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安全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活动。

三、定义

本条例中,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的定义如下:

(一)轨道交通运营: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建设,在指定的运营线路上定期安全运行和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及通信、信号系统。

(二)轨道交通运营系统:指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以及相关设施、设备、通信、信号系统统称的体系。

(三)轨道交通运营机构:指按照立法、批准文件许可及监管要求,被批准建立的轨道交通运营机构。

(四)轨道交通安全级别:指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等级划分。

(五)轨道交通安全风险:指潜在的、可预测的或无法预测的安全风险状况,可能会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四、建立运营机构

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的规定设立。

五、安全评估

(一)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建立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的评估制度,对承担轨道交通运营任务的线路、设备或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安全评估,确定轨道交通安全级别。

(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应当准确全面,并配备科学严谨的检测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设备、运行设备、技术管理设备、隧道、地面线路和道岔等。

六、设施设备维护

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为设施设备提供良好的维护管理环境,定期维护设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密切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管理。

七、风险控制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较高风险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妥善处置风险源,及时有效控制风险。

八、组织实施

(一)负责指挥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主管部门对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负责;

(二)轨道交通运营机构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责任和要求;

(三)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和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安全检查监管。

九、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轨道交通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安全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活动。 三、定义 本条例中,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的定义如下: (一)轨道交通运营: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建设,在指定的运营线路上定期安全运行和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及通信、信号系统。 (二)轨道交通运营系统:指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以及相关设施、设备、通信、信号系统统称的体系。 (三)轨道交通运营机构:指按照立法、批准文件许可及监管要求,被批准建立的轨道交通运营机构。 (四)轨道交通安全级别:指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等级划分。 (五)轨道交通安全风险:指潜在的、可预测的或无法预测的安全风险状况,可能会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四、建立运营机构 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的规定设立。 五、安全评估 (一)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建立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的评估制度,对承担轨道交通运营任务的线路、设备或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安全评估,确定轨道交通安全级别。 (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应当准确全面,并配备科学严谨的检测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设备、运行设备、技术管理设备、隧道、地面线路和道岔等。 六、设施设备维护 轨道交通运营机构应当为设施设备提供良好的维护管理环境,定期维护设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密切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管理。

七、风险控制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较高风险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妥善处置风险源,及时有效控制风险。 八、组织实施 (一)负责指挥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主管部门对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负责; (二)轨道交通运营机构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责任和要求; (三)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和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安全检查监管。 九、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轨道交通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全文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全文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活动,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 督管理,统筹协调本市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大事项。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 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保护区和站前广场的综合治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标准和运营安全实际需求,组织轨道交通新建、改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轨道交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供应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为轨道交通提供电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投诉、举报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教育和宣传。 第二章运营安全风险前期防控 第七条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 第六章法律责任 (16) 第七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活动,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 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标准和运营安全实际需求,组织轨道交通新建、改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轨道交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供应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为轨道交通提供电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投诉、举报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周边物业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轨道交通车站、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安全检查点、站前广场和车厢等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风亭、冷却塔和变电站等部位应

北京轨道交通安全条例

北京轨道交通安全条例 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已于20XX年XX月XX日经市政府批准,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保障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安 全运营,提高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度,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和突发 事件,推动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所有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标准和规程,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北京市将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章运营安全 第六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列车运营规程,确保列车安全运行。列车运行过程中,不得超速、超载或者违规停靠。 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车辆、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 全性能。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先进的安全监控系统,对列车内、车站、站内设施等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安全救援队伍和设备,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三章乘客安全 第十一条乘客进入轨道交通站台和车厢时,应当遵守秩序,有序排队,不得拥挤、闯红灯或者强行进入。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示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第十三条乘客应当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接受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指导,配合安检、查票等工作。 第十五条乘客在乘坐轨道交通时,应当保持平稳的姿势,不得随意触摸车门、窗户等设施。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划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023年北京地铁站务员中级考试试题复习(无答案)

一、基础知识 1.中国首条地铁线路开通运营的时间为年 2.全世界最早开通地铁线路的城市有; 3.世界上第一条蒸汽机车地铁出现在; 4.世界上第一条磁悬浮运营线路在, 5.我国轨道交通线路标准轨距取值为; 6.地下车站出入口的地坪标高一般取高出室外地坪; 7.城市轨道交通远期客流预测年限为; 8.城市轨道交通采用的可实现自动售检票; 9.按运营性质划分的、、、: 10.换乘站是指: 11.地铁的旅行运行速度一般在: 12.车辆维修基地根据功能和规模大小可划分为、。 13.自动驾驶模式可缩写为: 14.城市轨道交通因其固有特点,对行车组织有、、要求; 15.全日分时最大断面客流量是的基础数据。 16.全日分时最大断面客流量通常是在的基础上确定。 17.地铁运输具有、、、的特点; 18.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一般由、、、以及等组成; 19.城市轨道交通不同线路间的换乘方式主要有、、、、。 按照站台形式分类,可分为、、站台。 20.城市交通路网规划、、、的特点; 21车站设备包括: 1. 2 3. 4. 5. 6) 7. 8. 9. 10. 车站组成: 1. 、2. 、、3. 、4. 、5. 。 22常用的字母代表含义 AFC PA CCTV 0CC PIS ASD FIX EED PED PSC DCU PSL PEDC FAS DTI BAS DCC ATO 23.乘客在TVM自助充值时,可选择" "或"两种方式进行支付。 24.六型地铁包括:、、、、、。 25.快速处理原则是指,,。 26.问询服务要求员工熟知,、和等相关信息,提供服务。 27.实体单程票在付费区内补票时,可选择在上自助补票或在进行人工补票。 28.乘客守则中规定: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长度不得超过,宽和高均不得超过。不得携带和乘车。 29."回答乘客问询时要,,“是执行行为举止标准。 30.车站的服务保障设施有、、、、、等。 31.服务乘客时,应做到、、、,。 32.同方向连续2列列车发出后,岛式站台滞留乘客达到或超过站台宽度,车站启动。 33.单个滑动门无法关闭时,站务员在使用操作站台门时,应打在。 34.与称为BAS系统。 35.手摇道岔时,与密贴,转辙机锁闭道岔,属于。 36.和不能在同一区段中同时进行施工。 37.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红色位置代表。 38.非京互通卡缺少上次非京轨道交通乘车出站记录无法正常进站时,乘客应 39.持北京互通卡乘客通过,此补票金额可参加,享受。 40.每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一卡通卡乘坐轨道交通支出满后,从下一次乘车时给予 41.乘客一个自然年内发生不完整记录(单一行程缺少进站/出站扫码信息)不得超过,从第3次(含)起将自动按照记录车站的。 42.TSM中文名称是。 43.突发事件信息反馈流程为- - - 。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正文: ----------------------------------------------------------------------------------------------------------------------------------------------------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本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遵守《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购票乘车,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票卡。 第四条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乘客禁止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具体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参见公安机关公告)。安全检查人员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可按照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第七条1.3米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乘车,以确保安全。 第八条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明行为者及因疾病、健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 第九条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十条搭乘自动扶梯时,乘客应遵守乘梯安全要求,扶稳扶手带,不得倚靠扶梯侧壁。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稿)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稿)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本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遵守《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购票乘车,禁止使用伪造、变造车票等行为。 第四条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乘客禁止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具体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参见公安机关公告)。安全检查人员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可按照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第七条 1.3米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乘车,以确保安全。 第八条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明行为者及因疾病、健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 第九条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

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十条搭乘自动扶梯时,乘客应遵守乘梯安全要求,扶稳扶手带,不得倚靠扶梯侧壁,应靠右站立。 第十一条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 (一)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 (二)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四)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严禁乘客下列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三)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禁止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禁止扒门; (四)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五)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躺卧;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六)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禁行标识逆行; (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共同维护

以《学会权衡》为题,作文1000字

以《学会权衡》为题,作文1000字2015年5月1日,北京市实施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让视力残障者可带导盲犬乘车。对此,网友有人赞同,也有人担心怕狗的小孩会哭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这个条例还不知利弊的大小关系。 让狗上车,这好像有点不切实际,但是盲人也是人,也有坐车的权利,不得不带上导盲犬来确保自身的安全,才是个问题。我认为,盲人可带导盲犬乘坐专属车厢。在每辆列车上设立一厢盲人专用车厢,这样,才能保证正常人与盲人的利益都得到保证。 做出一个很好的选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就拿刚才的例子来说,分区乘车是一个好方法,我们要尽量学会权衡利弊,尽量保证有最大权益经济学上,是最需要权衡利弊,尽管保证有很少的弊端,以赚取更高经济效益。有很多人,他们学会了放弃,结果收获了更多的利益,有部分人,他们很执着,不懂得放弃,最终一事无成,甚至失去的更多,这就像经济学上”鳄鱼效应“,假设一只鳄鱼咬住你的脚,你若挣扎,他便咬住你另一只脚,你越挣扎就被咬得越多,所以当一只鳄鱼咬住你的脚,你唯一的办法就是牺牲这只脚,来保全自身。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是《孟子》中的一句话,当我们有两种利益共二选一时,选价值,意义较高的是第一打算,假如给你一只金镯和一只银镯,你会选择哪个?当然是金的,过去我国不允许盲人带导盲犬

上车,这是出于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但是现在导盲犬允许带上车,因为盲人也是人,人人生而平等,但是我认为国家这个条例需要从新纠正一下,因为导盲犬上车可能会引发小孩子哭或者传播疾病,这样就无法保证全群众的利益。 所以,利益与利益的竞争下,我们还应选择尽力去做到双重利益,盲人乘坐列车因坐专门车厢,这样才能防止小孩哭闹和疾病传播。当利益与利益,允许共存的情况下排除弊端才是正确的选择。在没有其他紧急事件压迫时,我们要排除弊端,尽量从利益出发。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个商人,拿着两个串起来的珍珠玉镯放在路旁展览,并且说谁能将玉镯戴到自己的手上,谁就能拿走。围观的人怎么也带不上手,都放弃了,有个青年说这是在耍人嘛?商人轻微一笑,拿起一把小锤子任其中一个镯子上使劲一敲,并将另一只镯子戴在自己的手上,所以舍弃才是成功的关键。 古代还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负荆请罪,廉颇在宴会上很嫉妒蔺相如,于是宴会想找机会羞辱他一番,但是蔺相如不轻易地正面与廉颇相遇。有人问:”难道您害怕将军吗?“蔺相如回答:”不怕,我连虎狼之心的秦王都不畏惧,还怕廉将军吗?若我雨将军真的吵起来,一旦秦军趁机而入,赵国就岌岌可危了。“这可见它多么的宽容精神与权衡利弊的才智。 所以要学会权衡利弊,才能在成功的路上增加一份亮光,增添一份希望。

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目标】通过本模块学习,学员能够了解了解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法、消防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法规尚属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均没有针对市轨道交通的具体规定。目前主要由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来建立和运作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行政手段相比较法律手段而言,虽然同样具有强制性,但是稳定性和明晰性却相去甚远,这将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不利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远稳定发展。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中的部分条例,首先推动地方立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一、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明文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国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运用《安全生产法》管理、监督、控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依法强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学习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心得体会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 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 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

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以此与车长朋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安全进行到底。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有关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负有宣传教育、协助组织抢险救援的职责。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维修保障系统和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论证,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九条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依法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调试,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

地铁安检员(北京地铁)试题

地铁安检员(北京地铁) [单项选择题] 1、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止并报()依法处理。 A.城管部门 B.公安机关 C.运营单位保卫部门 D.轨道交通执法队 参考答案:B [多项选择题] 2、《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规定,地铁车站安检点设施应符合() A.公安机关指导 B.设置在非付费区 C.根据需要可影响客流疏导 D.不妨碍人流通行和疏散 参考答案:A,B,D [多项选择题] 3、《北京地铁安检点现场处置十九个怎么办》中遇乘客表示携带易损、易碎或贵重物品,不能过机安检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安检员向乘客说明需要开包检查,并通知同岗人员 B.让乘客直接进站 C.若经检查确认为禁、限带物品或不同意开包检查的,按照有关流程规范处置 D.请乘客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参考答案:A,C [多项选择题] 4、《北京地铁安检点现场处置十九个怎么办》中遇乘客携带活体动物进站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安检员应立即上报值班站长,并按其指示配合开展工作 B.安检员应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相关规定告知其可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C.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后放行进站

D.当做没看到,放行进站 参考答案:A,B [单项选择题] 5、《北京地铁安检点现场处置十九个怎么办》中当通道式x光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安检员应立即上报驻站民警、值班站长设备故障情况,并视现场情况向安检中队请求增援 B.经值班站长同意后,安检员可将乘客引导至其他安检点安检进站或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组织对乘客携带物品实施开包检查,对可疑物品使用液体检查仪、爆炸物探测器等设备进行检查 C.安检员加强现场宣传,告知候检乘客有序接受开包检查 D.值班站长组织做好候检秩序的维护 参考答案:B [多项选择题] 6、《北京地铁安检点现场处置十九个怎么办》中遇乘客对车站或安检点扬言实施爆炸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遇乘客在接受安检过程中声称随身携带爆炸、危险物品时,安检员应立即上报驻站民警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B.安检员应沉着冷静,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实施人、物分离,按照民警要求关闭车站出入口或封闭安检点,尽快疏散安检点附近乘客 C.民警到达现场确认后,按其指示,配合开展工作 D.遇肇事人逃逸,及时向民警提供该人逃跑的方向、体貌特征、穿着衣物颜色等线索 参考答案:A,B,C,D [单项选择题] 7、北京地铁实施安检是() A.2008年6月29日 B.2007年5月27日 C.2008年10月25日 D.2007年6月29日 参考答案:A [填空题] 8北京地铁六大安全共识是什么? 参考答案:安全愿景:安全可靠、长治久安;安全使命:挑战安全极限、永远追求零风险;安全承诺:政府放心,乘客满意,社会称赞,同行好评;安全精神:人人坚守安全零起点,事事创造安全零事故;安全信念:抓小才能防大,

北京地铁安检知识题库(2016版)

北京地铁安检知识题库(2016版) 北京地铁安检知识题库(2016版)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编号主要内容页码题号题数 1 安检法律法规试题2-7 1-27 27 2 安检现场管理 安检员现场操作试题 7-17 28-85 58 3 安检设备设施使用及维护试题18-22 86-116 31 4 地铁常识及综合类试题22-27 117-146 30 5 简答题27-33 147-165 19 合计165 一、安检法律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12月27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6年2月1日 D、2016年2月27日 2.《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自( B )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D、2016年5月1日 3. 安检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B、《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和北京市交通委通知 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北京市公安局规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北京市内保局要求 4.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C )予以处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D、《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5.《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 ( B ) 人以上 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A、2 B、3 C、4 D、5 6.《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以下哪些单位和个人(ABCD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A、对举报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 B、对协助防范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C、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D、对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 《反恐怖主义法》中指出( D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 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A、基层 B、中级 C、高级 D、各级 8. 《反恐怖主义法》中指出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 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 A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2020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及答案

2020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宣安全条例》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 1.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C)应当加强对轨道交 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A. 国务院 B.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 市人民政府 D. 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2.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D)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A. 轨道交通运输管理 B. 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保障 C. 轨道交通治安保障 D.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3.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A)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A. 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 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C.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区县人民政府 4. 不属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A) A. 乘客在车厢内饮食 B. 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护栏护网等设施 C. 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D. 损坏或者干扰白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5. (A)、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A. 政府有关部门 B. 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C.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 市文化局 6. 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A)罚款。 A. 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7. 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车辆基地用地 范围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 外侧30米内 B. 外侧40米内 C. 外侧50米内 D. 外侧60米内 8. 社会公众应当白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C)危 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A. 制止、举报 B. 劝阻、投诉 C. 投诉、举报 D. 劝阻、制止 9. 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和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 外侧10米内 B. 外侧20米内 C. 外侧30米内 D. 外侧40米内 10.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D),遵循适 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2020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 1.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C)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市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2.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D)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A.轨道交通运输管理 B.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保障 C.轨道交通治安保障 D.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3.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A)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A.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C.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 4. 不属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A)。 A.乘客在车厢内饮食 B.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护栏护网等设施 C.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D.损坏或者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5. (A)、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A.政府有关部门

B.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C.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市文化局 6. 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A)罚款。 A.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7. 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30米内 B.外侧40米内 C.外侧50米内 D.外侧60米内 8.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C)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A.制止、举报 B.劝阻、投诉 C.投诉、举报 D.劝阻、制止 9. 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和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10米内 B.外侧20米内 C.外侧30米内 D.外侧40米内 10.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D),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A.规划标准和设计标准

20232023学年北京市丰台区九年级上期末道德与法治试卷_001

2023∙2023学年北京市丰台区九年级(上)期末道德与法治试卷 一、本部分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目要求的一项。 1.(2分)2023年11月8日至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 过了—O该《决议》全面总结了一百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 A.《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B.《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C.《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D.《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2.(2分)坐过风驰电掣的高铁,看过划破天际的火箭,我们见证了时代的变迁。 90年代00年代1阵代20年代 这组图片从一个侧面反映出() ①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②科技创新让生活更美好 ③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④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 3.(2分)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为了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我国推进养老事业不断发展,为老年 人绘就一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美丽画卷。这体现() ①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②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 ③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④我国不断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均衡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 4.(2分)冰雪为媒,共褰盛举。北京冬奥会开赛在即,届时所有场馆将实现100%绿电供应;清洁能源车辆用 车占比将达到85%;通过手机可完成场馆室内高精度导航;场边的“移动诊疗车”可在5分钟内完成颌面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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