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管理办法

加快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管理办法
加快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管理办法

南充宏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按揭贷款回笼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正常,按揭贷款的放款及时性,加速回款速度,提高按揭贷款办理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商品房银行按揭贷款的跟进工作。

第三条销售部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商品房订购协议签订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不得超过7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银行收件日不得超过 2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取得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不得超过 3 工作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贷款放款日不得超过30 天。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一条签订订购协议

1.与客户洽谈结束,双方达成协议,则业务成交,销售人员请客户签订订购协议。

2.按照订购协议要求,先收取购房者的诚意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财务部向购房者收取大额定金。

3.购房者需要按揭贷款的,需在签订订购协议时及时向购房者通告

3.1 应及时与购房者勾通,向其详细说明按揭银行按揭贷款需要揭提

供的相关资料。

3.2协助购房者到房管局查询不动产登记簿。

3.3协助客户查询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3.4要求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提供我公司和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

部资料。

4 .要求购房者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销售专员开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编制准备工

作。

6 .向按揭银行索要按揭贷款申请书等资料做好贷款申报工作。

7每时填报签订订购协议日记表报按揭专员(见附表1)该表作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 按照订购协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 收齐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

3. 将收齐的按揭资料交银行,并及时引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按揭银

行当面签署相关文书。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准备合同备案及维修资料。

5. 销售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 到房管局获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

2. 获取首付款发票。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及时交按揭银行。

1. 核实应付首付款与首付款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2. 复核首付款发票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是否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总

价。

3. 核对无误后交银行。

第五条跟进按揭银行的审批、抵押预登记备案和放款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一条销售部门的职责:做好第二章第一条全部,第二条中的第

1.245款,第三条全部。

第二条按揭专员的职责:做好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

1. 按揭专员编制《商品房按揭跟进进度表》,每月3号报财务部门,

见附件2

2. 按揭专员根据各按揭合作银行的合作质量,负责合理分配各家合作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户数。

第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合同备案资金和维修资金的准备和交付。

第四章奖励政策第一条符合奖励的条件

1. 受奖人是销售部门和按揭专员。

2. 受奖人必须完成第一章第四条的相应工作。第二条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1.商品房订购协议签订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在7 天以内(含7天)奖励每户100元;超过7天但不超过14 天每户扣100 元,超过

14 天每户扣200 元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银行收件日超过2 天每户扣30元;3.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取得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不得超过 3 工作日每户奖励100 元;超过 3 天每户扣30 元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贷款放款日不超过30 天的,奖励金额= 贷款金额*6%/360*[30-(贷款发放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0.5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贷款放款日超过30 天的,扣发金额贷款金额*6%/360*[(贷款发放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30]*0.5 第三条奖励分配方案由销售部经理和按揭专员编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银行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合作银行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抵质押贷款管理,依法、合规、有效办理抵质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理抵质押贷款应以风险可控为原则,接受抵质押物应以易变现和处置为原则, 设定抵质押折率应以足值为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抵质押贷款中的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质物必须办理止付、登记 等手续。 第二章 抵押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抵押,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依法所占有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五条 以下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以上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六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第七条 以下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①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③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⑤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新发放的房地产类抵押贷款,土地性质必须为国有出让,该宗土地上有房屋的,原则上应一并抵押。原已办理的房地产类贷款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在周转过程中应予以完善或逐步压缩。 第九条 办理抵押贷款必须对抵押物的合法性和变现能力进行审查,不能变现或变现能力差的物品不得抵押。已发放贷款中原用动产抵押的在周转过程中应逐步压缩。在接受抵押物时,除按《贷款通则》规定的范围外,还应考虑以下原则:①价格比较稳定,容易变现,市场风险小;②对抵押物价值的鉴定不需要复杂的技术;③已参加财产保险。 第十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车旅费和诉讼代理费)。 第十一条 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必须强制进行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必须由抵押人按规定填写抵押物清单。详细填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现值、保管地点、所有权的归属等,并办理保险。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企业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赊销、提供劳务后应得收入,或者其他应收款项。它是企业流动资产的组成部分,在企业与欠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制定企业账款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保证及时回收资金,加速企业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及财务损失。 (二)主要内容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应收账款的登记、管理;收款办法;问题账款的处理;呆账死账的列销以及在收款过程中的奖励制度等。 (三)制作要求 制定该办法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 1(明确催收应收账款应当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为依据,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企业资金及时回收。 2(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应收账款的责任人。在奖励方面要具体、具有操作性。 3(要注意诉讼时效,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债权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四)范本 ______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 )财字第号 1(总则 1(1为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及时回收账款,制定本办法。 1(2各部门要定期检查销货收入资金回笼情况,对没有及时回收之货款,要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催欠。 2(应收款的范围

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3(管理部门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4(信誉调查 4(1赊销商品前,销售人员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并报告销售主管。赊销金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应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赊销。 4(2赊销产品时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是财产抵押担保,对抵押物应当办理登记。 5(应收账款报告 5(1应收账款实行每月向主管经理报告一次制度。各单位于每月3日将上一个月的应收账款情况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后报公司主管经理。 5(2应收账款报告的内容包括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时间、经办人、是否发出催债的书面通知等。 6(催款责任 6(1财务部对到期应收账款,应当书面通知该账款的经办人。由经办人负责催讨账款。 6(2经办人应当每旬向财务部报告一次催款情况。应收账款到账后,应当及时销账。 7(问题账款的处理 7(1对于欠账人赖账不还的,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依据合同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采取法律手段催讨欠款的,由财务部提出方案,报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7(2因经办人的责任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由经办人承担法律责任。

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管理工作,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实行审贷分离、风险防范的贷款内控管理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建立以审贷分离为基础的贷款审批制度,公司设立贷款审査委员会负责贷款评审工作。 风险防范,是指按照企业信用评级和贷款调查及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三)公司发放贷款时,要认真控制单户贷款额度上限。 (四)发放贷款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以国家扶持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扶优限劣,区别对待。 (五)公司发放贷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本公司发放及收回贷款业务。 (六)本公司的信贷业务受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区(县)金融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二、贷款种类、期限、利率 (一)本公司贷款业务种类。 1.担保类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

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进行审査,并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査,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原则参考如下表- 1)房产:本公司针对房产抵押贷款抵押物的价值评估,由本公司内部评估完成。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原则是根据公司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和三个不同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报价取平均值。 2)个人房产抵押率执行如下规定: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城区居民个人购买住宅用房,进一步拓展信用社业务范围,扩大个人消费贷款份额,不断降低和化解经营风险,依据《*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开发商与贷款人有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成品住宅用房、商业用房或期房,并将所购房产用于抵押的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遵循“先存后贷,房产抵押,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在联社授权范围内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行“主任负责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 第五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审贷分离,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条件、对象 第六条贷款对象即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88两区城区常住户口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物,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在信用社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所购住房价款总额的40%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存款。 6、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期限,一般分为6年、10年、15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九条贷款利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1年(含1年)以内按贷款日同期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1年以后,重新确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则于1年后次月按公布时相应利率确定新利

货款回笼管理制度

杭州江康货款回笼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保障货物销售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帐款核对及回收计划 a)公司每位销售人员每月月底必须与客户对清本月本人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金 额。款项全部付清的,无特殊原因应当于当月月底前及时开出发票,并做好发 票的送达或邮寄工作,确保办理好每份发票客户都签收的手续,严防发票丢失。 b)销售人员每月要做好客户应收帐款的核对工作,并与财务及时对帐,如发现 不符应及时更正。 c)若有客户订期货。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回款期,如期按合同约定的 付款期限催收货款,确保货款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到帐。货款的回笼快慢将直 接影响销售人员业绩考核。 二、收款处理程序及收款票据须知 a)销售人员收到客户开出的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后,应立即交给公司财务,让 财务认真核对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财务开出收据,盖公司财务印章。销 售人员核对收据的客户单位名称及金额无误后,寄到客户财务,以视汇票或支 票已收。同时,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该收据复印件,便于日后查询。 b)所收取的汇票,如因客户存款不足或票据不符合要求等其它原因要求退票, 财务必须通知销售人员,由相关销售人员到财务领回退票,领回退票后,销售 人员应马上与客户磋商处理意见,把退票退回客户并要求客户重新办理汇票或 支票或要求将货款直接电汇到本公司帐户。 三、货款回笼规定 a)公司每位销售人员一定要做到先与客户签订合同,核对所发货物的规格型号 颜色单价金额等。待客户核实后,款到才能发货。 b)销售人员因疏于对客户的跟踪,未能明了客户之情况变化,款项未到而先发 货后,导致货款无法回笼,给公司蒙受损失的,销售人员应负全部的经济责任。 C)销售人员在访问客户时,要了解客户发展动态,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时, 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 2014年7月1日

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 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 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 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 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 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

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持对象: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单笔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100万元;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贷款单户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下,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对于纳入省、地(市)、县政府信用平台的项目,实行优惠利率。转贷款模式下的微贷款利率,由开发银行和地方合作银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青年贷款利率优惠。

房地产企业催款管理规定定稿版

房地产企业催款管理规 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催款管理办法 总则:为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非按揭欠款催收 1工作流程要求: 1.1短信催款:催款组在客户缴款日前7天内,发送短信温馨提示;每周向逾期欠款客 户发送一次催收短信。 1.2销售人员在缴款日前3天,电话提醒客户及时足额缴纳房款;并每周对逾期未缴款 客户进行电话催收,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1.3收银组每周一将汇总的最新《逾期欠款表》发送至催款组。催款组据此更新《非按 揭催款工作台账》,并进行后续的催款工作。 1.4催款组不定时抽查收银组及销售人员对逾期客户的催收工作,监督核查收银组及销 售人员的催收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 1.5催款组对每周新增的逾期客户,于2日内发出催收函、做好台账记录,并保管好快 递凭据以作为后期可能起诉会使用的佐证。 1.6催款组每周对已发催收函客户实施后续跟进,并及时更新《非按揭催款工作台 账》。对于发出催收函超过2周仍未缴款的客户,及时提交法务岗发送律师函。法务岗于收到催款组《发律师函工作联系单》3日内通过律师将律师函发出并反馈信

息给催款组。 1.7催款组每周对已发律师函客户实施后续跟进,并及时更新《非按揭催款工作台 账》。发出律师函超过2周仍未缴款客户,及时提交《起诉客户清单》至法务岗,进入起诉流程。 1.8催款组每周对起诉客户实施后续跟进,并及时更新《非按揭催款工作台账》。 2流程简图 ◆按揭款催收 按揭款回笼受制于客户办理的时效性、资料的完整性,以及银行贷款的投放规模。针对按揭款的催收,我部将把控重点放在客户办理的时效性及资料的完整性。 1工作流程要求: 1.1催款组每周一根据签约组的《签约台账》更新《按揭监控台账》,并将台账按银行 进行分发,银行每周三前将台账更新后返回。 1.2 催款组核对银行台账,更新《按揭监控台账》并拟出问题客户清单,发给各项目销秘。 1.3 代理公司对问题客户进行第一轮电话催收并于当天将催收情况备注后反馈催款组。1.4 催款组检查核对催收情况,更新《按揭催款工作台账》,必要时与银行进行再次核对和沟通。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村镇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商用房的贷款。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分为一手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近期首次办理产权登记后的新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第三条严格实行信用调查制度。主要调查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生产经营状况;

(三)社会信誉状况; (四)年净收入; (五)资产负债状况、家庭财产状况; (六)自有资金情况; (七)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向借款夫妻详细讲解合同主要条款、借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等资料。 第二章按揭项目准入 第五条项目申请。项目开发商向法人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个人购房贷款按揭项目准入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成立批文及信用等级证明、验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 (二)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合作的文件; (三)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四)项目为期房销售的,需提供施工进度表及资金落实情况,项目为现房销售的,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验收合格证明;

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应收账款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风险损失机率,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特制定本办法。 一、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本公司实行业务人员“销售收款全程负责”的考核办法,即每个业务员除了要完成自身的销售任务外,必须确保销售货款的及时、安全回笼。 2、销售业务原则上实行“现款交易”方式,但不排除根据市场需求、客户资信状况许可发生的“赊销”业务。赊销业务必须遵循销售部门调查申报、总经理审批授权、经办责任人全程负责的原则。 3、允许赊销的品种、客户应当每月由有关销售人员在充分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适销程度后,提出“赊销授信限额建议”,并向公司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经销售部门审核后报送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办理赊销业务。 4、“赊销授信限额”包括已开票结算的应收账款及尚未开票结算的发出产品。 二、应收账款的监控管理 1、财务部门应当依照每个销售责任人(以下简称业务人员)分别整理账单,定期汇集《应收账款控制表》分送业务人员及有关部门。 2、销售部门接到财务部门送来的《应收账款控制表》,督促业务人员及时收款。对于旧帐未还、新账又欠的销售业务必须进行严格的把关,未经授权销售部门不得擅自办理产品出厂事务。 3、业务人员接到财务部门提交的《应收账款控制表》,依照有关合同规定,迅速落实相关的收款措施。如果发现账单中有不属于本人的应收账款,应当尽速通知销售、财务部门更正。对于一时难以收取的账款,业务人员必须与付款单位办理签认手续,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收取票据注意事项 1、付款单位提供的银行票据必须清晰无误,票据上记载的金额、出票人的图章、出票年月日、收付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等,绝对不允许涂改。否则,即使印章齐全也是一张无效的票据。 2、票据抬头上要求写清本公司的全称,如“台州市健行机械有限公司”。 3、涉及跨年度收款,日期容易发生笔误,应当特别注意。 4、收取的票据字迹模糊不清时,应予退回重新开立。

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信贷手册——中小企业业务 一、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业务 二、中小企业联贷联保业务 三、中小企业中期房地产抵押贷款 四、玲珑透业务 五、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 六、政策性担保公司授信担保治理 七、商业性担保公司授信担保治理 一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业务 一、目的、适用范围和定义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行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业务的操作,提高有关业务的操作效率,切实防范有关授信风险,特制定《上海浦东进展银行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业务治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我行分类标准的中小企业。 (三)、定义 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是指:授信客户以其自有或第三方企业、个人所有的产权清晰并可办理有效抵押登记和商品化交易的住宅、办公用房、商铺、厂房作为抵押物,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一定期限内经营所需的各类短期融资业务,并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的一种授信方式。 二、授信企业准入条件 (一)、差不多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四)、授信用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其它条件; 三、授信用途、授信期限 授信用途应真实合理且合法合规,要紧用于授信企业主营业务运作和经营需要。其中,授信用于流淌资金贷款产品的,应按照《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及我行相关治理规定进行治理。

期限最长为3年,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项下的各类授信业务,除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期限最长为3年外,其余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为1年 四、计息、还款及额度费的收取方式 (一)、贷款可采纳按季、月计息方式,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能够采取分期还款等多样灵活的还款方式。 (二)、贷款利率依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及银发[2004]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执行。贷款存续期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新利率计收利息。 (三)、采纳循环授信方式取得循环授信额度的企业,可对其一次性或分次征收额度费,原则上,额度费不低于授信金额的 0.25%。 五、授信使用 为满足中小企业客户多样性的融资需求,符合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循环授信条件和要求的客户或业务,可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单笔用信,也可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单独开展单笔单批的各类业务授信。 六、授信年审

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市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将其所购房 屋的全部法定权益抵押给信用社,由信用社按房屋交易合同价款(或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其发放贷款,借款人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类 (一)按照所购住房交易状况,分为期房贷款和现房贷款。 (二)按照是否是市区联社所属各信用社住房开发贷款支持,分为开发贷款支持项目贷款和纯按揭项目贷款。 (三)按照借款人是否由合作机构推介,分为间客式贷款和直客式(直贷式)贷款。 1 / 31

(四)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分为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 (五)按照抵押物是否设定最高额抵押,分为普通抵押担保贷款和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 (六)按照按揭项目性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贷款。 第四条名词释义 (一)期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已经销(预)售但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住房贷款。 (二)现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房贷款。 (三)间客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合作机构推介直接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 (四)浮动利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或市场利率变化而浮动的个人住房贷款。 (五)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是指以商品房设立最高额抵押担保,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间内,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 (六)个人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 2 / 31

加快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管理办法

南充宏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按揭贷款回笼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正常,按揭贷款的放款及时性,加速回款速度,提高按揭贷款办理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商品房银行按揭贷款的跟进工作。 第三条销售部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商品房订购协议签订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不得超过7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银行收件日不得超过 2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取得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不得超过 3 工作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贷款放款日不得超过30 天。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一条签订订购协议 1.与客户洽谈结束,双方达成协议,则业务成交,销售人员请客户签订订购协议。 2.按照订购协议要求,先收取购房者的诚意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财务部向购房者收取大额定金。 3.购房者需要按揭贷款的,需在签订订购协议时及时向购房者通告 3.1 应及时与购房者勾通,向其详细说明按揭银行按揭贷款需要揭提 供的相关资料。 3.2协助购房者到房管局查询不动产登记簿。 3.3协助客户查询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3.4要求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提供我公司和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 部资料。 4 .要求购房者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销售专员开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编制准备工 作。 6 .向按揭银行索要按揭贷款申请书等资料做好贷款申报工作。 7每时填报签订订购协议日记表报按揭专员(见附表1)该表作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 按照订购协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 收齐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 3. 将收齐的按揭资料交银行,并及时引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按揭银 行当面签署相关文书。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准备合同备案及维修资料。 5. 销售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 到房管局获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 2. 获取首付款发票。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及时交按揭银行。 1. 核实应付首付款与首付款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贷款业务,明确责任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业务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审批包括业务受理初审、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 第二章贷款初审 第三条初审由业务部负责。通过初审,获取贷款项目、申请人和担保人真实、全面的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第四条资料审核。对申请人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中发现的疑点是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五条资料审核要点 (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年检手续。 (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经营是否合规合法。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

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三章贷款调查 第六条调查由业务部负责。实行双人、现场、尽职调查制度。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调查要点 (一)访问贷款申请人及有关人员,了解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掌握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核实材料,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判断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调查核实财务报表。 (五)察看抵押物、质押物。 第八条综合分析;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较和评价: (一)信用风险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诚信度,清偿债务意愿,及能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地产公司签约、按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签约、按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正常,进一步加快回款速度,提高置业 顾问、按揭专员的工作效率,按照公司领导关于加强、加快签约及 按揭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的签约、按揭工作。 第三条成立签约、按揭管理小组 一、成立各项目按揭小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地产运营中心、地产营销部、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财 务负责人。 1、具体职责: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统筹 银行、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关系;营销负责客户资料提交转按揭,并安 排按揭专员负责按揭办理各个环节具体工作;地产运营中心和营销 部负责过程中督办签约、按揭工作进度。 2、按揭小组设立月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重点解决问题客户。第四条签约、按揭管理原则 一、设定按揭回款前置原则 1、结合银行每年度可办理按揭放款时间及日常的正常工作日, 地产公司、项目公司需要参照“一年只有10个月,一月只有20天“的工作要求,根据项目年度到账任务要求,制定年度按揭回款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到账目标;

2、地产公司、项目公司需要项目团队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客户积累效率、力争提前开盘,为年度回款留下充足时间,保证回款目标顺利达成。并要求项目团队主动压缩月度回款时间,加强回款效率,积极和房管局、银行做好公关和协调,利用周末积极为客户按揭集中加班办理。 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快速签约、快速回款原则 营销部、运营中心严格监督项目案场签约情况、回款情况,严格执行“快速签约、快速回款原则”,若客户按揭资料提交不齐全或不及时,则不能享受案场相应购房优惠,且如不能按时签约购房优惠取消外,并对该房源进行另售。 第五条签约、按揭工作要求 一、签约、按揭管理要求 1、各项目按揭工作由项目按揭部负责。各项目按揭部统一归项目营销经理管理,一切按揭回款工作由营销经理负责安排落实;对不服从管理、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回款目标的按揭人员,营销经理汇报项目总后有权进行更换。 2、地产营销部不干涉现场管理,对各项目销售部门仅进行业务指导、目标把控。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均对回款工作承担责任。 二、签约、按揭工作要求 1、各项目销售部必须在自下定之日起7日内(含)完成签约,自签约之日起3日内(含)完成客户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并转至按揭部门; 2、各项目销售部、按揭部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其中营销如超出时间签约、客户资料汇总完毕时间则给予处罚(每件

加快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管理办法

南充宏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加快按揭贷款回笼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正常,按揭贷款的放款及时性,加 速回款速度,提高按揭贷款办理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商品房银行按揭贷款的跟进工作。 第三条销售部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商品房订购协议签订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不得超过7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银行收件日不得超过2 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取得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不得超过3 工作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到贷款放款日不得超过 30 天。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一条签订订购协议 1.与客户洽谈结束,双方达成协议,则业务成交,销售人员请客户签订订购协议。 2.按照订购协议要求,先收取购房者的诚意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财务部向购房者收取大额定金。 3.购房者需要按揭贷款的,需在签订订购协议时及时向购房者通告 3.1 应及时与购房者勾通,向其详细说明按揭银行按揭贷款需要揭提 供的相关资料。 3.2协助购房者到房管局查询不动产登记簿。

3.3协助客户查询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3.4要求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提供我公司和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 部资料。 4 .要求购房者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销售专员开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编制准备工 作。 6. 向按揭银行索要按揭贷款申请书等资料做好贷款申报工作。 7每时填报签订订购协议日记表报按揭专员(见附表1)该表作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 按照订购协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 收齐按揭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 3. 将收齐的按揭资料交银行,并及时引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按揭银行 当面签署相关文书。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准备合同备案及维修资料。 5. 销售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 到房管局获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 2. 获取首付款发票。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书和首付款发票及时交按揭银行。

资金回笼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安全、有效的管理公司应收帐款,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销售人员的权益,特制订以下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发出货物的货款清理和回收。 3.定义 (无) 4.职责 4.1销售部负责具体货款回笼及与客户对帐联系事宜。 4.2计财部负责应收货款监控,并配合销售部对帐及货款回收工作。 4.3公司计财部及相关部门为问题账款处理配合部门。 5、工作内容: 5.1客户及销售人员资信管理 5.1.1销售部每年底须根据客户上一年度业务发生情况、信用状况、业务发展态势及合同约定提出客户信誉等级及信用额度,经销售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予以确认,销售人员可凭客户信誉等级及额度开展相应业务工作。 5.1.2销售部和计财部每年底根据销售人员资信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设立销售人员信誉等级及担保额度,销售人员可凭确定的信誉等级及担保额度开展相应业务工作。5.1.3新发展客户销售部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申请,经销售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核后予以确认信誉等级和发货额度。 5.1.4公司其他员工销售公司产品必须现款现货,特殊情况经销售部长、营销副总和财务总监批准后,可以担保发货并挂个人账。 5.1.5销售部和计财部要对客户或销售人员信誉等级进行动态监控,如有异常要及时调整和管控。 5.1.6原则上担保期限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长至3个月,超过3个月按月息2 %收取占用费。超过半年视情节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2发货管理 5.2.1公司对外销售产品必须统一由销售部开具《发货清单》,并经计财部审核后予以放行; 5.2.2开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和公司相关销售政策予以开票,同时要求业务经

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ⅩⅩ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提高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小额贷款产品线的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是指中国ⅩⅩ银行向单一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金额较小的贷款。 第三条中国ⅩⅩ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小额贷款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按照“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经营,以“小额、流动、分散”为整体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岗位与人员 第四条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分支行三农金融部门负责人

1.负责主持小额贷款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或落实信贷政策和信贷发展目标。 2.负责对下级机构和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管理。 3.负责组织、安排部门内其他岗位人员的工作。 (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岗 业务管理岗负责小额贷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发展策略、经营计划的制定,承担业务准入、经营分析、业务激励政策制定、业务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个人信贷系统相关工作。 (三)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产品经理岗 产品经理岗负责产品市场调研、产品设计、营销推广、销售支持、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参与业务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检查岗 负责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并适当参与其他工作。 (五)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查岗 负责独立审查贷款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 (六)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批岗 负责权限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审批。 (七)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及一级支行作业监督岗 主要负责授信业务相关管理工作,授信执行环节的操作和监督检查、征信管理等。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城镇居民购买个人住宅用房,规范贷款管理,促进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宅用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按照住房按揭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可分为期房贷款和现房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各支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金额、期限和利率 第五条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含)-55 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能够支付最低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 3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分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7、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分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贷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 60 年. 第七条贷款利率。用信贷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 1 年(含)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

资金回笼管理规定

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销售预算的顺利完成,加强回款工作的力度,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回款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销售回款工作的任务 (一)、客服销售业务人员必须按照先收款后发货的业务流程做好销售回款的日常工作。 (二)、大宗(大客户)销售合同: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财务中心、营销中心实时跟踪,按月结清当月的款项,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应收款项流程 第一条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应规范,按照关于“产品供销合同”的诠释。 第二条合同的有效 合同拟定好之后需由营销总监、总经理核对款项无误,并签字核实,然后由财务盖上合同(公)章认定为有效合同。之后由相关负责销售人员传真给订单客户,通知付款。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不同标准和管理办法 1)标准:额度在一万元之内 全款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2)标准:额度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 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定金不得少于50%。定金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①剩余款项在备好货之后,货款到账给予发货。 ②在合同范围内发货,货到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把其余款项补上。(以上两 种情况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情况执行)

3)标准:额度在三万元以上 属于公司的大客户,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在一定弹性空间内,定金在30%至50%之间,定金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此后流程参照标准二执行。 4)标准:额度由担保人承担 担保资格: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保人员需在产品供销合同、提货单、出库单上签字。同时送达总经理批准后得以施行。款项由担保人跟踪催付,出现死账赖账的情况,在担保人的工资中扣取。 第三章合同履行的跟踪 第一条核实账款 财务人员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录入系统。并对客户的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客服在业务人员收款期限内,对回款工作进行督促并协助财务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二条追回余款 业务人员逾期未收回余款,必须填制工作事实报告;并附:A.规范合同.B.有效的送货单C.发票回执单.D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将回款的事宜移交给上级领导全权负责,同时追究有关业务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三条经济赔偿 上级部门接到报告,落实责任人,制定对应措施,时刻关注货款的回收情况,避免因超时效期或遗失证据而导致的坏帐,死帐。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死帐,坏帐,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客户资料 每签订一笔新合同,必须了解对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详细资料。并有销售内勤填制《客户详细资料登记表》,以便在货款回收发生障碍时可有多种途径保护我公司的债权。 第五条欠款催缴 如需公司发函给较严重的欠款单位(或个人),业务员填写申请,附相关证

贷款业务审贷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 贷款业务审贷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起权责对称、部门制约、运作规范、高效有序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规范信贷行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贷分离是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将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审批后发放和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科学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实现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办理的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四条农村合作银行、旗(县、市、区)联社实行审贷部门分离,设立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农村合作银行、旗(县、市、区)联社的分支机构应实行审贷岗位分离,设立客户岗、信贷管理岗和信贷业务审查小组(简称贷审组)。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和单一法人信用社,也可实行审贷部门分离。 第五条客户部门(岗)、信贷管理部门(岗)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直接向农信社法人机构的主任(行长)负责。 第六条客户部门(岗)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辖区内客户的拓展; (二)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的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 (三)组织开展对企业客户信用等级的初评; (四)信贷业务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 (五)对客户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贷后跟踪检查、到逾期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搜集和整理信贷业务记录及客户和担保人资料; (六)负责贷款风险监测、控制的基础工作,对可能危及信贷安全的客户变化因素,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七)负责相关信贷业务报表的初始统计分析与上报。 第七条信贷管理部门(岗)主要职责有: (一)对客户部门(岗)提供的客户资料和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审查意见; (二)对客户部门(岗)提供的客户信用等级初评材料进行审查,提供信贷政策、信贷管理制度等的咨询和法律援助; (三)负责贷款风险分类的认定; (四)负责信贷资产质量的监测考核,风险资产的处置、呆帐贷款核销的审查和上报; (五)依照信贷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拟定辖内信贷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对辖区内农信社信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辖内的信贷业务进行检查; (七)负责相关信贷业务报表的统计、分析与上报; (八)负责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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