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区2012年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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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计划

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1. 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风险。

2.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燃放环境。

3. 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2)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职责分工(1)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监管,查处非法行为。

(2)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4)消防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现场的安全保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燃放管理(1)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和品种限制,明确禁止燃放区域。

(2)加强燃放现场的安全巡查,确保燃放区域内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专业人员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安全指导,提高燃放质量。

4. 非法行为查处(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对非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购买、不燃放非法烟花爆竹。

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期限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监督与考核1. 由市政府设立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庆和庆祝活动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过去几年,由于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为了保护千年传统文化和城市环境,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和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提升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并促进烟花爆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完善烟花爆竹企业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2)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员工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3)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企业全过程的实时监控。

2. 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原材料的把关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推进烟花爆竹企业的环保治理(1)制定烟花爆竹企业环保排放标准,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排放。

(2)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环保督察,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检查排污设施的运行状况。

(3)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力度。

4.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认知和警惕性。

(2)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烟花爆竹,避免意外发生。

(3)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

3. 加强跨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和治理工作。

(工作计划)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出现较大反弹,发生事故11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上升125%和520%,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所抬头,特别是秀山县发生了“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导致19人死亡、1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

为深刻吸取秀山县“10?21”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特制定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采取“联合执法、分片包干、严厉打非、齐抓共管”举措,构建区(县)乡互动、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执法新格局。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开式大排查,实行铁腕式大整治,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法规和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络,理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实现烟花爆竹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XX年年11月17日至____年4月30日。

(一)自查阶段:XX年年11月1―30日。

(二)整治阶段:XX年年12月1―31日。

(三)督查阶段:____年1月1―31日。

(四)考核阶段:____年2月1日―3月30日。

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于____年2月29日前上报市“打非”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近年来,随着烟花爆竹产业的快速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法规政策制定、安全宣传教育、生产环节监管、经营销售规范、储存运输安全、应急救援准备、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多方面的措施,全面提升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法规政策制定我们将修订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同时,我们将建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宣传教育我们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购买、使用烟花爆竹。

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生产环节监管在生产环节,我们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生产。

我们将严格审查企业的生产资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取缔。

此外,我们还将建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经营销售规范在经营销售环节,我们将规范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行为,防止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问题的发生。

我们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或取缔。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烟花爆竹销售追溯制度,确保烟花爆竹的来源和流向可追溯。

储存运输安全在储存运输环节,我们将加强烟花爆竹的储存和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因储存不当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我们将制定严格的储存和运输安全标准,要求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储存和运输。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储存和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2]13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2.01.16【实施日期】2012.01.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烟花爆竹是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的喜庆产品,又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52号)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要按。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津安监管三〔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做好201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对照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延期换证,不得无证经营。

为确保经营旺季的储存安全,各批发企业要按照订货合同和上报的订货厂家,核实入库的烟花爆竹品种及规格,严禁A、B级烟花爆竹和我市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入库。

不得超容量或混合存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未通过审批的仓库存放烟花爆竹,外来车辆进库须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认真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的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如实登记产品流向。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应按照统筹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和公安、市容、占道及综合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工作,各区县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控制在近三年的平均数以内。

布点工作要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最小间距不能低于50米;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地铁出入口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与变压器及公共电器设施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

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范文

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和目标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庆祝品,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严格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有序。

二、工作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燃放禁区等信息,提高公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卖家必须取得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书,保证销售的烟花爆竹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管: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劣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

(4)加强对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监管: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的运输和储存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仓库的安全检查,严禁违规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

2. 燃放措施(1)划定燃放禁区和限制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燃放禁区和限制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区、交通要道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燃放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

(2)设立燃放点: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和燃放需求,合理确定燃放点的位置和数量,确保燃放点的安全。

(3)规划燃放时间:严格控制燃放时间,防止在夜间或气候条件不适宜的情况下燃放,确保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

(4)安排人员维护秩序:在燃放点和周边地区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维护燃放秩序,防止人群聚集和混乱,确保燃放过程的有序进行。

(5)设立指定观看区: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立观看区,供公众观赏烟花爆竹,减少观看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应急措施(1)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测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测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燃放点周边的气象、人流、车流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采取应急措施。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3.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行为。

(2)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整改。

2.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1)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2)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加强对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1)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2)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五、工作时限1. 2023年1月至3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 2023年4月至6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

3. 2023年7月至9月,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 2023年10月至12月,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

扬州市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扬州市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2.14•【字号】•【施行日期】201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扬州市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各县(市、区)安监局,化工园区安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2012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认真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完善体系、创建达标、执行规定、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以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推进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为主线,不断改善经营条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以宣贯国务院《意见》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各地要认真宣贯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意见》精神,不断健全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一)强化宣传,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内控体系。

各地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意见》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要通过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意见》的宣贯,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责任体系,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操作人员。

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现场操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形成动态监督模式,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明确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步骤1.制订方案: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2.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检查整治: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4.全面看护: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内,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5.工作总结:对本次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行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4.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强化应急,及时处置。

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以上是本地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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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12年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去年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全年完成安全无事故目
标,各项考核、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
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我区烟花爆竹工作,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个安全责任的落实,精心组
织、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认真做好我区烟花爆
竹安全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 工作,确保全年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2012年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
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为职工创造更好
的劳动,生活安全的条件 。 做好日常检查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的执行情况,严防企业“三超一改”行为。
2、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
分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提高联合执法的力
度,用一万的努力防治万一的事故发生。
3、抓好驻厂安监员的日常监督。坚持每周短信报告制
度,签订2012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好对驻厂安监员的各
项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4、加强培训。人员安全素质教育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
要部分,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的证
书持证上岗。全体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后持证上
岗。
二、抓好基础,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1、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
安全生产的基石。今年,五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
准化已经到期,我们计划在贯彻新标准的 同时,使企业全
部达到新的三级标准化标准。
2、探索企业的产品升级和机械化改造的工作,将计划
争取建成一个全区烟花爆竹机械化示范企业,为全区烟花爆
竹企业安全管理上水平、上等级打好基础。
三、打击“非法”,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季度召开一次打
非工作形式分析评估会,积极配合公安牵头的打非工作。
四、严格把关,提高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坚持药物抽
检。关于药物的抽检工作,将完善制定抽检制度,每季度抽
查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保持对非法药物打击的高压态
势。

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方面,今年将继续坚持有工商营业
执照,有店铺门面才有申请经营的资格,提高了准入门槛。
强化了乡镇中队发证的权利和责任,监督监管靠前,防范于
未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今年将加大烟花爆竹
办证的宣传力度。

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以上重点工作的落实,,2012
年我区烟花爆竹一定能保持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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