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风险管理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

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影 响
一
是在延续原 有资本 充足 率标准 的前提 下 , 银 对
行风险 资产规 定 了新 的评估 方式 。新 协议 规 定最 低 资本充 足 率 的标 准 仍 为 8 , 中核 心 资 本 不 低 于 % 其
4 , % 附属资本 不超 过核 心 资 本 的 10 , 是 对 比率 0% 但
越 来越多 , 一方 面 , 收 的应 收 利息 日后实 际 上 能 另 虚 够收 回的比例 很低 , 成 事实 上 的 银行 垫 付税 金 , 形 也
构十分单一 , 要功 能是 用 于 现 金资 产 、 账 损失 准 主 坏 备和营业 差错准各 、 发放 中长期 贷款呆 账 准备和购 建
固定 资产 从来源上 看 , 国有商业银 行 的资 本金 主要 由三部分 组成 ; 是 国家 注 资 的核 心 资本 , 一 二是 内部 积 累资 金 , 主要 是 税后 留利 , 三是 作 为附 属 资本 的 呆 坏账 准备金, 中, 其 属于核 心资本 的包 括实 收资本 (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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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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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商 业银 行 的 资本 金 管理
滕赶远 镡方 东
一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对
不足 以抵挡 风 险 的情 况下 及 时 对银 行 进 行 干涉 。有 效的监管约束应坚 持 四个原 则 : 管当 局有权 根据 银 监 行的风险状况 和外 部 经营环 境 , 要求 银行 保持 高于最 低水 平的资本充足 率 : 行要建 立严 格 的内部评 估 体 银 系, 使其 资本水 平 与 风险 度 相 匹配 ; 管 当局 要及 时 监 检查 和评 价银行的 内部 评 价程 序 、 资本 战略 及资本 充 足状况 ; 在银 行 资 本 下滑 或 有此 类 迹 象时 , 管 当局 监 有权并且 有必 要尽 早 对 其进 行 干 预。从 监督 方 式 和 内容看 , 这种外 部的监管 不仅 包括 现场检 查 和场外 监 督资本充足 率 , 且要 监督 内外 审计 人 员 , 考虑 到 而 要 银行的风险 欲 望 和风 险 管理记 录 , 市场特 征 , 收人 的 质量 、 可靠性 和波 动性 , 合 理估 价及 会计 标 准 的 坚 对
金融危机背景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重要性

巴塞 尔 协议 I在 市场纪律 中提 出了有关 I
信 息披 露 的 问题 。如 果 最 初 在 证 券 化 的 过 程
中各投 资银行 能够把 与风险相 关的信息透 明
化 。 业 银 行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在 明 确 风 险 程 度 的 商
基础上 , 会慎重考 虑购买此类产 品, 么这 次 那
的 控 制银 行 面 临 的种 种 风 险 .相 总资产或 总体风 险 水平) 、威胁银行健康或 维持核心业务 能力的 单个风险暴 露或 风险暴 露组合 。此 次金融危 机爆 发的一 个主要 问题是 房地 产次级 抵押贷 款 的集中度风险 。巴塞 尔协议 I在监 督检 查 I 中对集 中度风 险的计量 与管理提 出了相关 的 要 求 ,如通过对 大额单一风 险暴露 ( 客户集 中)行 业及 区域集 中进行风 险暴露 限额管理 ; 、 或 者采用 内部 经济资本模 型计量风 险暴露的 风 险贡献度 , 并计提 相应 的经济资本 , 以尽 可 能覆 盖 贷 款 的 集 中度 风 险 。 此 次金 融危机 恰恰 发 生在 国际银行监 管 标 准 由 巴塞 尔 I 巴 塞 尔 I 转换 的 关键 时 期 , 向 I
行 、 行 集 团 和银 行体 系的脆 弱性 做 出评 估 和 银
参考文献 :
1A c nu e s I el yc e k uy2 0 . c e tr , e I ra t h c J 0 4 Ba l i l
2Dl n Ha c c 。 d e s e n r, a n . aa n o k An r a L h e W y e t Pas r ,n h n .he u d, ay i o smo ea d S a e M S d n An An l s f s t e Po e i mp t v mp c h tnca Co e t e I a t ofBAS I l i i s EL I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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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研究
作者:王欢欢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年第02期
[摘要]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商业银行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
这一变革将使中国的银行也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空前的挑战,以金融机构全能化为特征的混业经营体制将成为国际金融业的主流模式。
因此,文章指出,为应对新的形势变化,我国的监管当局应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标准建立有效的监管。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法律风险——兼谈我国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监管制度的构建

巴塞 尔银 行监 管 委员会 ( 以下简 称 巴塞尔 委员
会 )在 2 0 0 4年 6月 公 布 的 《 一 资 本计 量 和资 本 统
国金融服 务局 ( S F A)侧 重 于从 制度 层 面上来 理 解 法律 风 险 ,认 为这 种 风险是 因 “ 法律 的效 力未 能认
标 准 的国际 协议 :修 订框 架 》 ( 以下 简称 《 资 本 新 协 议 》①中,首 次将 法律 风 险 (ea r k ) 1 l i )纳 入 了 g s 银 行 资本监 管框 架 ,要求 国际 活跃银 行 采用规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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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
中国地质 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社
R s ) 和 环 境 法 律 风 险 ( n i n na e a i k E vr me tl g l o L
其 他违法 或 者 不 当行 为 都 可 能 给 银 行 带 来 法 律 风 险[ 。 。为 了使 商 业 银 行 在 建 立 和 实 施 法 律 风 2 ] 险管理 体系 方面 有一 定 的 主 动性 和灵 活 性 , 《 资 新
定 ,明确 “ 么是法 律 风险” 由谁来 管理法 律风 什 、“
《 资本 协 议 》体 现 的 成 熟 的 风 险管 理 经 验 和先 进 的监 管 理 念 ,通 过 制 定 监 管 指 南 的 方 式 .从 明 确 法 律 新
风 险 的 表 现 形 式 、引 导 商 业 银 行 完 善 管 理 法 律 风 险 的 组 织 结 构 以及 推 动 商 业 银 行 开 发 管 理 法 律 风 险 的
险” 和 “ 如何 管理法 律 风险 ”等 问题 ,将有 助于 推
本协 议 》只对法律 风 险 的定 义作 了一个 尝试 性 的规
巴塞尔协议(一、二、三)内容总结

巴塞尔协议1、2、3内容总结巴塞尔协议Ⅰ1988年巴塞尔协议全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其目的是通过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加强对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的监管,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
1988年巴塞尔协议基本内容由四方面组成:1、资本的组成。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资本分为两级。
第一级是核心资本,要求银行资本中至少有50%是实收资本及从税后利润保留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
第二级是附属资本,其最高额可等同于核心资本额。
附属资本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和资本扣除部分组成。
2、风险加权制。
巴塞尔协议确定了风险加权制,即根据不用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一是确定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即将不用资产的风险权数确定为五个档次:分别为0、10、20、50、100。
二是确定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
确定了1、20、50、100四个档次的信用转换系数,以此再与资产负债表内与该项业务对应项目的风险权数相乘,作为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
3、目标标准比率。
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为8%(其中核心资本部分至少为4%)。
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加权风险资产4、过渡期和实施安排。
过渡期从协议发布起至1992年底止,到1992年底,所有从事大额跨境业务的银行资本金要达到8%的要求。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二是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标准的意义。
通过强调资本充足率,促使全球银行经营从注重规模转向资本、资产质量等因素;三是受70年代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影响,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不同国家的授信风险权重比例存在差异。
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①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然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
操作风险管理报告

操作风险管理报告一操作风险状况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给出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程序的不完善或失灵、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其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各部门、各条线的操作环节中;1.人员因素1员工数量与业务的不匹配,导致“操作疲劳”,对风险事项的识别能力下降,在综合柜员制下,柜员单人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品种增加、业务量增大、劳动强度也不断增大,高强压力下,稍有放松便可能la出现差错形成风险;2员工流动频繁,新员工不适应业务要求;近几年,柜面业务水平好,熟练的员工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或新设网点充当业务骨干,致使前台都是近两年新入行的员工;新员工虽然学历较高,但由于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时间都比较短,业务熟练度不够,总体业务能力不强,加之自身的社会经验不足,往往会在工作中产生问题;譬如今年有个新进员工,在给客户办理整存整取销户时,误把600多的利息当成了6000多,幸好客户及时发现返还了多付的金额;由此可见,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熟练度,直接影响着操作风险的发生率;3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不够,员工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规范培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些员工由于工作态度不认真,操作不经心,导致操作失误;柜员之间、柜员与主管授权人员之间互不防范,也造成风险隐患;举个柜面挂失业务的例子,有个客户到柜面办理挂失,我们要求其七天之后再带相应的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新卡补发,挂失时是当事人自己来办理,但在补发新卡时却发现是另一个人来办理,如果柜员不仔细查询对比,就不能发现这其中存在的重大操作风险;2.流程因素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是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流程没有严格执行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我行业务操作规范一书上都详细的列出了各条业务操作的流程,逆程序操作势必会带来一定的风险;譬如一些个人、公司的特殊业务需要额外收取费用的,需先得到客户同意认可,收妥相关费用之后再进入系统操作;如果逆流程操作,先帮客户办理好了业务,但是回头客户不认可此项操作,不愿意支付相关费用,就形成了一部分损失;3.系统因素银行业是一个高度依赖电子化系统的行业,系统的良好运转是保证银行正常运营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系统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近日有本行客户想赎回基金,但是基金系统对该客户的购买信息总是显示不存在符合条件的记录,通过查询又能查询出确实存在过购买的记录,并且还未暂停;该系统不仅给我行带来了操作上的风险,也带来了一定的信誉风险;二操作风险管理措施1.加强对公结算账户开户环节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户管理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一文,我行加强了对公结算账户开户环节的把关力度;受理的客户开户资料必须都出示原件,然后由我行人员对其进行复印,并做相关的联网核查;对于缺失开户材料或者材料不合规的不予以开户,对账户的变更、销户也以此未标准,严格把关;并把相关的资料扫描上传分行营运部进行审核备案,以确保核心账户信息完整性及合规性能达到总行的指标要求;2.加强对大额支付及反洗钱业务的风险管理我行对于每日大额的进出都给予密切的关注,采用电话查证,每日统计大额进出并上报上级分行的方式,对于有些大额的支付,则需由上级分行审批之后才能进行业务操作;人民银行的发洗钱系统也是每日必做,有效的限制了洗钱行为; 3.加强对网点岗位设置和分工的风险管理进行科学的岗位设计,前移风险管理关口,明晰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实施差别授权;在岗位安排上要防止不相容岗位由一人兼任或不同时期兼任,在人员调配上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因不同岗位的“风险度”不同,基层机构应重点加强两类岗位人员的管理;一是新上岗人员;要把好从业人员入关口,防止有赌博、吸毒、诈骗等劣行的人员进入银行;要加强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把获得岗位资格作为员工上岗的必备条件;二是重要岗位人员;不仅要关注其8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要关注其经济往来、社会交往和家庭关系等方面出现的异常现象,及时进行风险排查;同时要认真落实重要岗位人员的休假、轮岗或异地交流顶岗制度;4.加强对网点办理重要物品交接的风险管理我们需要规范重要物品的交接,交接时必须保证有第三方的监交人在场,并完善地填写好交接登记簿,保证记录的数据文字真实完整可靠;5.加强对自助设备的风险管理按江苏银行自助银行管理办法,要求网点对ATM密钥的规范保管,及时处理自助设备长短款和吞没卡,严格按规定频率进行清机和加钞操作;必须坚持同出、同进、同操作;结合监控录像和相关登记簿,督查网点清机加钞过程的合规性; 6.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的风险管理我行下半年对某个二级支行网点进行网银管理的抽查,发现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开户资料上相关章戳欠缺;数字证书签收单上的接收人签名非法定代表人,并且查无未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的留存复印件模糊不清等;网银内管系统经办员在业务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江苏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办理,加强审核,规范网银业务操作流程,防范网银的业务操作风险;三对进一步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1.打造“学习型”银行,促规章制度内化于心规章制度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商业银行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但违规违章事件和案件仍不断发生,主要原因是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而影响执行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规章制度管理不到位;必须从打造“学习型”银行入手,进行制度重检,使一项业务活动仅由一份制度文件受控;制度文件按岗位分类,在内部网站上发布,便于员工查询;银行还应强化制度学习培训与测试,使员工将规章制度内化于心,促使制度文件成为员工业务操作的标准、工作检查的依据和岗位培训的教材,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层员工因不了解、不熟知业务规定而产生的操作风险;2.进行员工风险自评,提升风险识别、防范能力风险管理有个着名的“三倍定律”,即3/4的损失可以通过风险的事前识别和化解予以控制,而当问题出现时再去化解,则一般只能挽回不到1/4的损失;通过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业务及管理流程,识别主要风险点,重点关注制度本身有无缺陷、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业务操作系统有无缺陷、哪些环节存在控制缺失或控制过度或容易出现操作不当等问题,形成员工风险报告后报上一级管理部门研究解决;“自我评估”法不仅有利于基层员工主动提示风险,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减少管理层与基层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员工熟识岗位风险因素并有意识地进行防范;3.检查纠正到位,整改提高检查工作贵在效率、重在效果,实施中应注意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筹划到位;针对种类繁多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外部检查、内部检查、专项审计等,应在年初制定好检查工作计划,整合检查力量,开展集中检查,避免大量交叉重复检查;要区分检查重点,对管理好、内控等级高的基层机构,检查频率可低一些,检查内容可少一些,或者实行阶段性的免检制;对经常发生操作风险事件或案件的基层机构,则应增加检查的频度和力度;二是准备到位;每次检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选派合适人员、组织检查前培训,选取可疑点或关键点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检查;三是整改到位;除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外,还要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问题整改率作为基层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加强责任追究,严格纪律约束,避免屡查屡犯;四是纠正到位;管理部门要组织例会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查清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检讨制度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上进行纠正;对增加控制环节的纠正措施应格外慎重,因为增加控制环节意味着管理成本加大,还可能产生新的风险;4.建立应急管理制度,防范突发事件基层机构操作风险管理不仅体现在对人员、系统、流程的管理,还体现在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就是要确保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系统故障、通讯中断、人为破坏、服务提供者出现故障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等发生时,银行能及时作出应对,使业务得以继续开展或尽快恢复正常运作,将损失减至最低;作为客户营销主渠道的基层机构,需要进行应急和危机管理的事项很多,如营业场所的防抢、防骗、防盗、消防、重大客户纠纷、计算机网络丢错账等;应制定应急和危机管理预案,开展员工培训,组织方案演练,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的准备和管理情况,确保能够有效应对;。
1-1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
10
议程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简介 1988年 巴塞尔协议
N N N N
基于风险的资本率 (Cooke Ratio) 监管资本 资本风险权重 不足之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N N
三大支柱结构 修订后的资本充足率 (McDonough Ratio/MD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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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开发,其目的是巩固国际银行体系 巴塞尔委员会 目的:
N N
提高国际活跃银行的资本水平 银行间资本水平一致的衡量标准
目标为国际活跃银行 国际活跃银行,但最终有超过100个国家实施的该协议。 国际活跃银行 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应不低于根据风险情况衡量的一篮子资产的8%。
只关注信用风险 (1996 年增加市场风险)
“旨在将监管资本要求与潜在风险紧密结合, 并且向银行与其监管机构提供评估资本充足 率的不同选择.” (W.J. McDonough, former president of the BCBS)(前任巴塞尔银行监 管委员会主席)
2004年6月 年 月 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的最终版本 2007/ 2008年1月 年 月 实施的最终期限
表外敞口转化为信用等价资产再置于相应的风险类别中=>他们被转化 ∑Credit equivalent*RW%: 表外敞口 为表内项目的等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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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88年巴塞尔协议 年巴塞尔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新巴塞尔资本协定强调的三大支柱:1、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CapitalRequirements):即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而银行的核心资本的充足率应为4%。
目的是使银行对风险更敏感,使其运作更有效。
其中信用风险资本计提包括:标准法基础内部评等法进阶内部评等法2、监察审理程序(Supervisory Review Process):监管者通过监测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的方案。
3、市场制约机能,即市场自律(MarketDiscipline):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它的财务、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
关于第一个支柱,即银行的最低资本金的问题。
在新框架中,委员会认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是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而充足的资本水平被认为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中心因素。
因此,对资本充足比率提出最低要求仍然是新框架的基础,被称为第一大支柱。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首次提出了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概念,这使银行的监管者对各商业银行的资本有了一个衡量的标准。
这对全球100多个协议成员国来说,是很成功的,通过这个标准反映出了各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
但是它也有不足的地方。
具体来说,就是简化了信用风险的判断。
各银行根据自身的商业贷款量决定自身的资本量,却忽视了偿债人的资本量。
同时,以前的协议对信用风险的划分不细,而实际世界不同资本量所面临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银行近年来在金融创新、控制资本方面的努力也受到了旧协议的限制。
新协议对此增加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是要求各银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大的银行,要求他们运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求。
但这一定要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
目前有些银行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但更多的银行并没有类似的体制。
另外,委员会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方案,即“标准化方案”,建议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
金融危机如何检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新资本协议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实施新 资本 协议有 助于 改变金 融 机 构过 于依赖 外部评 级 的状 况。本 次
露 出它 的许 多 内在 缺陷 ,这 也为下 一
步新资本 协议 的改 进 、修订 和升级 指
明 了方 向 。
的驱使下 ,大 量发放 MB 抵押支 持 S( 债券 ) D 、C O等衍生工具 ,将表内资产 本要求 。他们通 过资产 证券化 方式快 速回收现金 , 用于进一步 的业务扩张 , 有 效 的降低 ,只 不过是 在金融 体系 内 的全面爆发准备了条件。
移动平 均分 析等 方法 ,使历 史数 据更 具有前 瞻性 。 此外 ,还 不应忽 视定 性分 析 的重 要 作用 。风 险管理 归根结 底是 靠人 来
生 资产 的杠杆 作用 将风 险放 大 ,增加
了金 融市 场 系统性 风险 ;银 行通 过证
新资本 协议对 正常 情况 下的三 大类 主
评估 。据统 计 ,2 0 0 7年三大 评级机 构
经营 的发展需 要 。新 资本协议 要针 对 范 围涵 盖投 行 、保 险 、基金 、信托 等
而金融机 构 的实 质性 风险并 没有得 到 现 代化金 融体 系 的发展特 点 ,将监 管
为 7 % 以上的 C 5 DO ( 债务抵 押债券 , 评级 ,从而 严重 误导 了投资 者 ,对 危
机爆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新 资本 协议鼓励 银行 实施 内部评
级法 是完 全必要 的 ,因为风 险评估本
金融危 机表 明 了实施新 资本协 议 的紧迫性 。从 19 9 9年征求意见第一 稿 到 20 0 7年 式实施 ,巴塞尔资本协议
的实 施周期 过于 漫长 ,而 金融创 新速 度 却 在不断加 快 , 导致本来 代表 国际 活跃 银行先进管理经验 的新资本协议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一
、
( ) 一 新协 议 的 内容 简 介
金融机构等 ) 不同性 质业务 ( 、 如资产业务 、 负债业务 、 中间业 务
等) 的风 险 都 列 入 风 险 管 理 的 范 围 , 将 承 担 这 些 风 险 的各 个 并 业 务 单 位 纳 入 到 统 一 的 管 理 体 系 中 , 各 类 风 险 依 据 统 一 的标 对 准 进 行 测 量 和加 总 , 据 全 部 业 务 的 相关 性 对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和 依
【 键 词】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 面风 险管理; 险管理体系 关 全 风 【 中图分类号 】 8 2 3 F3. 【 3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10 — 7 8 20 )8 0 7 — 2 0 4 26 (0 6 0 — 0 4 0
如 巴 塞尔 新资 本 协议 对我 国 商业 银行 风 险 管 理 类 风 险 管 理 的 通 盘 管 理 。这 种 管 理 要 求 将 不 同 风 险 类 型 ( 信 用 风 险 、 场 风 险 、 作 风 险 等 )不 同 客户 种 类 ( 公 司 、 售 、 市 操 、 如 零 的启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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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风险管理 作者:杨奕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17期
摘要: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阐释了巴塞尔协议Ⅲ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全面管理与控制工作的发展现状,最后针对该现状提出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 新资本协议 操作风险 风险管理 从1974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新协议的正式实施,再到2013年《巴塞尔协议Ⅲ》最新规定的出台,时间跨度近4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由于《巴塞尔协议》具有很强的公法性质,已被称为国际银行业的“游戏规则”,该协议提出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方法体现了银行监管中的先进理念和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其中的很多做法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借鉴。因此,深入研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风险管理,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安全稳健运营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974年,成立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即巴塞尔委员会,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制定者。其于1988年制定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银行的资本构成进行了确定,规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两类,而且其中附属资本的额度要低于核心资本的100%;第二,以资产信用风险的实际大小,将资产划分为0、20%、50%和100%四个级别的风险档次;第三,通过对转换系数的设定将表外授信业务同样纳入到资本监管范畴;第四,确定银行的资本和风险加权总资产比值要高于8%,而且其中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要高于4%。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根据当时银行业资本特点,发布了新的资本监管规则(即巴塞尔协议Ⅱ),对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进行了对应的规范与控制。《巴塞尔协议Ⅱ》的主要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二是对风险反应更加敏感,三是将内部评级法作为其核心内容。
二、巴塞尔协议Ⅲ及其特点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直接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的出炉。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后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于2013年1月6日发布其最新规定。新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巴塞尔协议Ⅲ》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二是对一级资本的定义,三是对过渡期的安排。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普通股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升至4.5%。另外还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此外,商业银行更宽泛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则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根据新规定,银行需要在2015年以前达到最低资本比率要求。到时,不包括资本缓冲在内的普通股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要达到4.5%,一级资本比率要达到6%;同时对缓冲资本的落实更为宽松一些,商业银行可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分阶段落实。
《巴塞尔协议III》与先前版本相比,在很多监管指标上略有有所放松,这主要是面对银行施加的强大压力,为了如期推出新协议,巴塞尔委员会不得不适当妥协。新协议影响最大的地方在于大幅度提高了对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从《巴塞尔协议III》对全世界商业银行的影响来看,该协议对欧洲银行业的冲击也比美国更大。由于新协议要求银行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和业务范围。银行必须提高储蓄资金以避免潜在的资产损失,而投资者得到的贷款额将相应减少。这种影响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行尤为突出。相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大型银行担心的是更高的资本金要求会限制银行放贷能力。从我国来看,在《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中国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这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塞尔Ⅲ”。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的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平均拨备覆盖率则是超过150%。与国外的同行相比, 目前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所设定的监管要求已经可以覆盖《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而且多数银行都已经满足了这些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比国外同业要轻松很多。
三、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现状 鉴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操作风险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起步都较晚,当前大部分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基本处于初级模仿阶段,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同时,在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因为大多数的商业银行正处于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规范性阶段,对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很对地方需要不断磨合、完善。因此,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应的管理人员不足、风险管理部门不完善、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合理、相关的经营操作风险披露不足等。加之当前商业银行缺少对应的风险计量模型与计量估值损失数据,导致在银行经营过程中,操作风险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需重点控制的风险之一。
从当前情况看,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用环境,加之普遍存在的浮躁功利心态,伴随着银行操作流程设计失当、控制措施不力等问题,致使我国商业银行潜在较大的操作风险。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与抵御能力,争取从制度到体制等多个方面达到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已势在必行。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目前国内大约有10家银行已经开始着手根据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始前期准备,并将材料上交银监会。但从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看,国内银行业与新资本协议中的相关标准还存在相当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敢于正视并应对来自多方面的挑战。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当前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甚至包括部分银行高层在风险认识、理解等方面还没有达到对应的标准,这是我国银行业后续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所面对的最重要挑战。虽然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持统一支持的态度,但是在下面的分行以及县级支行是否能够贯彻和支持总行的相关精神也是一个疑问。若想达到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国内银行必须在对新资本协议的理解、认知等方面形成一个共识,推动建立一个全面风险管理的系统和体系。
四、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原则 从风险管理的实施来看,风险管理并非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与控制性活动,更不是银行为了需要而附属增加的一项管理类活动。风险管理必须渗透至银行的各个经营环节当中,同时内生到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流程中。首先,银行全体人员必须都遵守原则。商业银行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依靠所有的员工。在银行高层积极参与和贯彻的基础上,依靠全体员工才能将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控制目标实施下去,确保风险管理与实施的质量。其次,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必须遵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由于商业银行所经营的业务种类并不相同,而且所面临的地区经济环境、业务种类以及市场风险等都不同。所以,在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推进过程中必须体现出对应的差异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以及经营环境的银行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方法,形成差异化的风险控制策略。
五、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策略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充分借鉴国外相关实施经验,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实践,在尽量满足全面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从多个方面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
(一)培育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风险管理意识的形成首先要从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做起,不仅将其作为一项阶段性的工作,更要将其作为一项终身事业来实施。在银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向员工广泛而深刻的宣传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对风险管理与个人及银行整体的重要关系予以明确。积极消除陈旧观念以及惯性思维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影响,确保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相对一致的价值观念,使“风险—收益”的平衡理念成为银行经营的根本理念,促进风险管理文化成为银行发展的根本动力。另外,商业银行要通过管理制度的实施,逐步将风险管理的理念上升到文化,同时将文化融入到每名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将所有的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风险管理理念固化形成到每一条制度中,使得员工自觉遵守。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风险控制管理在员工中变成一种自觉和主动的行为。
(二)建立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措施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个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从中协调与组织,各个主要业务管理部门通过执行银行主管部门推行的“三位一体”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整个风险管理实施的主体,因此其必须具备对应的风险管理独立职权,尤其要与产生各种风险的业务部门独立开来。因此,在组织架构方面,商业银行必须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在保证风险管理相对独立的基础上,使得风险的承担与监控工作相互分离,确保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与风险承担部门相互独立。另外,在职能方面,商业银行还必须针对经营过程中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经营风险等管理权限问题,采用管理授权、控制目标设定的方法,将风险管理信息及时高效地传递给对应的分支机构,形成风险管理执行力。所以,各商业银行必须在认真贯彻监管部门对应的政策与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详细规定各项风险管理流程、方法,形成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积极采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运行情况,实施当前先进风险技术的主要目标在于完成全面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建设。在利用先进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连续不断地收集大量的客户与市场信息,以达到识别客户风险与市场风险的目的,完成对应的预警工作,最终达到科学确定防范风险的目的。同时,通过建立起对应的数量模型,利用定量分析工具完成对包括全球、全国、地区、行业以及企业内部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在信贷审查等风险管理方式的作用下,对银行经营过程中的业务风险进行控制。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中长期目标在于构建起成熟、完善的银行内部评价体系,在参照新资本协议标准的基础上,要逐步开始实施内部评级制度体系建设。考虑到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涉及到企业治理、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设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在学习同行业成熟经验的同时,通过引进先进评级理念和技术,促进企业内部评级体系的开发与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借助专业评级公司的相关技术力量,建立起符合银行内部经营环境的基础数据库,形成相对完善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