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一说明: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订立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资料包含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方面: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7、库房管理制度;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一样类型的餐饮服务带给者需订立不一样资料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订立113项,第三、四类的需订立第14项。
为了便利餐饮服务单位订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实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依照要求,订立出适合本单位情形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依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奉执行。
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实在申报时,申请者仅需带给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情形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含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采购管理1.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2.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供货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分批存放。
2. 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防止食品受潮、霉变、污染。
3. 建立库存查验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发现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问题食品应及时处理。
五、加工制作管理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3.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熟制、生熟分开。
4. 禁止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色素、香精等物质。
六、销售管理1.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销售的食品应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告知消费者正确食用方法。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3.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程监管、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审批食品安全管理计划;3. 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 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工作;2. 及时发现和报告食品安全问题;3. 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进货管理:1. 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2. 对进口食品,应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3.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第九条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2. 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出入库记录等;3.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加工管理: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2. 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加工人员、加工时间、加工过程、原料用量等;3. 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加工过程卫生。
第十一条运输管理:1.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3. 建立食品运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情形(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适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依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依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
使用后应将全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觉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
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形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刻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订立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确保具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安全,采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材料和辅料,并建立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档案。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贮存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定期检查和清理仓储环境,并妥善处理过期或受污染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留存相关生产和销售信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追溯产品来源。
第三章食品卫生监督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监督执法能力,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处罚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员有权要求查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照、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抽样检验食品质量,并查封、扣押、没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食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依法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应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于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配套工作。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
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篇)

2022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篇)(一)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
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准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工程清晰、手续完备、材料标准,妥当保存。
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
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
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
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
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
以上材料标准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在进货时,索取并仔细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依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说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楚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简单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展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6、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从业人员安康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2、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了解和把握从业人员安康状况,并对从业人员安康状况进展日常监视治理。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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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主要内容: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主要内容: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
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
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主要内容: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主要内容: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主要内容: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主要内容:(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