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2016年5月6日)
2024年房地产经纪协理之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考试题库(精选)

2024年房地产经纪协理之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考试题库(精选)单选题(共200题)1、李某父亲于2018年3月5日死亡;3月20日登记机构受理李某的继承房屋登记申请,3月22日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3月23日李某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李某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2018年()。
A.3月5日B.3月20日C.3月22日D.3月23日【答案】 A2、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
A.11%B.13%C.15%D.17%【答案】 A3、由于房屋翻修、改建而使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应进行的房屋登记为()。
A.变更登记B.更正登记C.撤销登记D.异议登记【答案】 A4、房地产买卖市场的特点不包括()。
A.完全竞争性B.区域性C.周期性D.易于形成泡沫【答案】 A5、A省B县人民政府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省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A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A省政府颁布实施的《A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B县城镇职工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全面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5年3月,该市采取招标方式,选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每平方米成本价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100元。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200元,建安工程费600元,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100元,贷款利息30元。
A.法律B.地方性法规C.地方性政府规章D.规范性文件【答案】 A6、出租住房的,应当以()为最小出租单位。
A.人均租住建筑面积B.原设计的房间C.满足最低居住需求D.平均居住水平【答案】 B7、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的基本土地单元是()。
A.街坊B.街道C.宗地D.地块【答案】 C8、齐某是甲市一位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有限,属于甲市的低收入家庭,无力购买住房,一直租赁房屋居住。
【2016】116号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次数:2471京建发〔2016〕11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4月6日京建发〔2016〕116号附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一)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和(或)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1.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下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2.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2016年度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全文

《度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全文《2016年度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全文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出台了《2016年度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2016年度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焦政〔2016〕1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购房补贴范围和比例第一条购房补贴范围是指个人购买的市城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
第二条购房时间认定是指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办结时间为准。
契税缴纳时间认定是指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第三条购房的补贴比例是指:(1)农民在市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农民在市城区购买商业用房的,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
(2)除农民外的其他人员,购买(拆迁安置)商品住房或商业用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
(3)对在2016年度卖旧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100%的补贴。
(4)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历史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2016年度的网签合同去除或增加共有人以及网签合同条款内容变更的可按照相应政策享受补贴。
(5)在焦作市城区购买、租赁或利用库存商品房开展经营的房屋租赁公司,3年内可享受租赁经营环节产生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房产税总额50%等额资金的补贴。
第二章补贴审核发放第四条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购房人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人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购房人或网签合同中共有人的有效的银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6)《2016年度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审核表》;(7)申领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的须出具所属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的农民身份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8)申领卖旧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提供房产档案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房屋交易登记簿记录查询证明。
[通州限购政策2022]通州限购政策
![[通州限购政策2022]通州限购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78a4cafa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b3.png)
[通州(tōnɡ zhōu)限购政策2022]通州限购政策昨晚,北京(běi jīnɡ)通州限购深夜出台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此次北京通州限购深夜出台到底有哪些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呢在限购令通知中明确(míngquè),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置(gòuzhì)的通州区商务(shāngwù)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置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工程,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工程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工程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购置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工程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置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开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开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
通州实施最严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怎么办?

律师观点:通州实施最严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怎么办?2015年8月14日通州区发布史无前例的房产资格限制政策,该政策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有什么影响?如果已经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如何处理?2015年8月14日晚十点,北京市住建委及通州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限制通州区房产购买条件。
按该通知规定,通州区购房资格将极难获取,堪称史无前例!在执行北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此次限购,首次在北京市各区县之间独立出通州区的限购条件,户籍落在通州区3年以上的居民,限购条件同北京之前限购条件无异。
其他本市居民或非本市居民,则落户通州区或在通州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3年以上。
此次政策,是北京市政府为应对市政府相关部门东迁可能导致通州区房价大涨而出台的,此前相关政府部门曾约谈相关开发商,要求不炒作、不涨价!但约谈显然不可能控制市场,因此出台此项政策,对购房资格进行控制,以达到控制房价疯涨的目的。
政策是否合理、是否能控制房价,我们不讨论。
但历次政策出台新的购房政策,都可能会政策出台之前的已经签订但未履行完毕的购房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因此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此提出解约的各种纠纷都会发生。
那么依据以前的经验,此次通州的购房资格新政,对于已在通州区签订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未成交易过户的交易,产生什么影响?原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如不能履行,如何处理?以下,杨文战律师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已经办理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应不影响继续履行。
这种政策为什么要在晚上十点发,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大家利用政策出台到实施的时间差交易。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见-通政发〔2014〕64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见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见通政发〔2014〕64号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商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商业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8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通知》(苏建房管〔2013〕4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商业房地产项目供需平衡(一)规划、商务等部门应依据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强化对商业房地产调控作用。
(二)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商业地产布局,通过完善规划选址、业态布局等,优化商业业态结构及用地布局,重点集聚发展南大街、市北新城以及新城区三大商圈。
(三)国土部门应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商业地块区位、交通、周边商业体的现状存量、未来上市量和总体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平衡有序的供地计划,确保商业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有序发展。
(四)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积极引进具有商业经营背景的公司开发建设商业房地产。
注重把握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态,积极支持品牌卖场开发建设,控制在市区建设小商品市场,提高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品位。
要认真进行调研,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和排查处置,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
二、严格产权分割,规范商业房地产项目审批管理(一)商业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前,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对不得分割销售的比例等提出产权分割意见(自持产权运营比例一般不少于60%)。
房地产政策汇总

1
2003年
2
2004年
3
2005
4 2003 年3季 度-
5 2007 年2季 度
6
2006
月
内容
—
18号文
—
首次上调存贷 款利率
首付比例提高
3
新老国八
条
5
国六条 国十五 条
2003年-2016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
7
5 “90/70政策”
2007
年3季
8
度2008
2007年
年3季
度
五次加息 二套 — 房首付比例提
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 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要求,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竣工率是住建部2012年的重点工作,同时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 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末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大力调 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 (老国八条), 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稳房价不力要问责地方政府负责人,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经适房和廉租房供给。2005 年5月,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
通州商住房限购:5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商住楼(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
北京通州区限购政策

北京通州区限购政策?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这个全国人民都关注的区域,却不是谁想进就能住进来的,早在副中心规划的消息刚确定的2015年8月,通州就实施了比北京限购政策本身还要严苛的双重限购政策。
今天,北京副中心规划一步步变为让人惊叹的现实图景。
在通州买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今天,小编带您详细解读一下。
北京通州买房限购政策,通州买房条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2015年8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决定于2015年8月15日起在通州区实施更严格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规定,在符合北京现行限购政策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才可以购买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一是京籍无房户;二是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居民家庭,需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三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是在京无房的外地人,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以下是2015年8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政策详情:通州买房条件:谁不能在通州买房了?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通知》明确,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1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2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
这一举措,是现行限购政策的升级,在现行的北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外地及单身限购1套的整体政策框架下,对通州采取的更高要求。
北京限购的房屋按照房屋性质分以下四种情况,通州的商务型公寓单列出来,可见通州的重要性和政策的特殊性!通州的商务型公寓限购政策(一)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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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
2016年5月6日营销部
一、政策内容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限购政策内容主要分两个部分:
1、关于针对“商务型公寓”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
2、关于针对商业办公项目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二、政策解读
新政着眼北京城市副中心长远发展大局,着力稳定区域房地产市场。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
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
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体现区域居住资源的统筹管理。
据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这一举措,是基于商务型公寓本质上属于区域性居住资源,
属地政府有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安排,挤出这部分投机投资需求,有利于保护和满足在该区域实际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务区域发展。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新政充分体现了中央“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思路,着眼大局、立足实际、对症下药。
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配置,是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物理空间,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目前,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积极调研之中。
目前看,商务型公寓属于通州特有的一类产品,其他区基本没有。
居民投资炒作商业、办公类项目的现象,在通州区也相对突出,本次只针对该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销售做出规范。
但据了解,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调研之中。
三、市场影响
1、回顾通州住宅限购后市场变化
2015年8月14日,通州纯住宅限购政策升级,限购政策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在通州购买住宅产品——
●没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
●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满足三年通州的纳税或社保;
●已有1套住房,户籍在通州,且落户满3年的本市户籍家庭;
●已有1套住房,非通州户籍的本市户籍家庭,需满足三年通州的纳税或社保;
限购政策出台后,商用住房一路走俏成交量暴涨,如下图所示——
纯住宅产品从去年8月开始成交量持续走低,通州住宅成交从之前的单月1000-2000套,下调到了500套上下,跌幅一半。
但整体来看,趋势仍然是上行的。
2016年3月,成交套数同比增长14%,成交均价同比增长20%。
2016年一季度成交套数同比增长75%,成交均价同比增长122%。
可见,新政对于市场降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影响相对有限,反而同时刺激了刚性、投资需求,使得通州市场整体量价齐升。
2、本次限购政策的市场影响判断
首先,这一政策的再次升级,必将抑制市场的公寓成交,同住宅限购后的市场表现相类似,升级版的通州商住限购,因为要求企业购买,有媒体预测,将影响起码60-80%的成交。
其次,对于商务型公寓来说,目前只有部分项目有,存在于运河核心区,市场占比不足5%,大部分项目的公寓类规划为商业或者写字楼。
这样来说,未来这些项目都需要销售给企业。
第三,目前通州市场的整体库存较少,而且最近几年土地供应少,整体看,对项目的价格打压不会太冒险。
但成交量的大幅度下调,将抑制价格快速上涨的可能性。
第四,通州库存的商改住项目数量在6000套左右,潜在供应大约在1-2万套,整体看,这些项目将受到影响。
第五,通州的利好明确,限购越严格证明了的确有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限购政策出台前,一些项目采取了积极应对,如东亚尚品台湖项目,在新政出台前,4月签约达到3300余套房源。
东亚尚品台湖今年一季度的成交量还只有554套;4月11日~4月17日的成交也只有47套。
但是,随后的一周,4月18日~4月24日,成交突然环比增长60倍,达到3191套。
据有关媒体分析,这里面的逻辑在于,所有未来通州对商住的限购措施基本是针对新房市场。
如果通过集中成交,把新房变成二手房,这些房产的交易自然就不受限购影响。
附:通州核心区目前在售项目销售及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