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档案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分类第四条档案资料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验收文件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第五条收集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收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第六条收集责任: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整理第七条整理要求: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项目、时间等顺序进行整理。
第八条整理方法: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用性。
第五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九条保管场所: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环境中。
第十条保管期限: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
第六章档案资料的利用第十一条利用原则: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利用程序: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批,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七章档案资料的保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保密措施:采取物理和电子双重保密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八章档案资料的移交第十五条移交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给业主单位或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移交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九章档案资料的销毁第十七条销毁条件: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可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第十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监督机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检查机制:定期对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科学、公开、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归档,归档后禁止任意销毁、丢失、更改,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建立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及计划;(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实施方案;(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产品检测报告;(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报告;(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事故调查报告;(八)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报告。
第七条纸质档案应当采用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进行保护,并建立档案库房统一管理。
第八条电子档案应采用专业的数据存储和备份设备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第三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归档第九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进行,且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归档。
第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归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审核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对归档材料进行编号和分类;(三)整理归档材料,并编制档案目录;(四)将归档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存放。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建立档案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归档期限一般为5年,重点工程可延长至10年。
归档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转入永久保存。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和复制第十四条档案的借阅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审核借阅人身份及申请事由;(二)核查档案是否符合借阅条件;(三)办理借阅手续,并在档案上登记借阅记录。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6.25•【文号】水办〔2021〕200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21〕200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已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水利部2021年6月25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投资条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经过整理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以下简称项目文件)。
第三条项目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融入建设管理全过程,纳入建设计划、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与建设管理同步实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投资。
第四条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工作中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会同档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项目)的档案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水利工程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涉及大量的资金、人力和资源。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档案管理的目的与意义1. 目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记录、保存和管理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资料,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 意义有效的档案管理可以提供水利工程的历史数据和运营经验,为今后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提供参考。
同时,及时更新的档案资料也有助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继续发展,保障国家及民众的利益。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流程1. 档案的内容(1)水利工程建设方案、设计文件和图纸;(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记录和监督报告;(3)工程验收报告和相关证书;(4)工程的日常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5)事故调查与处理相关资料;(6)工程的变更和更新记录;(7)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管理制度等。
2. 档案管理的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2)归档阶段: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整理、编号和归档;(3)保存阶段:将归档的文件进行分类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4)查询和调取阶段:根据需要,向有关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和调取的服务;(5)更新和维护阶段: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维护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考核1. 责任(1)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和实施;(2)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2. 考核对档案管理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等。
五、档案的保存和保密1. 保存(1)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保险柜中,防止丢失或损坏;(2)电子档案应备份保存,并确保存储设备的安全。
2. 保密(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任何信息;(2)对于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并限制查阅权限。
水利项目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水利项目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监理档案在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监理档案的收集:监理档案应从项目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施工阶段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
(3)验收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监理评价报告等。
2. 监理档案的整理:监理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2)分类整理,便于归档和检索。
(3)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监理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监理档案的归档:监理档案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
2. 监理档案的保管:监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室通风、干燥、防火、防盗。
(2)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
(3)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监理档案的利用与保密1. 监理档案的利用:监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
(2)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尊重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 监理档案的保密:监理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1)加强档案保密教育,提高档案保管人员的保密意识。
(2)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
(3)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档案,应采取加密、脱密等措施。
五、监督与考核1. 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2. 项目监理单位应将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水利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管理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包括水库、水电站、水文站、灌区等各类水利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规范进行,并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
2. 实用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具有实用性,为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3. 完整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完整保存工程的所有重要资料和信息,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4. 安全保密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防止档案内容泄露或被窃取。
5. 永久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永久保存,不得毁损或丢失。
四、档案管理组织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设置档案管理岗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3. 定期培训:对从事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档案管理程序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整理水利工程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档案、运行记录等。
2. 档案的分类和编目:对水利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和编目,建立起档案的目录和索引系统,方便查阅和利用。
3. 档案的保管和存储:水利工程档案应当进行定期的清点、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对需要使用水利工程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借阅,确保档案的使用正确合法。
5. 档案的审批和归档:对已完成的水利工程档案,应当进行审查、鉴定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六、档案管理措施1. 信息化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四)工程档案的装订: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纸装订成册。
(五)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6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交给工程档案室。
(六)工程档案的保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七)工程档案的统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没有领导批示,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随便外借档案资料。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如下:一、项目立项阶段:1. 在项目立项前,需成立项目档案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 在项目立项阶段,应编制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和实施措施。
二、项目建设阶段:1. 按照档案管理计划的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对涉及到的重要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进行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
3. 严格控制档案的流转和借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项目验收阶段:1. 完成项目验收后,应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并进行备案。
2. 对项目档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
3. 对涉及到的重要档案进行鉴定和鉴定登记。
四、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记录和查询项目档案的信息。
2. 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工作。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档案的借阅工作,并记录借阅情况。
五、档案保管:1. 项目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和泄露。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保管环境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六、档案处置:1.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对项目档案进行处置和归档。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处置方案,并经审批后才能执行。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处置的档案进行登记和备案。
以上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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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四)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纸装订成册。
(五)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交给工程档案室。
(六)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七)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没有领导批示,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随便外借档案资料。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篇: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
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第三篇: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9、施工记录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24、结构吊装记录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37、竣工验收报告38、竣工验收证书上述资料目录供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参考使用附件二案卷封面式样施工技术资料档案号:共卷第卷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第四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