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属企业:现将《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
按照以产权为纽带、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产权主体负责对控股企业(指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经营管理权的非上市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年度内支付给员工(包括企业经营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总和(不含车改补贴)。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报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工资总额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
(二)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即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利润指标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根据净产值或工业增加值计算)增长幅度。
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计算新增效益工资的依据。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国有资本未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当年不得计提新增效益工资;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其工资总额按相应比例下浮,做到既负盈也负亏。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哈国资发〔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国资发〔2012〕46号各监管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国有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及省国资委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在借鉴外地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工资总额的核定第三章企业工资总额的调整第四章企业工资总额的清算第五章工资总额的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哈尔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推动和指导出资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调控,和谐分配关系,科学建立企业工资管理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参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全体在册职工的劳动报酬(含经营者年薪)总额,其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与注重公平的原则。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xxx,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所有监管企业以及其它授权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与申报、执行与调整、清算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规调控下,集团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监管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各单位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本单位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三)坚持出资人依规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
集团公司按规定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企业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
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五)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各单位通过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管理与控制,不断优化人事费用率、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逐步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根据******《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号)和《关于规范******职工收入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号)文件的规定,现结合******(以下简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按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要求,对***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作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有关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全部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工资总额。
第五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调控与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合理调控***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所属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二)效益导向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以效益为导向,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并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联动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三)调控总量与调节分配关系相结合的原则。
******对本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下属单位的工资总额进行调控。
按照工资总额预算增长幅度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的原则,实现对工资总量的控制;通过确定工资增长调控线的方式合理调节职工收入水平,逐步建立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二章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和申报第六条根据******每年公布的当年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线(即平均工资增长率)结合当年利润总额预测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及陕西省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
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办法

预算制管理办法的优势
三、完善了工资总额管理的内容 让企业树立从工资费用、整体
工资水平、实发工资总量等多方面 的管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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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制管理办法的优势
四、明确了工资总额管理功能 1、保障员工生活水平随着社会整体水 平的变动而变动; 2、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竞争能力; 3、发挥新酬在“效益最大化”过程中 的 杠杆作用。
4
所谓工效挂钩政策下的预算制试 点办法——是指在工效挂钩的政策框 架下,企业为了完成国资委考核管理 的经济效益目标,按照年度经营预算 的需要和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科学 合理地编制出企业工资性支出预算方 案,报国资委审批后,交由股东会或 行使股东权利的董事会批准实施,并 由国资委以工效挂钩批复的形式下发。
职工平均工资 劳动分配率
(元)
(%)
建筑业
8.22
21389
52.56
47
第四部分 预算制管理办法的报表讲解
规定了预算指标及指标值的具 体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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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制管理指标
预算效益基数
预 算
效益考核 预算指标
实现 利润
或 业绩考核指标
管
理
指
工资总额 劳动人事计划 编制 工资性
标
预算指标 全面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
不超基准线(政策补贴行业) 工资增幅 不超中位数(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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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制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三章 预算管理程序
如何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工资总量的调 控,是国资委成立之后急需解决的问题之 一。
3
预算制管理办法的思路探讨
随着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程度的提高, 原工效挂钩办法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 的需要,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
工效挂钩的弹性机制与工资刚性增长 的特点相冲突。
国家信访局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信访局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信访局•【公布日期】2019.11.20•【文号】国信办发〔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国家信访局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国信办发〔201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部门所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信访局作为主管部门履行工资分配监管职责的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局属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坚持效益导向和维护公平相统一,坚持市场决定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坚持分类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第五条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以主管部门审核清算的符合规定的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础编制,在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与经济效益综合考核总体结果联动。
第六条局属企业每年度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情况,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第七条局属企业经济效益指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占100%。
因政策性因素或通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在核定经济效益增减幅度时应予以扣除。
第八条主管部门根据局属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以利润总额和营业总收入作为经济效益考核指标,规范开展经济效益评价考核。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核心工作,它涉及到员工福利、企业经济状况以及整体业务发展等方面。
为了确保工资发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要保证企业的财务稳定,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概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是企业为有效管理工资支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它包括了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的内容和指标、预算执行的监控和控制以及预算调整的办法等方面,以确保工资总额预算能够达到实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福利的双赢。
二、预算编制程序1. 数据收集:按照企业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和薪资档次等情况,收集员工人数、岗位级别和薪酬数据等信息。
2. 预算制定: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拟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和升迁机制,并考虑到市场行情、企业财务状况和员工绩效等因素。
3. 审批确认:由企业相关部门审核并确认预算方案,确保其符合企业整体经营策略和财务承受能力。
4. 宣布执行:将预算方案公布给员工,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薪资水平和晋升机会,增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三、预算的内容和指标1. 工资总额:确定企业本期计划支出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以及扣除因素等。
2. 人员结构:根据企业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确定各部门、岗位的人员需求和结构,并将其纳入预算指标。
3. 薪酬标准:制定薪酬标准,根据员工层级、职称和工作内容等因素,确定薪酬档次和差异化。
四、预算执行的监控和控制1. 指标分解:将总预算分解为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具体目标,使预算变得具体可操作。
2. 预算绩效考核:建立适当的绩效考核机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预算执行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3. 预算监控:通过财务报表和对比分析等方法,监控和控制各项预算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调整。
4. 预算执行的战略调整: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适时调整,确保其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和灵活性。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理顺公司整体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各权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工资总额支出的管理,同时能够对未来开展经营活动时产生的相应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
通过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费用预算的管理,确保公司整体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计划能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权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以公司制定的战略为依托,结合上级公司批复的整体工资总额预算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各单位,将各单位经营目标同公司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评价系统,工资总额预算应纳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资总额预算按照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出资人依法调控、社会有效监督”的收入分配新体系要求,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与经济效益相联系。
各独立核算单位工资总额预算坚持以效益为前提,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二)以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
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参照同行业、所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合理安排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三)与公司整体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
工资总额预算要与公司资金预算和成本预算相结合,与资金支付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
(四)注重分配公平。
合理调节公司各权属企业之间、各独立核算部门内部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合理缩小本公司内薪酬标准与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之间的差距。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审核批准各独立核算单位工资总额预算,由党委与组织人事部编制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报告,对工资总额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内部工资改革方案及工资分配中的重大事项,应征求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向全体职工公布,依法依规合理操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第七条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工资总额预算全面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的日常工作由党委与组织人事部负责。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全]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依法规范集团、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指导和推进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的相关要求及政策导向,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相关释义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聘用的其他人员劳动报酬、不在岗职工生活费等。
工费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集团的调控要求,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按照市国资委发布的年度行业平均工资调控线的标准,对其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作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活动,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
以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规划为指导,结合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确定薪酬计划和薪酬水平,科学制订工资总额预算。
(二)效益基础原则。
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应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保持企业发展后劲。
(三)成本管理原则。
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资总额预算要与企业资金预算和成本预算相结合,与资金支付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保持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双调双防原则。
着眼于企业和谐发展、长远发展,适度调控各企业间收入分配差距,适度调控企业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有效防止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过大,有效防止企业人均工资增长速度过快。
第五条集团在探索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企业人工成本控制、核算、统计的规定,结合收入分配管理实际,逐步形成以工资总额预算目标为中心的人工成本调控管理体系。
长春新区国资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长春新区国资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9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发考分规(2019)9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30号)、《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长国资(2019)180号)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长春新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工资总额管理的企业范围原则上与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相一致,包括企业总部和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全部职工包括在岗职工、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市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化对标等情况,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第五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照单一会计年度进行管理。
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可以探索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周期内的工资总额增长应当符合工资与效益联动的要求。
第六条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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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 完美整理 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根据《济宁市市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济国资〔2012〕80号)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求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要求,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活动,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 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Word格式 完美整理 (一)编制依据充分、可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根据上年度人员数量、工资总额及预算年度的人员增减计划、年度经营目标及工资计提比例,预算企业年度工资总额。 (二)与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坚持以效益为前提,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三)以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参照同行业、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幅度。 (四)与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工资总额预算要与企业财务预算相结合,与资金支付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职工工资水平增长不能造成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降低。 (五)注重分配公平。坚持向一线职工、核心骨干倾斜的原则,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一线职工的积极性,合理调节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企业内部职工之间、所属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六条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控管理和监督,指导企业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审核批准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每月初对本月工资总额支出进行审核,并对执行、调整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以工资总额预算目标为中心的人工成本调控管理体系。 Word格式 完美整理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本部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执行,指导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企业内部工资改革方案和薪酬分配中的重大事项(包括工资构成、执行标准发生变化等),必须报公司批准。
第二章 工资总额预算编制 第九条 企业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条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应与上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汇总)范围相衔接,包括公司和所属企业。 第十一条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由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预计增长(减少)额两部分组成。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是指企业上年度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企业减少人员等因素应减发的年度工资数额。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预计增长(减少)额,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要求,企业根据年度经济效益指标预Word格式 完美整理 算,根据以下情形报公司审核确定: (一)依据当年财务预算,持续盈利且较上年增长的,预算利润总额每增长1%,按预算利润增长率的0.2-0.5%安排工资总额增长。其中: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上线;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且为3倍以下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下线。 (二)当年预算实现扭亏为盈的,其工资总额适度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下线。 (三)当年预算减少亏损但未实现盈利的,或当年预算利润总额出现负增长但仍实现盈利的,工资总额不增长或适度增长,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下线。 (四)当年预算增加亏损或由盈利变为亏损的,工资总额原则上应适度下降,下降幅度视企业工资水平和亏损情况Word格式 完美整理 确定。 第十四条 在预算年度内企业因新建、扩建项目等情况增加职工的,依据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相应增加年度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预算安排中有关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工资标准及职工人数等涉及的指标数据要据实编报,并与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口径保持一致,确保工资总额预算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 企业根据公司对下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编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预测情况,劳资部门预先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待初审意见反馈企业并修改后,形成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纳入企业年度全面预算。 第十七条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二)企业年度主要生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效益预算安排情况; (三)企业增减人员等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四)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增减的依据、标准及数额; (五)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表(见附件)及编制说Word格式 完美整理 明;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与调控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及时将经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确保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 企业劳资部门根据上月产量、效益、安全等任务完成情况编制本月工资奖金支出明细及汇总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条 企业按照公司核定的月度工资奖金支出计划,编制发放明细表,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据实列支,月底前企业劳资部门要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季度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切实加强对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对执行情况偏差较大的及时给予警示,敦促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调整: Word格式 完美整理 (一)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引起企业效益大幅变动的; (三)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导致企业效益、职工人数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其他重大影响因素。 第二十二条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方案要经公司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年度终了,企业结合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并由负责财务决算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核意见(相关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表另行制定)。 企业工资总额清算额度经公司核准确认后,作为编制下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依据。 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预提工资的,而年终实际实现利润总额低于企业预算利润总额10%以上,且年度中间未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按实际实现利润总额清算超发部分;以及当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超过预算3%的部分,公司将相应核减企业下年度工资总额。
第四章 工作责任 Word格式
完美整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上报预算报告不符合编制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预算执行不力的,公司将责令整改;对于预算严重脱离实际、各相关指标不衔接的,公司将要求企业重新编报工资总额预算报告。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根据效益考核预算指标执行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决定企业工资的提取和发放,原则上当年工资的提取和实际发放数要一致,不得提留新增工资结余。 第二十六条 企业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绩效薪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职工,是指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内退、待岗人员。 第二十八条 企业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其履行劳务外包合同金额一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的就业人数及合同金额应单独列示。 第二十九条 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列入监事会监督范围。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专项检查。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Word格式 完美整理 附件: 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表(一) ( 年度) 企业名称(公章): 项 目 行次 上年预算情况 上年实际情况 当年预算情况
1.营业收入(万元) 1 2.利润总额(万元,亏损以“-”号填列) 2 3.增加值(万元) 3 4.劳动生产率(元/人) 4 5.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人) 5 6.全年平均职工人数(人) 6 其中:全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人) 7 7.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万元) 8 其中:全年实际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9 8.职工平均工资(元/人) 10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人) 11 9.劳务外包合同金额(万元) 12 10.劳务外包提供的就业人数(人)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