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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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在要将其作为 现 一项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企业先要确认其人账价 然后按 值, 确认价值借记“ 无形资产.
科 目, 贷记“ 管理费用” 目。 科
以当初按划拨方 式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对外投资, 按国家 有关规定, 企业应先补交 土地出 让金, 应该按实际支付额 当然
入账 , 基本不存在纳税筹划问题。 五、 无形资产 的转让 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 : 一是转让使用权 , 二是转让所
支付各项开发费用 Z! l万元、 万元召刃 年 1 3日, x 3 0 1礴 月 E 公司 依法律程序申 请取得专利权, 并支付注册费等费用2 万 0
元。 该项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为 1 年。 0 解析 : 计制度的规定 , 司取得专利权的会计入账 按会 E公 成本应为 加 万元 ;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不得直接扣 除。 因此, E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 时. 当调增 2 应 1 刃2年应纳 税所得额 2 万元 ,调增 2 3 0 0 年应纳税所得额 3 万元。 0 同 时, E公司应确认的该项专利权的计税成本 为 5 万元(0+ 0 2 20 〕〕 的 ,并 在摊 销期 内每 年调 减应 纳税 所得额 5 万 元 洲+ 2 0 [5 一0今 0。 (2 2 )1 1 0 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无形资产开发支 出未形成资产, 那么
人 当期损益。 已经计人各期 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 在该项 无 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 ,不得再将原 已计 人 费用 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实施 细 《 则》 定: 规 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或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 如专 利 权、 商标权 、 著作权 、 非专利技 术等)不得直接扣 除 , , 允许 以 摊销方式逐步扣除。无形资产开发 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 予扣 除。 例 3E公司 自行开发一项 专利权 2 : 1 刃2年 、03 2 年分 别

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

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

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5月16日颁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扣除办法》)中,对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事项从税收上作出了规定;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对无形资产会计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体现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以下简称《制度》)。

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计价、摊销,无形资产的捐赠与受捐,无形资产的投资、转让等,按《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有诸多差异。

如何正确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和涉税会计事项调整,如何利用两者的差异进行税务筹划,这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计价的差异及税务筹划1. 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原则《扣除办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此前提下,税前费用扣除必须遵循五项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对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资产计价,明确了历史成本原则。

对费用支出,要求必须严格划分经营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而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受让支出属资本性支出,必须按税法规定分期摊销。

上述各项计税原则,有的虽与财务会计一般原则名称相同,但两者目标不同(一是为计税,一是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口径不同(如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按会计准则、制度确认、计量,而计税中的收入则是应税收入,费用则是税前可扣除的费用)。

当企业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原则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时,需要税务会计进行纳税调整。

2. 无形资产计价的差异及税务筹划对外购和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扣除办法》第28条规定:“纳税人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纳税人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使用寿命的资产,如商标、专利、版权等。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然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会计上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需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必须具有可辨认性、控制性和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如果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则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同时,无形资产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预计未来收益,采用摊销或可实现净值法进行计量。

然而,税法对于无形资产的认定和计税处理也存在一些区别。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无形资产应符合“可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标准,但还需要满足“未来有可确认的经济利益”和“该项收益在未来将流入企业”等具体要求。

此外,税法还规定了特定的无形资产,如技术专利、计算机软件、作品版权等,对这些无形资产可以享受较低的折旧或摊销费用计提比例。

因此,税法的认定标准和计税处理与会计准则有所不同。

其次,会计上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或减值损失计提应当基于财务报告日的实际情况。

如果发生无形资产损失或其他价值减损,则应当及时计提减值损失,以反映其实际价值。

但税法在计税处理上较为宽松,规定凡是取得无形资产的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取得成本,或分期按年计提摊销费用。

最后,税法和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时间存在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必须在取得时确认,并且必须已具备可辨认性、控制性和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但是,在税法上,无形资产的确认时间提交申报表的前一年年末,或者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时需要申报。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和税法上存在差异,会计上的处理要求更为严格和规范,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而税法上则相对灵活,更为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因此,在企业实际操作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应用会计准则和税法,实现最佳的资产管理和资产财务效益。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具有未来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它包括专利、商标、软件、商誉等。

在企业运营中,无形资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为企业创造持续的价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为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带来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两个方面对无形资产的差异进行研究,以期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指导。

1. 会计处理在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是指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但无形的、无形的资产。

无形资产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独有权,另一种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计量是指在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中将取得的资产的成本全部计入期初已产生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已进行计量,并在期初的资产上全事件生的费用已进行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入账,并在预期使用期间进行摊销。

具体来说,无形资产的确认并不是简单的确定就能识别的。

需满足的条件包括能够确认、可靠、成本分离、使用有限期、信息时效、风险移转以及将会产生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即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为获取、建造或培训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公允价值。

然后,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摊销的方法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和行使期间法。

在摊销中,还需要衡量无形资产的减值,即当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时,需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有出售和报废两种情形。

2. 税法处理在税法上,无形资产的处理与会计准则有一定的差异。

无形资产的认定标准相对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无形资产的成本可以采用成本法或评估法进行计算。

在摊销方面,税法也允许企业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和行使期间法等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在税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

在无形资产的处置方面,税法对无形资产的处置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

1. 影响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的差异会对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带来一定的影响。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会产生不一致的影响。

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减值和处置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的计价例一:2002年1月2日,A公司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B公司投入的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50万元,法律规定的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

相关政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差异分析:根据会计制度规定,A公司应按B公司的账面价值确定专利权的会计入账成本为100万元。

税法对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不作区分,均以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因此A公司应按评估价确认专利权的计税成本为150万元。

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该项专利权会计摊销额将比计税摊销额少10万元[(150-100)÷5],即在2002年至2006年,应当每年申报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例二:C公司委托D公司开发一项非专利技术。

2003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支付给D公司作为开发费用。

2004年1月1日,D公司开发成功并将非专利技术交付C 公司使用。

该非专利技术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为4年。

(银行贷款年利率为8%)相关政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何正确处理无形资产的会计和税法处理差异,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税金支出都有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无形资产的概念、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正确处理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体形态的资产,一般在企业中体现为知识产权、商誉、专利、技术、商标等,其价值不仅在于其使用权,更在于其产生的未来收益。

无形资产虽然没有实体形态,但其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中应当进行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可以用成本模式和权益法进行计量,常见的实现方式为截至期末动态平衡法和荷兰模式。

其中,动态平衡法的核心是基于期初可比同类无形资产的折旧计算到期末资产的价值;荷兰模式则是基于外部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无论是何种计量方式,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定价,评估其未来价值并进行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已经比较明确、并且定价已经充分考虑到未来价值的无形资产,企业可以进行长期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较短或未来价值难以预测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和未来收益进行分期摊销,以减少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在税法处理上,无形资产的计税处理方式与会计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税法处理上,无形资产分为不得摊销类和可分摊类两类。

其中不得摊销类指的是因为法律规定或严格的税法处理规定等原因无法摊销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可分摊类指的是可以按照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商誉等。

对于不得摊销类无形资产,企业可以通过折旧、摊销提高其成本,减少其纳税基数,降低税负。

而对于可分摊类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摊销方法进行处理,减少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并降低税负。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企业需要正确处理无形资产的会计和税法处理差异,对于长期性并且未来收益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可以进行长期摊销;对于未来收益难以预测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和未来收益进行分期摊销,以减少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 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 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150%摊销。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 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 要求: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并填写企业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案例分析过程
购入时
(1)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从外单位购入一项 专利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 元。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
会计处理:
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2013.9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 2.残值
– 会计处理: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 外: –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 资产; –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 税务处理:
• 计算税法摊销额时不要求保留残值。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2013.9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 3.摊销方法
– 会计处理:
•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 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分析

纳税Taxpaying财税探讨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分析周亦馨(悉尼大学商学院,澳大利亚悉尼2138)摘要: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一项特殊资产,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无形资产对企业乃至社会的经济成长起到的作用正在加大。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计量。

由于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和税法处理上所遵循的原则不同,在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上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必须正确领会其在会计与税法处理上的差别,对其做出合理判断,实施正确的纳税调整,提高企业经济利益。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税法;差异分析基于税法和会计核算处理所遵循的原则各异,使得无形资产在各个方面,如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上都存在较多的差别。

能清晰明了的对账务进行处理,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可以准确进行纳税调整,就要详细了解无形资产的计量在税法与会计上的差异,这也是本篇论文的主要目的。

一、无形资产确认方面的差异(1)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

我国对于会计工作的运行是依据会计准则来规定的,其目的是准确真实地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及日常信息。

会计核算中无形资产是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定义的,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在准则中,商誉不拥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2)税法对无形资产的定义。

税法是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课税为目的一项活动,用来获得财政收入,确保国家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税法更加偏向于它的实际操作性。

税法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在税法中,商誉则属于无形资产。

(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总体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差异不大。

两者的差异就在于商誉和土地使用权。

商誉是因为地理位置或由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良好信誉,或者由于其特有的技术工艺、生产经验等构成的无形资产,它可以为公司带来超额的利润。

浅析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

浅析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作者:戴锋母丹来源:《商业会计》2012年第14期摘要:由于会计核算和税法处理遵循的原则不同,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在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上有很大的差异。

本文拟对这些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纳税调整方法。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税法差异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

而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以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

由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所以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上均有很大的差异。

一、无形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从其定义上看,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不具有实物形态;二是具有可辨认性;三是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范围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则对无形资产定义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从定义和范围来看,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差别不大,其差异主要存在于两类无形资产上:一是商誉,二是土地使用权。

商誉是指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如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或者由于企业长期积累而形成的良好信誉,或者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者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一般能为企业带来超过一般盈利水平的超额利润,与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商誉可以是由企业自己创立的,也可以是直接向外界购买的。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差异研究无形资产在企业的财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是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这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围绕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之间的差异展开研究,探讨这些差异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如何更好地处理这些差异,从而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1. 会计处理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等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应当满足可辨认性、控制权及将来经济利益且成本可计量等要求方可确认为资产。

确认后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并且进行摊销或减值测试等处理。

2. 税法处理无形资产的税法处理相对会计处理来说更加复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可能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

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时可能需要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特殊处理,且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和摊销等也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差异带来的影响1. 财务报表的差异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的差异可能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呈现不一致的情况。

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会计报表中可能表现为其在公允价值模型下的价值,而在税务报表中可能需要进行特殊的调整,导致会计报表和税务报表上的无形资产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

2. 税务成本的增加无形资产的税法处理可能会对企业的税务成本造成影响。

由于无形资产在税法处理上存在差异,企业可能需要面临着更高的税务成本,这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如何更好地处理差异1. 深入理解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税法对于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了解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从而更好地适应税法的要求,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后续处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2. 合理规划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企业需要结合税法规定,合理规划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式,减少无形资产带来的税务风险,尽量减少因税法处理差异而带来的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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