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各类外来施工队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来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外来施工队需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加强与施工现场的沟通,共同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外来施工队应保证施工现场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正常运行,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外来施工队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不得私堆物品或占用通道。
第八条外来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外来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安全。
第十条外来施工队应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的火灾疏散演练计划,提高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三章领导责任第十一条本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外来施工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应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外来施工队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及时调查和处理外来施工队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事故和隐患问题,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四章安全宣传和培训第十五条外来施工队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队应向员工宣传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的使用方法。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队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教育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五章灭火器材管理第十八条外来施工队应建立完善的灭火器材管理制度,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九条外来施工队应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外来施工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六章应急预案与演练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队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5篇)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化肥二厂安全生产,按安全管理归属原则,由施工所在地单位(或相关业务单位)对施工队伍(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特制定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2.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____〕化劳字第____号。
本制度规定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施工规范及安全教育、考核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考核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化肥二厂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及权限3.1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的管理。
3.2本厂相关施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负责协助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日常检查和管理。
与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如本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制止其违章行为。
3.3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4.管理办法4.1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会同我厂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我厂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对本队临时用工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队伍后,要及时到安全科备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袖标。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施工区域内的单位、厂安全科保持联系,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3外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关于“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和我厂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服从本厂的安全管理。
4.4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
外来人员及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管理2.外来人员需在进场前进行身份验证,并进行熟悉安全及相关操作规程的培训。
3.外来人员住宿管理:(1)住宿地点应安全、整洁,且符合相关标准。
(2)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宿舍区域。
(3)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吸烟、赌博等行为。
5.外来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6.传达电器、施工机械及设备的使用需经过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施工队伍管理1.施工队伍的招聘管理:(1)委托可靠的人力资源公司招聘施工人员。
(2)施工人员应进行身份验证,并要求提供合格的工作经验证明。
(3)施工人员入职前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施工队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保证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3.施工队伍应按规定进行考勤管理,确保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的准确统计。
4.施工队伍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
5.施工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应急演练和救援培训。
6.施工队伍应按照施工计划和要求,合理使用施工材料,避免浪费和损耗。
7.施工队伍应及时上报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协助解决相关的施工难题。
8.施工队伍应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危险物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三、考核与奖惩1.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和施工队伍,将做出相应惩罚处理,包括罚款、停工、解除劳务关系等。
2.考核施工队伍的工作质量、安全管理和进度完成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
3.行为良好、工作积极的外来人员和施工队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四、总则1.外来人员及施工队伍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修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及时向施工队伍和外来人员进行通知。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通过规范、管理和监督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提高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的制度。
1.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佩戴安全帽、穿戴安全服装、戴好防护用品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将被立即制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定,包括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停乱放、不乱堆乱建等。
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将被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佩戴身份证件。
未经登记或者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将被拒绝进入或者要求离开。
4.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
5.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指定的工作区域和时间进行施工,不得越界或者超时施工。
6.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现场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行动或者违背指令。
7.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流程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施工或者修改施工方案。
8.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调整施工进度或者延误工期。
9.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设备和材料,不得私自使用、移动或破坏。
10.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记录和报告,不得隐瞒施工进展或者质量问题。
以上是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管理外来施工人员,提高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外来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来作业人员指被雇佣或委托从事企业或单位工作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派遣员工、合同工、临时劳务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雇佣或委托外来作业人员从事工作的情况。
第四条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应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结合,共同维护企业的整体安全。
第六条外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技能,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七条外来作业人员与企业之间应建立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八条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二章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外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外来作业人员应参加企业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通过相应的考核。
第十二条外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作业。
第十三条外来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外来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特定区域时,应配备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外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护好企业的设备、物资和财产,严禁私拆企业物品或借用企业设备。
第十六条外来作业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生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逃生或自救措施,遵守逃生通道和应急出口的使用规定。
第三章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外来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外来作业人员应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工地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地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材料供应商、施工机械租赁单位等。
三、管理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
3. 施工单位应与外来人员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外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
3. 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机械设备和施工设备。
4. 外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规定。
5. 外来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穿行、堆放物品或占用通道。
6. 外来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施工现场的布局和设施。
7. 外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休息。
8. 外来人员应配合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9.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安全档案,记录其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违章记录等。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规定、表现良好的外来人员,施工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外来人员,施工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故意隐瞒事故、逃避责任的外来人员,施工单位应依法予以严惩。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的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执行本制度,组织和指导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应与施工单位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施工单位的外来人员遵守本制度。
3. 项目经理应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宣传。
4. 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整改。
5. 项目经理应建立外来施工人员的台账,记录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合同及工资发放情况等。
四、外来施工人员进场管理1. 施工单位应将外来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备给项目经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施工单位、工种等。
2. 外来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项目经理应核对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并记录进场日期。
3.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拒不佩戴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接受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项目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5.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擅自更换工种或更改所属单位,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审批和备案后方可操作。
五、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管理1. 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和安排,严禁擅自离岗或私自调休。
2. 外来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与安全。
3. 外来施工人员应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严禁加班加点,如需临时加班,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
4. 外来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持证后方可操作。
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以下为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安全责任分工和管理机构:明确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的安全责任分工和相应管理机构的设置。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进场、安全培训、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巡查等方面的规定。
3. 安全目标和措施:确定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现场安全管理:明确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现场安全巡查、安全标识、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5. 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要求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 事故报告和处置:要求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及时报告已发生的事故,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和救援。
8. 人员安全防护:规定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护培训。
9.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10. 安全监督和检查:规定租赁、承包、外来施工方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以上仅为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对于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1. 目标和原则:- 目标:确保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落实,文明施工。
2. 组织架构:-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和权力。
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租赁、承包和外来施工是现代建设项目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它们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项目的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租赁、承包和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租赁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划分租赁方应明确定义各方的安全责任,包括租赁方和承租方。
租赁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提供相关安全操作手册和培训,承租方则应按照安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向租赁方报告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2. 设备检查和维护租赁方应建立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同时,租赁方还应提供设备维修的联系方式和应急维修计划,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得到修复。
3. 安全培训和技术支持租赁方应为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承租方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够及时解决设备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4. 事故报告和处理租赁方和承租方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
同时,租赁方还应对事故进行事后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三、承包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承包方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证书。
他们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2. 安全计划和操作规程承包方应编制项目安全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并设定适当的安全管理指标。
同时,承包方还应制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人员按照规程进行作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安全教育和培训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进行培训记录和考核。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稳定,维护单位安全形象,保障职工和外来施工队员之间的权益,规范外来施工队员管理及进出单位的制度与流程。
2. 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流程外来施工队员进出单位需按以下流程进行:2.1 申请进入单位外来施工队员需通过项目负责人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进入单位。
申请需写明施工队名称、派遣人员名单、进出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2.2 安保部门审批安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委派专人负责接待外来施工队员。
同时会要求施工队员进行身份检查、安全培训等,确保施工队员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3 安排进入施工现场经过安保部门审批后,外来施工队员可携带证件进入单位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前,安保人员会进行安全检查并提示施工队员遵守施工安全规定。
2.4 工作监督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会对外来施工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5 离开单位外来施工队员完成工作后,需向项目负责人提前通知,由项目负责人向安保部门提出申请离开。
安保部门会将外来施工队员的离开时间登记并进行确认,确保施工队员离开单位顺利。
3.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3.1 人员岗前培训安保部门会组织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施工规程和管理制度等。
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外来施工队员应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工作,减少工作误差,提高工作效率。
3.3 安全防范意识外来施工队员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工作纪律外来施工队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私自携带现场工具等物品。
3.5 职业道德和责任外来施工队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管理要求4.1 严格管理安保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外来施工队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2 依法管理外来施工队员管理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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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z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对外来施工承包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3、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一章 职 责 第一条 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 . . z 第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制订和完善《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围外来施工队的施工作业安全情况。 第四条 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的相关容,队伍要有资质,人员要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施工队到安全环保科办理相关入厂手续,施工队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照片。 第五条 施工所在区域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公司《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汇报。 第六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同安全环保科,按照公司要求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管理,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档案、对外来施工方的资格审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对施工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 。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进行招标时,招标部门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无资质及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 . . .
z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奉公守法,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第九条 根据分管和职责围,按照设计规、施工规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第十一条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 施工队伍的施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继续施工的,安全环保科及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和公司安排施工的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 不得随意带领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二)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 . . z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财务部缴纳风险抵押金。
1、缴纳标准及办法: 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风险抵押金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10万元的,依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补充。 2、退还程序: 施工单位在与公司解除合同后,由安全环保科出具证明,根据公司财务情况,按照相关程序,予以退还。 3、施工工期较短的(小于15天的),风险抵押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含2万元)。 第十六条 外来施工队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必须遵守: 1、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申请,经分厂或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施工;属于非危险作业的施工,由分厂或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后方可作业。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 . .
z 3、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4、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5、相关现场监护人应首先对施工器材和安全防护器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在易燃易爆区域施工,必须使用防爆工器具。 9、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10、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 . . . z 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
平整、安全、牢固。 11、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12、非施工的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到调度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后,方可由公司相关人员带领进入。 第十七条 外来施工队伍的培训 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1、各施工队及主要负责人进入公司时,要将所有施工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安全环保科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培训记录,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不准进厂作业。 3、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报安全环保科备案;应对施工队伍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环保科、设备部组织外来施工队安全例会,并于每周六上午上班前到安全环保科领取会议纪要。 . . . z 5、每周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安全环保科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 外来施工队的安全资源配置: 1、明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2、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4、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第十九条 作业过程的监督容如下: 1、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2、外来施工队应定期组织部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各归口管理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4、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工。 第三章 处罚规定 (一)事故处罚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经济处罚: 1、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按、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00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 . . z 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50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4、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50000元以上/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100000元以上/次。 5、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视情况罚款10000元以上/次。 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10000元以上/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20000元以上/次。 7、因违章发生轻伤事故,罚款10000元/人次。 8、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试车障碍罚款10000元/次。 9、因安全、消防、避雷设施(包括临时设施)不完备或起不到应有作用,造成的损失由所属区域施工单位承担。 10、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对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或导致建设单位厂房、设备、设施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罚款外,应由施工单位赔偿所有损失。 11、建设单位施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对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发生死亡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2000元。 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1000元。 一般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500元。 (二)违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