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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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考试重点和考试技巧

2012年贵州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考试重点和考试技巧

1、关于法律事实,正确表述A.“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B.与人类生活无关的纯粹的客观现象也是法律事实C.违法行为可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D.交通事故是法律事实的一种2、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4、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下面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物 B.不作为 C.技术秘密 D.肖像5、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物权法定B.一物一权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D. 物权公示6、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物权法定B.一物一权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D. 物权公示7、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下面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物 B.不作为 C.技术秘密 D.肖像8、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C.自己代理D.双方代理9、当代中国时注意法律渊源可以归结为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

主要包括A.宪法法律 B.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C.地方性规定自治法规D.判例习惯10、当代中国时注意法律渊源可以归结为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法系是西方法学家首先使用的一个概念,它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某些形式上的特点对法律所做的分类。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故而D项正确。

A项中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作出的基本分类,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B项中的法制系统是一国的法律制度体系;C 项中的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答案】C【解析】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综上,ABD项正确,C项错误。

3.【答案】D【解析】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

故选D。

4.【答案】B【解析】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应该选择B项;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型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5.【答案】A【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有资格上的限制,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故而该题选择A项。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7-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7-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7-2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总题数:40,分数:40.00)1.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对此条文理解正确的是( )。

A.对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行为,我国都具有管辖权B.我国行使管辖权的原则包括普遍管辖原则C.我国适用普遍管辖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我国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A.B. √C.D.根据我国《刑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有权行使管辖权,但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我国都有管辖权,A项缺少限定语,故A项错误。

中国适用普遍管辖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但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刑法》,不可以将二者混淆,故CD项错误,B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李某见一人大醉,便将其钱包偷走,里面有四百元钱。

则对李某应( )。

A.按盗窃罪处理 B.按抢劫罪处理C.按侵占罪处理 D.不按犯罪处理A.B.C.D. √犯罪行为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盗窃罪的数额起点在500~2000元之间,而李某只盗窃了400元,没有达到盗窃罪的起刑点,不构成盗窃罪,故A项错误,D项正确。

被害人是自己醉酒,并不是李某所为,李某只是秘密窃取钱包,不构成抢劫罪,故B项错误。

钱包并非遗忘物、埋藏物,也非李某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故李某偷走钱包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故C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3.下列不属于不作为的义务来源的是( )。

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C.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D.同事关系A.B.C.D.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三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四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10-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10-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10-2(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总题数:40,分数:40.00)1.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溯及既往B.罪刑法定原则不排斥习惯法的适用C.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罪状不作具体描述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也包括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第3条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其基本内容是:(1)罪刑法定化。

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故D项错误。

(2)罪刑明确化。

罪刑明确化即对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都要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及禁止溯及既往,故AB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甲欲杀乙,明知乙家里除了乙之外还有丙,为了杀死乙仍然在乙家的水井里投入了毒药,致使丙死亡。

则甲对丙死亡的主观心态是( )。

A.直接故意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疏忽大意的过失(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放任结果的发生。

本题中甲为杀乙,明知其行为可能致丙死亡,仍投放毒药,属于间接故意,故ABD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3.李四欲杀张三,尾随其后,多次欲下手均因客观情况不利而停止,其构成(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012年浙江省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最新考试试题库教程

2012年浙江省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最新考试试题库教程

1、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2、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3、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正确的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

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

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

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4、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余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6、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B.普遍性 C.程序性D.可诉性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债务的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应该 A.数额相同B.种类相同C.债务均到期 D.债权均须合法 8、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9、关于法律事实,正确表述A.“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B.与人类生活无关的纯粹的客观现象也是法律事实 C.违法行为可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 D.交通事故是法律事实的一种 10、法律效力范围主要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也称法律的生效或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 A.法律对人的效力B.法律对事的效力 C.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D.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11、当代中国时注意法律渊源可以归结为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2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2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22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总题数:40,分数:40.00)1.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刑法允许扩张解释,但不允许类推解释B.将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行为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属于扩张解释C.将《刑法》第171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缩小解释A.B. √C.D.A项中,由于我国刑法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A项错误。

B项中,将抢劫运钞车的行为解释为抢劫金融机构,属于对金融机构的扩张解释,故B项正确。

C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不属于当然解释,故C项错误。

D项中,将信用卡的功能进行扩张,属于扩张解释,不属于缩小解释,故D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李某与王某有仇,欲杀死王某。

某日,李某见王某和高某被绳索悬吊于20层高的楼房外粉刷外墙,故偷偷将绳索割断,致王某和高某当场死亡。

对此,李某的主观罪过是( )。

A.对王某是直接故意,对高某是间接故意 B.对两人均是直接故意C.对王某是直接故意,对高某是过失 D.对王某是间接故意,对高某是直接故意A.B. √C.D.直接故意是指明知必然会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题中20层高的楼层上摔下一般是必然会死亡,所以该危害结果必然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仍实施危害行为的不构成间接故意,因为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

ACD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3.下列行为中不构成犯罪中止的是( )。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将儿童带到家中后反悔,便将儿童送回家中B.乙在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将其绑架的过程中,因被害人反复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C.丙欲杀仇人张某,在去张某家时因受到家人的劝阻,便放弃了杀人的念头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欲挪用公款5万元并做好了各种准备,但在着手之前考虑到刑罚的后果便没有挪用A. √B.C.D.拐卖儿童罪只要将被害人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便成立既遂,所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A项不成立犯罪中止。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1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12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13.00)1.下列哪一种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______(分数:0.50)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朋友搞投资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C.某财政局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为单位谋取利益的√D.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亲属在该单位就业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该选项A中将公款归亲友使用属于解释中第一种情形;B项符合第二种情形;D项中甲以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事业单位使用,是为了达到安排亲属就业这一个人利益,属于第三种情形。

因此本题选C项。

2.甲为了销售本单位的产品,安排公司监事乙在与某国有事业单位联系销售业务的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0%的比例给该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回扣共计10万余元。

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分数:0.50)A.行贿罪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C.单位行贿罪√D.对单位行贿罪国有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该公司不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该公司的犯罪是单位犯罪,而且是单位向个人行贿,所以构成单位行贿罪。

选C项。

3.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

在该局人事任免之际,甲对前来竞聘的乙说:“你如果不给我3万元钱,这个职位就没戏了,我要给别人。

”乙为了获得岗位,只好给甲送了3万元。

请问甲的行为如何定性?______(分数:0.50)A.甲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B.甲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C.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处罚D.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当从一重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认为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和相应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6题)A.对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B.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均可假释正确答案:C解析: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A项错误。

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项错误。

因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不可假释,D项错误。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期徒刑是可以适用的,C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2.甲(17周岁,无业)收受犯罪人窃得的笔记本电脑后,为其窝藏赃物,构成犯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甲适用罚金的正确做法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A.应对甲免除罚金B.应判令甲的监护人缴纳罚金C.应对甲处以不少于500元的罚金D.应将甲收受的电脑拍卖充抵罚金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500元人民币。

因此正确答案为C。

知识模块:刑法学3.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处的法定刑属于(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A.援引法定刑B.绝对确定法定刑C.相对确定法定刑D.绝对不确定法定刑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法定刑中的刑种和刑罚幅度的确定程度,可以把法定刑分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三种类型。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21-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21-2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总题数:40,分数:40.00)1.下列犯罪中,不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

A.甲乘坐我国轮船行至公海时对他人实施了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某外国人落水死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入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外国人丁在中国将其本国人打成重伤A.B. √C.D.根据《刑法》第6条的规定,我国的领域不仅包括领陆、领海、领空及底土,而且还包括我国船舶和航空器。

犯罪地以行为地或结果地来判断。

A项中的船舶是我国的拟制领土,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B项中的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均不在中国领域内,C项中的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项中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甲将自己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并收取20万元的补偿费。

对此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B.犯罪行为,构成遗弃罪C.合法行为,但应没收获得的补偿费D.合法行为,因主观上不具有拐卖儿童的故意A. √B.C.D.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孩子送给他人收养,并收取高额的补偿费,是犯罪行为,应定为拐卖儿童罪,故A项正确,CD项错误。

甲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没有遗弃行为,不构成遗弃罪,故B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3.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某日为帮亲人乙出气,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将乙的仇人丙杀死。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因患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 B.可责令甲的家属严加看管和治疗C.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D.对甲可以从轻处罚A.B.C. √D.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5-2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5-2(总分:65.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0,分数:0.00)二、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10.00)1.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

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

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

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

”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A. √B.C.D.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A选项成立犯罪未遂,甲后来得到的3000元钱不是因诈骗而来的。

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

B选中乙还有杀死刘某的机会,但是因为担心承担刑事责任而没有继续开枪,成立犯罪中止。

D项中丁的行为和B项的乙相同,一样构成犯罪中止。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C 选项中丙已经将赵某绑走,且提出了勒索,此时绑架罪已经即遂,尽管丙主动将赵某释放,也不影响其犯罪构成,只不过会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

2.下列有关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说法,错误的是?( )A.胁从犯是指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B.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C.在共同犯罪中不可能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D.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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