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杠杆收购第一案——好孩子集团

案例分析(一):中国杠杆收购第一案——并购好孩子集团始创于1989年的好孩子集团,截止到2005年,年生产各类童车300万辆,销售额25亿元,纯利润超过1亿元,占据中国中高档童车市场近70%份额,在美国的童车市场占有率也已达到了30%以上。从相关报表分析,好孩子的长期负债少,流动资金充足稳定,企业的实际价值已经超过账面价值。

收购方:2005年10月,总部设在东京的海外私募基金Pacific Al-liance Group(太平洋同盟团体,PAG)开始同好孩子集团接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好孩子的第一股东——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就宣布会同其他几家机构投资人将其在好孩子集团中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由PAG控制的名为G-baby的持股公司。2006年1月,双方就完成支付对价与股权交割的全部动作,PAG 以1.225亿美元收购好孩子67.5%的控股股权。

收购支付方案。PAG事先对好孩子做了严密的估价。按照市盈率计算,好孩子当时的市场价值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折算成PAG67.5%的持股比例,该部分股权的市场价值超过1.7亿美元,而双方协商的收购价格为1.225亿美元,说明此项收购具有投资价值。为了实现既定的400%的高额投资回报率,PAG确定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支付[(17000-12250)/1200]。在确定收购意向后,PAG先通过好孩子管理层组成的集团筹集收购价10%的资金作为自有资金用于支付。余款的筹集上PAG以好孩子的业务现金流和企业控制权价值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筹集相当于整个收购价50%的资金,并向PAG的股东们推销约为收购价40%的债券。

PAG进入好孩子后,对其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改造,实行了一系列整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这家企业的发展速度,成就了好孩子的绝对市场霸主地位。“好孩子”童车如今已占据了国内童车市场上70%以上的份额,美国市场的占有率也已达到40%以上,成为世界儿童用品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国品牌。2008年6月,好孩子集团成功完成了对哈尔滨一家年销售6000万元的目录销售商的收购,未来在并购方面将实行更多举措。

近期PAG还打算把好孩子集团运作海外上市,届时有可能出售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从中获利,这也是外资投资人当初的目标。

关注点:杠杆并购、并购动因

分析:

2008年12月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12年来首次放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12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与工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签订了《开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合作协议》,联合推出了总金额达100亿元的企业并购贷款额度。作为国内首批并购专项贷款,这一划时代的举措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一个更为宽阔的平台,至此在国外盛行多年的杠杆收购将正式进入中国,国内企业将从2009年开始进入借助银行贷款的杠杆收购时代。

什么是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 outs,LBO)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迅速发展于80年代。当时由于美国第三次并购浪潮中的大规模盲目并购造成了许多公司营运和管理不经济,为了摆脱困境,提高资本收益率,到了70-80年代这些公司不得不低价出售下属的非主管部门和子公司,这就提供了大量有利可图的收购对象。此时有“门口的野蛮人”甚至“空手套白狼”之称的杠杆收购得到了迅速发展。其本质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大量举债来收购目标企业的一种金融工具。

杠杆收购中,一般由并购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并购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接着以“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并购产生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蛇吞象”成为可能,这就是杠杆收购的魅力。

杠杆收购必将成为我国企业收购的又一热点

受全球并购浪潮的影响,和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已有越来越多的

具有发展眼光的投资者把投资方向转向以并购为主体的股权投资。而且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也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成为促进并购市场活跃的最大外生动力。股改后实施并购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涉及的金额大量增加就证明了这点。

收购支付方式包括权益和现金两种。采用权益收购主要有增发股票、配股等几种方式。但这易导致控制权的弱化,而且只限定在股份公司。此外,不管是中国平安还是浦发银行的再融资都证明熊市时股票市场闻融资色变。所以靠发行股票融资收购大规模换股后,公司股价的波动情况不可预测,收购成本也难以确定。正因为股票收购要受到市场环境的限制,所以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很发达的情况下,更多企业选择现金收购的方式。

但就现金收购而言,容易受到现金流量的制约。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中,限定商业银行不许发放并购贷款,这意味着企业收购时所使用的现金只能来源于内部。公司正常情况下能否拿出大量现金本身就是个问题,即使调剂出足够量的现金,承受的压力也将比较大。并购交易规模也常常会受到很大限制,往往无法完成大规模并购。造成中国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存在单笔交易规模小、关联交易多等特点。

现金收购中资金来源有限,已经阻碍了国内大规模战略性并购的展开。2008年1 2月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后,使得企业能够通过银行信贷这一融资方式取得收购所需资金,在国外流行已久的杠杆收购具备了生存的土壤。同时,国家为了扶植企业,贷款利率一再下调,也为企业杠杆收购融资奠定了基础,杠杆收购必将成为企业收购的重要方式。

好孩子案例对控制杠杆收购财务风险的启示

杠杆收购运用了财务杠杆原理。从短期的成本效益看,举债融资或许是收购方最佳的选择:一方面,它能迅速填补收购中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它可以让收购方在完成收购后获得财务杠杆效应。但是,必须看到,财务杠杆是一把双刃剑,

当资产收益率大于借入资金利息率时,增加财务杠杆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每股盈余;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则会使企业净收益和每股盈余急剧减少,负债融资会成为企业的负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所以良好控制举债引起的财务风险,成为收购方的当务之急。从PAG杠杆收购好孩子的成功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控制财务风险的启示:

1.正确选择目标企业

目标企业的收益是否能满足收购方偿债、获利的要求,直接决定了杠杆收过的成败,所以目标企业的选择是关键。从PAG选择收购对象的标准我们可以看到,选择目标企业时,一般选择公司治理良好,市场占有率高,资本结构合理,流动资金较充足、稳定,且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收购方借贷资金成本的企业。只有这样的企业才可能具有持续的业绩增长能力,其经营现金流能覆盖融资利息,现金流入的持续期能满足融资的期限结构,才能降低今后的偿债风险。

2.科学评估目标企业价值

PAG在做出是否进行收购交易、制定收购价格、筹资规模和选择筹资方式等决策的前提条件是先对好孩子进行价值评估,由此可见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科学评估是收购的关键环节。对目标企业估价的方法大致上可以分为基于收入和资产的模型和基于现金流的模型两大类模型。目前我国企业并购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账面价值调整法,但这两种传统的估价方法对收购方案的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状况考虑较少。在日益重视现金运用效益的现代理财环境中,还应充分考虑目标企业未来创造现金流量能力对其价值的影响,如以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采用贴现的现金流量法。

3.调整收购方资本结构

收购方举借巨额债务,必然会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而高负债是我国企业的通病,不少企业负债率已超过100%,不具有再融资能力。因此要进行杠杆收购及降低收购方收购后的财务风险,先要调整自身资本结构,适当增加权益性融资,减少负债性融资,同时保持长短期债务的适当比例。

4.合理设计筹资方案

杠杆收购中一部分资金来源于企业的权益资本,一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以及民间借贷等负债。不同的筹资方式资金成本不同,所以他们的比例安排对杠杆收购的效果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国外的资料统计,杠杆收购中的资本结构呈倒金字塔型,顶层是对资产有最高级求偿权的一级银行贷款,约占资金总额的50%-70%;中间是向投资者发行的约为收购价20-40%的夹层债券,被统称为债券的夹层资本;塔基是收购者自己投入的股权资本,只占所需总金额的10-30%。而在我国,《指引》规定,在并购贷款比例上,发放并购贷款的金额原则上占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比例不得高于50%,所以杠杆的程度肯定远不如国外。如何在权益资本和负债资本,以及各种负债融资方式间做出合理的安排,正体现了企业管理层的水平和杠杆收购的魅力。实践中可采取PAG的做法,先制定目标回报率,根据目标回报率确定权益资本的金额,之后考虑各种负债的资金成本和被收购方未来的现金流,科学设计各种负债的比例,使之既能降低资本成本,又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重的债务负担。■

个案分析(二):建行MBS第一单

2005年2月,建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案获得原则批准。“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成为我国首个MBS 产品。在证券化产品设计上有如下特点

参与主体:建行MBS发起机构和服务机构都为建设银行担当,受托机构(特设机构)由中信信托担当,托管机构(资金托管行)由建行之外的商业银行担当,证券承销商由中金担当,登记结算机构由中国国债登记计算公司担当,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原始债务人主要是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者。

交易结构:第一步,从上海、江苏、福建三家分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挑选30亿元进入资产池。资产池将被分为四个部分。其中A、B、C三个档次为优先级证券。而S级作为最低档次证券由建行自留。按照设置,优先级证券

投资人先收到还款,而损失首先由最低档次证券投资人承担。根据此证券的评级公司——穆迪和中诚信两家公司的评测,A类贷款24亿元,信用为AAA级;B 类贷款3亿元,信用为2A级;C类贷款2.1亿元,信用为Baa级;S由建行持有,所以不参与评级,大概是0.9亿元。

第二步,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以特殊目的信托方式,设立由受托人管理但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托账户,并接受建行信托资产设立信托。

第三步,证券承销机构中金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售信托受益凭证。

第四步,作为服务机构的建设银行向购房者收取本金利息交给托管机构,并向受托机构(中信信托)提供服务商报告。

第五步,托管机构受中信信托的委托托管资金账户,定期提供托管月报并定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

关注点:资产证券化

案例分析(三)红鼎创投覆没案例

2006年7月15日,刘晓人联合另外5位自然人,成立了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这位靠做鸡血石生意掘得“第一桶金”的创业者把眼光瞄向了当时锋芒刚起的创投业。由于以合伙制的形式组建,红鼎创投被舆论称为国内本土风投的开创者。根据刘晓人的计划,红鼎创投是一家“以本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计划3年内投入资金1亿元。在红鼎创投的投资清单上,交友网站蚂蚁网、在线零售箱包的爱尚网、中国民间资本网、青铜网络、茶易小铺茶叶连锁店等众多投资案例跃然其中。

刘晓人以“中国民间天使投资第一人”的桂冠,以及其在互联网领域的几个投资案例,加上看上去貌似公允的公司管理架构,他的忽悠大戏终于开场了。除了公司成立时几个股东凑起来的3000万股本金之外,后续项目的投资资本大多数是以刘晓人或者公司的名义在民间高息借贷而来。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刘晓人借贷的资金利息多在2分以上,走的还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的老路。这些借钱给刘晓人的人主要集中在刘晓人的出生地德清县上柏镇,以及武康县、杭州、宁波等地。公安局登记在册的涉案金额约两个亿,但其民间集资的实际金额可能有6至8亿元,最终受害者估计有上千人。

关注点:风投基金

分析:

互联网行业和创投行业在我国都属于朝阳行业,应该来说存在很多投资获利的机会。而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刘晓人和他的红鼎创投不但未能从这两大朝阳行业中挣到真金白银,反而是落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反映出我国本土创投业存在的三大顽症。

顽症之一:

对创投业的性质和风险估计不足

创投业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我国现有的多数创投业的大佬级人物也多是从其他行业中转身而来。限于创投业行业中存在的“报喜不报忧”的行业潜规则,很多从未涉足过创投业的人们对创投业的风险估计明显不足。很多人只看到创投资本通过投资参股的公司上市来实现股权的完美退出,殊不知大多数创投资本投资参股的公司很难达到上市的门槛,能够保住投资的本金就很不错。因而导致很多出资人一听到创投资本要参与投资的项目就认为是会赚大钱的项目,纷纷出资跟进,这是导致刘晓人之类的骗子能够诱骗成功的关键所在。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南方沿海地区的民营资本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江浙地区都被形容成热钱的天堂。随着近年来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不少江浙民营资本纷纷涌入创投行业。把创投业当成了资本“当铺”,成为发放高息贷款和民间集资的场所,为本土创投业的未来发展埋下定时炸弹。

顽症之二:

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缺乏规范

创投业对项目投资的管理要求相当严格和规范。从国际创投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一个项目从进入创投资本视野到最后完成投资,其间的过程是极为繁杂的。

笔者记得一个国际著名投行在投资我国一家食品企业时,仅仅前期的尽职调查费用就花去500万美元,花费时间近一年。反观刘晓人,在其进行创投投资时,没能完全按照必要的项目投资管理程序运作,自己对互联网领域的企业运作又缺乏经验,投资某种程度上来说成了“拍脑瓜”,项目投资的失误在所难免。而从资本管理的角度来说,创投业对项目的投资都是以参股为目标,是一项长期投资。但刘晓人却是采用短期高息拆借的方式融入参股资金,以短期高息资金来获取长期参股的可能高收益,刘晓人焉能不败?

顽症之三:

创投人才严重不足

创投业的新生事物性质注定了我国创投人才的缺乏和不足。近年来,创投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种迅速发展必然带来人才的缺乏。我们看到,在本土创投业的队伍中,年轻面孔居多。虽然创投业是一个需要激情的行业,年轻人多一些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创投业更是一个需要高智慧和丰富企业实战经验的行业,其对人才的要求之高也是别的行业所不具备的。从国际投行来看,创投业的从业人员年龄大都在40岁以上,大都是“三高”人才,这样才能保证投资人的投资安全,保证投资项目的基本成功。刘晓人的投资失败除了与其非法集资有关之外,缺乏人才也是一个致命原因。红鼎创投的“投资顾问”、曾任和讯网CEO,YAHOO中国总经理的谢文,在接受相关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土造VC”投资互联网的成功几率不高,建议这些民间资金还是投资实业比较好。

刘晓人进去了,为本土创投业敲响了警钟,但愿本土创投业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完善行业管理规范,也希望中国的民间资本在投资创投业之前,一定先掂量掂量自己的钱包,别让人再给忽悠啦。

关注点:交易价格、交易制度、价格操纵

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最大成交量为580手,对应价位为10.00元,因而成交价格是10.00元,这符合上述要求的三个条件。在集中竞价过程中,开盘价格极易被人为操纵,因为我国当前开盘过程是不透明的,投资者在开盘价格确定之前不能了解可能的开盘价格,也不能看到各方价格及对应的买卖数量。这样,操纵者能够轻松的人为拉抬或

打压股价。如果操纵者欲拉抬股票价格,则可以在高价位上委托大量的买入指令,比如在10.20元的价位上委托10000手,则开盘价格就会变为10.20。同理,如果操纵者欲打压股价,则可以在较低价位上委托大量的卖单。

案例分析(五):三峡工程的环保问题引起的融资决策分析1996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正式就三峡工程首批14台水轮发电机组进行国际招标。首12台机组主要由外商负责生产,但外商必须与哈动或东机组成合作联盟,把部分分包合约交予该两间公司进行,并转移有关技术,至第13及14台机组则要在中国生产。

中国极希望能透过外国出口信贷替三峡工程融资。有银行界人士指出,西欧电机生产商,能否成功替三峡公司取得出口信贷颇成疑问。一名欧资银行界人士指出,三峡项目的可行性并非商业银行所能评估,原因是此项目牵涉问题太复杂,亦有不少非商业因素,如兴建期的人口迁移、水利安排、环保,甚至政治的考虑,于现阶段确难以评估。

一名美资银行界人士指出,三峡工程以项目形式融资的可行性甚低,原因是集资额太大、年期大长、不明朗因素大多,对商业银行而言,评估三峡工程风险明显超越其能力范围,即使有国际性多边机构如世界银行或亚洲发展银行的支持,反应亦未必热烈。

除了美国出口信贷机构及世界银行已表态不支持外,该银行界人士更指出,德国公司最终会否参与亦很成疑问,原因是该国的环保意识甚至较美国更强,加上当时中德关系因为西藏问题呈现紧张,假若最终缺少德国公司的支持,对工程的影响将相当大。

最后三峡工程筹集到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开发银行和三峡建设基金。

关注点:项目融资

杠杆收购概述

杠杆收购原理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 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效应 ●(1)增加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从而更好地激励管理人员’降低代理成本°典型的杠杆收购 将上素市企业转为非上市企业,使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大量增加’从而增加了他们提高经营业绩的动力’素降低了代理成本° ●〈2)价值发现。杠杆收购的目标企业通常为价值被市场低估了的企业。杠杆收购的过 程通8 也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如下述的RJR案例所示)°从杠杆收购到重组后企业的重新上市,业价值常有大幅度的提高° (3)税收屏蔽效应·第四章我们谈到高财务杠杆比率可带来更多的利息税盾’从而增加企价值(当然’高杠杆也会增加财务风险)° (4)财富转移效应°由干杠杆收购提高了企业的杠杆比率和财务风险,因此会对LBO前ò经发行在外的企业债券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企业利益由债权人向权益所有人的转移Warga和Welch(1993)对美国1985年1月至l989年4月之间宣布成功进行LBO的企业的研v 显示’债权人的损失大约占股东获得利益的7%。当然,杠杆收购还对企业经营产生了许多其他方面的影响°例如’有研究表明’由干杠杆 6 购引起的巨额负债给债务偿还带来巨大压力,因此企业在杠杆收购后常大幅削减 风险;杠杆收购是一项可能带来丰厚利润,也可能带来巨额亏损的资本经营活动,伴随在这种高收益的背后存在较高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财务风险在一项杠杆收购项目中,通常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财务风险便伴随着这些资金的筹措而形成。由于杠杆收购所需资金巨大,收购公司必须大量负债融资,而且不可能以单一的负债融资方式解决,因此产生了一定的财务风险:其一,高息风险债券带来的风险。杠杆收购中通常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于高息风险债券,很高的资金成本和很大的变化系数使风险调整贴现率较大。即杠杆收购项目必须实现很高的回报率才能使收购者真正益,否则,会使收购公司因高额债务陷入困境。其二,收购资金中过高的负债比例带来的风险。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除了高息风险债券以外,还有银行贷款。收购资金的绝大部分来自负债,必然带来收购后负债清偿风险。 (二)运营风险杠杆收购能形成规模经济,但新公司若规模较大,收购者对其经营的企业情况不熟悉,则会产生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例如在美国第四大钢铁公司LTV 收购第六大钢铁公司共和钢铁公司过程中,共和钢铁公司股价比其账面资产低1/3,LTV 公司仅以7 美元便收购了共和公司。但在运营中,LTV 公司采取了主要将同类产品的工厂内部合并以降低成本和费用的措施,而忽略了销售,最终导致公司破产。 (三)信息风险在进行杠杆收购中,存在着信息流不均匀、不流畅和不对称的风险。企业的信息来源相对有限,目前主要依靠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股价,而这两者均可能误导决策。财务报表风险形成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报表具有定时编制的特点,财务报表的定时编制导致报表大多带有静态特征,只能反映企业过去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使收购公司获得的信息不充

中国杠杆收购第一案——好孩子集团

案例分析(一):中国杠杆收购第一案——并购好孩子集团始创于1989年的好孩子集团,截止到2005年,年生产各类童车300万辆,销售额25亿元,纯利润超过1亿元,占据中国中高档童车市场近70%份额,在美国的童车市场占有率也已达到了30%以上。从相关报表分析,好孩子的长期负债少,流动资金充足稳定,企业的实际价值已经超过账面价值。 收购方:2005年10月,总部设在东京的海外私募基金Pacific Al-liance Group(太平洋同盟团体,PAG)开始同好孩子集团接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好孩子的第一股东——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就宣布会同其他几家机构投资人将其在好孩子集团中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由PAG控制的名为G-baby的持股公司。2006年1月,双方就完成支付对价与股权交割的全部动作,PAG 以1.225亿美元收购好孩子67.5%的控股股权。 收购支付方案。PAG事先对好孩子做了严密的估价。按照市盈率计算,好孩子当时的市场价值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折算成PAG67.5%的持股比例,该部分股权的市场价值超过1.7亿美元,而双方协商的收购价格为1.225亿美元,说明此项收购具有投资价值。为了实现既定的400%的高额投资回报率,PAG确定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支付[(17000-12250)/1200]。在确定收购意向后,PAG先通过好孩子管理层组成的集团筹集收购价10%的资金作为自有资金用于支付。余款的筹集上PAG以好孩子的业务现金流和企业控制权价值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筹集相当于整个收购价50%的资金,并向PAG的股东们推销约为收购价40%的债券。 PAG进入好孩子后,对其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改造,实行了一系列整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这家企业的发展速度,成就了好孩子的绝对市场霸主地位。“好孩子”童车如今已占据了国内童车市场上70%以上的份额,美国市场的占有率也已达到40%以上,成为世界儿童用品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国品牌。2008年6月,好孩子集团成功完成了对哈尔滨一家年销售6000万元的目录销售商的收购,未来在并购方面将实行更多举措。

企业并购中的案例分析(3)

成功的并购案例分析_企业并购中的案例分析(3) 一、并购背景 经过20世纪90年代产量的扩张后,2000年中国啤酒的年产量突破2000 万吨大关,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啤酒产销国,并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然而,由于过去中国地域辽阔但缺乏高效的交通系统和运输设备,啤酒市场因此是惊人的零散。全国大约有500 家左右的啤酒厂,并且当地品牌基本上都得到了当地人的拥护。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尽管现在是中国最大的啤酒生产商,2002 年的产量达到了250 万吨,销售额5.7 亿美元,但仍只占这个市场11% 的份额。而欧美国家多是两三个企业的产量就占总量的70%到80%,如美国第一大啤酒企业Anheuser-Busch 年产量就占全国总量的48%,第二大企业年产量占总量的22%。青啤的对手,排行老二的燕京啤酒和排行老三的华润啤酒两者共占有15%的市场份额。青啤现在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这11%的市场份额,还是在短短 5 年时间里共斥资 1.2 亿美元,收购了40余家较小的啤酒厂后的结果。1996 年青啤的市场份额只有2%。 二、并购历程 三、加强内部整合 四、品牌与文化整合 一。自1954 年进入海外市场,青啤一直占有国内啤酒70%以上的外销份额,欧洲、北美和港澳、东南亚是其传统的三大海外市场,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稳定增长。在海外市场推进中,“青啤”始终被作为主推品牌。在进行品牌整合的同时,青啤还着力在被并购公司内部推行青啤的管理模式以及企业文化。以青啤的企业文化来统一改造。收购完成后,青啤派出三个小组深入到企业:一个是“推模组”,即青啤管理模式推广组,有一位副总专司此事,由他带头到这些企业中去灌输青啤的管理模式,提出具体实施要求,半年以后再检查效果; 一个是质量组,由总工负责,到这些子公司去先将必要的生产硬件补齐,然后再培训“软件”——

从PAG收购好孩子浅析杠杆收购的运用

从PAG收购好孩子浅析杠杆收购的运用 1.引言 “杠杆收购”一词是由华尔街著名投资公司Kohlberg Roberts(KKR)创造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80年代的鼎盛,90年代的沉寂之后,杠杆收购再次掀起一股风潮。杠杆收购通过信贷融通资本,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通常拥有被收购公司绝对控股权,其特点是以小搏大,以少量的资金撬动巨大资本,拥有高收益、高风险、高技巧性的特征。 2006年1月,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太平洋同盟团体”(Pacific Alliance Group,下文简称PAG)斥资1.225亿美元,从第一上海、日本软银和美国国际集团手中接手了好孩子集团 (Goodbaby Group) 67.4%的股权,成为好孩子集团的控股股东,但在收购资金中,大约只有10%是自有资金,PAG以好孩子的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了并购金额50%的贷款,然后向股东发行了一笔约为并购金额40%的债券,从而达到了对好孩子集团100%的收购,完成了一个完美的杠杆,堪称杠杆收购的典范。 本文旨在从PAG收购好孩子集团的流程中,分析出杠杆收购原理在国内运用的具体操作以及影响杠杆效果的因素,从而浅析杠杆收购在国内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 2.杠杆收购理论 2.1杠杆收购 ①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简称 LBO ),是指收购主体以目标公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为抵押和担保举债融资取得收购资金,收购目标公司的一种企业并购形式。采用这种收购模式要求公司将来的现金流能够维持因收购时的融资所产生的需要额外支出的财务费用, 以实现杠杆化效果,同时也因为公司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而产生了高风险。 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交易所需费用,通常融资比例为总购价的70%或以上,收购过程中以收购方的现金开支最小为目标,一般为了后期偿还贷款需要收购公司100%的股权。而在西方国家,大部分杠杆收购中收购方自有资金与负债比例基本上是 1:9,即只需 10%的自有资金进行收购,90%的资金通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抵押品借贷或发放债券,产生的财务费用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②中国由于金融衍生品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和未来现金流作抵押品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 2.2杠杆收购的特点

好孩子收购案例分析

从两年前被国外PE并购到今天收购国内同行业企业,江苏好孩子集团的成长历史摆脱不了资本的影子。数次成功的海外融资,成就了好孩子在市场的绝对霸主地位。而在其中,那场轰轰烈烈的杠杆收购无疑又是最关键的一步。 今年6月,这家国内最大的婴童用品供应和服务商,完成了对哈尔滨一家年销售6000万元的目录销售商的收购,按照好孩子集团总裁宋郑还的构想,集团未来在并购方面还会有更多举措。 除了国内并购,好孩子还计划于今年赴港上市,融资2亿美元。这恰恰也是当初外资投资人的目标。 四个月“闪婚” 好孩子集团创立于1989年,截止到2005年,年生产各类童车300万辆,销售额25亿元,纯利润超过1亿元。据国家轻工总会统计,好孩子集团在中国中高档童车市场当时已占据近70%份额。更为吸引人的是,它在美国的童车市场占有率也已达到了30%以上。 在此背景下,好孩子被纳入了投资公司的视野中。2006年1月,总部设在东京的海外私人直接投资基金PacificAl-lianceGroup(太平洋同盟团体,PAG),以1.225亿美元收购好孩子100%股权,同时向管理层支付32%的股份。 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个案子的交易模式创新之处仍不多见。这是中国第一宗杠杆收购(LBO)。 一个细节是,当好孩子进入PAG视野的时候,花旗和好孩子的谈判已经相当深入了,PAG连夜赶往德国和好孩子方面商定了收购事宜。与国际知名的老牌投资公司相比,名不见经传的PAG这次出手极其犀利,此次收购前后耗时不到4个月,从2005年10月开始接触,2006年1月底就完成了支付对价与股权交割的全部动作。 好孩子集团杠杆并购的另一意义在于,国外基金对国内中小企业的关注。在好孩子交易曝光前几天,《华尔街日报》报道了这类小企业,他们从事的行业或许比童车更不起眼,比如指甲刀、扑克、警灯、警报器、油画布等等。 蛇吞象四阶段 这起收购的典型意义在于:由PAG以好孩子集团的资产作为抵押,向外资银行筹借收购所需部分资金, 实现“蛇吞象”的一幕。其具体运作过程分为收购对象选择、收购谈判、资金运作、收购后整合四个阶段。 在收购对象选择上,好孩子之所以被PAG相中,主要得益于好孩子的长期负债少,市场占有率高,流动资金充足稳定,企业的实际价值超过账面价值。 在收购谈判阶段,由于收购中新旧投资者以及好孩子管理层等三方利益盘根错节,谈判所涉及到的关系非常复杂。但从谈判的结果来看,从开始谈判到最后达成协议所耗费的时间差不多为两个月,效率极高。 在收购资金的运作方面,PAG经过精心的测算和设计,通过资产证券化及间接融资等手段,设计了一个颇为漂亮的杠杆。在确定收购意向后,PAG先通过好孩子管理层组成的集团筹集收购价10%的资金,然后以好孩子公司的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入过渡性贷款,相当于整个收购价50%的资金,并向PAG的股东们推销约为收购价40%的债券。 PAG进入好孩子后,对好孩子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改造。好孩子集团的董事会从原来的9人缩为5人,董事长还是由好孩子的创始人宋郑还担任,通过此次资本运作,好孩子集团的股东由4个减少到2个。 国企并购标杆 易凯资本是好孩子集团当时的财务顾问,也是此次交易的“幕后推手”。其CEO王冉事后认为,此次杠杆收购对国企改革将有直接的启示作用。 王冉的解释是,许多国企都在引入投资人。如果盘子大,就可能会动用杠杆收购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全部或部分退出,管理层获得一定股份,同时大牌投资人顺利进入,可以说是一石三鸟。 王冉认为,能够进行杠杆收购的企业,应具备三个特点:健康充足的现金流;业务处于成熟阶段,这决定了 财务预测相对可靠,传统行业更容易符合这一标准,因为他们的发展轨迹可以预测;行业中的佼佼者,比如位列前5名的公司。

太平洋同盟投资基金控股好孩子

太平洋同盟投资基金控股好孩子 好孩子(GOODBABY)位于中国江苏昆山经济开发区,创立于1989年,是中国最大的专业从事儿童用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集团,年生产各类童车300多万辆,产品远销美国、俄罗斯、南美、中东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9年6月,其所属全部工厂均一次性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其研发技术、生产装备及质量控制体系均位于世界先进水平。2004年,好孩子获得中国儿童用品行业唯一的“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总部设在东京的海外私人投资基金“太平洋同盟团体”(简称PAG)考虑到其良好的成长性前景,于2006年1月以1.2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好孩子67.4%的股权,成功实现了杠杆收购。2010年,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批准上市。 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交易模式的创新。这是中国2006年第一宗杠杆收购(LBO),也是迄今为止中国为数不多的杠杆收购案。 一、杠杆收购过程分析 (一)杠杆收购的背景 在PAG接手前,好孩子集团主要由2000年7月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吉奥比国际公司(Geoby International)控制。香港上市公司第一上海(0227,HK)持有吉奥比49.5%的股权,其他股东包括软银中国(SB)持股7.9%,美国国际集团(AIG)旗下的中国零售基金(CRF)持股13.2%,PUD公司(好孩子集团管理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持股29.4%。 由于好孩子所在的消费品行业基本不存在产业周期,能够创造稳定的现金流,具有持续的业绩增长能力,而且拥有良好的零售渠道以及强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备受投资者关注。在PAG把目光投向好孩子以前,花旗银行已经和好孩子谈判得相当深入了。与国际知名的老牌投资公司相比,PAG的表现虽相当低调,但谈判速度却相当迅速,从2005年10月开始接触,2006年1月底就完成了支付对价与股权交割的全部动作,前后耗时不到4个月。 (二)杠杆收购的内容和要点 PAG对好孩子的收购资金的运作进行了精心的测算和设计,通过资产证券化及间接融资等手段,设计了一个颇为漂亮的杠杆,以好孩子的资产为抵押,从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足够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同时向PAG的股东发行债券,实现了“蛇吞象”的一幕,其收购的资金来源如图所示。PAG的收购过程是借助外资银行贷款来完成的,交易所需部分资金来自台北富邦商业银行的贷款,贷款金额5 500万美元。 PAG以每股4.49美元的收购价格向好孩子集团原有股东购入所有股份,此次收购共花费1.225亿美元,相当于2004年好孩子集团14.4倍的市盈率。与此同时,第一上海、软银等以每股2.66美元的价格向好孩子管理层售出82.78万股,好孩子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增至32.6%。在收购过程中获益的还有第一上海、美国国际和软银。其中,第一上海此次卖出的价格接近收购时的五倍(1994年,处于急速扩张时期的好孩子吸收了第一上海的子公司中国置业(0170 HK)450万美元的投资,中国置业获得好孩子33%的股权,1996年,好孩子管理层为融资再次卖

企业讲解全

第一章企业内部融资 1、留存盈余融资 2、应收账款融资 3、资产典当融资 4、商业信用融资 一、留存盈余融资 (一)定义:中小企业的收益分配包括向投资者发放股利和企业保留部分盈余两个方面,企业利用留存盈余融资,就是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确定企业留存的金额,为投资者的长远增值目标服务。 1、主要源自企业内部正常经营形成的现金流。 2、最大特点:融资成本低、风险小、方便自主。 3、主要的表现形式:向股东配股。 4、企业创业成长阶段的首选方式。原因:企业创业期间规模较小,盈利较少甚至为负,获得银行等外部融资渠道的资金较为困难。 (二)案例 亿新科技盈余融资实现由弱而强 亿新科技软件开发公司是一家集计算机技术、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科技公司,国内上市公司。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迅猛,但公司的高管都明白,如果资金缺口全部通过银行来解决,融资成本太高。管理层通过对各种融资渠道的比较,协调股东之间的矛盾,最后采取企业内部融资,盈余融资的渠道,。 亿新科技的这次正确的融资方式,使公司得到了发展所需的资金,销售额增长60%的计划销售额只用了三个季度就提前完成了。解决了亿新科技的资金困难,,

实现了销售业务快速增长。解决了企业的难题,使企业快速发展。 二、应收账款融资 (一)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将其应收账款通过抵押、质押等手段进行的融资。 1、两种形式: (1)应收账款抵押:借款企业(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经办这项业务的银行或公司订立合同,企业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向银行借款融资。(2)应收账款出售: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专门的购买应收账款为业的应收款托收售贷公司,以筹集资金。 (二)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应收账款汇集起来,形成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 1、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的运行程序 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主要参与者:发起人、服务方、发行人(SPA)、投资银行、信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者等。 (1)选证券化的应收账款 (2)组建证券化载体SPA(发行人),实现真实销售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内部评级 (4)信用提高 (5)证券评级与销售 2、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的优点: (1)优良的筹资方式 (2)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企业并购之杠杆收购的负效应r——基于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案例

企业并购之杠杆收购的负效应r——基于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 化案例 夏贤兰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间并购活动日益增多,杠杆收购作为全球并购浪潮中一项金融创新工程,被引入中国并迅速发展.作为一项特殊并购模式,其本身不存在问题,但滥用杠杆收购会给企业和资本市场带来危害.文章以赵薇夫妇控股的龙薇公司以高杠杆收购万家文化公司为案例,分析其并购过程、融资模式等,分别探讨此并购背后给企业和市场带来的负效应,进而对现如今我国应如何从企业治理、市场监管和法律制度等角度去规范杠杆收购提出建议措施. 【期刊名称】《河北企业》 【年(卷),期】2018(000)006 【总页数】2页(P78-79) 【关键词】杠杆收购;案例分析;负效应 【作者】夏贤兰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一、引言

企业并购包含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是指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的前提下,以一定的交易模式取得其他企业产权的行为,是企业扩张重组的主要方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并购活动日益增多,杠杆收购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工程,其创新性在于负债收购,有利于实现规模扩张、拓展投资领域、调整产业结构等目的。但杠杆收购是兼具高收益和高风险的双刃剑,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融资机制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法律制度不明确的情况下,过度依赖杠杆收购会给企业带来运营和财务等风险,如果形成炒“壳”的不良风气,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不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本文以赵薇夫妇控股的龙薇公司以51倍的高杠杆收购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家文化”),最终受到证监会处罚为案例,分析其并购过程、融资模式等,分别探讨此并购背后给企业和市场所带来的负效应,从而延伸至整个市场杠杆并购热潮环境下,应如何从企业防范治理、市场监管和法律制度等角度去规范杠杆收购提出建议措施。 二、发展历程 相较于西方国家,杠杆收购在我国起步较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20世纪90年代初杠杆收购被引入中国并在国有企业中进行尝试。当 时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急需产权结构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故主要采用了管理层收购(MBO)这一新型融资模式。随后MBO模式在多家上市公司中实施,但 由于其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负面影响,政府很快叫停MBO模式。到21世纪初,杠杆并购在我国发展缓慢,且主要以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进行杠杆收购,典型案例为G-baby外资集团收购上海好孩子集团全部股份。从2010年吉利汽车应用杠杆收购模式收购沃尔沃开始,我国正式进入内资收购时代,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数量及发展有了扩张需求,杠杆并购活动在全国掀起浪潮。 三、案例分析 (一)赵薇夫妇51倍杠杆“空手套白狼”

杠杆收购案例分析

杠杆收购案例分析 [摘要]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并购过程中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 [关键词]杠杆收购并购融资 随着国际化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与国际上的行业巨擘展开竞争。降低成本追求效益就要求企业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杠杆交易为势单力薄的企业提供了一个跳板,使其能够通过最小的自由资本运作达到最快的企业扩张的目的。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杠杆收购要求收购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设计一份精巧的融资计划书是杠杆收购成败的关键。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国内两个不同方向杠杆交易的案例,重点阐述杠杆收购的融资手段,解释企业的收购动机,加深对杠杆收购的理解。 一、杠杆收购 1.杠杆收购的定义 杠杆收购(LeverageBuy-Out,简称LBO)是一种企业并购方式,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并购资金10%~3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目标企业未来的利润现金流作为偿债来源。

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收购方式,也有人称其为“蛇吞象”、“小鱼吃大鱼”等。杠杆收购的发起者有法人也有自然人等。 2.杠杆收购融资 从杠杆收购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成功的杠杆收购需要远大于普通并购行为的资金支持,要求收购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表现为:企业采用杠杆收购方式收购其他企业时,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抵押,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在一般情况下,借入资金占收购资金总额的70%~80%,其余部分为自有资金,通过财务杠杆效应便可成功地收购企业或其部分股权。 杠杆收购中除去收购企业自身权益资本外的负债部分,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以及民间借贷等负债。不同的筹资方式资金成本不同,因此杠杆收购中的资本结构呈倒金字塔型,顶层是对资产有最高级求偿权的一级银行贷款,约占资金总额的50% ~70%;中间是向投资者发行的约为收购价20%~40%的夹层债券,被统称为债券的夹层资本;塔基是收购者的自有资本,只占所需总金额的10%~30%。 在杠杆收购融资的倒金字塔结构中,顶层与塔基部分的权益人与本息收回方式较为固定。而处于中间部分的夹层债券,它的形式与比例会随着投资者风险偏好、债券市场利率、经济景气程度的变化而改变。夹层债券的发行对象可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风险投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经济学刍议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经济学刍议 1. 引言 1.1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经济学背景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经济学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时期,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并购重组的频繁出现, 私募股权投资和杠杆收购逐渐成为了企业融资和投资的热门方式。私 募股权投资指的是私人股本的融资方式,通过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可 以获得长期资本支持,并且可以得到投资者的战略性支持和管理经 验。 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借贷资金,以企业自身资产为抵押,进行企业 收购。杠杆收购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实现规模扩张和市场占有率提升, 但同时也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私募股权 投资和杠杆收购成为了全球范围内企业战略重组的常见手段,对经济 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配置起到了积极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出现,也使得企业在面临竞争压力和 市场变化时,可以更加灵活地进行策略调整和资源整合。通过私募股 权投资和杠杆收购,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并且可以快速实 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市场环境的不断调整,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将继续在经济学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推 动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1.2 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定义

首先,私募股权投资指的是通过非公开市场进行的股权投资活动。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是由一家私人投资基金或财团通过私下协商 和谈判,以购买或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来获取长期投资收益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提高投资回报率、实现企业价值的增 长和优化管理。 其次,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借入大量资金购买公司的股权,以提高 投资回报率的一种投资策略。在杠杆收购中,投资者通常会利用债务 资本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通过杠杆效应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和经营权。杠杆收购的风险较高,一旦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可能面临资不抵 债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和杠杆收购在实践中经常结合使用,私募股权投资 机制为杠杆收购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操作空间,使其更容易实现。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的关系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促 进和支持。 总之,私募股权投资与杠杆收购是两种在金融市场中常见的投资 方式,它们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都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 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正文 2.1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和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一种非公开的股权融资方式,通常通过私募基 金等渠道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具有以下特点和作用:

杠杆收购案例分析

. I 杠杆收购案例分析——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 2010年3月28日,吉利控股集团宣布与福特汽车签署最终股权收购协议,以18亿美元的代价获得沃尔沃轿车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包括知识产权在的相关资产。此项交易预计于2010年三季度完成,当然此交易还要符合通常交易完成条件,包括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此次交易得到中国、瑞典两国的高度重视,中国工信部部长毅中以及瑞典副总理兼企业能源部长Maud Olofsson出席了签署仪式。作为中国汽车业最大规模的海外收购案,吉利上演了中国车企"蛇吞象〞的完美大戏。 现状分析(SWOT) 优势〔S〕 1、收购双方的销售市场互补,无重叠 沃尔沃公司一直坚持的销售理念就是造平安、环保、设计和品质都一流的高端豪华车型,而吉利公司是以造低本钱的中低档车而发家的,直到现在吉利一直坚持这样的传统。这样看两个公司的销售市场不单毫无重叠,反而互补,形成了更强、更全面的销售整体。 2、吉利对此次收购作了充分准备 书福早在2002年就开场研究沃尔沃这个企业,并于2007年敏锐洞察到并购沃尔沃的可能性,开场和福特进展正式沟通,同时要求财务负责人芃着手研究并购可能性与准备工作,书福则亲自飞赴福特总部进展协商。虽被福特屡次拒绝,但书福坚信福特是战略性出售,继续跟踪并聘请了庞大的外部专业收购团队来进展辅导与协助,如并购事务参谋洛希父子公司、法律事务参谋富尔德律师事务所、财务事务参谋会计师事务所、汽车公司整合咨询参谋罗兰贝格公司,以及全球知名的并购公关公司博然思维等。在专业机构帮助下,并购活动所有的危机点都在吉利的掌控围。正如中国古语所云:有备而无患,又有: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吉利凭借精心的准备和对并购的熟知程度打了一场有备之仗,最终击败众多竞争者并购成功。 3、吉利收购后的运营整合方案符合福特方面要求 福特作为此次金融危机中唯一没有倒下的美国大型车企,是美国汽车及底特律工业尊严的保卫者,且时刻都努力表达一个负责任的形象,其十分关注出售后沃尔沃是否能够摆脱目前的困境赢得一个更好的未来。而吉利对沃尔沃未来的开展之路规

杠杆收购在我国的发展

杠杆收购在我国的发展 杠杆收购(简称LBO),是公司收购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兼并公司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向银行或投资者借款融资来收购目标公司的策略。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投入较少的股本融得数倍资金,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和重组,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产权,并以后者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偿还负债。如果从目标公司的角度考虑,杠杆收购的实质则是“股转债”的资本结构调整。这种方式也被称之为高度负债的收购方式,在这样的收购中,收购者往往在做出精确的计算之后,使得收购后公司的收支处于杠杆的平衡点,因他们头脑灵活,对市场熟悉,人际关系处理恰当,最善于运用他人的钱,故被称为“收购艺术家”。 一、杠杆收购的发展 杠杆收购最早源于美国,是一种新的企业并购方式,在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第四次购并浪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8年杠杆收购在美国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八十年代以前,LBO主要集中在非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上市公司。由于八十年代经济及立法环境变化,LBO出现了新的目标和策略。美国大企业面临德国、日本等低成本的国外公司激烈竞争,迫切需要重组。为了能够向资产规模大、股票市值高的巨型多元化上市公司发动敌意杠杆收购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以KKR(由杰里·科尔伯格,亨利·克莱伟及乔治·罗伯茨所创立的专业LBO企业)为首的LBO交易在债务和股权融资策略和技术方面经行了革新。在债务资本方面,迈克尔·米尔肯推出垃圾债券这一金融核武器,为次级债务开辟了巨大来源。LBO /MBO交易规模越来越大,LBO也从KKR七十年代的友好行为发展到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对巨型上市的大规模杠杆敌意并购。九十年代初期,随着垃圾债券市场的萎缩以及八十年代几宗大交易的失败,杠杆收购的步伐有所放慢。但到九十年代中期,美国经济持续增长,高收益债券市场规模重新活跃,LBO交易也随之恢复,传统行业继续受到LB0青睐。 但LB0交易特征和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20世纪八十年代杠杆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比率高达20:1,比如被称为“世纪大收购”的KKR对烟草巨头纳贝斯科的收购中,总金额为250亿美元,而KKR本身动用的资金仅1,500万美元,而其余99.94%的资金都是靠发行垃圾债券筹得。到九十年代这一比例降至5:1,近几年的企业杠杆收购的产权比率一般在40%~60%。在Xaplan(1990)的研究样本中,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收购之前为20%,收购完成后为85%。 在我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但在实务中,类似杠杆收购的案例并非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集团公司一方面利用国际金融资本融资;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等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杠杆收购中融资问题探讨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杠杆收购中融资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杠杆收购是指一个公司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运用财务杠杆,主要是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进行收购的一种资本经营活动。本文简要介绍了杠杆收购的内涵及特点,利用信息不对称博弈对杠杆收购中独特的融资过程进行了分析,得到了杠杆收购双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均衡解,并讨论了杠杆收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杠杆收购资金回报率负债融资垃圾债券博弈 研究背景 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施蒂格勒曾经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是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并购的兴起已经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杠杆收购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企业并购的局面,使过去企业并购中难以想象的“小鱼吃大鱼”现象变为可能,为企业的扩张与发展开辟了一条便捷之路。2004年底,联想集团以1.5亿美元的自由资金收购了净资12.5亿美元的IBM全球PC业务,是我国企业迄今为止最为典型的杠杆收购案例之一。2006年2月,总部位于日本东京的海外私人投资基金太平洋同盟团体以1.225亿美元收购昆山好孩子集团68%的股份,开启了杠杆收购在我国运用的新阶段。 杠杆收购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并购方式,正在越来越多的受到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的活动时期,因而研究杠杆收购融资问题及其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杠杆收购的内涵界定 杠杆收购就是通过增加公司的财务杠杆去完成兼并交易,从实质上看就是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或投资者融资借款来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待收购成功后再以目标公司的收益或出售其资产来偿本付息。杠杆收购有别于其他并购融资方式,其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收卖儿童真实案例

收卖儿童真实案例 篇一: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三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三起典型案例 目录 1.吕锦城故意杀人、拐卖儿童、黄高生拐卖儿童案 案例1吕锦城故意杀人、拐卖儿童、黄高生拐卖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吕锦城,男,汉族,1985年7月17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黄高生,男,汉族,1965年9月5日出生,农民。1988年4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91年1月7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吕锦城、黄高生为拐卖儿童牟利,密谋偷盗被害人黄金花(殁年26岁)刚出生不足8个月的男婴黄某某,并商定如被发现就使用暴力抢走婴儿。后二人为此进行了踩点,并准备了撬门和行凶的匕首、啤酒瓶等物,黄高生通过潘荣国(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联系了买主。2021年9月2日3时许,黄高生骑摩托车载吕锦城到福建省南安市罗东镇罗溪村黄金花家屋外,由黄高生在屋外接应,吕锦城潜入黄金花和黄某某的卧室。黄金花和黄金花的奶奶戴术治(殁年75岁)发现后呼救。为制服被害人以抢走婴儿,吕锦城持匕首先后捅刺黄金花和戴术治,致黄金花失血性休克死亡,戴术治因右颈静脉离断致失血性休克并脑功能障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二被告人抢走男婴黄某某,将其以37000元卖出。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锦城与黄高生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吕锦城在实施绑架行为时,持刀捅刺,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应数罪并罚。黄高生所犯拐卖儿童罪造成两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但没有与吕锦城共谋杀人,亦未具体实施杀人的行为。据此,

依法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黄高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吕锦城死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吕锦城已于日前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何聪拐卖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聪,男,汉族,1974年2月13日出生,农民。 20年3月至207年7月,被告人何聪与项流先(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后,在贵州省贵阳市城区及六盘水市火车站等地先后偷盗、拐骗儿童12名,拐带至河南省滑县等地,通过杨绪梅、罗云凤、赵文彩(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贩卖给当地村民。具体事实如下: 20年3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何聪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368医院附近,将正在玩耍的女童赵某(时年4岁)抱走,后何聪伙同项流先、杜小红(在逃)将赵某带至河南省滑县,通过杨绪梅卖给当地村民。 20年5月左右,被告人何聪伙同项流先指使他人在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附近,将一名2岁左右女童 (未找到生父母,现由贵阳市儿童福利院收养)抱走。后其伙同项流先将该女童带至河南省滑县,通过罗云凤卖给当地村民。 20年6月8日14时许,被告人何聪指使他人在贵阳市南明区彭家湾菜场附近,将正在玩耍的男童彭某兵(时年7岁)拐骗到手。后其伙同项流先将彭某兵带到河南省滑县,通过杨绪梅卖给当地村民。 20年7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何聪指使他人在贵阳市南明区毕山村路口附近,将正在玩耍的男童罗某帅(时年4岁)拐骗到手。后其伙同项流先将罗某帅带到河南省滑县,通过杨绪梅卖给当地村民。 20年8月左(转载自:https://www.360docs.net/doc/1c19305481.html, 小草范文网:收卖儿童真实案例)右,被告人何聪指使他人在贵阳市将1名2岁左右男童(未找到生父母,现由贵阳市儿童福利院收养)抱走。后其伙同项流先将该男童带至河南省滑县,通过罗云凤卖给当地村民。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进入欧洲市场营销方案设计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进入欧洲市场营销方案设计一、公司简介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世界儿童用品行业的重要成员之一,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专业从事儿童用品的企业集团。好孩子集团秉承“健康、智慧、爱心”的理念,以“关心孩子、服务家庭”为宗旨,专业从事儿童用品的研发、制造、分销和零售。好孩子的产品覆盖了儿童用品的全系列,包括婴儿车、儿童汽车安全座、襁褓座、学步车、电动车、自行车、滑板车、餐椅、秋千、儿童床、床上用品、服装、护理用品、喂养用品、卫浴用品和安全用品等16大类2000多个品种,扎根中国并远销世界各地。 2002年,好孩子婴儿车产品全面进入欧洲市场,通过与当地市场的领先品牌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立即在欧洲市场成为主流产品,并在2006年坐上了欧洲市场销量的头把交椅。截至2009年底,好孩子已经连续17年位居中国销量第一,连续11年位居美国市场销量第一,连续4年位居欧洲市场销量第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的市场调查报告,在全球三个主要市场中国、美国和欧洲,由好孩子供应的婴儿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均位居第一,分别是68%、40%和13%,就这三大市场而言,平均每1000辆婴儿车中有435辆来自于好孩子。 二、营销环境 1、经济环境 欧洲经济发达,发展水平居各洲之首。工业、交通、商贸、金融保险在世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学技术的许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欧洲经济发展水平居各大洲之首。欧洲的人均GDP较高,排在最前面的卢森堡高达102284美元,绝大部分国家的人均GDP都在一万美元以上。经济发展的高水平使得欧洲人的购买力较强,欧洲的物价水平也比较高。单纯靠价格优势占领欧洲市场是不现实的,在欧洲销售童车,需要有高品质高标准的产品,一个发达的地区有条件更加关注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文化环境 欧洲教育业发达,可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好孩子(Good Baby)集团通过在有着世界婴幼产品“硅谷”之称的荷兰设立研发中心“TurnKeydesign”,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