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2018《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2018《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关于《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

法》的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2018年1月,为落实专项抓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管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行为,我办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等法规规章规范,对《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京民防发〔2016〕54号)进行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京民防发〔2018〕5号)。实施1年多来,效果良好,在机动巡视和财审中得到了认可。

此次为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对易地建设条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化、审批条件刚性化,同时对本市现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整合,增加减免政策、监督管理等内容,将单一的易地建设条件调整为易地建设全过程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为加强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规范行政许可和易地建设费缴纳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及本市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含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第三部分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一)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

(二)建设项目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三)建设项目位于流砂、暗河、基岩、垃圾回填等地段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四)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因地质地形影响不能全部建于地下,地质地形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五)建设项目遇有需保留或已建成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

(六)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建设项目不能建设地下室的。

(七)建设项目地下室距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小于100米的。

第四部分是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标准及易地建设费缴纳标准。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进行核算。建设单位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必须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本市易地建设费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建设单位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应提供相关技术说明文件,对技术复杂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论证。

第五部分是易地建设费减免条件。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下列建设项目符合第三条规定,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经批准的,按以下规定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二)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三)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减半收取。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建设项目,予以免收。

(五)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全部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予以免收。

(六)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予以免收;营利

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减半收取。

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0号文),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和缴纳易地建设费。

第六部分是易地建设费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得缓缴、欠缴、少缴。市、区两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依法依规依据易地建设条件和减免政策实施审批,按相关规定进行易地建设费征收。市、区两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易地建设管理监督检查责任,建设项目易地建设费缴费情况纳入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核查内容。

第七部分是明确要求。本办法由市人防办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通知》(京民防发〔2018〕5

号)同时废止。

三、主要特点

(一)对易地建设审批条件进行修订

为适应“多规合一”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方式,取消部分原条款,明确新条款。

按照国务院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的“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多测合一”法定地位,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转变了管理方式,由原依据规自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条件或方案复函进行审批,调整为规自部门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征求人防部门意见。管理方式的调整,使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时序提前,由依规划意见被动审批变成主动参与建设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此,取消了依规划意见审批时适用的“依据规划部门意见,建设项目无地下建筑的”等四条,修改为“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修改后根据建设项目应修建的人防面积指标提出人防工程审批意见,对于应建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需结合建设;小于1000平方米的,应建设单位申请,可易地建设。不再考虑依建设项目审批条件或方案复函进行审批时,原上述四条明确的客观条件。

细化部分条款。对“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线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条款进行了细化,修改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建设项目不能建设地下室的”。此内容已在2018年3

2018年中国全域旅游政策汇总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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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是以旅游为动力产业的区域统筹发展和协调的新方案。全域旅游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和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成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重要选择;成为东部地区统筹城市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的重要抓手,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数据显示,2016年500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8亿人次,约占全国旅游人数的40.5%,同比增长20%,旅游总收入1.7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接待过夜的国内外游客7.3亿人次,占接待总人数的40%,同比增长21%。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值为21.5%,一些旅游业发达的创建单位甚至高达40%以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00家创建单位中,包括海南、宁夏2省(区),91个市(州),407个县(市),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料来源:国家旅游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 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全域旅游,以下是我国全域旅游相关政策汇总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海南省是我国第一个全域旅游创建省,2016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二个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创建单位。2017年8月4日,国家旅游局宣布,陕西、贵州、山东、河北、浙江等5省新增为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单位。全国7个全域旅游示范省积极出台省级政策,推动省内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的融合发展。各示范省份全域旅游政策一览表如下: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8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解读

2018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解读购车前必读的三个点 单车补贴金额= 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 元/kWh。 2018 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出炉,从整体补贴数额来看有增有减,但其中最大亮点是细分了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其纯电续航里程R 最低标准提升至150 公里,同时提出了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的更高要求。 2018 年新能源乘汽车国补政策 2017 年新能源乘汽车国补政策

针对于纯电动乘用车规范了纯电续航里程R 的细则,相比2017 年最低100 公里起步的标准,2018 年提升至了150 公里起步,同时划定五个补贴等级,其中R ≥400 公里(400 公里或以上)的车型能获得最高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补贴最低为1.5 万元,最高为5 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补贴为2.2 万元。补贴计算公式为: 单车补贴金额= 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 元/kWh。 2018 年新政还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划分,以提供不同的补贴数额,具体如下: 对电池能量密度要求不低于105Wh/kg,并且分4 档进行补贴 1、105(含)-120Wh/kg 的车型按0.6 倍补贴; 2、120(含)-140Wh/kg 的车型按1 倍补贴; 3、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 倍补贴; 4、超过160Wh/kg 的车型按1.2 倍补贴。 同时还提出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30 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分为:0.5 倍、1 倍、1.1 倍补贴。 2018 年的补贴政策从2 月12 日开始实行,2 月12 日至6 月1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 年标准的0.7 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2018 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亮点提炼 1、2018 年的补贴分得更细,续航更长补贴更多 相比2017 年纯电动车只有 2 万、3.6 万、4.4 万元 3 挡,2018 年的补贴政策明显分得更细,从最低150km 的续航到最高400km 的续航一共细分了5 挡,每50km 的续航补贴差额达到了1 万元,这明显将更加有利于激发车企研发更高续航的车型。 2、纯电续航低于150km 车型取消补贴 2018 年新政策对纯电动的补贴门槛明显提高了,要求纯电动车续航不低于150km,换句话说相当于纯电续航低于150km 的车型将不再获得补贴,这也与此前相传的一致。不过目前貌似市面上也已经没有续航在150km 以下的车型销售了。 3、对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更高 2017 年的政策对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最低要求只有90Wh/kg,而2018 年将门槛提高了105W/kg,并且如果想要获得1 倍的标准补贴,电池包的能量密度需要达到120Wh/kg,而2017 年只需要达到90Wh/kg 即可。 同样的要想获得1.2 被的补贴,电池能量密度需要达到160Wh/kg 以上才行,而在2017 年只需要达到120Wh/kg,相比之下提高了将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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