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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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机构是学校科研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学校机构设置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促进科研力量的整合,更好地推进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机构为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和校级科研机构。

1.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指依托兰州理工大学建立的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广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2.校级科研机构指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支持,依托我校建立的各类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开发中心(简称产学研合作科研机构)以及经兰州理工大学正式批准成立的各类研究所、检测服务中心等。

3.本办法科研机构不含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自行制定。

第三条我校的科研机构分为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和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

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是指在依托学院统筹下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务权,学校给予固定编制并设立特聘岗位,科研任务单列的科研机构。

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指不含独立建制,学校不设固定编制的研究机构。

第四条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共建(合办、协办)各级各类研究机构,鼓励校内科研机构以适当方式与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科研合作,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促进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第五条科研机构的主要目标任务:以工程技术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多学科结合,科研与育人并举,与产业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面向行业,源源不断地向社会扩散和辐射新知识、新方法、新产品,培养与培训新型技术人才,在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面向社会开放、流动和联合,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知识创新和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基地。

以人文社科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中心和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的智囊中心、信息咨询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

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

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础单位,不仅肩负着教育任务,也承担着服务社会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

一、开放宗旨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打破传统的教育边界,搭建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

通过开放,学校可以更好地调动社会资源,丰富学生的课外经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开放,增加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开放渠道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的渠道多样化,既可以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实训,也可以设立公共课程,面向社会和企业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此外,学校还可以开发网络平台,提供在线教育资源,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学校的教育资源。

三、参观交流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允许社会各界进行参观交流。

学校可以接受来自社会的学生、家长、企事业单位等参观学校,展示学校的教育特色和优势。

同时,学校也可以安排师生走出校园,到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参观考察,实地感受社会的运行和需求,加深与社会的联系。

四、合作共建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的另一重要方面是与社会进行合作共建。

学校可以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项目、实践活动等。

通过与社会的合作,学校可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教育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还包括教育培训方面的服务。

学校可以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培训课程,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教育培训不仅可以为学校带来额外的收入,还可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社会实践学校面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

通过社会实践,学生可以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学习和就业的竞争力。

学校关工委工作制度

学校关工委工作制度

学校关工委工作制度学校关工委是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推动校企合作、服务社会,促进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关工委工作,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以规范关工委的运行和管理。

下面就学校关工委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关工委的组成和任务分工关工委由学校相关领导、校内教职工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校企合作事宜。

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负责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和维护合作关系;(2)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问题;(3)制定校企合作的具体计划和目标,监督执行情况;(4)提供对外合作的咨询和服务。

二、关工委工作流程(1)任务接收与分配:关工委主任负责接收来自校方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配给相应的成员。

(2)会议研究与决策:关工委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校企合作相关事宜,形成决策意见,并将会议纪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3)合作项目落实和监督:按照关工委的决策意见,分别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落实合作项目并进行监督。

(4)项目评估和总结:项目结束后,关工委成员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以便于今后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关工委的权力和责任(1)权力:关工委有权要求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制定校企合作的具体计划,协调解决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责任:关工委承担着推动校企合作、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

成员需要全力以赴,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关工委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机制为了保证关工委工作的公正和透明,需要建立监督与考核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1)各成员应按时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变更或推诿任务;(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关工委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3)建立奖惩制度,鼓励积极参与工作的成员,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关工委的改进和创新为了适应时代需求和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关工委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校企合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精神,培养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技术应用性人才,促进产学结合,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向企业输入所需应用型技术人才,共建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企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委)的性质:是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的一种教育形式,是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产学结合的管理咨询机构,是企业参与职业学校管理的一种机制。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具体地说,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进行产学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坚持互惠互利,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企合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大中型企业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兼任,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企合作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委员由各会员单位的领导及学校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校企委员会办公室系常设办事机构,设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长1人信息员若干。

第五条校企委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的章程,制定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2、筹备组织召开委员会年会;3、推选委员会副主任及相关负责人;4、依据市场及企业需求,拟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及规模;5、加强专业调研,研究修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推进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6、建设较为稳定的专业实训实习基地,提高专业技能训练水平;7、确立学生的就业方向,为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8、决定委员会其它事项。

第六条校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订校企委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二)负责组织校内各教学单位与实习实训基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实训联络、协调和安排;(三)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人才需求信息;(四)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协议签署、相互合作等事宜;(五)负责反馈实习实训基地对实习学生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六)校企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教师〔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其它安全制度:1、每天下午放学时,值周教师要管好校门口,护送乘车学生上车。

3、下午放学,由各班主任负责让学生准时乘车。

4、严禁补差过晚,谁补差谁负责护送学生。

5、严格按学生骑自行车规定要求执行学生骑车,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签字。

三、课堂教学制度: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五、饮水安全制度: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上班时间学生外出必须有老师条子门卫才可放行。

七、集会活动安全制度: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校长室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川府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7]26号2007年5月30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及其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教育部等10部(局、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第三条学生及教职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要求。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长期进行。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性开支的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是每名师生享有的公用经费,用于支持学校的日常运转和公共设施的维护。

为了保证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制定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对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用经费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集体组织。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生均公用经费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师生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2. 合理原则: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合理有效,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3. 透明原则: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决策和支出情况必须做到清晰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师生的监督。

四、权责分工1. 资金来源:生均公用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捐赠款项和其他相关收入。

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将生均公用经费拨付给各个单位和个人。

2. 资金管理:各个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生均公用经费进行合理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资金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和使用。

五、使用范围和限制1. 教学设备和材料采购:生均公用经费可以用于购买教学设备和材料,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 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生均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实验室和图书馆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3. 学生发展支持:生均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提供学生实习、交流和实践的机会。

4. 公共设施维护:生均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确保学校的基本运转。

5. 会议和培训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可以用于组织会议和培训的支出,提高师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使用程序和要求1. 经费使用申请:各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时,应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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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也逐渐增多。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单位,不仅需要明确的管理办法,还需要高效的管理机制。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探讨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及其优化措施。

一、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背景和特点
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是由学校创办并管理的独立法人实体,长期以来在学校的
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单位既属于学校,又融入了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具有特定的管理需求。

二、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性
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是学校自主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行,提高学校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为学校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

三、现有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的问题
现有的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问题。

首先,缺乏统一
的管理标准,各单位之间的管理方式存在差异,导致效率低下。

其次,对于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范围和责任界定不够明确,导致工作任务的重叠和责任的不明确。

此外,管理过程中缺乏合理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没有形成健康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完善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的思路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校应该制定综合性的管理办法,明确单位的管理标准和
责任界定。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规范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措施
为了规范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统一的
管理框架和流程,明确各项管理指标和责任分工。

其次,加强对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

此外,还应该注重对单位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的提升,增强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六、优化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途径
为了优化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借鉴
市场经济的管理经验,引入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提高单位的效益。

其次,加强学校和单位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此外,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单位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七、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的改革建议
为了改革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建议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
强对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

其次,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和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学校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

此外,还应该注重制度创新,推动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八、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未来展望
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将在未来继续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改革完善
管理办法,加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可以使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九、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的借鉴
学校可以借鉴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经验,学习其成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通过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快速提升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十、总结
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
机遇。

通过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单位的监督和评估,优化管理方式和机制,可以提高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实现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这些管理办法的研究和改进,不断提高学校校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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