆炸事故时,爆炸冲击波可通过能控制激波泄出强度的墙体泄出间室之外,且对相邻间室结构及其内设备不造成破坏。

3.16安全出口当危险性建筑物内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时,可以从该危险性建筑物内直通室外地面的用于人员疏散的出口。

3.17安全窗除窗的作用外,还可供安全疏散用的出口。

3.18抗爆门具有承受危险品爆炸产生的空气冲击波整体作用和碎片侵彻局部作用的装甲门。

3.19防护墙(板)当墙(板)的一面发生爆炸事故时,为了减小爆炸产生的空气冲击波和碎片对墙(板)另一面人员或物品的损伤或破坏,而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墙或钢板墙。

3.20爆炸试验塔用于炸药的爆炸试验、火工品和引信的起爆试验或弹丸杀伤破片收集试验的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或钢结构试验装置。

简称试验塔。

3.21火工品销毁塔用于对报废的火工品及其起爆药和炸药进行炸毁或烧毁的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或钢结构装置。

简称销毁塔。

3.22弹药爆炸威力试验井用于弹丸或战斗部的爆炸威力试验并进行杀伤破片收集的地下构筑物。

简称试验井。

1103.23火工品销毁井用于火工品及其起爆药和炸药的废品进行炸毁的地下构筑物。

简称销毁井。

3.24碎片在爆炸时,飞出的爆炸制品、设备、工具、包装物及建(构)筑物的碎块。

3.25危险碎片系指冲击能量大于79J的飞散碎片。

3.26危险碎片密度危险碎片不小于1块/55m2时的密度称为危险碎片密度。

4一般要求4.1危险性建筑危险等级4.1.1危险性建筑危险等级划分危险性建筑的危险等级划分为A x、B x、C x、D x级四级。

A x级一建(构)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具有整体爆炸的危险性。

B x级一建(构)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及其制品,具有局部爆炸和抛射的危险性。

C x级一建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固体推进剂、液体火药及其制品,具有剧烈燃烧呈燃烧转爆炸的危险性。

Dx级一建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具有局部燃烧或爆炸的可能,但药量很小,没有整体爆炸的危险性。

4.1.2危险性建(构)筑物内的作业4.1.2.1在A x级建(构)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a.奥克托今、黑索今、特屈儿、太安、梯恩梯、黑火药、烟火药和破坏能力相当于或大于这类炸药的其他单质炸药,以及含有这类炸药的混合炸药的研制、加工、试验和拆分;b.硝化甘油及含有硝化甘油的双基火药、双基推进剂、三基火药组成物的配制;c.在存放间(库)内,贮存上述炸药或其药柱、药块;d.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单质起爆药或混合起爆药;111e.在存放间(库)内,贮存装填上述炸药的大中口径炮弹、火箭弹、地雷、航空炸弹、战术导弹和制导炮弹;f.在存放间(库)内,贮存火帽、枪弹底火、雷管、导爆索等火工品;g.在存放间(库)内,贮存黑火药、烟火药及其制品。

4.1.2.2在Bx级建(构)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a.弹药、引信及火工品的研制、加工、试验、拆分和销毁过程中,对炸药、起爆药不进行直接加工的作业;b.对不含硝化甘油推进剂组成物的配制、三基药的捏合、复合推进剂的装配包装作业;c.对炸药、起爆药进行直接加工的作业;d.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品均设在抗爆间室或装甲防护装置内的作业;e.在工房内,对起爆药进行溶剂、水中作业或湿态作业,而使其危险程度有明显降低的作业;f.枪弹振动试验、火工品起爆试验、导爆索爆炸试验的作业;g.在建筑物的暂存间内,起爆药在溶剂或水中贮存或湿态贮存;h.在工房或存放间(库)内进行较钝感的炸药(如地恩梯)的研制作业或贮存;i.在存放间(库)内,贮存特种手榴弹、炮弹、制导炮弹、火箭弹及航空炸弹等产品;j.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口径37mm及小于37mm的炮弹、手榴弹、枪榴弹、信号弹和特种枪弹等;k.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底火、传火具、曳光管等火工品及发火件和引信等。

4.1.2.3在C x级建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a.发射药、底喷药、液体火药、可燃药筒、半可燃药筒及火箭、火箭弹、战术导弹和制导炮弹的固体推进剂的研制、加工,其过程中具有燃烧或燃烧转爆炸危险性的作业;b.在危险品存放间(库)内,贮存发射药、底喷药、液体火药、可燃药筒、半可燃药筒、固体推进剂、装填发射药的药管、药包和药筒及装填固体推进剂的火箭发动机等。

4.1.2.4在D x级建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112a.在建筑物内,火药、炸药、烟火药、起爆药、弹药、火工品、引信加工过程中危险性较低或药量很小的作业;b.在工房和存放间(库)内,对导火索进行研制、加工和贮存;c.在研制实验室、工厂理化性能试验室内,进行火药、炸药、烟火药、起爆药及其制品等的研制和试验;d.在实验室内进行药量不大于20g的枪弹振动试验、火工品性能试验和导爆索的性能试验;e.在研制实验室和存放间(库)内,对火药、炸药和起爆药使用的氧化剂进行研制和贮存。

4.1.3危险性工序等级划分危险品研制工房和生产工房的危险等级可按其内危险品研制、加工、试验、拆分和销毁工序的危险等级确定,见附录A(补充件)。

当危险品研制实验室或工房内有几种不同危险等级的研制、加工、拆分和试验工序时,应按附录A(补充件)危险等级划分的次序,取其最前者为危险品研制工房或加工工房的危险等级。

4.1.4危险品存放间(库)的危险等级划分危险品存放间(库)的危险等级可按所贮存的危险品确定,并应符合附录B(补充件)和附录C(补充件)的要求。

当单间(库)存放的品种较多时,应按存放危险品的最高危险等级确定。

4.2药量的控制要求和计算原则4.2.1药量的控制要求4.2.1.1火药、炸药、起爆药、烟火药、推进剂及其制品的性能测定、分析实验室和院校的配方、合成实验室,各测试间使用的药量不应大于20g,实验室的总药量宜小于400g,实验室内的暂存间的药量应小于300g,并应存放在抗爆容器之内。

此类分析实验室可按有关的国家标准中甲类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进行设计。

4.2.1.2火药、炸药、起爆药、烟火药、推进剂的配方、合成及应用研究实验室,其试验间使用的药量宜小于200g,实验室的总药量应小于3kg。

单间药量大于20g的试验间应设有防护设施。

实验室的暂存间的药量应小于600g,并应存113放在抗爆容器之内。

4.2.1.3炸药、起爆药、烟火药、火药、推进剂研制及应用研究的工房和生产工房,其炸药、起爆药和烟火药操作单间使用的药量宜为3kg以下,存放间宜为10kg以下,火药、推进剂单间使用的药量宜为10kg以下,工房的总药量应小于50kg。

各间应依据工序要求设计为抗爆间室或抑爆间室。

4.2.1.4炸药的注装、塑装、螺装、压装、压药、切割、钻孔、机械清理和拆分等操作的研制工房,各工序不论药量多少,均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

进行上述操作的单间药量,对院校不宜大于1kg,对研究所宜小于10kg,对生产工房应小于50kg。

上述研制工房的总药量对院校和研究所应分别不大于5kg和50kg。

4.2.1.5弹药准备(发射药装药和全弹装配)间或工房的总药量,对院校和研究所宜分别小于5kg和50kg。

4.2.1.6在院校和研究所内进行危险品的起爆性能试验、威力试验和安全性检验等爆炸试验,凡药量大于20kg的爆炸试验,均宜在抗爆结构或专用抗爆装置内进行,对院校和研究所其一次最大试验量应分别小于1kg和3kg,对弹药研究所的试验药量应小于10kg,对院校、研究所和工厂危险品的销毁,其一次最大销毁的药量宜小于1kg,产品本身装药量大于1kg的除外。

4.2.1.7研究所、院校和工厂的危险品存放间(库),单间药量不宜超过50kg。

4.2.1.8研制实验室或A x、B x、C x级工房没有单独设危险区,而与教学区或科研区建筑物混合布置时,爆炸危险品的运输应在非教学或非科研时间进行,否则应放在抗爆容器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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