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储运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办法.doc

油气储运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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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交接计量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天然**股份有限公司****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质〔2019〕432号)、《****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公司计量管理人员规定》(**新质字〔2019〕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储运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计划科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下达天然**输配计划;

(二)负责组织协议评审和然**交接计量协议签订;

(三)负责组织供方评价;

(四)负责上报天然**统计报表。

第四条生产调度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天然**输配计划实施;

(二)负责天然**接收、交付监测及监测状态标识管理;

(三)负责天然**购销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

(四)负责天然**平衡、盘库及**工作;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关于加强三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集团公司2011年领导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继承发扬大庆精神与铁人精神、加强三基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把发扬大庆精神、加强三基工作作为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推进三基工作,夯实油田发展基础,现就加强“十二五”三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三基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近几年来,公司高度重视三基工作,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油田整体管理水平的提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关于加强三基工作的指导意见 冀东油田分公司文件 中油冀文〔2011〕15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

升,保障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三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平衡,少数党支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支部活动无创新、无特色,缺少针对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夯实,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着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彻底,管理比较粗放等问题;实现本质安全任重道远,各类安全环保隐患还未彻底根除,安全环保基础亟需进一步加强,海上作业风险较大,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对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高,用工总量偏大,岗位关键工种人员素质需要提高,员工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持续探索改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公司各级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三基工作是贯彻“114555”发展思路体系的战略举措。贯彻“114555”发展思路体系,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必须坚持依靠基层、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加强三基工作是持续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只有真正落实到基层,扎根在基层,才能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三基工作是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加强以党建、班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必将促进公司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强三基工作是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本质要求。大庆精神铁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KF-04-09-2016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提高交接管理水平,保证天然气计量交接公平、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吉林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交接计量是指天然气生产单位与储运销售公司、储运销售公司与内、外部用气单位之间发生天然气转移 发布日期:2016年3月7日实施日期:2016年3月7日

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管理机构及职责、交接计量设施、交接计量数据、质量检验、交接计量控制、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天然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监督、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生产单位、储运销售单位、内部用气单位和外部用气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 合资合作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质量节能处职责: (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协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 (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 (三)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量值传递体系,保证量值准确及计量单位的统一。 (四)负责公司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 (六)负责计量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第六条天然气部作为公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 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 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 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 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及场站计量器具的购置、监督管理。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 (六)负责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指导场站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场站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公司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接协议或合同,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十)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和改建有关计量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十一)生产运行部调度参与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购销气量,形成购销存日报,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处室。 2、统计供销差,并分析产生原因。 3、统计管存量,收集整理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 4、及时发现计量有关问题,并通知所属场站计量管理人员。重点监控生产运行数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所属场站进行沟通。 第七条场站是计量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场站应成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场 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合规重要性.doc

方圆之地合规之界 销售活动中合规的重要意义 集输公司油气销售科顾银龙 摘要: 规范在销售活动中具有绝对的指导性,规范是经过一致协商 而制定,并且经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构批准。合规是对规范 的执行把规范变为行为意识,能够快速有效找出问题,规避 销售风险。 关键词:规范合规风险思想 合规一词源于英语的 compliance ,原意是遵从、依从、遵守。合规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遵守法律 及监管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守法和合法;广义上是指遵守法 律法规的同时,也应该遵守企业伦理、内部规章及社会道德 规范、诚信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油田主要销售的产品有原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等,整个销售链中应该从客户引进、销售谈判、签订合同、商品定 价到计量管理、数据上报、完成结算、回收货款,都要有多 部门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销售行为上要由计划销 售、组织销售、销售审计形成闭环提前规避销售风险整改销 售漏洞。下面以天然气交接为例说明合规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交接管理,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计量专业标准 化直属工作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2009 年下发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等规则,通过总结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多方参与,编写了并在2012 年 9 月发布了 Q/SY1537-2012 天然气交接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在此对交接 计量设施其中包括交接计量设备、工艺管线、检验场所等的 合规性做了细致的规范要求,给供需双方的交接现场上画 了一道红线,且两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比如交接场站的设置、计量器具的选型及安装。诸如这些规范也是为在交接活动一 定的范围内,获得交接贸易的最佳秩序,对交接活动或其交 接结果上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该一系列的规范是 经过一致协商而制定,并且经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构批准。 这种规范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 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保持交接活动连贯有序的进行。 长期的执行规范就会形成一定的意识习惯,在思想上构 筑坚固的堡垒,打破影响交接活动壁垒。发生计量纠纷时有 规可查,能够快速的解决问题,缩短纠纷时程以促进供需双 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发现问题的本质时总结问题的发生的 原因,比对合规的适应性为修改规范打下基础。 在计量交接场站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包括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在内的,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以下简称油、气、轻烃)的生产、储运、销售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买方和卖方必须依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油、气交接计量,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经济制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的经济计量管理。 第二章交接地点和计量方式 第四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地点设在供方所在地的站、库、码头等处。如供方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可在双方临时协商同意的地点进行交接。 第五条交接计量方式按现行办法确定为金属罐计量、流量计(标准孔板)计量、铁路罐车计量和称重计量四种。 第六条交接计量方式由供方很据需要选择确定,计量器具由供方负责操作,买方监护。计量员(监护员)必须持有省、部级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颁发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部门进行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无合格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八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操作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原油 1. 原油标准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2. 流量计交接计量GB9109.5--88《原油动态计量油量计算》。 3. 油罐交接计量GB9110—88《原油立式金属罐计量油量计算方法》。 4. 罐车交接计量SY5670-9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 5. 原油取样SY5713-88《原油管线自动取样法》、GB4756-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6. 温度测定GB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定法》。 7. 水分测定GB260-77《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8. 密度测定GB1884-8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9. 油量换算GB1885-1998《石油计量表》。 10. 饱和蒸汽压GB11059-2003《原油饱和蒸汽压测定》(参比法)。 二、天然气 1. 天然气标准SY7514-88《天然气》。 2. 硫化氢含量GB11060.2-1998《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亚甲蓝法)。 3. 水含量SY7507-97《天然气中水含量的测定》(电解法)。 三、稳定轻烃(液化气) 1. 轻烃标准GB9053-98《稳定轻烃》、GB905 2.1-98《油气田液化石油气》。 2. 硫含量SY7508-97《油气田液化石油气中总硫的测定》(氧化微库仑法)。 第九条按上述标准计量的油、气和轻烃(质量、体积)方可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于输气生产、运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和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

量考核、评审、监督、检查,且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且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且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且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关联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且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和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输气生产、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量考核、

评审、监督、检查,并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相关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与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证进行计量员、站长、公司计量管理人员三级核算制管理。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 管理规定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增强计量检测能力;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三条依照《计量法》的规定,集团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须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组织编制计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划建立石油专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系统,制定计量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计量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的计量工作,推行现代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五)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专业计量站、校准实验室和其他计量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会同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检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七)调解处理重大计量纠纷; (八)组织国内外计量技术培训与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任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专业计量站,是集团公司设置的石油专用计量技术保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和保存集团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专用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量值溯解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指导;

公司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引言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部实施法定计量单位。 (三)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须主动接受计检部安排各项计量检定。 第二条计量机构及其职责 (一)计检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对全公司的长度,仪表、仪器和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测试安全防护,环保监测,能源消耗,经营管理等计量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形成统一的计量管理网络,实施计量监督。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法规,制订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单位的各项计量工作实施监督。 2、制定公司的计量管理目录,量值传递系统,周期检测计划。 3、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并监督实施。 4、建立并保管,使用和维护技术监督局计量管理部门考核认证合格并批准的本公司最高标准器,按规定接受技术监

督局计量管理部门的强制检测。 5、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组织公司的量值传递,对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器具安排周期检测和抽查检测。 6、组织应用新技术,解决生产中的计量测试问题。 7、对公司各单位计量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 8、对公司内部计量纠纷进行仲裁。 第三条计量器具管理 (一)根据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按最高标准器、工作计量器具,用于四个方面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分类建帐、建卡。 (二)最高标准器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一般计量器具按公司《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四)简易计量器具、盘装仪表、工具类仪表、只进行一次性检测、或随时修检、不编入周期检测计划。 (五)计检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更新相应准度的计量器具。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范文.doc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依据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负责所辖场站的日常计量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管理。 1.4 生产运行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职责 2.1 生产运行部 2.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推行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计量业务工作。 2.1.2 负责调解处理与公司有关的计量纠纷。 2.1.3 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检定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2.1.4 负责公司各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 2.2分公司 2.2.1 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2.2 负责与上、下游合同单位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签单交接。 2.2.3 协助生产运行部处理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的计量纠纷。 2.2.4 协助生产运行部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3 管理内容

3.1计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应依据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 3.1.2 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由所属分公司负责管理,按日由供需双方签单交接。 3.1.3 天然气计量交接以上游单位(卖方)的计量为准。气量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相关分公司协调处理。 3.1.4 计量仪表发生故障,需调整计量数据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处理。 3.2现场计量装置及流量计算机管理 3.2.1分公司仪表维修工应按操作使用规程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并保证计量仪表及箱体的清洁完好。 3.2.2计量仪表严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计严禁超差压供气。 3.2.3根据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围,需要进行孔板更换时,由分公司填报《孔板更换申请表》(附件1),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2.4更换孔板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计量仪表技术员修改孔板内径参数。 3.3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3.3.1贸易交接计量装置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检定周期见《贸易结算计量仪表检定周期表》(附件2)。

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UI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1、总则 a)本计量管理制度规定了新建广珠城际轨道工程铁路无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预制箱梁的计量管理要求,各种测量设备、仪器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周期检定、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的全过程工作程序。 b)本计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广珠城际轨道工程铁路无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 凝土预制箱梁的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及成品检验中的各种测量设备、仪器的控制和管理。 c)本制度中所提到的计量器具是包括各种计量设备、测量设备和检验试验设备与仪器、仪表。 d)XXXX所有计量设备全部委托广东省XX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或校验。 2、参照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c)《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d)《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规范》 3、 实施 d)XXXX的计量工作由总工程师进行全面的管理。成立计量职能部门试计室,配备相应的计量人员。 e)XXXX计量工作人员的配备,应能满足现场制梁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凡从事计量器具检定的人员必须经过上级政府计量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检定员证。 f)XXXX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其所需要的环境、保

存、维护、使用与管理制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g)XXXX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和实行周期检定。 4)计量器具选购、检定、安装、借还、降级、报废制度 a)现场制梁所需要的计量器具由XXXX勺技术人员向试计室提出申请计划,经试计室汇总、审核、选型。报主管审批,由材料员负责采购。 b)新购进的计量器具,入库前须送试计室验收检定,合格后才能入库,不合格者由采购者换货或退货。 c)计量器具由单位或个人领用后,由工具员通知试计室建帐并纳入周检计划。属于测量设备的,需要由生产厂家或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现场安装调试。但须计量测试部门检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d)计量器具按周检计划由使用人送试计室检定或由试计室联系送检。 e)计量人员应严格按检定规程要求对量具进行检定,不合格的应修复后再检定,对修复后仍达不到原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可降级使用(合格证上应注明使用级别)。对不能降级又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由试计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报废单报废,使用人凭报废单消帐。标准器报废由政府计量部门出据报废单,凭单消帐。 f)计量器具报废后,领用单位和个人持报废通知单领取新计量器具。 5)计量器具的配备 根据铁道部《基建、工务工厂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规范》,结合XXXX实际情况,生产、生活计量器具配备如下规定: a)工艺控制和质量参数检测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必须达100鸠上。 b)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一般应大于100%个别项可低于95%但不低于90%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 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 1月21日发布) 1 计量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各油田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企业)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油田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强化计量监督和管理,研究、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提高计量检测水平,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油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计量保证。 1.2 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量人员、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纠纷的调解以及费用等内容。 1.3 股份公司科技开发部是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油田企业计量工作在科技开发部统一管理下,实行事业部专业管理、事业部与企业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2 职责分工 2.1 油田事业部统一管理股份公司各油田企业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 2.1.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石化的有关规定,制定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2 负责对油田企业计量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2.1.3 负责油田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管理与监督。 2.1.4 推动油田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2.1.5 负责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问的计量纠纷;参与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的计量纠纷。 2.1.6 掌握国内外计量技术发展动态,负责推广应用计量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组织油田企业进行国内外先进计量技术的交流活动。 2.1.7 负责油田企业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核、换证工作。 2.1.8 负责油田企业有关计量经费计划的编制、申请和管理。 2.1.9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计量工作。 2.2 各油田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置相应的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 2.2.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2.2 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3 负责本企业内部各单位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2.4 负责规划建立、管理企业计量标准。 2.2.5 开展量值溯源,负责计量器具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检定/校准工作。 2.2.6 负责建立并完善本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组织计量检测

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能源计量行为,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计量管理制度》(石化股份炼[2006]347号)及《青岛炼化计量管理制度》(青岛炼化企[2008]1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能源泛指外购原油和天然气等大宗原料,铁运、汽运、海运和管输等进出厂物料以及新鲜水、电、氮气等动力资源。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能源计量方式、计量时间、数据检测、计量监督、计量凭证和数据、计量损耗和争议处理等管理要求,适用于进出公司原料和产品贸易交接计量以及内部物料计量的管理(不包括MES系统数据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生产技术管理部作为能源计量数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1.原油贸易计量交接和罐区原油收油计量监督以及数据的管理; 2.天然气、新鲜水、氮气、电等动力能源的贸易交接计量和数据管理; 3.铁运、汽运、海运和管输等进出厂物料的贸易交接计量和罐区计量监督以及数据的管理; 4.外供能源以及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计量; 5.公司能源计量数据的确认和统计,编制《青岛炼化公司计量报表》; 6.进出公司能源计量数据的分析。 第五条机动工程部主要负责厂内各装置电消耗的计量和管理。 第六条销售贸易部主要负责硫磺和聚丙烯等固体产品仓库的管理以及出厂计量。

第七条发展计划部主要负责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使用以及公司各物料月底盘点工作。 第八条储运单元主要负责: 1.进出罐区物料的计量和MES计量数据的录入,建立《油品收付记录》; 2.与上下游计量点进出罐区以及进出厂物料的对量工作; 3.根据贸易交接计量的需要,负责铁运出厂产品人工检尺的计量及大罐计量交接的人工检尺计量; 4.月底罐区物料的盘点以及数据上报工作。 第九条聚丙烯单元负责固体硫磺和聚丙烯生产入库量的计量和月底盘点。 第十条其它各单元负责进出本单元各能源原始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MES计量数据的录入,根据需要向生产技术管理部定期报量。 第三章计量方式 第十一条提供计量数据的计量器具,其配备率和准确度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执行,用于公司内部物料计量以及贸易交接计量的自动液位仪、流量计、汽车衡、轨道衡和定量包装秤等计量器具的管理执行机动工程部制定的有关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自动液位仪只作为物料中间计量手段,储运单元定期用人工检尺方式比对储罐的自动液位仪的准确度,当误差≥±10mm时应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调校。 第十三条储罐检尺计量: 1.流量计在检定、故障或发生计量争议时,首站管输出厂物料可采用储罐人工检尺计量方式,海运出厂物料可采用船板人工检尺计量方式,依据检尺数据开

某公司工程量计量管理与考核规定(12页)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公司 工程量计量管理及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大岗山水电站工程计量工作质量,规范计量程序及资料要求,搞好工程量过程管理,切实控制工程造价,特做如下规定。 一、控制及申报程序 1. 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施工确定变更工程量,将结果报监理审查。 2. 监理根据承包商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将复核结果报大岗山公司工程建设处。 3. 工程建设处组织测量中心审核资料,必要时由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现场核实确认。

4. 确认工程量与合同或图纸工程量差异,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不再审批;属于一般变化的由设计单位确认后,公司审核审批;属于重大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确认,公司审核,上报总公司审批。 二、工程量控制管理办法 (一)招标设计工程量的审核 在工程项目招标期间,需由业主的技术人员对招标设计工程量对照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结果(包括工程量及计算方法)。 1.审核设计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合时,误差在±5%以内的不予以纠正,误差在±5%以上的业主应书面提请设计院进行答复。经确认修正后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设计文件中应确定工程量计算方法必须予以明确,不允许存在二义性。已存在二义性的合同业主将及时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以补充函件形式予以明确。 (二)施工图与招标量复核 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复核工程量,上报详细书面复核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按误差范围分级处理。 2.若施工图量与招标图量存在误差: 2.1误差在±5以内的,在中间支付按实结算; 2.2误差在±5~10%的,应在收到施工图七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量变更申请表报监理单位,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计量收方管理办法

计量收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计量收方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部门的综合管理能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计量收方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合同或协议及现场实际为依据进行计量收方。 3、工程部、预算部和材料采供部主管为计量收方直接负责人。 3.1、收方计量小组由现场主管工长、技术负责人(杨秀河)、测绘室(王飞)、综合管理部(左佐、熊正明)、预算员组成。 3.2、结算流程 二、计量收方程序 1、对分包单位工程量计量收方程序 1.1、适应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预算文件中约定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的所有工程量。 1.2、计量收方程序 (1)分包单位首先对已验收合格、达到收方条件的工程内容、工程量进行汇总罗列,编制施工作业现场收方申请单,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在收到分包单位提出的申请单后,及时组织收方小组对工程内容进行实测收方,形成多方签字认可的书面文件《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确认单》,并由参加收方的多方为分包单位负责人、总包工程部、材料采供部、预算部、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手续。 (2)工程部每月25日17:00时之前将分包单位当月实际的工程量汇

总成《月工程量统计表》上交至合同预算部。 要求: ①《月工程量统计表》的计量时间范围为单月25日之前实际的工程量,严禁超计量; 注:对未验收、未完成、未发生工程,不合格工程计量为超计量。 ②工程量以《月工程量统计表》形式上报,并附带详细的《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确认单》; ③如有由总包方完成分包单位施工内容时,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填写《施工单位劳务扣款清单》,并签字确认。 ④《月工程量统计表》需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材料采供部实际经手人签字确认后以纸版形式上交合同预算部; (3)合同预算部根据工程部上报的工程量及合同审核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款申请; 要求:①按照一合同一收方单汇总整理复核; ②累计计量加剩余数量不得超过合同总量; ③整理、复核内容包括:支付项目、期号、当月完成数量、本年完成数量、开工累计完成数量、合同数量、合同编号等; (4)合同预算部审核汇总完成后交由工程部二次复核后签字,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字复核后,上交公司工程副总审核签字。并于每月28日12:00前上交总经理。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由财务部拨付款。(具体根据公司的工程款拨付程序。 2、对供材料的计量收方管理 2.1、适用范围:由甲方购买,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收货发货计量管理。 2.2、计划程序(需结合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范本)

附件五: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 天然气计量交接协议 本协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河北省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 年月日签订的西气东送《天然气销售及运输合同》(编号,以下简称“销售及运输合同),由以下交接双方在北京市签订: (1)交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2)接方:河北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在销售及运输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对交接双方的天然气计量交接过程进一步约定如下: 1.交付点及风险转移 1.1 交付地点 本协议天然气的交付地点和计量交接装置如下: 交付地点输气站名称计量交接装置 交付点1 保定输气站Z101计量撬块 交付点2 唐山输气站Z103计量撬块 1.2 交气条件 在接方全面履行其在销售及运输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方提取天然气的速率不超过提取速率上限值、日提取量不超过日指定量和日最大量、累计提取气量未超过相应计划量、全面履行了付款义务、及时出具了银行保函等),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方应保证在交付地点经调压撬后交付的天然气:(1)压力不低于[ 4.1]兆帕(MPa)并且不高于[ 6.0]兆帕(MPa);接方应保证提取天然气的压力不能低于[ 3.7]兆帕(MPa),交方应保证交付天然气的压力不能高于[ 6.0]兆帕(MPa),当提取天然气的压力低于[ 3.7]兆帕(MPa)时,交方将采取限量交付天然气。 (2)在接方停止提气期间,交方将完全关闭计量撬或调压撬上的供气阀门,

接方应同时完全关闭用气阀门,接方应保证交付点下游管道天然气的压力(背压)不低于[ 3.0]兆帕(MPa)。 (3)气质符合GB17820-1999《天然气》二类气质要求。 1.3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自越过交付点之时,本协议天然气的所有权和全部风险从交方转移至接方。 2.流量计量设备及其标定和维护 2.1流量计量设备 计量交接所使用的计量设备(包括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算机、在线色谱分析仪等)由交方提供。交方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的计量设备用于本协议天然气的流量计量,且应满足如下要求:(1)计量设备(包括流量计、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算机等)的量程范围应能满足交气条件下的计量要求。 (2)天然气气量计量设备的精确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置等级为:天然气B级(2.0级)计量。流量计准确度在正负【百分之一(±1.0.%)】范围以内;配套仪表准确度分别为:温度0.5℃,压力0.5%。 2.2流量计量设备的检定 (1)计量设备在第一次运行前,应由国家计量监督主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检,并出具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有效检定证书。 (2)流量计量设备标定周期原则上以检定证书(或检定报告)所明确的下一个检验日期为准。 (3)若交方要求提前检验,其费用由交方全部承担;接方要求提前检验,则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接方先期垫付,若检定结果表明计量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拆装费、检验费等)由接方承担,若检定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部费用由交方承担。 2.3计量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计量交接设备,其安装、流程切换、测试、清洁、变更、修复、检验或操作等日常维护工作由交方负责。所使用的天然气流量计算机,由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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