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调结构、转方式、保供给、增效益”为重点,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粮食、优化结构。在确保粮食安全前提下,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进一步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经营结构,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

给。

坚持转变方式、培育主体。突出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协调发展,破解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科技支撑、创新机制。加强科研攻关、技术集成和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创新,推进合作组织发展、土地流转、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等机制创新,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生态保护、持续发展。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适度开发保护生态,促进农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互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

三、投资规模及重点建设内容

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结构调整、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工作。

(一)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粮油主产区为重点,突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五大作物,围绕生产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2017年,在西安市、渭南市、汉中市、榆林市实施,每市补助620万元,支持集中连片推进重大关键技术应用和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每市选择1-2两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粮油产量靠前的农业大县组织实施。原则上在42个粮食生产县和旱作农业高产县范围内选择项目县。

(二)支持茶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参照2016年茶叶面积和产量情况,主要在汉中、安康、商洛三市选择面积在5万亩以上的茶叶主产县实施。西乡、紫阳、商南三个2017年已支持的茶叶转型升级示范县不予安排。其中,汉中市1660万元安排3个县、安康市1160万元安排2个县、商洛市529万元安排1个县。重点围绕调整优化茶产业的产业布局,加大良种茶苗繁育体系、标准化茶园建设,提升茶叶加工能力,打造集茶叶生产、休闲度假、旅游观光、茶叶体验为一体的特色休闲观光茶园和茶文化旅游景点,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全省12个市(区)国家级示范社、合作社联合社数量不少于132个,每个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适当兼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国家级示范社是指农业部等九部门发文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社,省农业厅分别以陕农业发〔2015〕14号、陕农业发〔2016〕23号、陕农业发〔2017〕24号公布。但2013年以来已

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和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的合作社原则上不纳入政策范围。可以适当兼顾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领办、参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四)支持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服务。一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由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榆林、延安等8市各选择1-2个县实施,每县补助400万元。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蔬菜等作物为重点,开展整建制示范创建,示范推广省工、节肥、节水、节种、减药技术,集成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规程,组装配套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推广旱作农业和地膜清洁生产技术。在陕北、渭北及关中建设标准化地膜覆盖技术示范区120.25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2.23万亩,由铜川、渭南、咸阳、宝鸡、延安等5市共选择21个县实施。其中,标准化玉米地膜覆盖垄侧(垄上)种植技术示范区56.25万亩,每亩补助40元;由榆林、延安两市选择14个县实施建设标准化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示范区52万亩,每亩补助55元;由榆林市选择7个县建设标准化马铃薯地膜覆盖技术示范区13万亩,每亩补助55元;建设标准化水肥一体节水技术示范区2.23万亩,由渭北、关中4市选择23个县建设标准化旱地小麦或蔬菜等作物水肥一体节水补灌技术示范区1.63万亩,每亩补助1000元;由榆林市选择4个县区建设马铃薯膜下

滴灌水肥一体示范区6000亩,每亩补助550元,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总结形成水肥一体化绿色增产技术规程、模式,做好示范展示和推广模式探索。各承担地膜覆盖项目的县区要建立2-3个残膜回收利用示范点,通过“以旧换新”等补助方式促进残膜回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等有效的残膜回收机制和模式,推动项目区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同时,由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等6市共选择10个县区开展降解膜或多功能地膜试验、示范及其适宜性评价,每县区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三是启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由延安、渭南、咸阳三市共选择8个县在苹果作物上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每个示范试点县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中连片、整体实施;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动畜禽粪污、沼渣沼液、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着力打造一批绿色产品基地、特色产品基地、知名品牌基地,主攻农产品质量,增加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结合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基础地力,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快形成苹果绿色发展方式,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五)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宝鸡、咸阳、渭南及韩城等四市每市选择1个县区(市)开展试点,每县区(市)安排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支点,前沿后伸,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

展休闲农业,实施“互联网+”,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突出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由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延安、榆林等6市每市选择2个县,铜川、汉中、安康、商洛等四市每市选择1个县区组织实施,每县安排补助资金200-312万元。在粮果蔬茶优势生产区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马铃薯贮藏窖、果蔬组装式冷藏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三是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由西安市,榆林市1个县实施,每市(县)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支持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的主食加工企业、马铃薯加工企业实施传统大众型主食产品研发,大力发展具有陕西特色的主食产品、休闲主食产品生产。主要研发马铃薯馒头、面条、花卷、电烤饼、包子等传统大众型主食产品,马铃薯凉皮、锅盔、搅团等具有陕西特色的主食产品及马铃薯薯条、薯片、薯泥、面包、糕点等新型休闲主食产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适应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省级成立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相关处、站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工作。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协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科学编制方案。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省农业厅随后下达的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指导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特别要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各县(区)要及时发掘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绩效评估。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制定出台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市级财政、农业部门也要科学制定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五)注重信息调度。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分别于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厅、省财

政厅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2017年陕西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积极推进以农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加快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夯实全省粮食安全基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在全省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每个示范县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建设2万亩以上的示

范片。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三、重点任务

(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1.示范推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县结合本地作物种类、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合理布局示范地点,建设2个以上的万亩示范片,集中展示一批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示范片要做到有包片指导专家、科技示范户、示范对比田和醒目标示牌。引导和鼓励农民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深入推进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服务,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明确带动贫困户的数量。

2.继续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一是取土化验。全省统筹考虑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的需要,合理布设点位,规范采集土壤样品,集中测试化验。其中,10%的土壤样品要进行中微量元素测定。同时要设立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二是田间试验。全省级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组织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

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肥效校正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等试验,严格试验要求、提高试验质量。三是技术服务。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改进配方发布制度,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整理开发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

3.统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省级农业部门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耕地资源承载力评价、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等重点工作。加快汇总整理各类耕地质量数据资料,完善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国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构建以市场为主导、整县制秸秆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依据当地秸秆资源禀赋、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储运体系,建立健全产业体系,优化配置、分类利用,整县制推进,逐步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2.推进以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大力推进秸秆还田。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

堆等技术,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小麦联合收获、麦秆捡拾打捆、麦秆粉碎还田、小麦高茬直接还田。二是支持秸秆生产有机肥。鼓励将秸秆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后产物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还田及肥料化利用水平。三是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青贮饲料机械化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等,支持建设秸秆青贮窖池、打包青贮饲料。四是支持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鼓励利用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加工栽培基料、养殖基料,支持秸秆生产食用菌菌基、菌包和菌渣生产饲料、有机肥、栽培基料等。五是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在棉花主产区,推广秸秆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术,扶持建设秸秆固化成型及炭化产业化示范项目。

3.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支持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统一建设、购置、使用秸秆收储、加工、运输设施设备,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

四、实施区域及补助标准

(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根据各市工作基础,由西安、榆林、汉中、咸阳、渭南、延安、安康等7市各1个县实施,宝鸡市选择2个县实施,

共选择9个县实施,每县中央财政补助200万元。根据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试验要求,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由延安、汉中、榆林、渭南、铜川、西安、安康、宝鸡等8市各选择1个县实施,咸阳市选择3个县、商洛市选择2个县实施,共选择13个县(市、区),每县中央财政补助45万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由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和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共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327万元。

(二)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在我省秸秆产量相对较大的渭南、咸阳、西安、宝鸡等4市实施。渭南市中央财政补助1742万元,西安、宝鸡市、咸阳市各补助1700万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适应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省级成立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农业厅、财政厅相关处、站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工作。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协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科学编制方案。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省农业厅随后下达的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指导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特别要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鼓励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各县(区)要及时发掘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绩效评估。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制定出台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市级财政、农业部门也要科学制定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五)注重信息调度。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分别于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

目实施总结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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