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以下简称油、气、轻烃)的生产、储运、销售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买方和卖方必须依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油、气交接计量,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经济制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的经济计量管理。

第二章交接地点和计量方式

第四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地点设在供方所在地的站、库、码头等处。如供方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可在双方临时协商同意的地点进行交接。

第五条交接计量方式按现行办法确定为金属罐计量、流量计(标准孔板)计量、铁路罐车计量和称重计量四种。

第六条交接计量方式由供方很据需要选择确定,计量器具由供方负责操作,买方监护。计量员(监护员)必须持有省、部级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颁发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部门进行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无合格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八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操作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原油

1. 原油标准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2. 流量计交接计量GB9109.5--88《原油动态计量油量计算》。

3. 油罐交接计量GB9110—88《原油立式金属罐计量油量计算方法》。

4. 罐车交接计量SY5670-9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

5. 原油取样SY5713-88《原油管线自动取样法》、GB4756-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6. 温度测定GB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定法》。

7. 水分测定GB260-77《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8. 密度测定GB1884-8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9. 油量换算GB1885-1998《石油计量表》。

10. 饱和蒸汽压GB11059-2003《原油饱和蒸汽压测定》(参比法)。

二、天然气

1. 天然气标准SY7514-88《天然气》。

2. 硫化氢含量GB11060.2-1998《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亚甲蓝法)。

3. 水含量SY7507-97《天然气中水含量的测定》(电解法)。

三、稳定轻烃(液化气)

1. 轻烃标准GB9053-98《稳定轻烃》、GB905

2.1-98《油气田液化石油气》。

2. 硫含量SY7508-97《油气田液化石油气中总硫的测定》(氧化微库仑法)。

第九条按上述标准计量的油、气和轻烃(质量、体积)方可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第十条在每次结算时,供方应向买方提供原油流量、密度、水含量和温度、天然气流量、水含量、轻烃流量等参数。供方还应定期向买方提供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SY7514-88《天然气》、GB9503-88《稳定轻烃》标准中规定的其它质量和技术指标。

第三章交接计量管理及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凭证、质量合格证书或化验分析结果通知单。

第十二条国内商品原油含水率在1.5%以内时,含水率的运杂费由买方承担。出口原油含水率不得大于外贸合同规定的指标。

第十三条运输部门应按合同规定的运量和进度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技术状态良好(注)的运输工具,有责任维护所装油、气和轻烃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承运油品的铁路罐车车底的残油,供需双方一律不做扣除。

第十五条油和稳定轻烃交接后发生丢车、短量由买方负责查找,买方不得因此据付供方的油和稳定轻烃货款及运杂费,否则供方有权采取降量或停供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条油、气和轻烃发货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作出变更时,变更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买方应按供方的托收单据按期付款,然后再同变更后的收货单位办理结算手续。由于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七条收费原则:

一、供方向买方用管线输油、气时,管输费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如遇价格调整,按价格调整执行。

二、管输损耗为0.35%,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因原油材料和燃料动力调价造成管输成本增加,供方可视不同地区、不同管径、不同长度等情况合理调整管输费,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计划外油、气和轻烃储运的运费由供方参照所耗高价油、电等项费用合理推算,并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率标准收取。

五、在油、气和轻烃储运过程中发生的装车、计量、净化、增压等费用,由供方合理推算,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买方收取。

第四章财务结算

第十八条油、气和轻烃货款、管输费及其它杂费当日结清,最迟不超过24小时。

第十九条同城采取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取电报汇款结算方式或银行汇票,委托收款方式。第二十条延期付款必须交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日结算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第二十一条管道和水路、铁路联运费用应分段计价。以前未分段计价的,在本管理规定生效后也应分段计价。

第二十条管道和水路、铁路联运所发生的运杂费由买方预付。预付金额数由双方共同测算,每个周转期清帐一次。

由供方直接装运的油、气和轻烃所需的运杂费,也照此原则办理。

第五章计划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正常情况下,供方应按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均衡供输油、气。未经上级批准,又无正当理由欠供油、气,供方应及时负责解决。

第二十四条为了维护供方正常的生产、运输,买方应按计划及时接受油、气。应买方原因造成的欠量,供方应根据情况予以补偿,如确实无法补偿,则相应消减计划。用气单位因本身原因少收或不能收气时,供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供气量并按合同最低供气量收费。第六章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五条当供、需、运各方对某些问题有争议或发生纠纷时,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或通过领导机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法定的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经济庭起诉。

第二十六条供、需、运各方因计量值发生争议时,应先以供方提供的计量数据进行结算,争议量待查明原因后多退少补。在调解仲裁期间,合同双方仍应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海上油气田生产的油、气和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末尽事宜,由供、需、运各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石油工业部颁发的《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交接计量管理办法》即行作废。

第三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能源部国家计委。

注:运输工具的设备及附件齐全完好,能够施封并符合所需油品的质量要求。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关于加强三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集团公司2011年领导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继承发扬大庆精神与铁人精神、加强三基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把发扬大庆精神、加强三基工作作为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推进三基工作,夯实油田发展基础,现就加强“十二五”三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三基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近几年来,公司高度重视三基工作,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油田整体管理水平的提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关于加强三基工作的指导意见 冀东油田分公司文件 中油冀文〔2011〕15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

升,保障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三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平衡,少数党支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支部活动无创新、无特色,缺少针对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夯实,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着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彻底,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实现本质安全任重道远,各类安全环保隐患还未彻底根除,安全环保基础亟需进一步加强,海上作业风险较大,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对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高,用工总量偏大,岗位关键工种人员素质需要提高,员工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持续探索改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公司各级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三基工作是贯彻“114555”发展思路体系的战略举措。贯彻“114555”发展思路体系,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必须坚持依靠基层、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加强三基工作是持续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只有真正落实到基层,扎根在基层,才能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三基工作是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加强以党建、班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必将促进公司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强三基工作是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本质要求。大庆精神铁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KF-04-09-2016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提高交接管理水平,保证天然气计量交接公平、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吉林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交接计量是指天然气生产单位与储运销售公司、储运销售公司与内、外部用气单位之间发生天然气转移 发布日期:2016年3月7日实施日期:2016年3月7日

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管理机构及职责、交接计量设施、交接计量数据、质量检验、交接计量控制、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天然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监督、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生产单位、储运销售单位、内部用气单位和外部用气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 合资合作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质量节能处职责: (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协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 (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 (三)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量值传递体系,保证量值准确及计量单位的统一。 (四)负责公司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 (六)负责计量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第六条天然气部作为公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 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 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 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 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及场站计量器具的购置、监督管理。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 (六)负责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指导场站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场站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公司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接协议或合同,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十)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和改建有关计量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十一)生产运行部调度参与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购销气量,形成购销存日报,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处室。 2、统计供销差,并分析产生原因。 3、统计管存量,收集整理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 4、及时发现计量有关问题,并通知所属场站计量管理人员。重点监控生产运行数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所属场站进行沟通。 第七条场站是计量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场站应成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场 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交接标准土建基础交接

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交接标准土建基 础交接 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交接标准 1 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土建施工与安装的工序交接,并明确土建与安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芜湖项目工程公司。 2 引用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Q/SEPC 1150-2020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工程土建施工与安装的中间交接项目。组织交接项目的实施,土建安装相关施工专业参加。并签字确认。 3.2 土建专业填写“土建安装中间交接验收签证”(见附录 A 表1150.1-2020),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安装专业查验。 3.3 安装专业负责对土建专业移交项目的复测和验收。 4 程序 4.1 中间交接项目确定 4.1.1 项目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开工前确定土建与安装中间交接项目清单。 4.1.2 重要中间交接项目重要中间交接项目包括:

a) 主要设备基础如汽机、锅炉、电除尘、磨煤机、给煤机、汽动给水泵、凝汽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送引风机和一次风机、变压器等主要设备基础。 b) 电气受电房间、控制室、有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求的建构筑物或房间。 c) 整个施工区域如:汽机房零米层、运转层、除氧间各层等。 4.1.3 一般中间交接项目一般中间交接项目是指除重要中间交接项目以外的一般性项目,包括: a) 一般性设备基础; b) 电缆沟移交; c) 施工场地移交; d) 土方开挖后移交等。 4.2 中间交接项目的条 4.2.1 中间交接的土建项目必须通过质量验收; 4.2.2 中间交接的土建遗留尾项不能影响安装施工并明确完工时间; 4.2.3 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4.2.4 必要的成品保护条完成; 4.2.5 中间交接的技术资料要求:

合规重要性.doc

方圆之地合规之界 销售活动中合规的重要意义 集输公司油气销售科顾银龙 摘要: 规范在销售活动中具有绝对的指导性,规范是经过一致协商 而制定,并且经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构批准。合规是对规范 的执行把规范变为行为意识,能够快速有效找出问题,规避 销售风险。 关键词:规范合规风险思想 合规一词源于英语的 compliance ,原意是遵从、依从、遵守。合规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遵守法律 及监管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守法和合法;广义上是指遵守法 律法规的同时,也应该遵守企业伦理、内部规章及社会道德 规范、诚信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油田主要销售的产品有原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等,整个销售链中应该从客户引进、销售谈判、签订合同、商品定 价到计量管理、数据上报、完成结算、回收货款,都要有多 部门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销售行为上要由计划销 售、组织销售、销售审计形成闭环提前规避销售风险整改销 售漏洞。下面以天然气交接为例说明合规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交接管理,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计量专业标准 化直属工作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2009 年下发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等规则,通过总结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多方参与,编写了并在2012 年 9 月发布了 Q/SY1537-2012 天然气交接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在此对交接 计量设施其中包括交接计量设备、工艺管线、检验场所等的 合规性做了细致的规范要求,给供需双方的交接现场上画 了一道红线,且两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比如交接场站的设置、计量器具的选型及安装。诸如这些规范也是为在交接活动一 定的范围内,获得交接贸易的最佳秩序,对交接活动或其交 接结果上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该一系列的规范是 经过一致协商而制定,并且经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构批准。 这种规范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 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保持交接活动连贯有序的进行。 长期的执行规范就会形成一定的意识习惯,在思想上构 筑坚固的堡垒,打破影响交接活动壁垒。发生计量纠纷时有 规可查,能够快速的解决问题,缩短纠纷时程以促进供需双 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发现问题的本质时总结问题的发生的 原因,比对合规的适应性为修改规范打下基础。 在计量交接场站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包括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在内的,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以下简称油、气、轻烃)的生产、储运、销售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买方和卖方必须依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油、气交接计量,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经济制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的经济计量管理。 第二章交接地点和计量方式 第四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地点设在供方所在地的站、库、码头等处。如供方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可在双方临时协商同意的地点进行交接。 第五条交接计量方式按现行办法确定为金属罐计量、流量计(标准孔板)计量、铁路罐车计量和称重计量四种。 第六条交接计量方式由供方很据需要选择确定,计量器具由供方负责操作,买方监护。计量员(监护员)必须持有省、部级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颁发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部门进行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无合格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八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操作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原油 1. 原油标准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2. 流量计交接计量GB9109.5--88《原油动态计量油量计算》。 3. 油罐交接计量GB9110—88《原油立式金属罐计量油量计算方法》。 4. 罐车交接计量SY5670-9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 5. 原油取样SY5713-88《原油管线自动取样法》、GB4756-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6. 温度测定GB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定法》。 7. 水分测定GB260-77《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8. 密度测定GB1884-8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9. 油量换算GB1885-1998《石油计量表》。 10. 饱和蒸汽压GB11059-2003《原油饱和蒸汽压测定》(参比法)。 二、天然气 1. 天然气标准SY7514-88《天然气》。 2. 硫化氢含量GB11060.2-1998《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亚甲蓝法)。 3. 水含量SY7507-97《天然气中水含量的测定》(电解法)。 三、稳定轻烃(液化气) 1. 轻烃标准GB9053-98《稳定轻烃》、GB905 2.1-98《油气田液化石油气》。 2. 硫含量SY7508-97《油气田液化石油气中总硫的测定》(氧化微库仑法)。 第九条按上述标准计量的油、气和轻烃(质量、体积)方可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燃气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燃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 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

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 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 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 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但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2 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1#、2#、3#楼大平层 一、各土建总包施工单位在各幢楼号应按合同内容完成的土建,水电安装,内外墙粉刷,外墙面砖和涂料、塑钢门窗、屋面防水、阳台栏杆等项目均须达到毛坯房竣工的质量验收标准。 二、各土建墙总包施工单位对各幢楼号在以上工程项目完工后须组织自检自查,按国家有关各项质量标准提供自检的质量评定表交监理,由监理抽查验收,整改完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装修施工单位施工。 移交工作面确定: 1.住宅室内: 1)楼(地)面结构层完成,并清理干净,满足规范要求;表面找平层不做;2)卫生间防水层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完成;若防水为甲指乙供,由装修施工单位代为管理; 3)结构砼表面拉毛,管道安装及洞口封堵完成并做盛水实验; 3.1.进户门:按照图纸施工完成后交给装修单位,门扇安装根据精装饰工作完成 进度情况进行。 3.2.电:强电从电表箱穿线到户内配电箱,电线管预留至各开关、插座的终端 盒,弱电从弱电箱穿线至户内多媒体箱,电线管预留至各终端盒,室内电线管内不穿铁丝不穿线,不装面板;安防智能化管线及设备由专业单位施工; 预埋管线走向由总包向装修单位交底。 3.3.天然气:接口留在室内。 2.电梯厅、大堂: 3.1.地面:结构砼表面拉毛。 3.2.墙面:结构面修补平整。 3.3.顶棚:砼面修平,表面清理干净。 3.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及浴霸等洞口按要求预留、预埋完成。

移交工程质量标准 1、顶棚(层高),开间尺寸 1.1顶棚在平整度的基础上应水平,检查点每个房间4-6个点; 1.2地坪至顶棚各检查点高低差大于20mm的房间,在房间四角墙面引出水平点,检查顶棚水平度,顶棚水平度允许偏差小于10mm。 1.3净高允许偏差小于-5mm、+15mm。 1.4开间尺寸两头应相等,允许偏差小于10mm。 5其他检查项标准同内墙面。 2、烟道 2.1排烟口位置正确,配件安装结束。 2.2烟道动力帽完好无损伤,转动灵活无异响。 3.3烟道表面无裂缝。 3、出墙洞 3.1排气孔、空调洞无遗漏,位置正确,坡度内高外低,符合设计要求; 3.2洞口粉刷圆顺,无歪斜、缺口现象; 3.3洞内套管、洞口帽盖齐全,安装牢固、与墙面的吻合、无歪斜、起翘现象。 4、预埋箱盒质量 4.1箱盒埋入墙体的深浅合适,不得凸出墙面;盒口凹入墙面不得超过5mm; 4.2箱盒齐全、完好、无歪斜变形、混凝土砂浆堵塞现象; 5、室内墙、地面 5.1检查每个面不少于3个点。 5.2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开裂,批嵌细腻,无脱皮。 5.3墙面平整度采用2m靠尺、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3mm; 5.3立面垂直,允许偏差小于3mm,阴阳角方正顺直,允许偏差小于3mm;5.4预留洞、槽、管道等的位置、尺寸正确、出墙口整洁、顺直; 5.5混凝土楼面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8mm。 6、屋面及卫生间盛水试验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输气生产、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量考核、

评审、监督、检查,并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相关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与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证进行计量员、站长、公司计量管理人员三级核算制管理。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

----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编号: AD/JTYXFW— ZD 010 —2016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燃气计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充分发挥集团三级计量管理体系, 作用,推动计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减少燃气计量误差,提高经济效益,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计 量检定规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大区、各燃气公司、CNG加气站、 LNG

加注站等各种燃气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参照并引用以下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8603-2014 ;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1-2011 ;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03-2008 ; GB/T29872-2013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智能气体流量计》GB/T28848-2012 ; 《原油、天然气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第四条术语 计量:为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法定计量单位: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的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称为计量单位, 由国家法律 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称为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器具:单独或和其它辅助设备联合进行测量的器具(设备)。例如:压力变送器,流量计算机,燃气流量计、在线色谱分析仪等。 计量系统:用于实现专门计量的全套计量仪表和其它设备。 计量确认:为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的一组操作。计量确认一般包括检定、校准,必要的调整或修理,随后再检定、校准,以及必须的封印和标记。 第1页共23页 ------

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2000—SH3503(. 目录 总则 (11)

22交工文件的内容和份数………………………………………………………… 3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 3.1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 3.24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竣工图的编制………………………………………………………………53.3 53.4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附录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A7 B附录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总则1 1.0.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以上送变电工1.0.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1.0.4 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1.0.5 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1.0.6 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1.0.7从工程开始就应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按相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格式进行,并1.0.8 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保存;其中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应作为交工文件编入有关案卷,并将其评定结果填入《工程交工证书》中。 2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 2.0.1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1 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2. 3设备、材料代用审批单;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于输气生产、运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和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

量考核、评审、监督、检查,且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且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且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且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关联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且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和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

燃气计量管理制度与输差

计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计量管理、计量、检测、检定与校准在燃气管道建设、生产、运营管理中的作用,贯彻实施国家计 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量值溯源体系,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使公司在计量管理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国 、《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术语 (1 )计量标准的含义是: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 计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2)工作计量器具的定义:用于现场测量而不用于检定工作的计量器具。 (3)气体涡轮流量计:采用涡轮进行测量的流量计。它先将流速转换为涡轮的转速,再将转速转换成与流量成正 比的电信号。用于检测瞬时流量和总的积算流量。 (4 )气体罗茨流量计:内部设计有构成一定容积的计量室空间,利用机械测量元件把流体连续不断地分割成单 个已知的体积部分,根据计量室逐次、重复地充满和排放该体积部分流体的次数来测量流量体积总量。 3计量管理职责 (1 )负责建立本公司最高计量标准,确保量值传递可靠; (2)负责编制各类用户燃气流量计的年度计量检测、检定计划;

(3)编制计量检定(校验)操作规程和规范; (4)负责对本公司工业用户及公共建筑用户燃气流量计在线检测和维修; (5)组织计量人员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同时进行计量器具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6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7)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规章制度、计量器具的购置、维护和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公司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保证计量器具都控制在检定周期内; (9)负责本公司所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器具(如:防腐层检测仪、探管仪等)的检查,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10)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台帐、技术资料的建立、整理、保管等工作。见附表1。 4工作燃气计量器具的选择 1为了便于对燃气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维修,根据昆仑燃气公司所提供的入围企业名单,合理选择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应有型式批准的标志、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书或计量检定部门的证书。 3制造的产品优良,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4制造厂家知名度高,售后服务好,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计量管理 1燃气流量计管理 (1)安装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强制检定;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 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 1月21日发布) 1 计量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各油田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企业)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油田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强化计量监督和管理,研究、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提高计量检测水平,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油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计量保证。 1.2 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量人员、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纠纷的调解以及费用等内容。 1.3 股份公司科技开发部是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油田企业计量工作在科技开发部统一管理下,实行事业部专业管理、事业部与企业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2 职责分工 2.1 油田事业部统一管理股份公司各油田企业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 2.1.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石化的有关规定,制定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2 负责对油田企业计量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2.1.3 负责油田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管理与监督。 2.1.4 推动油田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2.1.5 负责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问的计量纠纷;参与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的计量纠纷。 2.1.6 掌握国内外计量技术发展动态,负责推广应用计量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组织油田企业进行国内外先进计量技术的交流活动。 2.1.7 负责油田企业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核、换证工作。 2.1.8 负责油田企业有关计量经费计划的编制、申请和管理。 2.1.9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计量工作。 2.2 各油田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置相应的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 2.2.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2.2 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3 负责本企业内部各单位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2.4 负责规划建立、管理企业计量标准。 2.2.5 开展量值溯源,负责计量器具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检定/校准工作。 2.2.6 负责建立并完善本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组织计量检测

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能源计量行为,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计量管理制度》(石化股份炼[2006]347号)及《青岛炼化计量管理制度》(青岛炼化企[2008]1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能源泛指外购原油和天然气等大宗原料,铁运、汽运、海运和管输等进出厂物料以及新鲜水、电、氮气等动力资源。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能源计量方式、计量时间、数据检测、计量监督、计量凭证和数据、计量损耗和争议处理等管理要求,适用于进出公司原料和产品贸易交接计量以及内部物料计量的管理(不包括MES系统数据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生产技术管理部作为能源计量数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1.原油贸易计量交接和罐区原油收油计量监督以及数据的管理; 2.天然气、新鲜水、氮气、电等动力能源的贸易交接计量和数据管理; 3.铁运、汽运、海运和管输等进出厂物料的贸易交接计量和罐区计量监督以及数据的管理; 4.外供能源以及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计量; 5.公司能源计量数据的确认和统计,编制《青岛炼化公司计量报表》; 6.进出公司能源计量数据的分析。 第五条机动工程部主要负责厂内各装置电消耗的计量和管理。 第六条销售贸易部主要负责硫磺和聚丙烯等固体产品仓库的管理以及出厂计量。

第七条发展计划部主要负责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使用以及公司各物料月底盘点工作。 第八条储运单元主要负责: 1.进出罐区物料的计量和MES计量数据的录入,建立《油品收付记录》; 2.与上下游计量点进出罐区以及进出厂物料的对量工作; 3.根据贸易交接计量的需要,负责铁运出厂产品人工检尺的计量及大罐计量交接的人工检尺计量; 4.月底罐区物料的盘点以及数据上报工作。 第九条聚丙烯单元负责固体硫磺和聚丙烯生产入库量的计量和月底盘点。 第十条其它各单元负责进出本单元各能源原始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MES计量数据的录入,根据需要向生产技术管理部定期报量。 第三章计量方式 第十一条提供计量数据的计量器具,其配备率和准确度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执行,用于公司内部物料计量以及贸易交接计量的自动液位仪、流量计、汽车衡、轨道衡和定量包装秤等计量器具的管理执行机动工程部制定的有关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自动液位仪只作为物料中间计量手段,储运单元定期用人工检尺方式比对储罐的自动液位仪的准确度,当误差≥±10mm时应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调校。 第十三条储罐检尺计量: 1.流量计在检定、故障或发生计量争议时,首站管输出厂物料可采用储罐人工检尺计量方式,海运出厂物料可采用船板人工检尺计量方式,依据检尺数据开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 编版)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提交内容

中国海油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提交内容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通知书: 2.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行为的评价; 4.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自评报告(从行为质量到工程实体质量); 2.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情况;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表; 6.工程中间交接证书(SH/T3503-2007); 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四、设计单位: 1.出具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 五、勘察单位: 1. 出具勘察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 注:1. 为便于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验收程序的要求做好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工程中间交接验收3天前将以上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 2、以上资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如原件不足时,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后加盖原件存放地单位公章; 3、表格中如有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提要 1、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 (2)开工、竣工日期; (3)工程特点与难度; (4)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质量管理机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质量目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准备情况)。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1)设备、材料到货“接、保、检”; (2)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 (3)施工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 4、工程完成情况(实体和资料完成情况)。 5、工程中间交接的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自评情况:实物状况是否符合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工程资料和随交物品是否符合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内容的规定; (2)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质量自查(多少单位工程、多少分部工程)报告,“结论性意见”。 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1、前言; 2、工程概况; 3、工程特点; 4、责任主体; 5、质量评定依据; 6、承包单位基本情况; 7、各专业主要施工方法。 8、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监理机构及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种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准备情况; (3)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构、合规性审查情况; (4)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进行控制情况; (5)首次监理会议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9、施工过程监理质量控制情况 (1)对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控制情况; (2)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3)对施工质量的检测、检验情况; (4)对工程设备、材料检验质量控制情况; (5)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查处情况。 10、监理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监督核查情况(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合理性等情况)。 11、工程中间交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情况: (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及工程实体进行审核检查情况。 (2)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多少单位工程、多少分部工程,监理综合评估的“结论性意见”。

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范本)

附件五: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 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 本协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河北省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 年月日签订的西气东送《天然气销售及运输合同》(编号,以下简称“销售及运输合同),由以下交接双方在北京市签订: (1)交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2)接方:河北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在销售及运输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对交接双方的天然气计量交接过程进一步约定如下: 1.交付点及风险转移 1.1 交付地点 本协议天然气的交付地点和计量交接装置如下: 交付地点输气站名称计量交接装置 交付点1 保定输气站Z101计量撬块 交付点2 唐山输气站Z103计量撬块 1.2 交气条件 在接方全面履行其在销售及运输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方提取天然气的速率不超过提取速率上限值、日提取量不超过日指定量和日最大量、累计提取气量未超过相应计划量、全面履行了付款义务、及时出具了银行保函等),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方应保证在交付地点经调压撬后交付的天然气:(1)压力不低于[ 4.1]兆帕(MPa)并且不高于[ 6.0]兆帕(MPa);接方应保证提取天然气的压力不能低于[ 3.7]兆帕(MPa),交方应保证交付天然气的压力不能高于[ 6.0]兆帕(MPa),当提取天然气的压力低于[ 3.7]兆帕(MPa)时,交方将采取限量交付天然气。 (2)在接方停止提气期间,交方将完全关闭计量撬或调压撬上的供气阀门,

接方应同时完全关闭用气阀门,接方应保证交付点下游管道天然气的压力(背压)不低于[ 3.0]兆帕(MPa)。 (3)气质符合GB17820-1999《天然气》二类气质要求。 1.3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自越过交付点之时,本协议天然气的所有权和全部风险从交方转移至接方。 2.流量计量设备及其标定和维护 2.1流量计量设备 计量交接所使用的计量设备(包括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算机、在线色谱分析仪等)由交方提供。交方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的计量设备用于本协议天然气的流量计量,且应满足如下要求:(1)计量设备(包括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算机等)的量程范围应能满足交气条件下的计量要求。 (2)天然气气量计量设备的精确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置等级为:天然气B级(2.0级)计量。流量计准确度在正负【百分之一(±1.0.%)】范围以内;配套仪表准确度分别为:温度0.5℃,压力0.5%。 2.2流量计量设备的检定 (1)计量设备在第一次运行前,应由国家计量监督主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检,并出具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有效检定证书。 (2)流量计量设备标定周期原则上以检定证书(或检定报告)所明确的下一个检验日期为准。 (3)若交方要求提前检验,其费用由交方全部承担;接方要求提前检验,则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接方先期垫付,若检定结果表明计量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拆装费、检验费等)由接方承担,若检定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部费用由交方承担。 2.3计量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计量交接设备,其安装、流程切换、测试、清洁、变更、修复、检验或操作等日常维护工作由交方负责。所使用的天然气流量计算机,由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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