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主要业务功能区。

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业务功能区域。

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三)管理区。

行政(人事、办公等)、采购、财务、质量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备,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工作量相适应。所有检验设备,如生化类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类分析仪、质谱色谱分析仪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要求。

(二)病理诊断设备。离心机、加样器、消毒设备、生物安全柜、标本柜、切片柜、蜡块柜、大体摄影装置、数字切片系统、光学显微镜等常规设备配置数量要与业务量相适应。至少有一台5人以上共览显微镜。配置相应数量的分子病理诊断和技术设备,如PCR室及相应设备、核酸提取设备、分子杂交仪、低温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等。专业病理设备包括密闭式全自动脱水机、蜡块包埋机、HE全自动染色机、摊片机、石蜡切片机、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设备、冰冻切片机(可选)、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等,专业病理设备需有“国食药监械”级别的医疗器械注册号。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标本管理、报告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试剂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分析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患者(标本)登记和医疗文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操作程序。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开展检验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五)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试剂、耗品、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物品的检验实验室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六)《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09〕119号)在本标准颁布时废止。

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检验仪

器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二)可根据其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提出的检验申请,接收其提供的标本或者直接采集受检者相关标本,并向申请者提供检验报告。受检者的经治医师负责对检验结果最终解释,但必要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提供与检验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具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分析中的管理,规范医学检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

(四)开展分析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活动的质量满足临床医疗的需求。应当对危急值、检验周转时间、检验结果准确性等质控指标进行监控。建立检测后标本、已发出报告标准的保留时限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报告召回的管理程序,建立检验需求超过自身服务能力的预案。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当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促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

(七)对需要检定或校准的检验仪器设备,以及对医学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八)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

(九)建立医学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学检验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十)医学检验报告应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独立或其联锁经营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咨询电话。

3.其他机构送检标本需注明送检机构名称、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4.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计量单位、参考区间(如适用)、危急值(如适用)、异常结果提示。

5.检验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和备注信息,如必要时应报告与临床诊断相关重要信息。

(十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以及检验结果所致医疗纠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只能与具有产前筛查与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十三)对于连锁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连锁经营的实验室之间进行标本的异地检测,并在检验报告中清晰标注实际检验实验室,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找原因。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检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员工、患者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当设专人负责标本在实验室内部,以及其他机构与实验室之间传递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耗材的管理等。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基因扩增、艾滋病检测、产前筛查与诊断、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与诊断等特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划分为医学检验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医学检验功能区包括接诊及标本接收区、标本采集区、标本准备区、标本检验区、试剂和耗品保存区、标本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区、供电区、纯水集中供应区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六)标本采样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

(七)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传染性疾病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检验相关管理。

(八)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轮岗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建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四)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加强实验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七)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危害因子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举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形成记录。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学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

2.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3.未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未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参加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2023年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2023年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随着科技和医学的不断发展,医学检验实验室在现代医疗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以及确保医学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相应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2023年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与设施 1. 实验室需配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检验设备,包括自动生化分析仪、免疫分析仪器、细胞计数仪等,确保其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2. 实验室需拥有适宜的检验空间和设备布局,以确保检验工作的流程合理、顺畅。 3. 实验室应配置适量的能源和外部工程支持,例如洁净空气、冷却设备等,以保持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 4. 实验室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环境要求来控制温度、湿度和噪音等相关因素,以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二、人员与培训 1. 实验室需要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医学检验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他们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持续接受相关培训。 2. 实验室应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相关的质量控制方案,并确保实验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并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工作。

3. 实验室应建立一个完整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以确保实验人员能够与时俱进,掌握最新的检验技术和科学方法。 4. 实验室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保障员工的权益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三、质量管理与控制 1. 实验室应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本采集、标本运输、标本储存等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整个流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并及时纠正和改进检验工作中的问题和误差。 3.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和校准,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设备管理制度。 4. 实验室应加强标本和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并制定相应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 四、环境与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化学品使用、放射性物质管理等,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 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针对不同检验项目的风险和需求,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 3.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价机制,定期评估实验室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和预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诊断标准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在北京市辖区内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本通知下发后,我市既往按照医学检验所标准登记执业的医疗机构应按照《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进行自查和变更,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整改。2017年6月30日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以上医疗机构校验时按照《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进行审核。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医学检验所设置批复但尚未执业登记的机构,应按照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在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登记。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我市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临床基因扩增等特殊检验项目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北京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纳入医学检验质控管理范围,加强各医学检验机构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协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在质控的基础上,推进医学检验实验室与其他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间的检验结果互认。 七、各区卫生计生委要严格按照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要结合辖区分级诊疗工作和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推进医学检验实验室与其他医疗机构间的协作。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八、按照规范管理和简政放权的原则,我委将把既往在我委登记的医学检验所移交至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 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 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 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 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 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 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医学检验实验室是临床医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医疗诊断提供重要的实验数据支持。以下是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医学检验实验室应符合相应的建设标准,包括建筑布局、空气洁净度、环境温湿度等。实验室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的设备,设备操作应符合操作规范。 2. 人员素质和人员配备:实验室应有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学检验人员,包括医学检验师、临床工程师等。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续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3. 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规范等。实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确保实验室工作符合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4. 样本管理: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样本管理制度,包括样本接受、标识、保存、运输等环节的规范。样本记录和追溯系统应健全,确保样本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5. 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6. 设备维护和质控:实验室应定期对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实验室应进行合理的质控,包括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文档管理:实验室的相关记录和文件应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实验记录、质量控制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实验室应定期对文档进行清理和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8. 政策法规遵从:实验室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实验室的建设资质、实验操作规范、样本管理要求等。 以上是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和安全。

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附件 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检验所是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该机构可同时开展病理学检查。 一、科室设置 设置与开展临床检验专业相应的科室。临床检验专业包括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等。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应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医学检验技术的人员。 (三)各临床检验专业至少有10名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四)各临床检验专业至少有1名具有检验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设施和布局 (一)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增加300平方米。

(二)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有相应的工作区域,如标本接收、标本准备、标本检验、医疗废物处理、试剂和耗品保存、标本保存等。 (三)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感染控制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 (二)专业设备。 与开展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如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分析仪等。 (三)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标本管理系统和报告管理系统等。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仪器及试剂管理、标本管理、分析前质量管理、分析质量管理、分析后质量管理、记录管理、报告管理、危急值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患者隐私保护、技术分级管理等制度。 制订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注册资金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支持部门,其工作对于诊断、疾病监测、临床治疗及病情进展的评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医学检验实验室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以下是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1. 人员管理:医学检验实验室应有合格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包括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和质控专员等。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设备设施: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配置符合标准的实验设备和仪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实验室应有相应的工作区域和设施,包括样本接收区、样本处理区、检验分析区和结果报告区等。 3. 质控管理: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控系统,包括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内部质控包括对实验室自身的各项检测项目进行定期检验、校准和比对,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外部质控包括参加国家或地区组织的质量评估活动,与其他实验室进行对比,确保检验结果与国际标准接轨。 4. 样本管理: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本管理制度,包括对样本的正确接收、登记、存储和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样本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5. 数据管理: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包括对检验结果的记录、存档和报告等。数据应进行备份和安全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6. 质量管理: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权限管理。 综上所述,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是确保医学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实验室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临床工作提供可靠的结果和依据。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 1. 引言 医学检验实验室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支持部门,它在疾病的诊断、 治疗和预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制定和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基 本标准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2. 实验室硬件设施要求 2.1 仪器设备 医学检验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保证其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 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实验室应配备不同类型的仪器设备, 以满足日常检验的需求,并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有效性。 2.2 试剂和耗材 实验室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试剂和耗材,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试剂和耗材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且 要进行良好的管理和追溯。 2.3 设施环境 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包括室内温度、湿度、通风等 参数的控制。实验室的空气质量和噪声水平应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 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人员要求 3.1 学历和职称 医学检验实验室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或生物医学背景的学历,且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实验室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以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2 岗位培训 实验室的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了解最新的检验技术和规范要求。培训内容应包括实验室操作流程、安全操作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以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3.3 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应有一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知识的主管,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实验室的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样本的接收、处理、分析和报告,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以提供追溯和审核。 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持续改进实验室的运作。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 4.1 文件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

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1. 引言 医学检验实验室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承担着临 床检验和诊断、研究、教育等重要任务。为确保实验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本文档旨在制定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以确保实验室的运行顺利、结果准确。 2. 职责与权限 2.1 实验室主管 实验室主管是实验室的管理者,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实 验室的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指导和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监督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 •管理实验室的供应物资,确保充足且符合质量要求; •协调实验室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2.2 实验室技术人员 实验室技术人员是实验室的核心人力资源,其职责包括:•执行实验室的操作流程,准确且规范地进行检验工作; •按照标准操作程序使用仪器设备,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及时处理实验室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 •参与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结果符合标准; •参与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提升实验室技术水平。 2.3 质量控制人员 质量控制人员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实施质量控 制工作,其职责包括: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样品的检测; •分析质控样品的结果,评估实验室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提出改进意见,并与实验室主管协商制定改进措施; •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3. 实验室操作规范 3.1 样本采集和接收 实验室对于接收到的样本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标 识和保存。具体规范包括: •对于标本容器的选择和使用要符合规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样本,采集方法和保存条件要进行详细说明; •样本接收时必须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对于疑似问题样本,必须及时向医生或相关部门报告。 3.2 检验流程和方法 实验室的检验流程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体规范包括: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

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合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 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 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

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 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 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 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 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 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 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 工作: (一)应当以 ISO15189:2022 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 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 ,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文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文 一、前言 医学检验是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了保证医学检验的准确性和质量,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水平,建立和规范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十分必要。本文旨在提供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以期为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参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1. 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设过程中应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验收。 (2)实验室的布局应合理,设有质控室、样本处理室、试剂储存室、仪器设备室等必要的功能区域,并设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3)实验室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具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2. 人员要求 (1)实验室应设有合格的临床检验医师和技术人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注册和培训。 (2)实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估,以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

(3)实验室应设有负责人,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质量管理 (1)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质量控制规范、质量评价等各项规定和程序。 (2)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相关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方法,确保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内外部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参加相关质量评价活动,并及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4. 设备设施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精确度。 (2)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更新等各项要求和程序。 (3)实验室应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保养。 5. 样本处理和安全要求 (1)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样本管理制度,包括样本的采集、标识、储存、运输等各项要求和程序。 (2)实验室应保证样本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样本丢失、污染、交叉污染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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