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强化法律素质;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制知识;法治;法律素质;依法治校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地发生在各类大学生身上的“法盲现象”,却频频向我们揭示:高校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前不久,内蒙古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两名在校大学生因为经济拮据,便连续制造了两起血案,分别造成受害人一死一伤。当问及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时,其中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坦言:“实施抢劫就是想减轻家里的负担。”一个轻描淡写的理由,就成为一个鲜活生命丧失的理由。

备受媒体关注的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北京某高校学生马忠义携带仿真枪绑架案以及许多大学生因难以承受失恋而导致的犯罪等等,都成为大学生法制意识淡漠造成血案的典型案例。在大学生求职的历程中,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供需合同后,又私自毁约或者违约的现象亦屡见不鲜。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加上大学生人生体验浅,而社会又极其复杂,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应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教育者应让学生与周围世界包括教材、教师、同学以及客观的现实世界牘发生作用,直接去解决呈现在他们眼前的问题。因此,除

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应该开展丰富
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诸如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形式,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一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因为失业后贩卖黄碟,日前被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判决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优秀大学生为什么要贩卖黄碟?究竟是什么原因,很多人都想知道。据报道,该优秀大学毕业生,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宽裕。他毕业后要帮父母还当初读大学欠下的2万元。失业在家没有收入,该笔债款偿还困难,陷入了困境的他更加着急。他发现有人在贩卖黄色碟片,他便产生了靠这赚钱的念头,解决一下目前的基本生活问题。看到他的情况,人们有了几分同情,但法律无情,最终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像他这样高学历“法盲”做违法的事不止一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只有每个公民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才能做到真正遵纪守法。全民法律素质的高低有赖于法制教育,特别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他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的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扩招,这一举措对社会上待业青年的饱和状态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对高校来说,大学生综合素质呈下降趋势却不容忽视。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违法犯罪人员占高校总人数的1.26%,而且犯罪类型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因此,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刻不容缓。




对现今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有些大学生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我既不去做违法之事,更不可能犯罪。学习这门课,与己关系不大。那么应该如何认识这个问题呢?
有的学生对法律在制裁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他们在描述法律时,使用最多的词汇是:判刑、监狱、拘留、逮捕、罚款、枪毙、通缉、审讯、破案、追逃、严打……,似乎法律仅仅只有制裁违法犯罪的作用,而对法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却知之甚少。因此,他们对学习法律的必要性的认识不全面,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犯罪不着学习法律

了。其实,制裁违法犯罪,仅仅是法律作用的一个方面,法律还有多方面、多层次的
作用。
我国不仅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中对公民的民事权利、劳动权利、诉讼权利等作了具体规定。我国的立法目的、宗旨和任务都包含着“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惩罚功能最突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也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再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则更是为了保护这些群体的权益。
由上可见,制裁违法犯罪仅仅是法律作用的一个方面。在现代社会,法律在规定权利、维护权利、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已越来越重要了。无论从法学理论上讲,还是从立法、执法等法律实践中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都是法律作用的重心。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制裁违法犯罪,最终的目的仍然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从而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学习法律,不仅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明确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二、正确认识知法、守法与维权的关系
有的学生在知法与守法的关系上存在模糊认识。他们在表述知法与守法的关系时,有的选择“守法未必知法”,还以许多老百姓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但能守法作为例证;有的则选择“知法未必守法”,并以许多领导干部包括一些法官、检察官、法律专业人士知法懂法但不能守法甚至违法犯罪的事实作为“证据”。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懂法也可以不违法犯罪,何必学法?”为了分析这个“结论”的正确与否,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
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卢某从网

上下载了“黑客”软件,并在网上搜索到IP段的计算机信息,破译并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卢某不仅自
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上网,而且还向同学、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户及密码,还得意地告诉他们:“这账号是黑下来的,不要钱就可以上”。2000年10月至11月期间,卢某甚至在网上发布信息,以每100元使用3个月的形式,将创原世纪公司上网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从中获利4 000多元。由于知道了账号密码的人经常在网上向自己的网友传播,致使使用过该账号的人竟达1 000多名。该公司在信息费用猛增数10万元的情况下,终于发现账号被盗用。据统计,截至案发时,卢某的上述行为,共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多元。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还说要知道是犯罪,也不会向同学、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户及密码,以致造成那么大的损失。显然,对法律的无知无疑是卢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京某重点大学工科学生孙某,聪明好学,尤喜“钻研”侦探小说。为了检验与警察较量的结果,他开始盗窃学生宿舍的财物(他家庭经济条件很好)。每次作案,他都要 “把握”两条“原则”:一是控制盗窃财物的价值量,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以免构成盗窃罪。他认为只要不达标,即使被抓住了,只能算小偷小摸,大不了被关几天。二是不在现场留下指纹和足迹。他认为警察找不到指纹和足迹就破不了案,因而每次作案他都不忘戴上手套,并在退出房间时用拖把抹去足迹……。当他多次作案后被以盗窃罪判刑时才“如梦初醒”!孙某自以为知法懂法,而实际上是一个危险的法盲。他只知道“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却不知道如何计算盗窃数额。当被警察告知“虽然每次盗窃的财物数额都未达标,但几次加起来早就超标”时,他竟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而嚎啕大哭。他看了几部侦探小说便“颇有心得”,竞狂妄地叫嚷“即使跟警察较量也未必会输”,说明他的法律心理已被扭曲。可见,“知法”绝不是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它不仅要求对法律条文有完整准确的理解,而且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要求有一个健康的法律心理。
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不知法不懂法不仅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也会导致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而得不到追究和补偿。大学生A在某电脑市场买了价值 1 000多元的配件,用了没多久就出毛病了,存贮的资料也

丢失了。内行人说这是假货,建议他找经销商双倍索赔。而经销商却不承认是自己卖出的,而他怎么也找不到购货凭证,后来想起来是“当时随手就扔了”;大学生B
暑假在某公司当推销员,辛辛苦苦地干了一个多月,不仅没拿到一分钱的报酬,而且还得按“合同”约定“买”下尚未推销完的部分产品,而他签合同时“根本就没认真看”;女大学生C给人做家教,多次遭受学生家长的性骚扰,但她既不敢违约更不敢报案,结果被强奸……。诸如此类的案例时有发生。这说明一些大学生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益。
总之,学习法律是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观念的需要;是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完善和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质,将自己培养成“四有”人才的需要。大学生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学习法律的极端重要性,认认真真地学好“法律基础”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