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

【标题】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正文】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与依据

本《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生计生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三级医院,包括治疗、护理和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

2.1 临床科室标准化建设

2.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2.3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3.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3.2 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第四章医师和护士队伍建设

4.1 医师资格管理制度

4.2 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4.3 护士资格管理制度

4.4 护士执业管理制度

4.5 医师和护士岗位培训与考核机制

第五章临床路径管理

5.1 临床路径制度

5.2 临床路径的实施和跟踪评估

第六章医疗安全管理

6.1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6.2 药品管理制度

6.3 输血管理制度

6.4 医用材料管理制度

第七章患者权益保障

7.1 患者知情权、自主决策权和同意治疗权保障制度7.2 患者隐私权保障制度

7.3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八章病历管理

8.1 病历书写规范和标准8.2 病历管理制度

第九章采购管理

9.1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9.2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9.3 存储管理制度

第十章医疗合同管理

10.1 医疗合同管理制度10.2 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应急预案管理11.1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11.2 应急演练和评估管理制度第十二章护理服务质量管理12.1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2.2 护理操作规范制度

第十三章临床试验管理

13.1 临床试验管理制度

13.2 临床试验伦理审批管理制度第十四章教育培训管理

14.1 医学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4.2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14.3 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知识产权管理

15.1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5.2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第十六章能力建设

16.1 管理制度建设与运行改进16.2 绩效评价体系

第十七章信息化建设

17.1 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17.2 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7.3 医疗信息化应用管理制度第十八章消防安全管理

18.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2 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总结】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 临床科室:指医疗机构中对患者进行医疗诊疗的各个科室。

- 医疗设备:指医疗机构内各种用于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的仪器、设备、器械等。

- 医疗纠纷:指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等。

- 临床路径:指针对某种疾病或手术的治疗流程规范,旨在提高治愈率、降低住院时间和医疗费用。

- 医院感染:指在医疗机构内因接受医疗服务而发生的感染。

- 医用材料:指医疗机构中用于临床治疗、检查、诊断和手术等的各类材料和耗材。

- 病历:指医生和护士在患者就诊过程中所记录的医学资料和信息。

- 临床试验:指在人体进行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试验研究。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 医师资格管理:指《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师资格进行管理和监督。

- 护士资格管理:指《护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护士资格进行管理和监督。

- 患者知情权、自主决策权和同意治疗权保障制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权益。

- 患者隐私权保障制度:指各类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指《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活动。

- 医疗合同管理制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疗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

-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指各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医疗机构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

-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指各类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

- 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各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 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

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

【标题】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正文】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与依据 本《三级医院评审应知应会(二):十八项核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生计生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1.2 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所有三级医院,包括治疗、护理和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 2.1 临床科室标准化建设

2.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2.3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3.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3.2 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第四章医师和护士队伍建设 4.1 医师资格管理制度 4.2 医师执业管理制度 4.3 护士资格管理制度 4.4 护士执业管理制度 4.5 医师和护士岗位培训与考核机制

第五章临床路径管理 5.1 临床路径制度 5.2 临床路径的实施和跟踪评估 第六章医疗安全管理 6.1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6.2 药品管理制度 6.3 输血管理制度 6.4 医用材料管理制度 第七章患者权益保障 7.1 患者知情权、自主决策权和允许治疗权保障制度7.2 患者隐私权保障制度 7.3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八章病历管理 8.1 病历书写规范和标准8.2 病历管理制度 第九章采购管理 9.1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9.2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9.3 存储管理制度 第十章医疗合同管理 10.1 医疗合同管理制度10.2 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应急预案管理11.1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医院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项医疗核心制度18 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 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诊责任执行。(二)基本要求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1.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2.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3.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 4.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 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2.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3.次,非工作日每2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中间级别的医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天至少查房1次,24小时内查房。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师每周至少查房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5. 加强沟通、规范流程。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 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查对制度 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 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5、危急值报告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负责安排患者的诊疗事宜,详细询问病情并体检,详细记录病史,及时给予初步诊断。同时开具各项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及初步治疗药物处方。 三、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四、对于经首诊诊治后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该医师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师进行床旁交班,并对病人家属说明由该医师继续负责其诊治。 五、凡是患有多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继续诊治。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六、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需做相应处理后方可行辅助检查及转科。急、危、重症患者行辅助检查及收住其他专科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 七、如患者确需转科,在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系安排。如需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联系上级医院或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待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实行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下午巡视一次。 二、医护人员查房前准备病历、有关检查报告和检查器材等,经治的下级医师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分析病情,确定必要的检查,作出明确的指示。 (一)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决定院内外会诊并主持会诊,决定出院、转院问题。及时处理下级医师的医疗报告。抽查医嘱、检查病历质量,审阅出院病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理论和诊断方法,结合临床病例分析诊断,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带领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等对分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疑难、重危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指导下级医师操作,决定检查、手术、会诊、转科、出院等日常医疗事务。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掌握分管患者病情变化,参加危重病例抢救,处理下级医师医疗报告,执行上级医师的医嘱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检查病历,帮助下级医师提高病历质量。负责解答患者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它不仅需要医护人员科学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疗设备,还需要具备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医院核心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是医院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1. 严格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一套完整的医疗诊疗规范,确保医生的诊治符合行业标准。 4. 知情同意制度:医生要在治疗前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知情告知,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 5. 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医院各类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的处置流程和预案,确保应变及时有效。 6. 员工职业道德制度:鼓励员工恪守职业道德,在医院全体员工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 7. 诉求处理制度:建立诉求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意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8. 员工权益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9.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实行病案管理评审制度,保证病案资料各项指标符合医疗行业标准。 10. 科研与教学规范制度:规范医院的科研与教学活动,实行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评价制度。 11. 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项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从安全源头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12. 医学伦理教育制度:对医生实行医学伦理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道德水平。 13. 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领用和配发等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4.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行为在安全性和必要性上的平衡。 15. 挂号服务制度:规定挂号服务流程和规范,保证患者就诊的方便和效率。 16. 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医院运营成本,保证财务稳健。 17. 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患者,为其提供合作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 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 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 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 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 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 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16. 医疗服务国际合作:加强医疗服务国际合作,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和交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17.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促进个性化医疗和精准健康管理。 18. 医疗保险基金稳定运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收入、支出和使用效率,保障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3篇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3篇 【篇一】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会风,确保各类会议正常有序召开,保证会议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会议 1、院务委员会:由院长主持,院务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全院工作。 2、医院职工大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参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 二、相关规定 1、医院各种会议实行签名制,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须提交请假条,经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院办备案。

2、会议期间不得摆弄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且将手机设置到静音震动状态,确需接听电话,要离开会场,禁止在会场内接听。 3、参会人员要认真参会,举止文明,不得出现打瞌睡、交头接耳、聊天、相互议论等行为。 4、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包括书、杂志、报刊等,不得做与大会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会场。 5、会议期间除会议工作人员外,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或提前退出会场。有特殊事情,必须经请假后方能出场。 6、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清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等。 7、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维持会场纪律,各科室主任负责维持本科室人员会场纪律,若科主任不能到会,必须委托其他人员负责。 8、凡该参会者缺席一次扣20元。除上班人员外,必须到会,凡不到会者,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5元. 9、院科干部除特殊抢救外,提前安排好工作,必须参会。 【篇二】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迎接医院创“三乙”等级检查,根据院长办公会有关精神,按照卫医管发〔2014〕3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2014年“以

最新医院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查对制度 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0、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1、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管理制度 1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7、分级护理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二.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三.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 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 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 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 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争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争论制度。 (8)死亡病例争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险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平安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帮助检查和处理,并仔细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乐观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准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留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实行乐观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伴随或支配医务人员伴随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支配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打算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打算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争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是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医疗质量的 提高,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核心制度。下面是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具体描述: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符合相关要求, 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患者权益保障制度: 医院制定患者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患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包括患者 权益宣传、申诉投诉处理、医疗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三、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患者、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包括 防火、防盗、防止疾病传播等方面的措施。 四、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五、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的薪资待遇,并根据 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相应调整和奖励。 六、绩效考核制度:

医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医疗、护理和管理等各个岗位进行考核评价,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科学研究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科学研究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质量。 八、预算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控制医院的经济预算,提高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九、卫生保健知识普及制度: 医院开展卫生保健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增加国民健康素质。 十、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院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并进行合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一、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用药,加强药品流通和监管。 十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医疗风险和事故。 十三、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1、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 一、医师在接待患者就诊时应态度和蔼,认真检查,规范、妥善处置,认真准确、客观书写病历.对患者诊断处置措施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应作必要可信的告知和解释,不得推诿拖延. 二、门诊首诊医师在接待急危患者而病情又不允许转送急诊科时,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相关科室部门报告,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转运至急诊科或收入病房治疗. 三、对病情复杂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应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协商,妥善处置.经会诊确属其他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应作必要的处置后,转科检查治疗。 四、对经检查确属错挂号的不属本科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向患者作必要的处置和解释后,转相应科室. 五、对错收科室的住院患者,首诊科室应在细致检查及必要的处置后,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经会诊确属错收的,会诊科室同意转科后,首诊科室应及时转诊并护送病员至相关科室.首诊科室在会诊和转诊期间,应保证有效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拖延治疗。 六、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在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必须的辅助检查、会诊、转诊期间,就给予积极必要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治疗抢救,检查,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至相关科室,转诊病人应当面交接,经接诊后方可离去。 七、急诊科医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应突出“急”字,首诊医师查体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尽快给予必须的、有效可行的救治措施,并迅速向上级医师、医院有关部门汇报.涉及多科疾病的应迅速邀请相关科室会诊,经会诊后以某科疾病为主,由某科主持救治,其他科室协助。待病情稳定许可进行必须的检查或收住病房,应通知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其间不得终断救治措施。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三级医师,即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负责制. 二、、科主任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每周必须查房1—2次,出专科门诊1—2次,以解决本科病房及门诊疑难和重症病人的诊断、治疗问题。对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72小时内作出诊断及治疗意见。 三、主治医师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领导治疗组完成医疗任务。每周查房2—3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决定本治疗组病人的治疗方案,手术实施。对于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诊断及治疗方案。根据本科的实际,每周可安排出专科门诊1—2次。 四、住院医师受主治医师及总住院医师的领导,每日对所管的病人至少查房2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做好病情记录,对于新入院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及各项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必要的治疗,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的病例必须做病例讨论。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个科联合举行. 3.每次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中西医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中西医分析意见( 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讲座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各科室定期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每月 1—2 次) .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按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 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18项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 (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固定时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十八项核心制度(最全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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