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浙国税流[2009]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1.05

【实施日期】2009.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9〕3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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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

时,如何确定?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

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度一下)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应注意: 1、注册成立公司时,必须以实际的资金投入,开设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税务机关要求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以及开户行银行对帐单,证明该公司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上是资信调查,防止皮包公司取得合法票据的出现,如果新成立公司非涉及到国税增值税部分则无关紧要,因为地税买发票暂时来说没有这么严格) 2、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地址必须一致。因为在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派员到公司经营地进行实地考察,以其真实性决定是否给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一个因素。这一点地税方面也一样,在其向纳税户第一次供应发票时,必须到其公司经营所在办公地址进行考察,以断定是否对其供应发票。同时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且同样要求具有真实性。 3、在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时,必须立即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因为新成立公司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是否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为起算日期),如果在该段时间内不申请或因其他原因未能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必须在一周年内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销售满180万元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这样公司在销售时必须按销售额的4%(工业为6%)计缴税金,所有进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公司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更为不利的是客户不愿意接受4%的抵扣,使公司业务较难拓展。 4、如果新成立公司在短期内不准备购入固定资产,那么在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出资者至少要以少量的固定资产作为实收资本报入。因为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过程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清单,且会对其来源进行核对。 5、必须取得与供货商、承销商签定的购、销合同。 6、必须在公司成立15日内建立帐册。 以下简附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申请认定表 (3)工商营业执照 (4)国税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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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 【标 签】车辆购置税,机动车销售发票,填写规范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浙国税征﹝2006﹞32号 【发文日期】2006-10-30 【实施时间】2006-10-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辆购置税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开票软件下发后,部分市县局反映在填开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经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现将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销售发票》)使用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动车销售发票》遗失补开问题 《机动车销售发票》遗失补开问题在浙国税征[2006]6号文件中规定,在备注栏内填写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注明遗失朴开。考虑到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设有备注栏,故不用填写。 二、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发生《机动车销售发幕》遗失和退票问题 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遗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考虑到报税联留存在车购税征收单位,无法收回.又不能退税.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样式见附件1),凭该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 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交管部门在上牌前发生退票的,需收回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报税联不能收回的,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凭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同时开具一份红字发票抵冲原发票。 三、关于《机动车销售发票》填开压线问题

机动车零售单位或个人在填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时应做到认真规范,发现填开发票移格的.不管误差多少.应及时作废重开(整份完整保存),考虑到《机动车销售发票》联次较多,发票联、报税联不压线,但注册登记联压线,因疏忽未能及时发现,范围不大误差 在0.5cm以内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应视同规范发票予以确认。 使用税控功能后,总局文件中明确的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苞欲放填开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 四、购车人或者单位的名称中含有冷僻字.开票软件无法识别输入;购车单位名称较长.打印出格问题 购车人或者购车单位的名称中合有冷僻字,目前《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无法识别输人,冷僻字可用手工填人;购车单位名称较长,打印可以出格。 五、《机动车销售发票》的进口车证明书号、商植单号、身份证号码填写问题 《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进口车证明书号、商检单号等栏目无内容的,我省统一用无字代替;身份证件号码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回乡证号码等。 六、抵扣联的保管问题 购车个人及不具备抵扣条件的购车单位,抵扣联一律不要撕下,暂由销售单位视同发票存根联保管。 七、注册登记联的盖章问题 注册登记联的盖章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执行(附件2)。 附件:1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样式(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略) 关联知识: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HENANSHENGZENGZHISHUI NASHUISHENBAOCAOZUOANLI 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案例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目录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3) 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基本业务) (6) (二)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 (三)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 (四)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12) (五)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14) (六)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 (七)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 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 (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基本服务) (19) (二)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 (三)基本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 (四)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25) (五)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27) (六)融资租赁 (29) 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 (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 (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 (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混业经营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基本业务 2、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3、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4、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5、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6、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 7、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8、基本服务+广告业务文化 事业建设费 9、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 税检查 10、基本服务+简易计税+ 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11、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12、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13、融资租赁 14、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15、混业经营(期初有留 抵) 16、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2020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2020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收集了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欢迎阅读!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最新一、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xx年3月20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者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企业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进项税额,销售货物就会有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都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所以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例:企业销售一批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假设适用税率为17%,那么销项增值税就是=100*17%=17万,货款收到,同时本月企业用银行存款购进一批价值50万的原材料,进项增值税额为50*17%=8.5万 销售100万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 购进50万原料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 贷:银行存款58.5万 结论:应交增值税额=17万-8.5万=8.5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1、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账务处理流程 初做会计看到一堆的票据往往无从下手,是大部分学员遇到的问题,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在学习会计基础时,学过三种账务处理程序:经济业务发生时,我们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来做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最后根据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实际上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需要核算的无非就几大类型即:购销业务的核算、税费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职工薪酬的核算。当然核算时是需要一定的载体,那么: 首先,需要建账,即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 账、总分类账、明细账;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是手工账,所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我们要采用订本式的,请大家看这就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明细账采用的是活页式的账页,请看。 现金日记账图示如下: 银行存款日记账图示如下:总分类账图示如下: 对总账加以说明的明细账图示如下:

明细账是活页,明细账随时可以增添或减少如图示: 总分类账的账户目录如图: 总账的账户目录第一页一般为库存现金:第一页的科目名称写上库存现金: 如果要预留账页时,例如:库存现金留3页: 跨2个页码的账页: 银行存款总账占账页4-5页,如图例所示: 明细账是活页账,贴口取纸以便于随时查找到所需的账户,活页账图例如图示:

其次,在账簿上要设置与企业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写在什么地方呢?总分类账写在账户目录及每一账页上,同时要对每个账账户预留账页;明细账写在每一账页上且为了便于准确迅速找到所需账户,我们要在每一页上贴上口取纸,口取纸上要写上科目名称,即这样贴。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如图所示: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的方法,如下演示: 再次,启用账簿时,还要贴印花税票并注销,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企业是03年就成立的,所以,在四本账上分别贴5元的印花税即可。 印花税票如图示: 明细账贴印花税票位置(第一页的右上角):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一般纳税人建账

在国税机关同企业之间的业务交往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税金明细账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我们往往对纳税人的账簿和申报报表感到头痛,特别是一般纳税人,多数由于未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对税金的多缴、未缴、欠税、留抵、计提、缴纳等,全部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来体现,对我们来说完全是一本糊涂账,其中的来龙去脉只能由企业会计自圆其说。 纳税申报表也是如此,起码的勾稽关系难以保证,并导致纳税申报的失败。究其原因,一是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二是纳税人没能弄清申报表与增值税税金账之间的关系。按规定设置账簿,编制报表,做到账表相符是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作为税务人员,掌握申报表与会计账簿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提高征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簿设置和账务处理的要求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或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网站管理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网站管理办法 来源:日期:2012-01-16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国税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在线办公、学习交流的功能,确保网站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建设与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紧贴广大纳税人和国税人员的需求,本着“坚持合法性、突出实用性、增强互动性、提高时效性、确保安全性”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功能,充分发挥国税网站的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站包括浙江国税互联网站群(以下简称“外网站”)和浙江国税内网站群(以下简称“内网站”)。其中,外网站包括省局主站、地市局子站和县(市、区)局子站;内网站包括省局主站、地市局子站、县(市、区)局子站和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子站。

外网站是指浙江省国税局设立在国际互联网上,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专业性政府门户网站。外网站的主要目标是办理网上涉税业务,普及税法知识,发布税收资讯,开展纳税辅导,宣传国税工作,展示国税风貌,加强国税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推进网上税务公开,完善网上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主站为全省公众及纳税人提供全面综合涉税服务,子站为各市、县(市、区)局向辖区公众及纳税人提供本地特色的综合涉税服务。 内网站是指浙江省国税局设立在国税系统广域网上,面向全省国税干部职工的内部办公网站。内网站的主要目标是为国税干部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在线办公和学习交流,整合各业务软件实现单点登录,提高工作、学习效率和质量,加强内部沟通,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构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上办公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四条网站的组织形式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强化服务”的原则,由省局对内、外网站群统一规划,各级国税机关分级管理,网站主管部门牵头,技术部门运维,各部门分工负责。 第五条省局成立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知识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它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 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式。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类: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 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用税率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具体体现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的 3%计算征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到国税局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税负率=实际交纳的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是3%。 一般从事生产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如果在连续12个月内销售额达到以上标准的,国税局会要求强制转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经过国税局批准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不含税销售额的 17%计算征收,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取得可以抵扣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就是取得供应商或外包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实际税负率可能会低于3%,不同公司、不同行业税负率也会不同。如何将税负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纳税策划的重点。

3、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是一式三联, 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普通发票是一式两联,只有发票联和记账联,没有抵扣联,所以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具体开哪种发票根据客户的需要决定。增值税发票的领用是有限额限量的,目前公司每个月可以领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各15份,并且单张发票的开票金额在11.7万以下。专用发票交给客户后,必须做好客户签收发票工作,避免专用发票丢失。 4、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开票销项税额-当期 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每月15号之前申报缴纳上月的应交增值税(零申报也要申报)。当期开票销项税额=当月开票不含税金额*17%,当期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当月已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可以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的有采购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进货销售的运输费)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如何控制税负率,重点在于进项税额的取得。如何取得进项税 额,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来具体分析。 1、软件类。软件类产品的销售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自己研发 的已取得专利技术的产品,这类产品没有进项税额,但可以享受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开票按17%计算申报增值税,再去国税局申请退14%,实际税负率是3%。另一种情况是外包开发的软件技术类产品,这类产品必须取得外包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否则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没有进项税抵扣的税负率就是17%。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工业企业 1、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 3、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的新办工业企业。 (二)商贸企业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2、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3、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6、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7、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属于本条第(四)款范围的除外)。(注:根据市局其他文件,包括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其他商贸企业) (三)从事小型水电经销的企业。 (四)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分支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继续、转正的,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1、新办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开始三个月内或发生第一笔销售收入的当月开始的三个月内;其他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条件的次月或达到其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次月; 2、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资格继续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申请。 4、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二十日内,即认定之月起12月后二十日内;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程序 企业到主管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二份。申请资格认定的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篇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概念: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篇: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帐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帐务处理大全 缴纳增值税企业必须遇到增值税的帐务处理,下面我将可能遇到的一些货务处理进行了整理,希望有用。如有遗漏和差错,敬请补正和纠正。 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运输发票,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则按买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二、“已交税金”的帐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入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常计算纳税的帐务。

公司注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 对象的确定而确定。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其纳 税人是有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 或者使用人,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同一 种税,纳税人可以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如增值税,企业生产销 售的产品,纳税人是企业;个人销售的产品,纳税人就是个人。同 一种税在不同历史时期,纳税人也可能发生变化,如农业税,农 业合作化前是个体农民,农业合作化后是农业生产合作杜和后来 的生产大队,后来主要是农村乡村基本核算单位及承包人,全国 取消了农业税。 现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国税函〔2008〕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 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图文说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 (2018年12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72号)中具体规范建设的功能统一、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实现了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现仅就页面及功能项的新变化作以下说明。 一、登录前主页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页头由标识、帮助、登录等组成。点击【环境监测】可对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进行检测,判断当前环境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点击【下载】可直接跳转至下载中心,查询下载表证单书、操作指引及一些辅助软件。点击【帮助】链接至常见使用问题。点击【登录】将弹出登录框。主页内容区由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我的待办、我要预约、个性服务、通知公告组成。其中公众服务与通知公告无需登录,可直接点击进入,其他菜单需登录后进入。登录前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注册及登录 (一)用户注册 点击主界面右上方的【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账号注册界面,提供自然人、个税代扣代缴、社保缴费用户、房产中介用户的注册。除以上业务外无需注册,新办纳税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与随机密码(开户后发送至法人手机)直接登录。注册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用户登录 用户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原国地税账号密码均可使用,登录后界面一致。登录后弹出地方税费选择框,请按照实际业务需要选择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为保证账户安全,请纳税人操作完成后及时退出并定期修改密码。若长时间无操作,当次登录将失效。 (三)忘记密码 点击登录框中的【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界面,录入相应信息进行验证完成密码重置。实名认证需通过支付宝APP扫码实现。重置密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同义词,已合并。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目录 1资格认定 2发票管理 1资格认定 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证书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1]

2发票管理 领购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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