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号)关于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关内容修定部分CI规范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

中建股文函字…2016‟6号

关于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

战略规划》有关内容修定部分CI规范的通知

各子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的通知》(中建股企字[2016]92号)精神,公司愿景

调整为“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投资建设集团”。据此,现

对部分CI规范进行修定。具体规范如下:

1.实施原则

1.1 本规范对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

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定。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相关内容

按本规范执行。

1.2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建筑所属企业全部在施项目现

场的CI管理工作。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新开工项目按本

规范执行,已开工项目要按照本规范对施工现场有关CI项

目进行修改。

2.实施规范

2.1 修改施工图牌组合规范。图示为:

2.2 修改现场会议室(接待室)主墙图牌。图示为:

2.3 相关修改项目之AI文件已随本规范一同发布(详见附件),请各子企业、各施工项目认真遵照执行。

2.4 本规范未涉及项目,均按照原《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有关规范执行。

3.其他

3.1 请各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本规范。在2016年5月31日以前,完成所属各在施项目有关CI项目的修改工作,保证《中建信条》在各施工现场的覆盖面达到100%。

3.2 在达成本规范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各施工项目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制作《中建信条》宣传品(条幅、标牌、宣传墙等),本规范不作限制。

3.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4 本规范由企业文化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扬

联系电话:88084036

附件:有关规范图示及AI文件

企业文化部 2016年4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