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安徽省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集中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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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2.10.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经过5天公示期,现对考核合格,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最终考核结果,请有关人员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至市律师协会4号楼办证大厅鲁李锦蓝处领取,名单详见附件。

如需咨询执业律师证办理有关事宜,请与4号楼办证大厅李春晌联系,67086885。

如需咨询律师调档事宜,请与市律协档案室联系,67086207。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附件:2012年第七期(总第十四期)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9月。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施行日期】201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律师协会,宿松县律协联络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习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理顺实习管理工作流程,有效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前移,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省律协定于11月中旬召开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4日,13日15:00-18:00报到,会期一天;会议地点:安徽省律师协会,地址:合肥市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叉口新天地国际广场12楼,电话:*************。

二、会议内容(一)学习全国律协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二)交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三)观摩部分市实习面试考核工作;(四)研讨《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指导意见》三、参会人员1.各市、广德县律协分管实习工作的会长、律协秘书长,宿松县律协联络组主要负责同志。

2.各市、广德县、宿松县推荐的在实习律师培养方面有所建树的律师事务所主任1人;3.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其他安排(一)参会人员食宿由省律协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二)请填写报名回执表,以便安排住宿。

报名回执表请于2013年1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省律协。

五、联系方式省律协业务部陈宁霍元飞,联系电话:*************,传真:0551-********,E-mail:***************附件: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报名回执表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报名方式:请填写本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律协业务部。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2013年)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律师协会,宿松县律协联络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司法部批准实施的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15日起,在合肥连续举办两期2013年度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申请实习并获核准备案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进行,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三、培训时间第一期:2013年10月14日报到,10月15日至11月5日培训(368人)。

第二期:2013年11月 10日报到,11月11 日至12月 3日培训(364人)。

培训采用集中教学(周一至周六上课)。

四、培训地点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磨店职教基地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学院联系人:邓传相,联系电话:************,136****6318)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550元(用于师资、教学管理与服务、印刷、场地租赁等费用)住宿费用按照学院相关标准自行选择(10元/天、35元/天、45元/天),该两项费用原则上由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

六、其他事项1.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实习人员(名单附后),保证实习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报到时应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全国律协统一编写的实习培训教材一套(四本)以及个人一寸照片一张。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文字号】池律协通[2013]5号【发布部门】池州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3.02.27【实施日期】2013.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池律协通〔2013〕5号)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皖律协〔2013〕8号)等规定和要求,市律协开展201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的时间3月1日至4月15日。

二、年度考核的对象所有执业律师(包括法援律师)都应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

但考核年度内执业不足一年的,参加脱产学习、培训超过6个月的,因病暂停执业超过6个月的,因其他情形暂停执业不宜评定考核等次的,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2013年1月1日后新领律师执业证的不参加考核)。

三、年度考核的内容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2.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3.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4.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5.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6.律师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7.律师业务档案归档及律师事务所业务系统的应用情况;8.律师遵守本所规章制度情况。

四、考核程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以所为单位召开全体律师大会,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2013年集中培训人员调整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2013年集中培训人员调整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2013年集中培训人员调整的紧急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3.10.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2013年集中培训人员调整的紧急通知六安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给参训人员提供安全方便的后勤保障,鉴于培训地点接待住宿条件有限,现将2013年集中培训班部分人员安排调整如下:
一、六安市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由第一期(10月14日-11月5日)调整到第二期(11月10日到12月3日)。

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全部安排在第一期(10月14日-11月5日)
三、请六安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参训人员,确保及时参加集中培训。

联系人:霍元飞*************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

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池州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2.06.06【实施日期】2012.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根据省律协皖律协[2012]14号文件要求,市律协定于6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一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池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实习管理工作,市律协定于2012年5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一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格实习登记条件和程序,督促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严格履行指导职责,督促实习人员认真实习,有效遏制虚假实习,确保进入我市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总结推广实习管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建立健全有利于实习人员成长的规则制度,提高全市实习管理水平。

二、对象范围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对象是2011年以来各市律协的实习管理工作、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履行职责及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

三、检查内容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申请登记情况、集中培训情况、实务训练情况、实习考核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本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市律协组织检查的方式进行。

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5月下旬)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宣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对照全国律协、省律协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的规定进行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2011年度集中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2011年度集中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2011年度集中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省律协2011年度集中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1年度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律协定于2011年10月9日起,在合肥连续举办两期2011年度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

现就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向合肥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并获核准、报省律协备案的实习人员、2010年度未参加集中培训以及往届集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具体名单见安徽省律师协会网站上文件)。

二、培训时间第一期:2011年10月8日报到,10月9日至10月26日培训;第二期:2011年10月31日报到,11月1日至11月18日培训。

培训采用集中教学(周一至周六上课)。

三、注意事项1. 请律师事务所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将培训通知内容传达至本所全体实习人员,以免耽误他们参加培训。

2. 2010年度申请实习且在实习期间未参加集中培训以及往届集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请于9月27日前向合肥市律协报名,逾期不补。

3.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请登录安徽律师网,查看《关于举办2011年度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结束——。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合肥市律师协会定于9月13日组织开展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三批)面试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时间安排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二、面试地点合肥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三、有关要求1.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告之,确保本所面试人员准时参加。

2.参加面试的实习律师请持本人实习证准时参加,着装整齐,并遵守考核有关规定。

四、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9月13日上午1、吴美林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2、葛荣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3、段月娥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4、黄顺国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5、马晴雪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6、阮华丽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7、黄旭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8、杨磊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9、吴猛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10、李小凤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11、吴松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12、杜晓娟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13、陈丹虹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9月13日下午1、汪家宽安徽博时律师事务所2、魏守莉安徽耀真律师事务所3、丁洋安徽巢达律师事务所4、苏玉云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5、王雪梅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6、沈智伟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7、李权峰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8、郑少军安徽银鼎律师事务所9、杨志泉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10、王强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11、姚自德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12、单国荣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徐成祥联系电话:************2012年9月1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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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安徽省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集中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2.11.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安徽省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集中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期)的通知
各市律协,广德县律协,宿松县律协联络组,省直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第二期)共340人参加培训,经考核共335名学员合格,5名学员不合格。

现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省直(40)
刘汪洋唐磊解金刚夏菁石宗仿XXX成蔡雷周羽
张亮方志亮段小林房超陈醉方员徐晓三刘罡
程卫东张亘彭鹏王茂鑫冷贺矿张荣荣杨琳葛健
戴卉然朱高英洪嘉玉张荣梅涂成锐万春梅葛广超王利群
高蕾汪鹏陈明贾超武深林周梦迪江亮唐震
二、合肥(64)
时鹏宇谢瑜吴梅刘金娟赵爱国李旸张明袁学康
何发满徐磊胡胜王正吴娜高飞魏庆倩程世安
张文闻胡亚榴洪飞刘冰高菲杨晓迎刘涛曾娟
张湛秋茆蓉刘俊生黄新伟李美蓉许力王林凡龙马晨君冯峰孔建国李祖斌黄春琼侯纯龙唐贵明谢磊曹武进李亮亮王清旺焦志富汪汉滔申恩金吴用余才能邓磊张芳王月月郜晋超丁鑫许光军凡继海张雨辰李海玲翦珊珊郭伟邾文霞李德朋余伟张贤德赵子瑜三、阜阳(45)
王晓妹李维坦刘少华刘廷法曹赛男郭勇杨柳青刘庆富董超伟吴永福韩光存王猛叶芬程杨狄文水周丽华郭跃梅李坤郎茂文高学良牛永华赵蕾孙广好刘金亚王曦松苏刚刘三虎陈侠张慧孙俊杰闫文博丁复生赵复全李清源王冬亚张永佳吴晓艳王峰高晓玉张建巩羽辰王晓彬袁会吴黎娜刘晶晶
四、芜湖(52)
李洁余水丁科峰陈群陈丽俞新建陈凯陶扬翁亲雪何江平杨帆俞春生孙洵姚友谊侯玲赵盈盈汪丽隽钱小刚刘晓莉盛菊赵雪松俞雪亮徐璜程敏王树斌陆云风戴文静陈哈尔花君黄伟高全张明云钱玉洁张露王豪丁俊生艾能扬黄书平丁玲玲叶倩谢强王丽梁亚平熊张红李国山费龙洋黄俊张仙强董磊张昊高军汪兵兵
五、马鞍山(7)
曹芳芳徐劲郑飞殷春林周孟成侯卫娟王立新
六、池州(17)
伍平生杜瑶王明华施学飞唐华生齐桃红徐胜潘子猷
尹艳群胡斌汉方艳姜静殷田汪斌余冰冰陈爱萍孙雯倩
七、铜陵(4)
汪月霞查锐汪镭占鹏飞
八、滁州(20)
李卞宗汪东辉郑师玲李梦圆李传玉张裕国郝庆雪李秋菊侯朝阳胡宏梅陈锡梅袁月吕睿哲雍嵘孙小庆周贵琳孙超穆世舟刘红奇吴振国
九、淮北(14)
欧常辉李洁丽王清源韩永梅周伟王继玲王波张伟郜丽君盛文强李宁梁作邦吕向峰陈德永
十、黄山(7)
邓枫方明波汪薇夏卿姚利华郭环宇程军健
十一、蚌埠(19)
王超燕会娇刘敏李钧方陈孙艳春杨晔孙曼梁昕坤王军范克忠王毅屠昌飞路娟张军叶顺红沈田高鹏张珍维
十二、六安(12)
何烨毛梦花王永雪韩冰洁刘瑜瑾孙光璞孙文静吴子静张宏汪鹏彭德军孙方桃
十三、宣城(8)
刘艳戴振华朱慧魏秋晨李敏翟鹏飞胡吴弘开远铃十四、亳州(7)
李万华赵春明李光瑞李岩珩褚强强彭奇邓睿
十五、安庆(10)
赵扬帆吕琦徐炜何朋祝涵李丁琪操逢虎姚佳会
严品齐协
十六、宿州(7)
王宜利纵许彦孟云东孙国威王宜彬徐桂萍王跃王淑君
十七、淮南(2)
郑贤来朱广宪
如对以上名单有疑异,请致电安徽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陈宁、霍元飞,联系电话:************、2642939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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