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价格公式

计税价格公式
计税价格公式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委托加工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自产自用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有: 1、委托加工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自产自用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33讲_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2)

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海关法》规定了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下图表示: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货价应该是完整的,包括应由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包装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也不包括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等。 【归纳】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构成——完整的CIF: 基本构成:货价C+至运抵口岸的运费及相关费用F+保险费I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2)买方负担的包装劳务费和包装材料费、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买方付出的其他相关费用; (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5)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注意】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1)购货佣金(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2)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技术援助费(保修费用除外); (3)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4)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5)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6)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7)符合条件的为进口货物而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税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是()。(2015年) A.单独核算的境外技术培训费用 B.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

国际贸易价格计算公式

国际贸易价格计算公式 在我国进岀口业务中,最常采用的贸易术语是FOB CFR和CIF三种。这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上或内河运输。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生产或采购成本、各种费用和净利润。 FOB 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卩0创介=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二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即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二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即FOB介+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 (二)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FCA 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是国际商会为适应国际贸易的新发展而制定的贸易术语。它们的适用范围比较广,其价格构成也有三部分:生产或采购成本、各种费用和净利润。由于采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交贷方式不同,有关费用也有所不同。 FCA 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FCA> =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即FCA价十国外运费 CIP价二生产/采购成本价+国内运费+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即FCA价+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三)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1 . FOB CFR和CIF三种价格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n= FOB介+国外运费 CIF价二(FOB价+国外运费)/(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 n= 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二CFR价/ (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介二CIF价x(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FR价二CIF价x(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2. FCA CPT和CIP三种术语的换算 (1)FCA价换算为其他价 CPT>= FCA价+国外运费 CIP价二(FCA价+国外运费)/(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2)CPT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 CPT价—国外运费 CIP价二CPT价/ (1 —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3)CIP价换算为其他价

工资计算公式列表表项

例子:工资计算公式列表 1、本月工作天数按30天计算;一天按7.5小时计算 2、if 实际工作天数> 10 实际工作天数=30天-请假总天数(含事假、病假、婚假、年假等所有种类)-调休总天数-旷工总天数额else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即为员工当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3、基本工资=工资标准×50% 4、房补=工资标准×13% 5、月奖金标准=工资标准×37% 即工资标准(100%)=基本工资(50%)+房补(13%)+月奖金标准(37%) 6、学历加薪: 学历加薪标准: 1)中专及以下学历无学历加薪; 2)大专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0.02 3)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0.04 4)双学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0.05 5)硕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0.06 6)博士学历:(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系数0.08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 (即本月缺勤(含请假、旷工等)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不予扣除) ◆当实际工作天数≤20天时,学历加薪=(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工作天数

(即本月缺勤天数≥10天时,学历加薪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入职时间少于20天的新员工) 7、加薪补差=(新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1+学历加薪系数)/30天×实际补差天数 加薪补差适用于工资上浮和转正工资调整的补差,实际补差天数从审批同意的开始调整日期算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天数。 8、加班工资: 现在公司对加班员工只批准调休,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栏一般列入的是辞退、离职员工的补薪及上月多扣、错扣的补发。按实际情况核算,无固定公式。 9、事假扣款=(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事假总天数 事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事假数+按小时计算的事假数/7.5小时+按分钟计算的事假数/60分钟/7.5小时 例如:A员工六月份共请了1天3小时零20分钟的事假,则A的事假总天数=1天+3小时/7.5小时+20分钟/60分钟/7.5小时=1.44天当月新员工入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足天数也按事假计算。 10、病假扣款=基本工资/30天×病假总天数×病假基本工资扣除系数+(房补+月奖金标准)/30天×病假总天数 病假总天数=按天计算的病假数+按小时计算的病假数/7.5小时+按分钟计算的病假数/60分钟/7.5小时(同事假天数计算方法)病假工资扣除系数: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5年者,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4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2)在本公司工作超过5年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3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3)在本公司工作10年以上者,基本工资扣除系数为20%,(房补+月奖金标准)全扣 11、迟到罚款:由人力资源部开具扣款通知单通知财务部收取现金,不再计入工资表 12、违纪罚款:同迟到罚款 13、其他扣款:由行政部开具扣款通知单通知人力资源部按实际扣除金额计入该项(因私电话传真费用、饮料费用等) 14、本月应发=基本工资+房补+月奖金标准+学历加薪+加薪补差+加班工资-事假扣款-病假扣款-迟到罚款-违纪罚款- 其他扣款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在增、消、营三税中的规律总结

207805885.doc1/2专题: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在增、消、营三税中的规律总结 在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中,如果没有当月货物的平均售价,或者没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情况下,就涉及到组价计算的问题。对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在增值税中也涉及组价计算问题。 对消费税来说,组价的计算包括自产自用应纳税额计算以及委托加工组价的确定。另外,进口货物应纳消费税也涉及组价问题。 在营业税中,对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的征收。在核定征收中就涉及组成计税价格问题。 一、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规律 ★特殊说明: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中要考虑从量计税的消费税税额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消费税税率固定为

2/2207805885.doc 30%。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0%。 ◆还要注意的两种情况: 1、进口货物从价定率计征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消相同) 不交消费税公式变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二、营业税的组价规律: 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在增、消、营三税中的规律: 组成计税价格的数学模型:组成计税价格=(A+B)/(1-税率) 和上边的各个公式对照一下,很有用的! ■模型的特殊说明: 1、从量计税这个模型不适用,要特殊记忆!(见上面的公式);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在计算增值税时不考虑从量计税的消费是税额对增值税的影响,但是这个数学模型依然适用。 3、进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的修正。

印刷品价格计算公式

纸箱的价格计算公式 外箱:(长+宽+8)/100 x(宽+高+6)/100 x 单价(元/CM2) <~~~此尺寸为内径尺寸. 中盒:{(长+宽)*2+4}/100x{(宽+高)*2)}/100* 单价(元/CM2) <~~~此尺寸为内径尺寸. 外箱:(长+宽+7)/100 x(宽+高+3)/100 x 单价(元/CM2) <~~~此尺寸为外径尺寸. 内箱:(长+宽+7)/100 x(宽+高+3)/100 x 单价(元/CM2) <~~~此尺寸为外径尺寸. 其中,长宽高的单位为CM,纸箱要看其材质来定价格,目前常规外箱的价格为6.5元/M2. 彩盒的价格计算公式 彩盒的展开面积( M2 ) X 系数( 3.8 ~ 4 ),如果复膜,则系数为4.8 . 展开面积的计算方法:〔( 长+ 宽) X 2 + 3 〕/100 X 〔( 宽X 2 + 高) + 2 〕/100 其中长、宽、高为CM, 例如一个不复膜彩盒的尺寸为7 X 6 X 16 CM 则展开面积为〔( 7 + 6 ) X 2 + 3 〕/100 X 〔( 6 X 2 + 16 ) + 2 〕/100 = 0.087 M2 则彩盒大概价格为0.087 X 4 = 0.35元 注:该估算方法只能用于尺寸较小的彩盒。

一般瓦楞彩盒的基本成本主要包括:用纸成本,瓦楞成本,印刷费用,上釉、压光、复膜的成本,粘贴工资和税收等。 纸的规格一般有两种:标规78.7 X 109 CM 和大规89 X 119 CM . 彩盒价格的计算方法为按彩盒的实际展开尺寸,根据标规(或大规)尺寸计算出所能做的盒子个数,从而得出单个盒子用纸的费用,再加上瓦楞、印刷、上釉、压光、复膜及税收等费用。一般标规印刷为0.10元/ 色,上釉为0.30元/M2 , 压光为0.60元/ M2, 复膜为0.60 ~ 0.80元/ M2, 瓦楞为1.50 ~ 2.00元/ M2. 一般计算彩盒成本需另加制版费及刀模费,普通尺寸制版费为300~ 600元,刀模费为150元。 *PVC盒或PVC桶,按重量计算成本,一般为0.025元/克计算. 例如一个PVC盒重20克,则成本大概为20*0.025=0.50元 *PVC泡壳,按重量计算成本,一般为0.02元/克计算. 例如一个泡壳重20g,则成本大概为20*0.02=0.4元 *白底黑字不干胶价格:一般为0.001元/CM2来计算. 例如一张5*5CM的不干胶的价格为:5*5*0.001=0.025元

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doc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有三种情况: (1)有价格的按照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时(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2)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计算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表: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B.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到岸价)。 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HR必备各类工资的计算方式大全

HR必备各类工资的计算方式大全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 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经济补偿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各种计税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51讲_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界定同增值税) 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二)完税价格 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三)计征限额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1.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电商交易平台在2019年9月接受了中国公民汤元元的订单,订单内容和实际交易价格(包括不含国内税的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如下:吸尘器一个2600元,奶粉4罐800元,高档化妆品一套(符合消费税征税标准)1580元。 假定上述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18%;已知汤元元是首次购买跨境商品,请分别计算电商平台应扣缴汤元元的税款。 【答案及解析】汤元元本次订单未超过单次限额。 1.汤元元购买的吸尘器、奶粉免征关税。 2.这两项商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只需缴纳增值税。 电商应代收代缴增值税=(2600+800)×13%×70%=309.4(元)。 3.汤元元购买的高档化妆品免征关税但需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电商应代收代缴其消费税=1580/(1-15%)×15%×70%=195.18(元) 电商应代收代缴其增值税=1580/(1-15%)×13%×70%=169.15(元)。 第四节减免规定 【提示】关税减免规定(★★中频知识点,客观题的主要考点)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临时减免税三种类型。 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减征关税以最惠国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知识点一】法定减免(掌握) ①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免税。 ⑤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⑥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⑦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减免的情况。 【知识点二】特定减免(掌握) 1.科教用品; 2.残疾人专用品; 3.慈善捐赠物资。

最新工资待遇计算公式大全

最新工资待遇计算公式大全 1.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2020年8月,小A被一家医药公司聘用为行政专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刚刚还处在试用期,小A便被告知需要在十一长假加班2天,此后一个周末,小A没有补休,却又被要求加班一天。小A想知道,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点评: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 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 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即: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2.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2020年12月,由于年底公司业务繁忙,小A又需要延长每日工作的时间,晚上8点 才能下班。该年年末几个星期,小A有时候还要值夜班。小A想知道,延长工作时间的加 班费该如何计算? 点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按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而在确定加 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3.医疗期的计算公式 2020年1月,因为连续加班,小A过度疲劳,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住院治疗数日,医生建议小A休医疗期,并开具了相关诊断证明。小A想知道,医疗期的时间,以及期间 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点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 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 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 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 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 四个月。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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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有: 1、委托加工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自产自用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费计算公式

税费计算公式 海关征收的税费是以人民币征收,计算税款前要将审核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 完税价格,税额计算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1、应征出口货物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2、从价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科额=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CIF 或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 或完税价格=CFR价/(1-保险费率) 3、从量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科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 4、复合关税? 进口关税科额=从价部分关税+从量部分关税 =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 5、进口环节消费税 从价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率) 从量税: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6、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 7、船舶吨税?吨税=净吨位×吨税税率(元/净吨) 净吨位=船舶有效容积×吨/立方米(吨位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8、监管手续费?进口减税货物: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1-实征关税税率÷法定关税税率)×监管手续费费率 免税和保税货物: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监管手续费费率 9、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免征) 关税滞纳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代征税滞纳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监管手续费滞纳金额=滞纳监管手续费额×1‰×滞纳天数 10、滞报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免征) 进口货物滞报金额=进口货物成交价格×0.5‰×滞报天数 11、特定减免税货物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价格×(1-申请补税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12、佣金?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13、进出口货物保险费?保险费=CIF×110%×保险费率 14、FOB价换算成其他价(保险加成率一般按10%计算) CFR价=FOB+运费

消费税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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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一、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1、进口关税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 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 公式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说明: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 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 3、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由谁承担 1、DDU(未完税交货)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 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2、DDP(完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这个条款是责任最大的,门到门服务所有的费用都归卖方负责。 三、出口关税税率是多少 出口关税税率是根据具体的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而各不相同: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销售价格的计算公式

销售价格的计算公式 销售价格的计算 厨房从进货开始,到加工烹调,直接与原料打交道,降低成本合理制定菜肴点心的价格就能提高饭店的盈利,这也是成本管理的中心内容。 成本核算、菜肴点心的价格构成是成本管理的基础,饮食企业兼有加工生产、产品销售、消费服务三种职能,把生产、销售、服务三个过程统一在一个店内实现。所以,饮食产品的价格应当包括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部成本费用和各环节的利润、国家税金,从理论上说饮食品价格,包括“本”“费”“税”“利”四要素,但是,各种饮食品在加工和销售过程中,除原材料成本可以单独按品种核算外,工资和经营费用等很难分开核算,所以长期以来,人们在核定饮食品价格时,只把原材料成本作为成本要素,把生产经营费用、利润、税金合并在一起,称为“毛利”,用来计算饮食品价格。因此,从计算角度讲,饮食品价格是由原材料成本和毛利两部分构成,用公式表示就是: 价格=成本+毛利 毛利=费用+税金+利润 从计算角度讲,菜肴的价格是由原材料成本和毛利两部分构成。因此,其价格的制定方法,要以正确地核算原材料成本与合理掌握毛利率为基础,再运用统一的计算公式,即可计算出饮食品的销售价格。 1、正确核算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成本是指为生产饮食品所耗用的各种原材料价格的总和,核算时应注意:(1)不合理的原材料损耗不能计入成本;(2)凡能利用的下脚料应适当作价,并冲减原材料成本;(3)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包裹菜点的用料,可视同配料列入成本;(4)外地采购原材料的费用可列入成本;(5)原材料成本的价格,按照“高进高出,有涨有落,随行就市”的原则,一般都以实际购进的价格为准。 饮食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在购进时一般都是毛料,需加工成净料后才能使用,这样原有的重量会发生增减变化。因此,核算原材料成本时,一般均需要核定净料成本。其步骤是:先测定净料率,再计算净料成本。 净料率又称拆卸率,是净料数量与毛料数量的比率,公式为: 净料率=净料数量/毛料数量×100% 净料率是核算原材料成本的关键因素,它取决于原材料的进货质量和净料处理技术。由于一些原材料要受产地和季节变化的影响,所以,净料率的核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正常情况核定。 在确定净料率后,就可以计算成本,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 (1 +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

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 (1 +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三种不同情形 (一)资料 某日用化学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和一部分护肤护发品。2002年9月份该企业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企业把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组成套装礼品盒一起销售。本月销售成套化妆品礼盒1000套,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0000元。其中化妆品销售额250000元,护肤护发品销售额350000 元,并分别核算。 (2)设一门市部(非独立核算), 销售本厂生产的胭脂1500盒,洗发水500

瓶,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17000元,划分不清两种产品收入金额。 (3)9月20日,将自产的化妆品,生产成本20000元,作为福利分配给本 企业职工。本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4)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1批 护肤护发品。乙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0元,收到乙企业加工费2300 元,其中包括为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300元。该护肤护发品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5)9月30日,本月进口 1 批 化妆品,到岸价格28000兀,关税税率为50% (二)要求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71510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期权价格计算公式

期权价格计算公式 股票的价格变化遵循一维维纳过程,其微分方程如下 dz t s b dt t s a ds ),(),(+= 式中:dz 的差分?Z 满足如下条件的正态分布 t z ?=∈? 在一般情况下,ds 可用下式表示: sdz sdt ds σμ+=----------- (1) 或表示为: dz dt s ds σμ+= 式中:s μ股票价格的期望漂移率,μ 为一个恒定参数;2)(s σ为股票价格波动的方差, σ 为股票价格的波动率,可以通过观察股票价格的动态系列数据获得。 如果存在一个变量 G ,它是股票S 的一种衍生证卷,它的价格是S 和 t 的函数,G(s,t),那么,S 和G 都受到同一个基本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根据ITO 定理,函数G 的行为遵循如下微分方程描述的过程: Sdz S G dt S S G t G S S G dG σσμ??+??+??+??=)21(2222 -------------(2) 函数G 的漂移率为 222221S S G t G S S G σμ??+??+?? 方差为 222)(S S G σ??

如果G 代表股票S 的一种期权,我们想用S 和G 构造一组风险中性的证卷组合。为此,首先将公式(1)、(2)改写成对应的差分形式: z S t S S ?+?=?σμ ---------------(3) z S S G t S G t G S S G G ???+???+??+??=?σμ)21(22 ----------(4) 由于公式(3)、(4)中的z ?t ?=∈()是相同的维纳过程,只要证卷数量的搭配合理,整卷组合就可以消除z ?。 恰当的证卷组合是: -1; 卖空一个期权 S G ??+;买入期权价值变化对股票价格的敏感度,也就是他的偏微分那样多的股票。定义这个证卷组合的价值为∏,表达式为 S S G G ∏??+-= ---------(5) t ?时间后,这个证卷组合的价值变化为: S S G G ???+?-=?∏ -----------(6) 将(3)、(4)带入(6),消去z ?,得: t S S G t G ???-??-=?∏)21(2222σ ---------(7) 由于这个证卷组合是风险中性的,所以,它的收益一定与任何一个无风险证卷的收益相同,就是 ∏∏?=?t r ---------(8) 将(5)、(7)带入(8),得:

消费税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委托加工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的: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自产自用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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