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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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各类证照是企业进行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行政中心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及协助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

第二节证照种类

第三条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

(一)基础证照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照。

(二)专业证照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第三节证照办理

第四条办理部门

(一)公司及子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行政部和驻外管理部统筹办理;

(二)公司及子公司和分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有财务部统筹办理;(三)公司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均有行政部统筹办理;

(四)公司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由技术部统筹办理。

第五条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以致证照过期的,将追究证照管理部门及证照经办人员责任。由经办人员负主要责任,经办人员直接领导和证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如被罚款的,所罚款项全部由经办人、及其直接领导和证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所有证照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原件备案至相应保管部门。

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凭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节证照保管及使用

第九条公司所有证照原件由资信部专人专柜负责保管,并负责登记、备案并保留扫描件。

第十条资信部负责统一管理证照,如因业务或各类工作需要使用证照复印件的,必需由使用者做好登记,注明用途。

第五节第十一条证照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刻归还原保管部门,并在登记表上注销。

第六节证照遗失处理

第十二条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第十三条如因个人疏忽引起证照遗失的,由遗失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担。

附件一:《证照原件借用登记表》

证照原件借用登记表

编号:

篇二: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证照(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经营资质、证件、专利、证书等以下统称“证照”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各类证照有效、合法的服务于公司正常经营,特制订本规定。

1 证照类别

公司证照(荣誉)分为经营证照、专利证照及荣誉证书。

其中,经营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公司经营必备的证照;专利证照包括:《实用新型发明》、《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由申报所获得的证照等;荣誉证书为:各级政府及组织颁发或授于公司的荣誉。

2 证照(荣誉)管理归属

2.1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证照如《营业执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办理、换证、审验及保管工作及公司所获各级荣誉由综合部负责。

2.2涉及公司财务业务开展如《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等证照的办理、换证、审验及保管由财务部负责。

2.3涉及公司专利证照如《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证照的办理、换证、审验由专人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办理;保管由综合部负责。

3 证照(荣誉)日常管理

3.1公司所有证照(荣誉)由综合部统一存档管理(涉及财务业务类证照,复印件存档),由专人负责登记备案。

3.2无论各部门取得何种属于公司的证照(荣誉),必须将证照原件交至综合部入档保存,证照交回人须在“钉钉”中发起《公司资料(证照)归档申请》流

程。

3.3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证照原件、复印件的,由使用人在”钉钉”中发起《公司资料(证照)借阅申请》。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综合部方可外借。

3.4集团下属分、子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证照原件、复印件的,由综合部在”钉钉”中发起《公司资料(证照)借阅申请》。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综合部方可外借。

3.5证照原件使用完毕后,必须在审请归还日期之内及时归还,如不能及时归还使用人应重新发起“钉钉”《公司资料(证照)借阅申请》。

3.6各类证照因使用自然损坏的或因事注销,由管理当事人发起“钉钉”《公司资料(证照)更换、注销》流程,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备案方可更换。

3.7各类证照除正常换证和审验之外,需要注销和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公司经理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

3.8证照的办理、换证、维护及审验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3.9公司各项专利证照的申请、专利权维持,可在市场中寻求合适的中介机构作为代理但公司必须指定专人对接。

3.10公司证照管理记录,“钉钉”管理员需在次月5日内将记录打印纸质文件交由档案员备存。

4 证照的销毁

公司所有证照除通过发证机关回收销毁的,其余证照销毁均由综合部统一执行。

4.1证照销毁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期限的按立即执行销毁制。

4.2 证照销毁由管理当事人在“钉钉”上发起《公司资料(证照)更换、注销

申请》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证照管理方与综合部一道执行注销手续。

4.3证照销毁事宜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公司内部发出公告。

4.4证照销毁原则上需2人同时执行,执行人员要求:综合部1人、其它部门1人。

销毁证照复印件原则上永久保存,以备查询。

5 奖惩办法

5.1由于个人原因,出现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而造成证照过期的,由经办人员主要负责,部门负责人连带负责,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于责任人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赔偿公司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5.2凡因管理不善,不符合证照管理规定借阅程序造成证照外借的,证照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处罚款500元,借阅人处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赔偿公司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5.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证照遗失、损坏的,遗失人负主要责任,补办证件所发生费用有遗失人承担,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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