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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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保险对于每一位城镇居民来说,都是一份重要的保障。

在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广大居民的健康和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这一政策。

首先,我们来看看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这项政策覆盖了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未就业的成年人等。

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在家照顾家庭的居民,还是暂时没有工作的人员,只要您是安徽省城镇户籍居民,都有机会参加这一保险。

参保的方式也相对简便。

通常,居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社区或相关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政府还会提供相应的资助,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保。

在缴费方面,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组成。

个人缴费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和地区有所差异。

政府补贴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以提高保障水平。

那么,参保后能享受到哪些医疗待遇呢?这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以及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等。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用的金额,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旨在引导居民合理就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则涵盖了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

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较高,通过报销可以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也为居民日常的小病小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此外,安徽省还在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这意味着,如果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只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就可以方便地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无需来回奔波报销。

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安徽省也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和参保居民的监管。

医疗保障政策解读

医疗保障政策解读

医疗保障政策解读近年来,医疗保障政策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仅提升了医疗水平,也保障了广大民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对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政策进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医疗保障政策概述医疗保障政策是国家为了全民的健康福祉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其目的是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无论是贫困地区的农民还是城市的居民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实现全民共享健康。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政策的重中之重。

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这些保险制度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覆盖范围,但基本思想都是相同的,即通过公共财政和个人缴费的方式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以便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

三、医保政策的特点1. 广泛覆盖:医疗保障政策覆盖面广,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市居民,都能够参加医疗保险。

这样能够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2. 共同支付:医保政策实行共同支付的原则,即由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分摊了医疗费用的负担,使得医疗保险更加公平合理。

3. 分级诊疗:医保政策提倡分级诊疗,即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的合作关系,将适合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疾病引导到基层就医,减轻大医院的压力,提高基层医疗能力。

四、医保政策的影响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医疗行业和广大民众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提升医疗水平:医保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技术能力,改善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2. 激发消费需求:医保政策的实施使得人们对医疗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刺激了医疗消费的增长,促进了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

3. 促进就业:医保政策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支持,这就为就业创造了机会,减少了城乡劳动力的流失。

五、医保扶贫政策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我国出台了医保扶贫政策。

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与优化建议

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与优化建议

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与优化建议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人们提供经济保障和合理的医疗服务。

在保障人民健康的同时,也需要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来保障医疗保险的有效实施。

本文将对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解读1. 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法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对医疗保险的基本制度、基本权益和基本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医疗保险法明确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和权益,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基金的运作机制。

2. 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是对医疗保险法的具体细则进行解释和规定的文件。

它详细规定了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参保和缴费、报销和结算等具体办法,为医疗保险的实施提供了操作指南。

3. 医疗保险政策文件除了医疗保险法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各级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的医疗保险政策文件,用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文件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医保定点医院的管理要求等。

二、医疗保险政策解读1. 参保范围扩大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参保范围得到了扩大,覆盖了更多的人群。

例如,农村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都是为了扩大参保范围,让更多人受益于医疗保险制度。

2. 报销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政策也在不断优化,提高了部分药品、医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例如,我国在今年开始,将慢性病门诊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提高了报销比例。

3. 制定医保定点医院制度医保定点医院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通过设立医保定点医院,既能保障参保人员获得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也能避免医疗保险基金的滥用和浪费。

三、医疗保险政策的优化建议1. 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按比例支付为主。

为了更好地激励公立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可以探索引入按疾病诊断相关组进行付费的方式,促进医院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精编PPT课件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精编PPT课件

如何进一步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并加强支付管理。三是规范和强化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准 入管理,并动态调整。四是扎实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年底 前70%统筹地区开展实际付费。五是统筹做好医保支持“互联网+”医疗服 务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在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 理方面,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 严格集采量执行,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二是持续完善医药 集采平台功能,提升药品耗材“网采率”和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三是持 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加强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信息共享和价格 查询。四是做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评估。
如何持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 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 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参保群 众。
谢谢
如何进一步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 达到99%以上,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通知》提出三项要求,一 是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确保 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二是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科学设定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标准。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 四、在医保支付管理、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等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完善和规 范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推动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提升谈判药 品供应保障水平。二是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当地 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工伤、生育险:告知标识为“1”的和非工伤部 位和非生育相关项目(举例)——双险种。
注意具有特殊适应症的双库药物告知:如前 列地尔、水溶性维生素、白蛋白、血液等
离休干部 :只需告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 药品、诊疗项目自负比例为“1”的和千元以 上的诊疗部分)
四、临床工作注意的问题
4、费用合并问题: ①当天费用或当天未出结果的予以合并,无24
(1)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并签字后→取转诊单→经治医 生填写,主任签字不许代签。
(2)要求:项目填全;尤其转诊理由写清(无设备? 不能明确诊断?不能治疗?不能诊断和治疗?危重 症转外诊治?); 会诊专家:必须三个签名并盖章。(见表格)
(3)我院只有省内转诊权 。省内不能解决或病情连 续性的转诊单要写清,由劳动局特殊审批。

临床工作注意的问题
9、不许过度开药和出院带药:尤其超大额到保险公司 报销的案子,必须清单、医嘱(临嘱要明确时间, 吸氧浓度、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呼吸机同时 下加压,注意高流量吸氧和加压给氧不同)、病志 、结果四者一致。否则拒付款责任人承担。
四、临床工作注意的问题
10、转诊转院程序和填写报告单要求:
祝工作顺利!开心快乐!!
四、临床工作注意的问题
6、重复住院申请的填写:项目填全,特别注意:
前次住院诊断:在前一科室的诊断; 再次住院诊断:下一科室的诊断。 重复住院理由:因…疾病在..科治疗后基本稳定或临床治 愈出院。因…诊断为…,转…科进行…治疗。 (见表格)
四、临床工作注意的问题
7、出院诊断的微机录入和出院通知书的填写: (1)不扣款的险种:重的在前,其他在后,多种疾病并
2、凌河区、南站新区、开发区手工医保、铁保:按单病种和服 务项目结算(标准已下发,每个医生必知道) 。出院诊断写 全,把最重的或服务项目作为第一诊断。介入或手术的必写 ,转归根据费用填写治愈(临床?)。目前规范诊治超标不 扣款。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览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览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览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缴费范围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政府补助不少于610元。

资助对象及标准如下:1、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

2、其他特殊人群的缴费标准特别强调:享受100%补助的由政府全额代缴参保,享受定额补助的只需要缴纳个人负担的部分后即参保生效。

三、缴费时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为了避免年底缴费人员过多拥堵、确保您的待遇衔接,建议最好提前在11月底前完成缴费。

四、参保可享受的待遇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报销、特殊慢性病报销、医疗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

具体如下:(一)门诊统筹报销(300元/年)(二)住院报销(三)大病保险报销(四)医疗救助政策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给予救助。

具体如下表:患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疾病的防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门诊救助费用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合并计算,累计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五)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且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成员,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采取依申请救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救助。

2023医保缴费标准怎么样的答:(一)城乡居民医保据国家医保局2023年度发布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个人年缴纳350元,国家、省、市年度每人补贴免缴610元。

《医保政策解读》课件

《医保政策解读》课件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 医疗服务。
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是指经各级医保 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 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的药品目录。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 ,只能使用目录内的药品,超 出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不纳入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更新。
01
02
03
04
医保政策覆盖面广
当前医保政策基本覆盖了全体 公民,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医疗 保障。
医保报销比例较高
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较高 ,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
医保政策管理逐步完善
医保政策在管理方面逐步完善 ,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
医保政策仍需改进
尽管医保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CONTENCT

• 医保政策概述 • 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 医保政策实施现状与问题 • 医保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医保政策概述
医保政策定义
医保政策定义
医保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基本 医疗保障而制定的政策,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
详细描述
该地区医保政策注重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通过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保待遇、加强医保监管等措施,有效减 轻了居民医疗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此外,该地区还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医保服务便捷 性和智能化水平。
某地区医保政策的失败教训
总结词
该地区医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
城乡医保待遇差异大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差异较大,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普 遍高于农村居民。

2023年浙江职工医保政策解读

2023年浙江职工医保政策解读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医保中断补缴
1、中断三个月(含)内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 受待遇,可同时申请中断补缴,补缴到账后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 请零星报销。 2、中断三个月以上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三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 遇。
待遇享受
1、新参保参保登记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中断三个月(含)内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 待遇,可同时申请中断补缴,补缴到账后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 星报销; 3、中断三个月以上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三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遇。
2023年浙江省职工医保 政策解读
目录
1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2 门诊待遇 3 住院待遇 4 医保中断补缴 5 待遇享受 6 生育津贴申领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1.停止计入。在职职工在中断医疗保险参保关系时,个人账户资金停止计入, 扣回中断医疗保险参保关系次月至本年度末的预计入个人账户资金。
• 2.恢复计入。个人账户被停止计入后,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补缴或重新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时,从参保当月重新恢复计入个人账户,计入的月份数为参 保次月起至当年度末的实际月份数,计入的额度根据参保月所对应的基数、 人员类别及年龄段所确定的计入比例计算。
育津贴申领条件
2022年7月1日起生育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且申 领生育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以 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未就业配偶生孩子定额
正常阴道分娩3700元,阴道助产术4350元,剖宫产术5100元。
异地生小孩子
由按定额补偿调整为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待遇标准享受。符合异地就医直接 结算的,按本市异地就医政策直接刷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能进行直接结算 的,可到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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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不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 手术和治疗为主要目的的住院过程发生的医疗费用
自费药品请开到同一张处方里,可用历年余额支付
个人自付是指属于医 个人自费是指不属于 个人自负是指门诊 保支付范围但应由个 医保支付范围、全额 自负段和住院起付 人先支付一定比例的 由个人支付的药品及 线内的费用,由个 费用,如乙类药、乙 医疗服务项目等费用 人支付 类服务项目
未办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特殊病种登记:
参保人员申请特殊病种治疗的,由科室副主
任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并填写《特殊病种
治疗审核表》,再由医保科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成功后在其医保证历本上加盖特病登记核准章和
特病治疗内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处方外配登记: 参保人员可以向就医的定点医院申请处方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特殊病种报销待遇:
报销92%
特殊病种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特殊病种治疗只限规定范围的专科的治疗。
特殊病种治疗的个人承担费用可由历年个人账户支付。
(3)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定点医院范围扩大:
5月1日起鄞州人民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开发区中心医
院新增精神病专科治疗特病项目。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住院起付线的个人自负费用可由历年账户支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⑵住院支付待遇
起付线—3.5万:在职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提高5%)。
(社区医院
3.5万—7万: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社区医院 提高5%) 。 7万以上部分:报销95% 住院基金支付不设限额(20万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20万以上 部分由大病救助金支付)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
住院生育医疗补助
转外地就医和院外检查(治疗)
居民医保无个人帐户,无非处方购药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普通门诊 门诊无起付线
门诊报销:年度累计3000和4000元封顶
三级医院报销30%、社区医院报销60%、其他医 院报销45%。 门诊费用年度累计在3000、4000元以上部分由 个人自行负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 险二大类险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普通门诊(含 定点药店购药)、住院(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 床)、特殊病种治疗(住院不享受)待遇三类,住院 保险无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 另外,还有各类统筹人员(离休干部、二等乙 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离休干部配偶等) 城镇职工医保年度: 每年的5月1日—次年的4月30日
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外方购药) 参保人员可持盖《外配处方专用章》的定点医院处 方至医保定点药店进行处方购药,其报销比例与出具外 配处方的医院门诊就医待遇一致。
居民医保没有非处方购药待遇
住院待遇
人员 类别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基金不再支 付
起付标准 起付线至4万元 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 社区医院:85% 三级及其他医院75% 社区医院:80% 三级及其他医院70% 社区医院:90% 三级及其他医院85% 3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成年 居民 A档 成年 居民 B档 婴幼 儿及 各类 学生
起付线以 社区医院:80% 下部分由 个人自负 三级及其他医院 起付线额 70% 度: 社区医院:75% 三级医院: 1200元; 三级及其他医院 其他医院 65% 600元; 社区医院 社区医院:85% 300元 三级及其他医院 80%
特病待遇
医保政策解读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险(地市级统筹)
参加对象为:
市区统筹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雇工)和退休人员。
失业人员和城乡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转外就医报销比例
分 类
转上海及杭州主城区的省、 市医保定点三级医院就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待 遇
医保基金承担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 医保基金承担比例下浮20个百分点 医保基金承担比例下浮20个百分点 医保基金承担比例下浮25个百分点 在上述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 再下浮10个百分点
转往上海、杭州当地其它 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转往上海、杭州以外其它城市 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院就医 转往上海、杭州以外其它城市 当地其它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待遇(定点药店购药)
⑴非处方购药 参保人员可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药店直接购买《宁波 市城镇医保非处方药药品目录》内的非处方药,每次购药限 额100元。 非处方购药必须在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进行。 ⑵处方购药 参保人员可持盖《外配处方专用章》的定点医院处方至 医保定点药店进行处方购药,其报销比例与出具外配处方的 医院门诊就医待遇一致(外配处方购药计入门诊定额考核, 并遵循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医保不超过7天量)。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代配药登记: 参保人员患各类慢性病行动不便的,可申请特殊情 况代配药。 申请时,由申请人至医保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
表》,并选定二家定点医院,由该定点医院医生填写病
情及治疗意见,并由医院管理部门盖章,完成由镇乡 (街道)劳动服务机构盖章,最后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 医保中心登记后出具《配药证明》,时效6个月。 7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办理代配药手续不设有效期
时间段为参保人实际带药时间,期间其社保卡结算待遇冻结,冻结时间默
认三个月,到期自动恢复。如果出国(出境)时间小于三个月,则按实际 时间段冻结。出海带药的参保人员,按照实际出海作业时间登记。
如果参保人员提前回甬,经办机构可撤销其出国(出境)、出海登记,恢
复其社保卡结算待遇。办理撤销手续需参保人员本人办理并提供社保卡、 护照签证原件。
各类精神病专科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
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相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茨海默 病,限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专科治疗
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治疗
血友病专科治疗 耐多药肺结核治疗(诊断和治疗的指定医院为市第二医院)
承担=总费用-(自费+自付+自负) =【10141.88-(1661.9+95.45+1200)】 *20%=1436.9 医保支付= 【14141.88( 1661.9+95.45+1200 )】 *80%=5747.62 总费用10141.88 个人支付:4394.2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就 医 核 准 手 续 办 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为账户段、自负段、共负段的三段通道式(不封 顶)。
⑴账户段
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企业和个人参保人员的每月当年个人账 户计入标准,当年账户在年度结束时未用完,在下一年度开始时自
动转为历年账户。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⑵自负段
当年账户用完,进入门诊自负段,费用由个人自 负,自负段标准为: 45周岁以下:900元 45周岁以上:600元
4、院外检查待遇(住院期间需到鄞州人民医院或市二院、康
宁医院等行骨ECT之类的我院没有的治疗、或者开精神疾 病方面的专科药) 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所住院医院无相应设备需 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由所住医院出具《院
外检查、治疗申请单》,再由医院的医保管理部门办理网
上登记资格核准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报 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退休人员:
3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门诊自负段由公务员 补助金按共负段标准进行补助。 门诊自负段的个人自负费用可由历年账户支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⑶共负段
门诊自负段到达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共
负段的报销比例如下:
社区医院:在职报销86%、退休人员报销92%
三级医院:报销75% 其他医院:报销80% 共负段的个人承担部分可由历年账户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住院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务员补助 金补助80%(其中7万以上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务员补助金全额补 助)。 住院个人承担部分可由历年个人账户支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特殊病种待遇(2016年度开始只限门诊) ⑴特殊病种项目(8大类)
恶性肿瘤(治疗)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后分段支付 ⑴起付线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起付线由个人自负,起付线标准为:
三级医院: 1200元 二级及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
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按住院就医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计算 一次(即最高12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住院起付线由公务员补助金补助 8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政府组织的社会 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参保人员 分为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成年居民
B档,统筹范围为市区级统筹。
医保年度为1月1日-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包括处方购药)
住院(包括家庭病床和急诊留观检查)
配,接诊医师填写完整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
处方笺”,至门诊一楼导医台电脑上进行处方外
配登记,并在其纸质处方上盖“处方外配章”。
一次核准登记后有效期为三天,并只限一次结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院外检查(治疗)登记: 住院期间参保人员申请院外检查(治疗)的, 由主管医师填写《院外检查登记表》,至医保科 盖章后进行计算机系统网上登记,成功后随带本 人医保卡到检查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进行结 算。 一次登记5日内有效,且只限结算一次。 除特定的专科医院外(康宁医院、传染病医 院),其他医院一律不能院外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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