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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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遵循“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采取科学、先进的监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措施,推动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建立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监理组织由监理机构选派的监理人员组成,其中应当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安全监理师。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和监理要求,合理配备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全程参与,并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阶段结束。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项目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评分细则

项目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评分细则

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家河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评分细则及奖罚制度编制: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签发:_________________云南仁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太家河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评分细则及奖罚制度2011 年第 5 月份1、季度评比制度 1.1、施工总包单位评比、考核:为充分调动各施工总包单位搞好太家河项目的积极性,形成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达到鼓励优秀,鞭策后进的作用,在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正气和氛围,特对建工新城项目各施工总包单位实行考评打分制度。

对各施工总包单位的评比,以项目部组织的月检结果为基础,每季度评比一次。

根据合同条款每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总包单位 ,向发包人赔偿违约金 20000 元 ;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 ,发包人奖励 20000 元。

对承包人的奖励及违约金当月兑现。

1.2、评比内容为: 1.2.1、质量评比。

包括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数量多少,问题整改的落实程度,各种验收的通过情况等。

1.2.2、进度评比。

包括施工合同工期的执行情况,总进度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对比的完成情况。

进度控制节点的完成情况等。

1.2.3、安全生产评比。

包括现场安全施工的方案,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及根据JGJ59-99进行打分的评比等。

1.2.4、文明施工评比。

包括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标志图牌,及材料堆放,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场内道路硬化以及冲洗保洁,施工区内既有管线的保护,扬尘、临时生活设施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等方面的内容1.2.5、配合情况评比。

包括对甲方监理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完成速度,总包与总包,总包与分包的协调配合情况。

1.3、评比的办法:1.3.1、项目部组织检查组,组长由土建、水电部门负责人承担,组员主要由土建组工程师、水电组工程师及各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总监组成。

施工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施工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施工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维护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项目的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施工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装修项目等。

第三条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总体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期间,各部门负责人是各自部门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人。

第四条本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企业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制度的内容,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安全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施工前的安全筹划,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项安全目标和措施。

(二)重点部位和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建立,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五)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激励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第八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盗窃、侵占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不得私自变更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

第十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本企业要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本企业要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本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建设⼯程的质量是⾮常重要的,因为它不仅关系着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程质量给⼈们带来的⽣活问题。

⼀般建设⼯程完成后都有⼀项⼯程质量检测,它是根据建设⼯程规定的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所进⾏的,不同地⽅的管理实施不⼀样,下⾯店铺的⼩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江苏省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来为您解答。

第⼀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条凡在本省⾏政区域内从事建设⼯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称建设⼯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的抽样检测和对进⼊施⼯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对本⾏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法⼈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细则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本细则附件⼀规定之外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向省建设厅备案。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规定。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统⼀式样的《建设⼯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式三份;(⼆)⼯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机构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的图纸,试验仪器位置图,产权归属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试验仪器、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五)检测机构技术负责⼈、质量负责⼈、授权签字⼈的任职⽂件、⾝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作简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检测机构试验⼈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岗培训证明、个⼈⼯作简历、技术⼯作经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六)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以及能⼒验证⽐对试验资料。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实施细则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标准化,落实项目各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在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和贯彻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系列规范标准实施的基础上,落实重要工序过程质量精准管控,以“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首件确认、见证控制、旁站监视、停止验收、巡视检查”五类控制点为主线,实现各重要工序过程质量管控工作的精准定位,明确有关岗位管控内容、管控责任、管控协同关系的精准定义和管控状态、管控效果的精准记录,加强项目质量风险防范,促进项目施工生产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主要应对风险1.2.1项目各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1.2.2因项目管理过程质量防范措施的缺失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风险。

1.3术语和定义巡视查验点——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项目质量部门在工序实施过程中按一定比例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方案及规范标准施工的情况时,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资料见证点--R点——即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在某个见证点之前需提供有关检查记录、试验记录或报告给项目质量部,项目质量部对见证资料审核合格后还要报监理及业主代表(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审核,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现场见证点--W点——即项目施工员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质量部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如见证人员因故不能到场,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事后见证人员应对施工员提供的见证文件进行审查确认。

停工待检点--H点——即项目施工员在进行到该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施工的时间,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迅速贯彻落实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文件精神,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项目部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具体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对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项目部建立组织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

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我项目部对照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我项目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一)工程实体质量红线问题1、使用不合格电缆。

(二)建设行为质量红线问题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转包和违法分包。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填写、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施工日志、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二、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工程管理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人组员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标段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科XX 电话:XXXXXXX )。

领导小组要对本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施工质量平稳受控。

结合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同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库,实行销号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检查组,各专业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对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检查,对本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职责进行分配,具体安排如下:房建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XX、XX变电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

电力专业检查组组长XX。

组员:XX、XX。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和铁路总公司“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预防和控制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提高指挥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号)及苏北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黄线预控及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苏北安〔2018〕6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广州工程局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各部室、各分部的质量安全行为.第三条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 鼓励自查自纠原则。

鼓励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参建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对建设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形成强大合力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参建各方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4. 贯穿全过程原则。

将红线管理作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抓手之一,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源头有防控、过程有检查、问题有考核",严格防范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发生,将隐患消灭在建设过程当中.5。

预防为主原则.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从思想上、行动上敬畏“红线”、远离“红线”,要从根本上预防触碰“红线”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娄贤龙)副组长:冯杰花山宏孙黎庞大伟成员:苏江波周士杰王春发张国庆王正平何雯君魏鹏王家贵蔡笃贵王林军乔飞林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0篇)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0篇)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____〕____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函〔____〕____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____]____号文)及路局开展三整顿一提高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长四部承担范围内的营业线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安全红线范围第四条审批手续及计划管理方面1.未经主管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危及行车安全或进行影响路基及铁路设备设施稳定的施工。

2.未按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类别进行的施工。

3.以低类别及等级报批,实施高类别及等级的施工。

4.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

5.无施工计划、无调度命令及超范围施工。

第五条大型机械施工方面1.安全保护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资质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实行进场报验合无证操作的。

2.降低施工类别及等级申报计划,超越计划组织施工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的。

4.未按施工类别,配备安全盯控及防护人员的。

5.未按批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的。

第六条现场防护方面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

2.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

3.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间断联系或未按规定佩戴有效防护用品的。

4.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及考试合格的。

第七条现场作业方面1.施工封锁前,擅自上道进行施工准备作业的。

2.未经设备管理单位批准,私自进入护网或拆开护网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擅自进行施工的。

4.线路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盲目开通放行列车的。

5.不听施工监护人员及督察执法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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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1。

1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

1.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6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1.1。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2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1。

1。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 1。

1.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5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2000元。

1。

1.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2000—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

1.1.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1。

2 安全、文明施工1。

2。

1项目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不重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3000元.1.2。

2施工人员未经安全三级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按本班组人数处以50元/人次罚款。

1.2。

3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100元,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罚款300~5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

1。

2。

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边等)防护每一处不到位,罚款100元.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四口及临边围护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500—800元。

1。

2。

5施工现场基坑周围必须设置栏杆防护,未做防护罚款 300元。

2.5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如发现无证或人证书不符上岗要求的,处100—200元/人次罚款.1。

2.6对有下列不安全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2.6.1攀越护栏、脚手架,坐在外脚手架扶栏上休闲,在脚手架上乘凉睡觉、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追逐者;1。

2.6.2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上班作业者;1。

2.6.3高处作业任意向上或向下抛投物料工具等者;1.2.6.4施工作业人员酒后上高空作业者(当事人100元、班长200元);1。

2.6.5非乘人吊篮乘人(罚乘篮人100元、开机人300元、工地负责人800元);1。

2.6.6在楼层或高处嬉耍、追逐、打闹者;1。

2.6.7在禁烟区(木工房内、危险品仓库)内吸烟者。

1.2.6.8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1。

2.7 卸料平台,楼层及外脚手架上超荷载堆入材料每次罚1000-2000元。

1。

2。

8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支模承重架每次罚1000—5000元.1。

2。

9 上下垂直作业不做隔离防护措施每次罚300元.1。

2.10吊装区域、拆模区域,拆外架、拆内架区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每次罚该班组1000—2000元.1。

2.11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处100元/次罚款。

1。

2。

12建筑垃圾应装袋运下,严禁高空向外倾倒垃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次。

1.2.13 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凡已满16周岁者需持有身份证并经劳动部门审查方可安排上岗.1。

2。

14 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事人500元。

1。

2。

15 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热器及煤油炉等,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罚款300元.1.2。

16 塔吊作业无信号工指挥,罚款200元1.2.17 塔吊作业时,应按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发现违规罚款200元.1。

2。

18 施工现场打架不分原因双方各罚款2000元.1。

2。

19 施工现场配电箱设置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设漏电保护器,否则每个罚款500元.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门未上锁每处罚款200元.1。

2。

20 施工现场电动工具电源线必须有插头,否则每处罚款200元.1。

2。

21 工人宿舍内严禁私拉电源线,施工用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搭接,现场私自乱线路者处100元/次罚款,处电工200元/次,工地负责人300元/次。

1。

2.22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有专用开关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发现一闸多机或其他行为者每处罚款 100元/处;1。

2.23 塔吊、升降机、小型设备和总配、分配电箱必须有保护接零及接底线,否则每处罚款100元.1。

2.24 配电房禁止闲人入内,平时应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并管理,需要进入配电房时申请后方可进入。

1.2。

25安全检查部门对存在施工隐患的部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接到安全检查部门隐患通知书必须在指定时日内整改完毕并将反馈单按时送到安全检查部门,逾期不整改者或反馈不及时送安全检查部门的,视情节对项目经理处罚1000—2000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1。

3 对下列防火规则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规者将严厉处罚:1.3.1各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防火制度和规则,否则罚款200元.1.3.2 严禁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区或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如货源蔓延扩散则对当事人劳务班组处于5000元罚款,所在项目部处以5000元以上发跨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惩处。

1.3.3 非现场管理人员举报上述行为者奖励500元,有制止火源蔓延扩散行为者奖励1000元;1。

3.4严格执行动火报批手续,未经动火许可在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明火者,罚款1000元。

1。

3。

5在经过动火许可后,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未对火源进行监控及跟踪者,罚款600元。

1。

3.6在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时,应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

1.3。

7有产生明火的施工过程,必须在施工后检查并将火熄灭,并确认不会复燃后方可离开。

否则罚款100元。

第二章质量处罚实施细则2。

1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2。

2所有钢材、水泥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按规定做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若要使用须待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后方可,并要签字生效.2。

3钢筋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2。

3。

1钢筋对焊或对接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

违者不但赔偿损失和承担责任,而且要处罚100—200元一个接头。

2.3。

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大梁少放或漏放、放错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罚300-500元/根(自己发现补上不计).2。

3。

3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罚50元/处。

2。

3.4钢筋主筋跑位超规范罚20元/根。

2.3.5柱、墙箍筋不平,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2。

3。

6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60元/处。

2.3.7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不合格等罚款30元一个接头,焊泡渣及墙柱内焊渣不清理干净罚30-50元/处,不改重罚100-200元/处.2。

4 模板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2。

4.1模板安装完自检合格后报相关部门,若复查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每处罚30-50元/处,依次类推.2.4。

2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差处,如有污染罚50元/处。

2。

4.3梁、板、墙不按规定施工罚50—100元/处。

2。

2.4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500元/处。

2.4。

5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1000元/处。

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组自己返工凿砼,并赔材料钱,超过1。

5cm的处罚100元/处,3cm 以外罚200元/处,漏浆严重的每公分罚2元。

2.4.6模板拆除后阳角漏浆罚30元/条。

2.4。

7楼底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梁、柱接点差的罚30元/处。

2。

4。

8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30元/处。

2。

4。

9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偏差大的罚50元/处.2.4。

10混凝土浇筑后未得到监理或项目部同意的早拆模罚500元/处。

2.4.11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0元/条。

梁、墙、平板内有木屑罚50元/处。

2.4。

12在甲方和监理指出存在问题第一次整改,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100元/次.2。

4.13砼板板底最有效的方法是不抹灰,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直接在板层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m2。

2。

4.14楼梯踏步支模应考虑不同装修层的高差,若不按要求罚20元/处。

2.5 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混凝土工程质量主要是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

5。

1随意改配合比,不按图施工罚5元/m3,问题严重返工重来,试块不合格罚2500-3000元/组。

2。

5。

2砼试块漏做,回弹费由瓦工组支付2500元/组.若不合格瓦工组承担一切费用。

2。

5。

3蜂窝、麻面、漏振罚200-500—1000元不等。

2.5。

4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不超过±5—8mm,超过1cm以外范围罚10元/m2.2.5。

5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架力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脚手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元/m2。

2.5。

6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罚200元/层。

2.5。

7浇筑混凝土12h后进行保养,气温高的季节用草包覆盖保养,中午吃饭应换班,若混凝土缺水、养护不到位罚100—200元/层.2。

5。

8混凝土保养期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保养期为14天,如达不到罚100元/层。

2。

5.9卫生间、厨房间、空调板应下沉(设计有要求的从设计),未下沉的罚300元/间。

2.5.10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50元/个,堵洞眼空鼓一个罚50元。

2.6 砌体分项工程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3—2002的规范要求。

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工因素,施工过程中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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