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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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于促进农业结构优化、提高农作物品种改良和农业生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和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确保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制定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全面了解和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作物品种改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2.任务:(1)制定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组织人员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调查和收集。

(3)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数据库,对于已经收集到的种质资源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对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种质资源的保护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5)加强对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研究和利用,促进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三、实施方案1.组建领导小组:成立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并确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3.组织普查人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调查和收集。

4.建立数据库:对已经收集到的种质资源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数据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5.推进资源保护工作: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6.加强资源利用和研究:加强对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研究和利用,推动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7.制定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法:制定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法,对收集到的种质资源进行评估和筛选。

8.加强宣传和推广:加强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和参与度。

种质资源建设实施方案

种质资源建设实施方案

种质资源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种质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提高农作物品质、增加产量、抵抗病虫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国目前种质资源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资源分布不均衡、品种单一、保存手段落后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种质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确定。

1. 提高种质资源的丰富度和多样性,丰富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的内容,保证资源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2. 加强种质资源的保存和利用,提高资源的保存技术水平,确保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3. 推广优质种质资源,将优质的种质资源推广到全国各地,推动农业生产的提高。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整合全国各地的种质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确保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2. 加强对种质资源的采集和鉴定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的种质资源进行采集和鉴定,确保资源的真实性和多样性。

3. 加强对种质资源的保存技术研究,开展种质资源的保存技术研究,提高保存技术水平,确保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4. 推广优质种质资源,通过各种途径推广优质的种质资源,包括举办种质资源推广会、建立种质资源展示中心等。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种质资源库的建设地点和规模,确定建设种质资源库的地点和规模,确保资源库的便利性和完整性。

2. 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的种质资源进行采集和鉴定,确保资源的真实性和多样性。

3. 开展种质资源的保存技术研究,提高保存技术水平,确保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4. 开展种质资源的推广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推广优质的种质资源,包括举办种质资源推广会、建立种质资源展示中心等。

五、预期效果。

1. 种质资源的丰富度和多样性得到提高,保证资源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2. 种质资源的保存和利用得到加强,确保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3. 优质种质资源得到推广,推动农业生产的提高。

六、总结。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种质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作物品质、增加产量、抵抗病虫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种发〔2015〕2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20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农办种〔2015〕26号)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农办种〔2020〕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如下。

一、主要任务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对促进种业科技创新、提升现代种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

对全市9个涉农区及有关单位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

一是查清粮食、经济、蔬菜、西甜瓜、果树、花卉、食用菌、牧草、绿肥等栽培作物古老地方品种的分布范围、主要特性以及农民认知等基本情况;二是查清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三是查清各类作物的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多样性及其消长状况等基本信息;四是分析本地区气候、环境、人口、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演变趋势的影响,揭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农业种质资源是指在农业生产中,能够利用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种质,包括植物种子、种苗、动物精液、胚胎、细胞等。

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农业的必要条件。

我国拥有丰富的农业种质资源,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部分种质资源已经流失或者变异,因此,急需开展一次全面的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行动,以便保护和提升我国农业种质资源的总体水平。

二、普查与收集范围本次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国所有省份和自治区,覆盖所有重要的农产品和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

普查和收集的目标是:1、完成对各类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和评价;2、收集、保存、复制和核对上述农业种质资源;3、建立种质资源库和种质资源信息系统。

三、实施方案1、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组,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

2、通过多种途径,调研各地区农业种质资源的分布情况、数量、分布地点和形态,建立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地图。

3、通过对农业种质资源进行分层次的普查,收集并记录各类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种质资源,包括品种名称、分类、地理分布、形态特征、适应环境、经济价值等信息,并对其进行初步的鉴定和分类。

4、对于属于特定类型的农业种质资源,加强专项调研和高标准的样品收集,并进行全面深度的传统农村智慧技艺记录和传承。

5、建立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发布普查与收集进展情况、种质资源的传播和推广等,以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工作成果1、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2、形成全国性的种质资源图谱,实现对种质资源分布情况的全面把握。

3、收集和保护各类农业种质资源,可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和数量。

4、推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总结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不仅是对我国农业发展重要性的反映,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种质资源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各类资源,在农作物方面主要指的是传统农作物和野生近缘物种。

而种质资源的利用则是指通过选育和改良,为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更好的品种和优良的遗传资源。

本文将着重讨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并探讨如何在现代农业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1. 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是确保农业生产和食物供应链的可持续性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保护种质资源的方法:-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环境,维护农作物的自然栖息地,减少人为破坏和污染。

- 建立种质资源库:建立和维护种质资源库,收集和保存种子、脱水植物材料和组织样本等农作物的遗传材料。

- 进行物种保护:通过开展物种保护项目,保护濒危的野生近缘物种,维持种间的遗传多样性。

- 鼓励农民保护:鼓励农民保留和保护传统的农作物品种,保持农村社区的遗传多样性。

2. 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利用对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抗病虫害能力和品质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利用种质资源的方法:- 选育新品种:利用种质资源中的优异基因,进行选育改良,培育适应不同环境的新品种。

- 提高抗性:通过选育抗病虫害的品种,降低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农药使用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适应气候变化:利用种质资源中的耐旱、耐寒等特性,培育出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作物品种。

- 保持品种多样性:利用种质资源中的不同品种,推广多样耕作、轮作和间作,增加农作物系统的弹性和稳定性。

3. 种质资源在现代农业中的重要性种质资源在现代农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通过利用种质资源进行选育改良,培育出高产、抗病虫害和优质的农作物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 适应气候变化:种质资源中的多样性可以提供适应不同气候和环境条件的农作物品种,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植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植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植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是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作物品种改良以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概念,介绍其重要性,并探讨如何有效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

一、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概念植物遗传资源是指与植物相关的所有遗传信息和物质,包括野生种、栽培种、陆地和水生植物、野生近缘种等。

种质资源则是指植物的种子、芽、胚、细胞等可以保存和利用的材料。

这些资源具有多样性和遗传变异,植物遗传资源则是种质资源的基础。

二、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重要性1. 保护生态平衡:植物遗传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力至关重要。

通过保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可以减缓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破坏的风险,保持生态平衡。

2. 农作物品种改良:植物遗传资源包含了丰富的基因信息,可以为农作物品种改良提供丰富的遗传变异。

通过利用遗传资源进行杂交和选择育种,可以培育出适应各种环境条件和抗病虫害的新品种,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3. 食物安全和人类健康:植物遗传资源是粮食和农作物多样性的保障。

通过保护和利用植物遗传资源,可以确保食物供应的多样性,满足不同地区和人群的营养需求,并减少单一作物引起的食物安全问题。

4. 经济价值和可持续发展: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可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

优质的农作物品种和有商业价值的植物产品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并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三、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法1. 保存和管理:建立植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的保存库,通过种子库、细胞库等手段保存和管理种质资源。

定期筛选、复制和更新保存的物质,确保保存的资源的可用性和可持续利用。

2. 合理利用:通过遗传资源的对比和评价,选择适宜的物质进行利用。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如基因工程和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加快育种进程,培育出更优质、高产、抗病虫害的新品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闽农综〔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0〕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格局,为建设现代种业强省、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展系统收集与保护,实现应保尽保。

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成果,提升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水平,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

加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加快地方家畜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海洋渔业局、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属地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二、建立鉴定评价体系,服务种业创新。

以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

积极参与国家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建设,提升鉴定评价水平和能力。

制定和完善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和数据标准、质量控制规范、鉴定技术规程以及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等,构建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技术体系。

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表型和基因型的精准鉴定及综合评价,挖掘出高产、优质、广适、多抗等优异性状的关键基因和调控因子,筛选出一批优质农业种质资源和育种新材料,为全省育种创新提供高效服务。

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

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

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一、背景与目标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为了保护和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促进农业科学研究和品种改良,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十分必要。

本方案旨在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对农作物种质资源展开全面普查与收集工作,达到以下目标:1.全面掌握各地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等基础信息;2.建立完善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3.采集和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样本,丰富资源库;4.培训农业科研人员和种植者,提高他们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意识;5.推动农作物品种改良和创新。

二、实施方案1.组织与协调(1)成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推进工作;(2)建立与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协同作战,确保顺利实施;(3)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2.普查与收集(1)制定普查和收集工作的标准和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2)开展对全国范围内的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包括农作物的类型、数量、分布等相关信息;(3)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重要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采集和保存,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库;(4)注重保护和利用地方农作物品种和民族传统品种,推动地方特色农作物的发展和利用。

3.数据管理与共享(1)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记录普查和收集的数据,包括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基本信息、保存地点等;(2)制定数据管理与共享的规范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并提供给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使用;(3)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国内的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种质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4.培训与宣传(1)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培训活动,提升农业科研人员和种植者的专业能力和意识;(2)组织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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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新格局,为建设现代种业强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2,力争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资源保存总量位居世界前列,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资源深度鉴定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创新利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实施内容
1,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

1)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确保资源不丧失。

2)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国际交流,推动与农业种质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合作,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便利通关机制,提高通关效率。

3)对引进的农业种质资源定期开展检疫性病虫害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加强种质资源安全管理。

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中长期安全保存,统筹布局种质资源长期库、复份库、中期库,分类布局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分区布局综合性、专业性基因库,实行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

4)加强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强化新技术应用。

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加快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新库、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启动国家畜禽基因库建设。

2,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

1)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

深化重要经济性状形成机制、群体协同进化规律、基因组结构和功能多样性等研究,加快高通量鉴定、等位基因规模化发掘等技术应用。

2)开展种质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

公益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定位要求,做好种质资源基本性状鉴定、信息发布及分发等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

1)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建立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

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确定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并相应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

2)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登记其保存的农业种质资源。

3)积极探索创新组织管理和实施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

4)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措施保障。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全国
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

4,推进开发利用,提升种业竞争力。

1)组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完善创新技术体系,规模化创制突破性新种质,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

深入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建立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

2)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的主体。

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5,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基础保障。

1)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扶持。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地方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用地,科学设置畜禽种质资源疫病防控缓冲区,不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水产保种场划入禁养区,占用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需经原设立机关批准。

2)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加大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

健全财政支持的种质资源与信息汇交机制。

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给予适当倾斜,在政策允许的项目中提取间接经费,在核定的总量内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3)健全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实行同行评价,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性工作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农业种质资源相关学科。

三,方法
1,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2,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

审计机关依法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健全法规制度,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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