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资产的税务处理3:无形资产
2020经济法考点汇总-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5-2-3-1-1-2 所得项目
知识点5-2-3-1-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知识点5-2-3-1-3 专项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知识点5-2-3-1-4-1 专项附加扣除
第10页
知识点5-2-3-1-4-2 专项附加扣除 知识点5-2-3-1-4-3 综合所得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等 知识点5-2-3-2 经营所得(1)
第五章 总论
知识点5-1-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知识点5-1-2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知识点5-1-3-1 应纳税额计算 第1页
知识点5-1-3-2 应纳所得额计算 知识点5-1-3-3 纳税申报
知识点5-1-4-1 收入的理解 知识点5-1-4-2-1 销售货物收入
第2页
知识点5-1-4-2-2 收入的类型 知识点5-1-5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第11页
知识点5-2-3-2 经营所得(2) 第12页
知识点5-2-3-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知识点5-2-3-4 财产租赁所得 知识点5-2-3-5 财产转让所得
第13页
知识点5-2-3-6 偶然所得 知识点5-2-4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14页
知识点5-2-4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第15页
第3页
知识点5-1-6-1 税前扣除项目 知识点5-1-6-2-1 税前扣除标准 第4页
知识点5-1-6-2-2 税前扣除标准
知识点5-1-7-1-1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5页
知识点5-1-7-1-2 固定资产
知识点5-1-7-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知识点5-1-7-2-2 投资资产
第6页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取得
一、固定资产原始成本的构成
原始成本:指为取得固定资产和使固定 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的一切合理而必要 的支出。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方式不同,其入账 价值(原始成本)的构成也就有所不同。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 价、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 资产的相关费用,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 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退废(retirement)的原因: 有形损耗(physical deterioration), 包括:使用损耗(wear and tear)和自 然损耗 无形损耗(non-physical deterioration )
也称精神损耗、功能损耗或陈旧 (obsolescence)
单位产量折旧额=(原始成本-估计残值)/ 估计总产量 某月折旧额=该月实际产量×单位产量折旧额 产量法只是工作量法的一种具体形式。
第五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长期资产及其分类 • 固定资产的取得 • 固定资产的折旧 • 固定资产的维修和处置 • 无形资产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第一节 长期资产及其分类
一、长期资产的特点
长期资产(Long-term assets)是指企 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能长期提供经济 利益的资产项目。 特点: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实务: 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 分期转销为成本费用(折旧费)的程序 称为折旧。 计提折旧是一种分配程序,而不是一种 计价程序。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二、计算折旧应考虑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始成本 2、预计净残值 3、有效使用年限(折旧年限)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不缴企业所得税。
采取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指依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也包括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三)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按下列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按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按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按转让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按分配企业所在地;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6.其他。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
居民企业及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25%,非居民企业未设机构场所或设有但无实际联系的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会计核算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会计核算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一)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无形资产损失,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出现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形:1、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2、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证明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企业的无形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企事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企业的无形资产应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1、无形资产被淘汰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3、中介机构或有关技术部门的品质鉴定报告;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与摊销的会计处理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记得搭配练习哦~~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2017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分值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不定项选择题 合计
2013年
3题4.5分 2题4分 1题1分 4题8分 10题17.5分
2014年
3题3分 1题2分
3题6分 7题11分
2015年
3题3分 2题4分 1题1分 4题8分 10题16分
201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7年教材未做大的调整。 在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各种题型都曾出现,题量在10题左
1.销售货物收入 指企业销售商品、产 品、原材料、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 货取得的收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企业销售货物收入 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 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
(1)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 将商品所有权上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 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4)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
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
得、特许权使Biblioteka 费所得,1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 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2 3 (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1、企业所得税: 是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
收的一种所得税
2、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是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则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法的制定、税收征收和管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
首先,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为税收征收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税收征收和管理是指国家通过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征收方式、纳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再次,税务登记和申报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注销等情况下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按规定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对一些特定条件的企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目的是激励和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最后,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是指对企业在纳税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和处理,确保纳税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征收范围、税率和税务管理等方面。
首先,征收范围是指个人所得税适用于自然人在境内所得的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其次,税率是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等级和具体税率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般分为多个等级,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税率。
最后,税务管理是指国家通过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申报方式、税务登记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合理性和便捷性。
公平性是指税收法律制度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各个纳税人按照自己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会计初级职称考试)PPT课件
A.2 B.1 C.2.5 D.1.5
答案:B
14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
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5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收入总额 1.收入类型
形式
具体内容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 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
非货币形式
“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注意】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 法规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AD
6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
A.根据我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丙公司 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的甲公司 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 D.根据我国企业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
答案:C
7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例题·判断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 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初级会计第二部分 税法部分——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深闺酒醇】佳人“八绝”以“酒”醉人。
正所谓“淡淡馨香微透光,杏花村外送芬芳”。
一如本章,初学时感觉轻松愉悦,细品时发现后劲十足。
只因企业所得税本就为“十八税”中底蕴最深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在进行综合所得税制改革后难度亦是有所提升,各类所得均有不同的计税规则,为便于考生理解,我们将按“个人所得项目”归类后,分别加以介绍。
本章在考试中所占分值18%,学习中务求“二税并重”,把握住基本概念和基本计算,是应对本章、保持“清醒”的关键,切勿“酒不醉人人自醉”。
2020年本章变化较大,其中企业所得税中较为重要的变化包括新增和调整多项费用扣除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部分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和调整,涉及细节较多,我们会在课程中具体介绍。
【章节框架】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考验:纳税人(★★)(一)纳税人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分类【注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三)纳税义务——属人+属地(四)所得“来源”地【例题·多选题】(2018年、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丙公司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D.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正确答案』C【例题·判断题】(2018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系统精讲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
第五章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2023.3.8)【例题2·单选题】(2020 年)2019 年8 月,甲公司向金融企业借入流动资金借款900 万元,期限3 个月,年利率为6%;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入同类借款1 800 万元,期限3 个月,年利率为12%。
计算甲公司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800×12%÷12×3=54 万元B.900×6%÷12×3+1 800×12%÷12×3=67.5 万元 C.900×6%÷12×3=13.5 万元 D.900×6%÷12×3+1 800×6%÷12×3=40.5 万元『正确答案』D【例题3·单选题】(2017 年)2019 年9 月甲电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45.2 万元。
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购买方9 折优惠。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A.40 万元B.45.2 万元C.40.68 万元D.36 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45.2÷(1+13%)×90%=36(万元)。
【例题4·单选题】(2016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选项B,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选项D,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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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资产的税务处理3:无形资产
● 详细描述:
1.在计算应纳税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
扣除,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 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
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
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
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
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名业整体转让 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例题:
1.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
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
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自创商誉
D.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资产折旧以及摊销费用税前扣除。
租入同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年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亏损弥补。
4.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摊销年限一律不得低于10年。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摊销年限不得低于lO年。
但是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外购商誉的支出,也不存在扣除的问题。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