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区轨道上山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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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阳光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文德华

生产副矿长:胡仁付

安全副矿长:夏主丕

机电副矿长:赖祥槟

技术负责人:文德华

矿长:罗洪安

编制时间:2012年3月10日

+1350—+1500西翼一采区轨道上山

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技术措施

1、一采区轨道上山由+1350西翼岩石运输大巷约95米处反石门揭穿K2煤层后,沿K2煤层以25度的倾角伪斜布置本上山。巷道坡度为25o,巷道掘至+1500m后布置绞车硐室。(见巷道布置及本工作面位置示意图)

2、巷道采用锚喷支护,掘进断面为6.37㎡,净断面为5.21㎡。(巷道断面图)

3、施工方法:

1)采用钻爆法施工,人工装车,煤、矸在煤巷或石门段采用人力推车进行运输,再由机车牵引矿车运出井外。

2)掘进采用2台YT-28型风锤打眼,Φ22mm六角中空钢、Φ40~42mm钻头、1~5段毫秒电雷管、MFB-100型放炮器、2#煤矿安全岩乳化炸药、大串联、正向装药,全断面一次起爆。

4、放炮管理

(1)放炮员持证上岗,班长不准兼任放炮员。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员操作规程》。放炮后必须等足15分钟,在炮烟吹净后且瓦斯在1%以下方可沿完好风筒呼吸新鲜空气进入碛头,经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作业。

(2)放炮地点及岗哨设置:①+1350m岩石运输大巷东西分叉处(放炮点);②+1350m岩石运输大巷西翼200m外和人行上山上口设置临时栅栏,并悬挂人员正在放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牌,防止人员进入放炮区域。放炮前由班长必须撤出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并确认警戒岗和警戒牌到位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后方可准许爆破员起爆。

(3)放炮母线必须保持扭结短路,只有在起爆时方可拆开。爆破母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严禁接头裸露。

(4)放炮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随意乱放。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管理的有关规定。

5、通风、瓦斯管理

(1)局扇安装位置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装在+1350西翼岩石运输大巷内(形成全风压通风,与轨道上山开口不小于10米外的进风巷道中)交叉口向外不少于10米外的进风风流中,全风压供给该处(局扇安装地点)的风量不得小局扇的吸入风量,且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掘进工作面回风口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15m/s,严禁拉循环风。

(2)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其出风口距碛头不大于5m,确保碛头有足够风量,严禁无风、微风强行作业。

(3)严禁停局扇或撤除风筒进行放炮。

(4)作业班组长必须携带一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挂在距碛头不超过

5m(回风侧)处,以监视碛头瓦斯涌出变化情况。

(5)瓦斯监测系统必须灵敏可靠,保证瓦斯超限能及时报警断电。

(6)矸石堆积高度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1/3,以免影响巷道通风安全。

(7)当发生火灾、瓦斯事故时,必须按火灾与瓦斯事故避灾路线撤人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汇报。

二、施工安全措施

1、开工前施工队必须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学习本规程和其它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未参加学习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入井前矿级带班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讲明当班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其它注意事项,并将具体事项落实到人头。

3、每班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加强敲帮问顶工作,防止片帮、冒顶伤人。

4、在处理悬危岩时,严禁前方有人,同时必须指派专人看安全,只有在当班安全员、班长确认安全后,才准进行其它工作。

5、施工队必须根据地测部门标出的巷道的中腰线和巷道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6、作业前必须对区域巷道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巷道安全隐患。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班不少于二次找顶工作,防止冒顶、片帮伤人。

7、巷道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编制的《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8、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巷道内距掘进碛头40m内设置至少两道挡矸栏阻挡矸石继续下滑或滚落伤人;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设置挡矸墙和溜矸道。

9、每次放炮前,必须将所有人员撤到+1350岩石大巷内(距起爆碛头不得小于100米以外的地点)起爆、躲炮或设置警戒岗。

10、放炮前,必须认真对碛头及起爆点进行检查瓦斯,瓦斯超限严禁放炮。

1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按措施从事相应的工作。

三、贯穿安全措施

1、在巷道开工时,每小班必须准确地把当班进尺向矿生产矿长汇报,以便准确掌握贯穿距离。

2、在巷道即将贯通时(距可能贯通点25米时),必须用3.5米的钎子打探眼3个进行先探后掘,以防误穿,保留探眼超前距不小于2.5

米,(探眼为沿本巷掘进方向、在巷道顶轮廓线处的两帮0.5米处和正中央位置上各打一个)。探穿后,当班班长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明确同意贯穿后才准贯穿。最后1m巷道必须减少装药量,采用小断面贯穿。

3、通风部门必须作好贯穿前的准备工作。贯穿的当班,必须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跟班,一旦贯穿后必须及时控制风量或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引起通风系统风流紊乱。

4、瓦斯检查员必须加强作业碛头及贯穿处的瓦斯检查工作,只有贯穿的两处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掘进碛头才准装药放炮。

5、放炮时各岗哨由当班班长负责布置,由矿调度室通知撤出;同时贯穿涉及的区域必须断电(机械电源)撤人。贯穿后须等风流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作业。

6、放炮地点同施工技术措施一样。

7、在巷道开工时,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每班掘进进尺必须准确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生产矿长汇报,矿调度室作为重点调度,生产矿长必须严格监控控制贯穿距离,防止误穿。

四、本措施经矿长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后方可实施,未经学习本措施的人员不得进入该工作面。

城口县阳光煤矿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附:1、巷道布置及本工作面位置示意图;

2、巷道断面图;

3、贯彻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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