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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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5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5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1. 制度目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分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3. 分级标准:安全风险将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发生的概率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高风险:可能对企业的人员生命安全、资产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中风险:可能对企业的人员生命安全、资产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低风险:可能对企业的人员生命安全、资产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造成较小影响的风险。

4. 管控措施:根据安全风险的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高风险: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排除或减轻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持续监测和评估风险;- 中风险:制定详细的管控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定期检查和修订控制措施;- 低风险:制定基本的管控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改进;5. 责任分工:- 企业高层领导负责对高风险进行决策和指导;- 各部门负责根据风险分级制定相关的管控措施,并监督执行;- 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6. 监督和评估:企业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7. 培训和宣传:企业应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8. 处罚措施:对违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的员工,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9. 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企业高层领导层所有,并通过内部通知方式进行公布和解释。

以上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2)是指公司或组织为了保障安全、防范风险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来最大程度地降低或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标为确保组织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提升员工和资产的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涵盖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风险管理政策,以保障人员和资产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需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确保措施的实施。

3. 所有员工有责任参与安全风险管理,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1.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风险评估需综合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潜在影响,据此制定风险控制策略。

3. 部门负责人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上报给公司领导层,以便制定整体风险管理计划。

五、风险控制措施1. 基于风险评估,各部门应制定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安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等。

2. 部门负责人需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时,员工应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事故处理,并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3. 事故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原因、经过、影响及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给公司领导层。

七、培训与教育1. 各部门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安全培训,熟悉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3. 安全培训与教育记录应纳入员工档案,以备查阅。

八、监督与改进1.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员工消除安全隐患。

2. 公司领导层需定期评估安全风险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3. 安全管理的改进应基于实际需求,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九、奖惩机制1. 对违反本政策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2. 对在安全风险管理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3. 公司领导层应关注员工表现,及时给予认可和鼓励。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减少和控制安全隐患,实现人、机、环、管最佳匹配,超前预控各类风险,保证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我矿各单位、部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的依据,明确了各单位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应用本规定可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要点、工作方向,使安全风险评估更具可操作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风险,仅指生产活动及职业健康管理中的安全风险;本办法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包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及管控责任落实的全部过程。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应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单位(包括承包商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矿风险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成员:矿领导、科队长、科队技术人员、员工代表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管办体系组(以下简称体系组)具体负责矿风险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队及机关科室风险评估小组组长:各单位一把手副组长:安全风险体系负责人成员:队干部、内审员、班组长、急救员、消防员、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力争全员参与(风险评估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人数的30%)第六条职责(一)矿风险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危险源辨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全面落实好员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好危险源辨识、评估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矿风险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新增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的制定结果进行审核。

(三)安管办体系组是矿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矿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导部门及区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分类方法的培训,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给予相应指导;在生产过程中负责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4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4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控制、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合作的外部单位。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应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安全工作。

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严禁违反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选取合适的方法和工具,全面系统地评估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并予以分类和等级划分。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重点评估以下方面: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环境安全等。

第十条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编制评估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以降低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紧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应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便在发生安全风险事件时及时获得赔偿和救助。

第四章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风险事件时,各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报警、疏散、急救和事故调查等环节。

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安全事件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九条公司应针对不同岗位和层级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四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四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各专业、科室、单位: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

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专业及科室和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1、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责分工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矿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自律公约(2016年10月)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自律公约(2016年10月)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自律公约(2016年10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从业者行为,推动我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诚信建设,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所称公约成员是指经工商行政、民政、司法等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评估咨询业务和接受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培训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业人员、从事和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从业者应自觉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四条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稳评促进会”)是本公约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自律条款第五条公约成员之间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相关业务,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第六条公约成员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履行行业自律义务: (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自然环境置于所有地区、企业和个人利益之上,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稳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二)严格依照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法规、政策、导则、技术规范和规定从业,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不弄虚作假,不歪曲事实,不隐瞒真实情况,不编造数据信息,不给出有歧义或误导性的工作结论。

积极阻止对其所做工作或由其指导完成工作的歪曲和误用。

(三)严格按照稳评行业资质管理规定从业,不出借、出租有关培训证书,不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有关业务,不在本人未参与编制的有关技术文件中署名。

(四)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提供不能胜任的服务。

自觉接受省稳评促进会、各级维稳办组织的稳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受训人员纳入省稳评促进会稳评从业人员数据库。

(五)在我省从事稳评业务的评估机构,应主动向各级维稳办提交业务资质证明、稳评业务经验等资料,按照我省相关规范和导则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级评估分级实施导则

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级 评估分级实施导则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 344 号令)及《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暂行)》,规范重大危险源所在 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促进其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面掌握 和分析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风险等级,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切实保护 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关注企业安全行为或受其安全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4 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独立于生产设施的安全监控专用系统, 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现场功能执 行设施,属于区域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现场信号的汇集、控制和转发的接入平台系统。 是企业重要的安全设施。 3.5 关键装置
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 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和实时监控的装置。 3.6 重点部位
4 评估分级要素
重大危险源管理等级评估从若干个方面着手,《重大危险源管理等级评估分级要素表》 (见表 1)由 10 个 A 级要素和 50 个 B 级要素组成。评估考察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 按照 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 业的安全管理,并同时实现企业自主管理、政府部门监督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模式。 4.1 负责人与责任 4.1.1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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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4)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5)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6)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4.3.1 法律法规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 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进行更新。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 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3.2 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制订 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 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企业应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以下方面选择制订必需的、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8)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1医院感染控制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完善医院感染风险管理,降低患者及工作人员医院感染风险,特制订医院感染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范围:医院感染风险高的科室进行风险评估及管理过程3.定义:医院感染风险管理:指对患者及工作人员在医院进行治疗或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发生危险因素的管理。

4.权责:4.1感控管理负责部门:4.1.1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管理风险评估表,并在医院感染为委员会通过后使用。

同时对风险管理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4.1.2负责主动监测、收集数据,每年进行1次医院感染风险评估,明确相关科室的医疗感染预防和风险降低项目,并监督实施改进。

4.2科室感控管理小组:每季度负责对本科室院感管理风险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5.作业内容:5.1评估内容:医院的感染风险评估是一种风险评估的管理工具,正确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正确预防措施是预防院内感染关键步骤。

本院确定手术室为医院感染高风险科室。

5.2评估方法:使用医院感染管理负责部门制定的“感染控制风险评估表”,对出本科室存在的感染风险因素进行评估。

凡风险等级达到中、高风险水平(18<RPN≥9),应制定高风险控制计划目标和整改措施,并监督其责任人的执行力。

定期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价。

5.3风险评估要求:5.3.1医院感染管理负责部门,每月对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汇总、分析感控相关资料和信息。

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深入临床科室对全院进行感控风险评估,每年1次。

5.3.2发现科室或区域的医院感染风险有变化趋势时,应重新设计或修整工作流程,尽可能将感染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5.3.3手术室或其他科室发生医院感染风险时,须认真分析原因并做好感染控制措施,同时及时报告院感管理负责部门。

院感管理负责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与科室人员共同查找原因,确认医院感染风险项目,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呈报医院感染委员会进行审批。

5.3.4措施实施过程中,院感管理负责部门不定期进行督导,并将跟进督导结果反馈给科室及分管领导。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七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一、职责(一)领导组职责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总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二)办公室职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4、____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一)综合辨识程序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由矿长亲自____,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建筑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新旧版标准对比分析

建筑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新旧版标准对比分析张春燕;周宝琴【摘要】依据GB/T 21714-2-2015标准,选取常见建筑类型(住宅楼)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分析了住宅楼的基本特性和所处环境,识别可能遭受的雷电灾害和风险.根据GB/T 21714-2-2008和GB/T 21714-2-2015标准,赋予相关参数数值,结合闪电定位资料估算人身伤亡风险.结果表明,由于参数因子、损失率、估算公式等方面的变动,依据GB/T 21714-2-2015的估算结果远小于依据国家标准GB/T 21714-2-2008的估算结果,对后续防雷设计有较大影响.【期刊名称】《现代建筑电气》【年(卷),期】2017(008)009【总页数】4页(P61-64)【关键词】雷电灾害;风险评估;GB/T 21714-2-2008;GB/T 21714-2-2015【作者】张春燕;周宝琴【作者单位】广州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广东广州 511400;广州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广东广州 5114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56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第1.0.1条指出“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要实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建筑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可正确地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并提供降低风险的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雷电灾害风险管理标准的颁布,各地先后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体系研究和业务工作。

如文献[2]介绍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几种方法,并对其优缺点进行对比;文献[3]设计高层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体系,为建筑物的雷击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高层建筑的雷电防护提供设计指南;文献[4]介绍炸药仓库的评估内容、程序和方法,列出相应的风险评估分量及计算方法,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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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包括管辖的海域)内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即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雷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雷评工作实行安全第一,灾前、灾中、灾后评估相结合,灾前评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省雷评工作。 各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雷评工作。 第二章 雷评工作能力确认 第五条 雷评工作实行能力确认制度。从事雷评工作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雷评工作能力的确认。经确认合格,取得《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单位能力确认书》 - 2 -

或者《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个人资格证》后,方可进行雷评工作。 第六条 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雷击风险评估必要的设备、设施、气象和雷电监测资料; (三)有通过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雷评培训、考核并获得《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个人资格证》的高级气象技术职称的专家两名、中级气象技术职称专家四名以上,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四)有雷击风险评估方面的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从事雷电分析、预报、减灾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气象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气象技术职称; (二)能够熟练使用雷电观测设备,建立雷电评估所需的观测站点;对项目所在地的雷电数据、灾害分布、历史状况及地理位置、物理特征、防灾减灾等基本情况能够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 3 -

(三)通过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雷评培训、考核。 第八条 雷评能力确认的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单位应当向注册所在地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除满足单位申请条件外,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 2.《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单位申请表》(附表1); 3.《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2),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个人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质量管理手册和雷评质量管理手册。 (二)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个人应当向工作的评估单位所在地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的个人除满足个人申请条件外,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 2.《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个人申请表》(附表3); 3.气象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当年通过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雷评培训、考核的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4 -

(三)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九月。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九条 审查与评审 (一)各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 初审合格的,初审单位应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并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初审不合格的,由初审单位出具书面凭证,退回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并说明理由。 (二)雷评能力确认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雷评能力确认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气象主管机构。省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并颁发《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单位能力确认书》或者《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个人资格证》。 未通过确认的,在确认决定作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确认机构出具书面凭证,退回原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并说明理由。 (三)雷评能力确认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审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 5 -

(四)雷评能力确认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雷评能力确认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评审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条 单位能力确认书和个人资格证的管理 (一)省气象主管机构对单位能力确认书或者个人资格证实行年检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年度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年检时间内没有参加年检的,其单位能力确认书或者个人资格证自动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单位能力确认书或者个人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原确认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确认机构根据年检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在有效期满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取得单位能力确认书的单位如果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的,应当在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确认机构办理雷评能力确认的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四)取得单位能力确认书的单位,需进行本市行政区域外雷评的,应当到雷评项目所在地的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全省的确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6 -

各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从事雷评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雷评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雷评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雷评单位进行评估。 (二)雷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编制雷评报告。 (三)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对雷评单位的雷评报告进行评审,由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气象主管机构不得事先公开专家名单。专家评审会不公开举行,雷评单位不得参加专家评审会。 (四)防雷设计单位应将雷评报告和评审意见作为防雷设计的依据。 (五)建设单位在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时,应包含雷评报告和评审意见。 需要进行雷评的项目,未做雷评的,按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时,应当参考雷评报告和评审意见。如气象主管机构对雷评报告 - 7 -

或者评审意见有异议,需要修改雷评报告的,雷评单位应当修改雷评报告,需重新评审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三条 省级以上或者跨设区市的项目的雷评评审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四条 对雷评报告进行评审的专家应由两部分人员组成: (一)获得《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个人资格证》的人员; (二)对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雷评,应当有规划、设计、建设、气象、安监、相关专业等方面的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人数不超过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章 雷评气象资料及现场探测 第十五条 雷评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气象和雷电资料。 第十六条 雷评需使用下列气象资料 (一)雷暴天气卫星云图资料; (二)雷暴天气大气环流形势; (三)雷暴天气雷达回波资料; (四)闪电定位资料。 - 8 -

第十七条 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雷评需要的,应当开展现场探测。探测仪器、探测方法和探测环境应当遵守气象探测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规程,事先征得有关气象主管机构的批准。 第五章 雷评项目范围 第十八条 雷评项目范围: (一)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 (二)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 (三)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 (四)省、市、县(区)出台的地方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 (五)可能造成重大人员生命损失、公众服务损失、文化遗产损失、经济损失的建筑物或公众服务设施; (六)遭受过雷击的建筑物或设施; (七)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雷评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章 雷评技术标准及雷评内容 第十九条 雷评应严格执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 85—2007)等相关技术标准。 - 9 -

第二十条 雷评内容应当包括大气雷电环境评价、雷击损坏风险评估等。 第二十一条 雷评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四)评估内容。包括大气雷电环境评价、雷击损坏风险评估等;对雷电灾害可能造成影响的预测、分析和评估;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建议、对策和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等。 (五)评估结论 (六)相关资料。包括:评估单位的单位能力确认书和评估人员的个人资格证;单位的评估委托书;评估资料的原始来源等。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单位或者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雷评能力确认的,有关审批部门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能力确认。 第二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确认书或者资格证的,有关批准部门按照权限撤销确认书或者资格证,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雷评能力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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