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的撰写方法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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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

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

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一、辩护词格式。

# (一)首部。

1. 标题。

一般就是“辩护词”三个字。

2. 称呼语。

写明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二)正文。

1. 引言。

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比如受被告人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等。

然后对案件表示一个基本的态度。

例如:“我受被告人[姓名]的委托,担任他/她的辩护人。

今天站在这里,我希望通过合理的辩护,让法庭能够全面、公正地看待这一案件。

”2. 事实与证据分析。

这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

首先陈述案件事实,这里的事实要以对被告人有利的角度去梳理。

例如:“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事情并非像公诉方所描述的那样简单直接。

当时的场景是[具体描述场景],被告人的行为其实是在[解释被告人行为的合理背景或原因]的情况下发生的。

”然后对证据进行分析。

指出证据的漏洞或者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证据名称],在真实性和关联性上存在疑问。

比如说,这份证人证言,证人在当时的观察角度和自身状态[详细分析证人可能存在的问题],使得其证言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而我们有一份[我方证据名称],这份证据清楚地表明被告人在案件中的[阐述我方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地方]。

”3. 法律适用分析。

4. 量刑情节分析(如果涉及犯罪案件)阐述被告人存在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具有诸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在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他/她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这一行为体现了被告人对法律的敬畏和自我救赎的态度。

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在社区中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她的邻居们都可以作证。

这说明被告人此次的行为只是一时的失足,并非本性恶劣。

综合这些情节,恳请法庭在量刑时能够充分考虑,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

”# (三)尾部。

1. 结束语。

表达辩护人的期望。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我上述的辩护意见,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辩护词格式和范文(精简篇)

辩护词格式和范文(精简篇)

辩护词格式和范文辩护词格式和范文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程序,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意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条文是制作辩护词的法律依据。

辩护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较强辩驳性。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根据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进一步阐明了起诉书的主旨,而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则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因此,双方发言的角度和论说的侧重点不同,而且常常观点针锋相对,意见各不相同。

因此,辩护词要对起诉书的观点进行评论和辩驳,指出谬误和不妥之处,这就决定I,.辩护词具有较强的辩驳性。

第二,说理充分性。

在法庭的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其目的在于辩明案情真相,以求被告人得到合理合法的裁判。

辩护词只有说理充分,言之有据,持之有故,令人信服,其观点才能为人民法院所接受,才能赢得辩论的胜利。

辩护词的写法大体有两种:一是采用证明的方法,即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本案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援引法律条款进行分析论证,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从而达到为被告人辩护的目的。

二是反驳的方法,即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指出其错误所在以及为什么是错误的,从而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盗窃案件辩护词

盗窃案件辩护词

盗窃案件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成员:
我代表被告,就本案件进行辩护。

首先,我想对指控被告进行的盗窃行为提出质疑,我们将提供以下证据证明被告的清白。

一、证人证言
我们拥有亲友和邻居的证言,证明被告在案发期间并未离开家。

这些证人可以证明被告当时在家中,与被指控涉案时间和地点无关。

二、物证
我们提供物证,包括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被告在案发当天并未出现在被指控盗窃发生地。

此外,我们还提供了被告的手机定位数据,证明他当时身在其他地点,无法进行盗窃行为。

三、犯罪手段
我方请示鉴定部门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提取了一些物证,例如指纹或工具痕迹。

经过专业鉴定,指纹或工具痕迹均不属于被告,因此无法证明被告与案件有关。

四、证据匹配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案件发生后不久,警方已经逮捕到了另一名嫌疑人,并且其有关盗窃的供词与我们提供的证据相符。

我们认为这进一步证明了被告的清白。

以上证据明确指出被告的无辜,为此,我们要求法庭撤销对被告的
指控。

同时,我们要求将犯罪嫌疑人的焦点转移到新的嫌疑人身上,
并要求警方重新开展调查以找出真正的罪魁祸首。

最后,我衷心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处理此案,并相信正义会战胜一切。

感谢法庭给予我表达观点的机会,我认为我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被
告的无罪。

谢谢。

(声明:以上案情为虚构,旨在展示撰写辩护词的技巧和格式,与任何实际案件无关)。

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

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

辩护词的格式及范文# 辩护词。

一、辩护词的格式。

# (一)标题。

标题一般就是“[被告人姓名]涉嫌[罪名]辩护词”,例如“张三涉嫌盗窃罪辩护词”。

# (二)前言。

1. 称呼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2. 表明身份和辩护目的。

我是[被告人姓名]的辩护人[你的姓名],受[委托方,如被告人本人或者其家属]的委托,依法为[被告人姓名]进行辩护。

今天站在这里,我希望通过我的辩护,能够让法庭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案件事实,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裁决。

# (三)正文。

1. 案件事实陈述。

简要叙述案件的经过,但要着重强调与辩护观点相关的事实部分。

这部分要基于证据进行客观陈述,不能歪曲事实。

例如:“根据本案证据显示,在所谓的盗窃现场,被告人当时的行为存在诸多被误解的地方。

证人李四称看到被告人在晚上10点进入被害人王五的院子,但李四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被告人与王五是多年的邻居,且王五经常委托被告人帮忙照看院子里的家禽,当晚被告人进入院子正是因为听到院子里有异常动静,担心家禽出问题才进去查看的。

”2. 法律依据阐述。

针对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说明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或者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3. 辩护观点阐述。

这是正文的核心部分,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辩护,如证据存在瑕疵、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小、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

举例:“从证据方面来看,控方提供的证据链存在严重的漏洞。

唯一能证明被告人与所谓盗窃财物有关的证据仅仅是在现场发现了被告人的脚印,但这脚印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现场是一个开放性的院子,周围邻居经常往来,脚印有可能是之前正常往来时留下的。

”“被告人是初犯,在此之前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他在得知自己被怀疑盗窃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自己进入院子的原因,这种积极配合的态度也应该得到法庭的考虑。

主观题 辩护词

主观题 辩护词

主观题辩护词(实用版)目录一、辩护词的定义与作用二、辩护词的写作要点三、辩护词的结构与示例正文一、辩护词的定义与作用辩护词,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或者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所发表的言论。

辩护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反驳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为被告人争取到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

二、辩护词的写作要点辩护词的写作应紧紧围绕以下几个要点进行:1.立场明确:辩护词应首先明确辩护立场,是作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2.事实清楚:辩护词应详细列举案件事实,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进行详细阐述,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被告人的罪责。

3.法律依据充分:辩护词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为辩护观点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4.逻辑严密:辩护词的论述应做到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使读者能够明白辩护观点的合理性。

5.语言表达精炼:辩护词的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句子和生僻的词汇。

三、辩护词的结构与示例辩护词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标题:一般为“辩护词”。

2.开头: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明确辩护立场。

3.事实和理由部分:详细阐述案件事实,结合法律法规,论证辩护观点。

4.结尾:总结辩护观点,表达对公正审判的信心。

示例:被告人张三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张三的辩护律师发表了以下辩护词:一、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张三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经过审理,我们认为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故为张三作无罪辩护。

二、关于本案的事实和理由1.张三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本案中,张三所拿走的财物系误认为是自己的,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张三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本案中,张三的行为仅涉及财物价值较低,情节显著轻微。

三、结尾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告人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请求法庭对张三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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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的撰写方法及范例(一)概念与特征辩护人为了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和意见,称为辩护词.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具有这一款所说情况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这就是说,如果被告人不需要辩护人,或者有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也可以不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具有这一款所说情况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这就是说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而不是可指定可不指定的问题。

辩护词的特征是:1.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2.维护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3.辩护对象是公诉人,或者是自诉人及其代理人,而不是法庭组成人员。

(二)意义与作用1.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我国法律上作出辩护制度的规定,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文明和民主制度,体现国家尊重人权,3.辩护人与公诉人或自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辩论,使法庭得以“兼听则明”,防止偏听偏信;4.辩护人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协助人民法院划清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三)辩护的几个原则1.辩护人不应当提出对被告人从严、从重或加重的处理意见,也不应该对被告人进行检举揭发。

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如果辩护人作出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发言,说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话,则必然会引起被告人的不满,有可能中途拒绝辩护人为他辩护,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

2.辩护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不受被告人的意志左右,对被告人提出过高的或者非法的辩护要求,应当严词拒绝。

3.辩护,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要站在忠于事实,协助法庭查清事实的立场上为被告人辩护,不能歪曲或者隐瞒事实真相。

4.辩护,也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辩护入除丁调查事实、列举证据,论证事实的真实性以外,着重以被告人的行为,对照有关法律规定,来为被告人寻找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论据,而不能以自己的感想或个人的看法作为论据。

(四)发表辩护词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法庭调查后,应当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这一条中所说的“辩护人进行辩护”,就是辩护人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五)内容和写法1.序言部分-(1)标题,写:“辩护词”或“关于XXX(被告入姓名)XX(案由)一案的辩护词”(2)称呼,写“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者是“审判长、审判虽”。

这要根据法庭组成人员情况确定。

(2)说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任务及出庭前所进行的活动。

这一段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第X项的规定,我接受XXX(主要被告人姓名)xX(案由)一案被告入XXX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进行辩护。

”或者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第X款的规定,我经XXX 人民法院指定,并征得本案被告人XXX的同意,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进行辩护。

”这就表明了自己担任辩护人的合法身份,是受被告人委托的,还是经人民法院指定的;说明了自己的任务是为某某被告人进行辩护。

在说明这两点以后,接下去就说明自己在出庭前所进行的活动,写法是:“在开庭前,我X次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案卷材料,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勘查了现场等。

”这一段,根据实际情况叙述,进行过哪些调查活动,就写明哪些活动。

(4)表示对本案总的看法。

在说明合法身份、任务和出庭前的活动以后,接着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或自诉人的刑事诉状内容,作出概括性的评论,说明辩护人与公诉人或自诉人之间在对案情看法上存在的根本分歧,据以引出下文。

2.理由部分(1)从认定事实方面提出问题①提出反证,否定被指控的全部或部分犯罪事实。

凡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所列写的事实不能成立,或不能完全成立时,应当首先从否定事实人手。

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因为,如果否定了全部事实,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人民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否定了部分事实,其结果,亦会导致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②指出事实不能认定。

凡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所列举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要在提出充分理由加以论证的基础上,指出证据不足,事实不能认定。

其结果,同样会导致人民法院宣告被告入无罪。

因为。

法律规定,刑事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他没有责任提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而是控告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尽管被告人犯罪的嫌疑十分重大,但是,只要控告一方和国家司法机关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就不能认定被告人犯罪而处以刑罚。

必须了解: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否定和指出被告人犯罪事实不能认定,尽管同样会导致宣告被告人无罪的结果,但是,两者的含义和性质是不一样的。

前者说明被告人的问题已被彻底弄清楚了,证明被告人并无犯罪行为,而后者只是说事实还不清楚,一时无法搜集到更多的证据,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还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犯罪行为,意味着今后只要控诉一方或者司法机关取得了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确有犯罪行为时,仍然可以重新追诉。

(2)从确定案情性质方面提出问题。

在起诉书和自诉状中,如果对被告人罪行性质指控有错误的,例如把故意伤害致死指控为故意杀人,把盗窃指控为贪污,把猥亵行为指控为强奸罪,甚至把通奸指控为强奸等等,则应引证有关法律条款对照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分析论证,指出控诉一方确认案情性质不当。

这样,既可帮助法院避免定罪量刑上的偏差,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从案件情节方面提出问题。

对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如果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是从犯或胁从犯,犯罪中止或未遂,自首或立功,或者是非后果轻微,或者是被告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等等,如果控诉一方回避了这些问题.必须引证有关法律条软,予以提出,如果控诉方在起诉书或自诉状中已经提到,但是企图否定这些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时,则要深入进行分析论证,据理予以驳诉。

(4)从因果关系方面提出问题。

对于被告人犯罪确属客观原因起了决定性作用的,如被害人本身负有一定责任的;或者是屑干“多因一果”,危害后果不是被告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甚至是属于意外事件的等等,都要予以提出,据理争辩。

(5)从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和认罪态度方面提出问题。

被告人在历史上如果一贯表现较好,说明其本质不坏,失足不久,如果罪行较轻,而坦白交代态度又好,还表示坚决悔改的,说明他有认罪悔改的诚意,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提请法庭考虑给予免除刑罚处罚.(6)从政治形势方面提出问题。

当时当地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好转,和被告人犯同样罪行的案件很少,这类罪犯不是重点打击对象,而被告人作案的影响不大时,则可据此提请法庭考虑从宽处理。

(7)无可辩护的怎么办?有些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甚至于有的案件被告人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基本上没有什么可辩护之处;有的在辩护人刚刚入席时,旁听群众就表示反感,而辩护人依法却又必须履行职责,这是应该慎重和正确对待的问题。

对于这类案件,一般的是首先实事求是地承认起诉书认定事实正确,定性适当,引用法律条文准确。

如果被告人罪行严重,情节恶劣,旁听群众深感义愤,辩护人也要适当地表示一下自己的正义感,譬如说一些“被告人XXX罪行严重,情节恶劣,使得旁听席上的群众深感义愤,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之类的话,以稳定听众的情绪,消除其对辩护人的对立情绪;但是,要掌握分寸,这类话不能说得过多,更不能说过头,以免使自己变成控诉一方。

接着,可以从辩护制度的意义方面开展法制宣传,说明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不仅仅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给法庭提供“兼听则明”的条件,从另一个角度协助法庭查清事实。

辩护人也是站在忠于事实和法律的立场上为被告人辩护的,他并不受被告人的意志所左右,绝不会强词夺理,无理辩三分。

作了这些法制宣传性的发言之后,使听众懂得辩护的意义和作用,消除那种认为辩护人专为罪犯讲话的错误认识。

在这个基础上,再提出有利于被告人方面的理由,听众就比较容易接受了。

当然,如果实在没有什么有利于被告的材料,也不应该硬性拼凑。

例如,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栾XX强奸杀人一案,栾连杀袁XX及其婆母两人,将袁XX砍了29刀,并将袁的两个小孩砍成重伤致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该案律师出庭辩护时,旁听群众哗然,说“对这样的被告人还有什么辩护的!?”后来,辩护律师在发言中,先对被害人的家属表示同情。

其次,实事求是地说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辩护人对此没有异议。

接着,向听众宣传辩护的意义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法庭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证审判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后,辩护人说:“该案被告人坦白交代态度较好,尽管这足以作为从宽处理的条件,但是,我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责,提清法庭对这一点予以注意.”旁听群众对本案律师的辩护给予了好评。

3.结论部分对辩护发言作出总结,引出结论。

结论一般要对法庭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或免除刑罚处罚还是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

至此,正文即告结束。

4.署名书面辩护词的最后,由辩护人署名,并写明年月日。

(六)写作要求1.正确掌握辩论的方式方法(1)要找准辩护的题目.这不外乎从起诉书或自诉状的论点、论据或论证(论证,即说明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内在联系)三方面,找出突破口,进行反驳。

突破口要批准,要做到沦点集中,理由充分,所作出的辩护发言,力求使对方推不翻、驳不倒.如果辩护内容立论不准,理由不充分,就容易被对方的答辩所推翻。

(2)要善于运用驳论的方法。

驳论方法,有归谬法、反证法和解释概念法。

归谬法,也叫导向荒谬,即把对方的论点加以引申,导致出极为荒谬的结论,有时具有讽刺意味。

例如,1936年伪江苏省高等法院审判邹韬奋、史良等七君子一案时,伪检察官说:“共产党主张抗日,你们也主张抗日,你们不是勾结共产党吗?韬奋在辩护中严词驳斥说;“共产党吃饭,你们也要吃饭,那你们不是勾结共产党吗?”弄得伪检察官瞳目结舌,哑口无言。

反证法,即从相反的方面提出证据材料和理由,用以驳倒对方.解释概念法,即对方对某一问题的含义理解不正确,所下的定义或所说的概念与实际事物:不符时,则可对这一事物的概念,采取分析或对比的办法,作出正确的解释,指出对方理解错误的所在,以推翻对方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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