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规定66

关于惩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规定66
关于惩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规定66

关于惩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规定》

学习情况汇报

------ 和顺县邮政分公司张代民

在接到市分公司《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关于惩处领导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规定的通知》后,本人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职工作,深入细致地查找存在的问题,虽然没有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但还是存在一些做的不够完善的地方,通过深入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以更好的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现将本人学习情况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学习情况

在连日来的学习中,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群众观点,强化了宗旨意识,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所在,深度了解了失职渎职行为惩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脚踏实地,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争做坚定信念、勤政为民、敬业争先开拓创新的表率,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范意识不够强化。近几年来,我积极参加分公司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学习活动,但是预防失职渎职犯罪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自身预防失职渎职犯罪的意识不强。

二是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作为分公司的领导,主要责任人,对干部职工的失职渎职教育培训虽然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但是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导致学习培训不能严格按照计划开展。

三是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自己对自己没有严格地要求,往往注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考的还不够。

今后的发展方面及措施:

一是坚持自律。自律是最好的自我防腐剂,也是预防失职渎职的根本措施。“物必自腐后生虫”,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做为管理人员要以身做则、严以律己。

二是坚持学习法规。要坚持系统性的学习和掌握邮政系统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熟悉邮政业务,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这样才能做到不越权、不违规、不失职、不渎职。

三是坚持警示教育。用其他失职渎职犯罪的事实和教训,采取观看教育警示片、开座谈会、典型案例讨论会等形式,对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从而牢牢筑起避免失职渎职的坚固防线。

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

针对容易滋生渎职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健全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五是坚持公开管理,将管理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管理人员权力滥用或失职。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第二章任职回避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 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第三章公务回避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中层管理组织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宁铁通监察〔2016〕X号 关于印发《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的通知 分公司属各地市分公司、工程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中移铁通公司要求,现将《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xxxxxxx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 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股 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 职责管辖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利益 和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渎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 辖范围内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重大损害的 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工作; (三)研究决定责任追究相关事项; (四)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或者复查申请; 第五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其职责为: (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关调查组开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的调查核实; (三)评估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四)指导地市分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责任 追究的事项,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向领导小组书 面报告情况,提出调查方案;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成立调 查组、开展调查并上报结果,领导小组做出责任追究决定。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

领导干部行为准则

领导干部行为准则 (八个严禁,52个不准) 一、“八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五十二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严守党的秘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抵制拉票贿选、恶意告状、造谣诬陷等行为。 3、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坚决执行的同时,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得拒绝执行、消极抵制或变相抵制。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5、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履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6、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非法敛财。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以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7、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禁止酒后驾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8、不准参与各种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严禁在工作期间带彩打牌;严禁在公共场所带彩打牌;严禁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带彩打牌活动。 9、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10、严禁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将本单位和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11、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礼金。 12、不搞迎来送往。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时,接待单位领导不得到辖区边界迎送,不得搞层层陪同;领导干部异地出差或学习,不得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允许为其举办饯行、接风和专门看望等活动。 三、岗位纪律规范 1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14、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不经请示离开办公场所,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去向以及返岗时间。 15、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离开本市辖区的,一般干部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班子成员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市委委员、候补委员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单位的工作联络。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报告。 1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打牌、下棋、看影视、炒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

关于公布《管理人员失职失责 行为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酒店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规范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责任的追究,根据酒店员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失职失责行为,是指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酒店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而造成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对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二)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内容 第五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 失职失责行为之一的,适不同程度分别追究轻度失职、重度 失职、严重失职失责行为三类责任。 轻度失职失责行为: 1、所在管区未按酒店规定执行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 诺制、首问负责制,而导致不良后果。 2、在工作中纪律散漫,对上级人员指派工作不能尽职 尽责完成。 3、在工作中对所在管区日常督导、工作检查不到位, 使员工工作出现错误,引起宾客不满。 4、不能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或班前会不按程序召 开,无班前会记录。 5、对待下属态度粗暴,使用轻视或蔑视语言等。 6、由于工作失职失误,导致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一 定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为500-1000元以上。 7、其它轻度违纪行为。 重度失职失责行为: 1、辱骂、体罚下属。 2、由于工作失职失误,导致客人投诉现象发生。给酒 店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为1000-2000元

失职处罚通告

失职处罚通告 失职可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失职处罚通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职处罚通告范文一 在金天雪莲第五届讲师训举办之际,个别市场管理者未经公司允许擅自派员前来参训。对此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公司决定,对市场管理者和直属负责人予以警告处分,并处罚如下: 一、市场管理者:处罚20xx元; 二、直属负责人:处罚1000元; 三、如再发生此类事件并将取消讲师训参训资格; 望大家引以为戒,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强化组织纪律性,为市场的发展全力以赴,助力生态保养产业化目标的早日实现,让更多生命充满活力。 山东金天雪莲生态保养有限公司 20xx年6月5日 失职处罚通告范文二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XX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XX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XX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XX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一、常州办销售员XX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XX作为XX的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XX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

领导干部行为准则

领导干部行为准则 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南宁分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准则。 一、认真学习基本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反对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尚空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三、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努力奉献,争创一流。要坚决反对马虎、敷衍、拖拉、凑和等不负责任的作风。 四、讲大局,议大事。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自觉地维护全局的利益。要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不断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 五、增强集体领导观念,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正确决策,一成决议,坚决执行,按照分工,担起责任。凡属南宁分公司的重大问题决策,应坚持集体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不得各行其是,不搞个人说了算。 六、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群众监督。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弘扬正气,反对不良风气。 七、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增强办事透明度,力求公正合理。 八、严以律已,令行禁止,认真做到六不:不索取、受贿;不收取回扣;不收受礼物;不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介绍自己的亲友参加工程承包;不以

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利用工作、职权之便为个人谋取任何私利等行为。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1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刘君成 2011年9月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行为,树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根据?党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提出“八不准”要求: 一、不准利用职权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挪用、侵占、截留、贪污集体资金和物品;不准挪用、侵占、截留、贪污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和物资,或用集体资产违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准在土地审批、林业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说明:本条依据?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准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2款和第3款: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7、8、9项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二、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 不准以村务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和请客送礼;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购置交通、通讯工具;不准以“考察”、“取经”等名义搞公款旅游。 说明:本条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六条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五项: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1)在国内公务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失职渎职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失职渎职违纪违规处罚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对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下属公司按相关条款遵照执行。下属公司可在本条例基础上拟定实施细则、补充条款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章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界定 第三条失职是指由于业务知识不精、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盲目、草率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行为。失职行为并非出于主观故意。 第四条渎职是指负有履行某项工作职责的特定员工,并且该员工具备履行该项业务的能力,但因不负责任、不尽职、不敬业、滥用职权或超越权限、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渎职行为是出于主观故意。 第五条违纪是指违反公司员工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行为规则、社会公德的行为,如:公司的会议纪要、呈批件、工作通知、办公会决定、董事会决议、批复等已经做出决定的事项,不遵守、不落实、推诿、拖沓;公司已经对外签署的协议,无故不履行等。 第六条违规是指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包括《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清单》(附件)中列明的行为以及其它违犯法律、法规及公司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方式 第八条公司根据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处以以下行政处分: (一)通报批评:在员工所在部门及公司通报批评,该员工在半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二)警告:员工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三)严重警告:员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本年度及下年度评优资格。 (四)留用察看:留用察看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不得晋升或加薪,且如在留用察看期间再次发现有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如何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如何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案件检查三室曹根民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之所以国人痛恨,就在于某些掌权者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甚至大肆挥霍民脂民膏。对于失职读职行为给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恐怕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得到的。 同贪污受贿行为相比,失职读职行为与其有着惊人的相似,同样袭读了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而且后者比前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大得多,国家和人民为其付出的代价更为高昂和惨重。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失职读职行为的发生。 一、目前推行行政问责制的困境 任何一项制度的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若想构建良好的行政问责机制,就要对行政问责乏力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寻求和设计能有效加强政府责任性和建构问责机制的方式,为依法问责奠定坚实的基础。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行政问责文化缺失 行政问责文化是人们对于行政问责制及其实践的态度、情感和思想的综合体,是行政问责的灵魂,它包括两个方面

含义: 作为行政文化,它包括行政思想、行政道德、行政观念、行政传统、行政习惯等,促使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责; 作为问责文化,它通过主体对客体的监督、质询等活动,促进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并且主动承担行政责任。现实生活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导致了行政人员“民本”思想的缺失以及人民在政治生活中民主意识的缺乏。一方面,行政人员观念没有转变,在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今天,还认为“官即管”,还把法律制度当做是管理人民的手段,而不是约束自己的工具。另一方面,公民对政府官员的“问责”意识滞后,表现在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究其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普遍服从心理和政治冷漠心理成为一种文化障碍,其害怕对政府进行问责,或者根本没有问责意识。同时,公民缺乏“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而权利意识直接决定了国民的政治思想和行为。可见,行政文化缺失严重阻碍着行政问责制的推行,行政问责文化缺失已成为行政问责制度化的重要障碍。 2.问责客体权责不清 权责明晰是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关键。目前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种种弊端造成责任的归属难以确定,制约着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建立和推行。第一,党政的权责不清。党政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以党代政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还是在政府,很难

干部管理行为准则

干部管理行为准则 原则 1.做主管,第一件事,就是要思考自 己愿不愿意教导别人,带领别人, 为别人的工作负责 定义 2.做主管,应有七大能力应培养: 自我设定目标的能力 发现方法的能力 组织能力 传达能力 诱发部属行动的能力 培养部属的能力 自我革新的能力 做计划 3.做主管,今天下班前,要想明天的事,明天的工作准备,明天的工作安排 要明确 4.做主管,要明确告诉部属什么事该如何去做以及该在什么时候完成 5.做主管,要确实掌握工作优先次序管进度 6.做主管,对下达的指示,命令的工作必须查核并确认进度 7.做主管,要训练部属提出中间报告,不让部属只报喜不报忧 8.做主管,要关心部属工作的工作内容并给予必要的忠告及建议 9.做主管,要顾及部属的工作量是否均衡 要改善 10.做主管,要时时充分具备问题意识 11.做主管,要好好思考如何让部属常抱着问题意识并加入改善活动的行列 明责任 12.做主管,要有责任意识,授权不代表受责 13.做主管,要授权给部属,而工作结果由主管承担 14.做主管,不抢部属的功劳,勿推卸责任给部属 15.做主管,要有责任感,会主动思考或关心被交办的工作,会主动找资源来完成事情,而不会等事情自己解决,或以为事情会消失不见,事情会做的彻底或告一段落而不会草草交差了事 16.做主管,当部属有问题,要先问主管的责任,是目标责任不清,是工作分派不对,是教育训练不够,还是其它单位支援不足,主管的责任都尽了,才来追究部属责任 17.做主管,要明责任,事前工作分配与责任要求清楚,发生问题时一定要找得到谁的问题,谁的责任 有专业 18.做主管,专业能力要够,要够内行,对部属才要求得动 要主动 19.做主管,态度要主动,不是上级推一下,才动一下的工作态度,必须自动自发,并确实做好备忘录

高管员工行为规范

高管行为准则 忠告与提示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河南能源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是依法制定的高管人员行为规范,是河南能源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对河南能源高管人员最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是高管人员从业的行动指南。违反《行为准则》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无条件执行。 《行为准则》中的“公司”是指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控股、参股的公司。 上述忠告是《行为准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熟知。 《行为准则》第1~7条是对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的基本要求,请您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否则将构成失职和渎职。 1.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决定和决议;自觉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严禁发表和散布违反公司根本利益的言论。 2. 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忠诚于公司,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 3.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擅自决定人事问题,不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人事任免,不安排亲朋好友工作。

4.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不越权行事,不擅自决策。 5. 崇尚“人企合一、顺势而行”的企业哲学,善待员工、善待股东、善待客户、善待所有帮助过公司的人;坚持企业利益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 6. 诚信经营,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7. 严守公司机密,严禁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调离本公司或现岗位时,应当承诺继续遵守企业限制的有关规定,对掌握的公司机密、商业秘密等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行为准则》第8条是对高管人员权力的限制,您行使这些权力必须得到批准或授权,擅自决定这些事项,将构成违规。 8. 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意见; (4)以公司名义进行捐助性、救济性和公益性支出活动; (5)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及其他活动; (6)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1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第二章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

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3第三章编辑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第三条所列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以外的亲属和其他来往密切的亲属,本人或代表其所在单位与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时,企业领导人员应申请公务回避。企业领导人员无法回避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

领导干部行为规范解读

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事业感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的超前、预见能力,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从容不迫,以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面对。会不会负责取决于干部的能力素质 能力是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工作能力的强弱对工作成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即使委以重任,也不会把工作干得出色。我们经常看到少数干部,整天忙忙碌碌甚至加班加点,工作很卖力气,但往往事倍功半,收效甚微,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业务素质不高,能力较差。因此,各级组织既要注重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更要注重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 着力提高独立工作能力。衡量一名好的干部、合格的干部,不仅是一名认真负责、肯于吃苦、任劳任怨、具有较强责任心的干部,同时也应当是一名懂业务、会管理、具有一定专长、工作思路清晰、领导能力较强的干部。领导干部如果缺少对事物较为透彻的分析能力,不具备较强的业务专长,不能在某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中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没有明确的思路,提不出独到的工作见解,就不能把各级组织的要求完整无缺的贯彻到位。特别是近年来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如果疏于任职后的学习、培训和提高,就

很难跟上工作节拍。因此,提高独立工作能力,既要勤于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又要善于思考,提高思想水平;更要勇于实践,提高履职能力,只有通过不断地修“心”炼“能”,才能促进各级干部素质的提高,迅速适应工作需要。 着力提高稳控一方能力。领导干部要具备抓主要矛盾、处理棘手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纷纭复杂抓大事,千头万绪务根本,在学院工作面临突发问题、出现紧急状况时,领导干部如果临阵慌乱、束手无策,就不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将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特别是在教学管理、安全等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和处理上,如果判断不准、决策失误,就可能出现错误指挥现象的发生,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因此,应当着重加强干部把握稳定局势、把握安全能力的培养,不断开拓工作视野,强化理性分析,增强工作敏感性、灵活性、机动性,克服工作中的墨守成规、僵化不变,善于用新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起到坐镇一方、安全一方、稳定一方的作用。 敢不敢负责取决干部的工作魄力 领导干部的工作魄力是打开工作局面的关键。 有担当,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责任不分大小,任何人在工作中一丁点的不负责任,都有可能导致学院蒙受损失。领导干部,在事业发展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如果欠缺责任感,给工作带来的不良后果难以估量。工作的开展不能仅仅

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造就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企业集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的原则。 (五)分层分类管理的原则。 (六)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党委及党委工作部按照管理权限和公司章程,履行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接受市国资委党委及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及同职级领导人员。 (二)集团公司本部部门正副职领导人员。 (三)集团公司管理的二级企业领导人员: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作为班子成员管理的工会主席;全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集团公司出资的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事业部和全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出资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中按国有股权比例推荐的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向二级企业委派的财务总监。 (四)按照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维护稳定的责任,严肃党纪政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硬任务,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局势稳定。 第五条维护稳定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导致社会稳定局势受干扰破坏的,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中央和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以致引发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稳定案(事)件的; (二)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盲目决策,或者在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制订切实可行的维护稳定预案,以致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其他恶性事件的; (三)未经批准举办大型宗教、文化娱乐、庆典等活动,或者虽经批准但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管理预案,或者组织管理不到位,发生影响稳定案(事)件的; (四)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排查调处,对群众长期反映的合理要求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应解决而不解决,甚至拖延、推诿,导致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稳定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建立学习型党组织一直是我党所追求的目标,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你知道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供大家阅读! 篇1 6月15日,区商务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大讨论,局党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头参加。 会上,机关党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章》,集体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党的纪律等党的基本知识。各党小组紧紧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主题开展深入讨论,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认真对照党章,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谈共产主义理想,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差距和不足,谈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交流气氛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专题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全局党员对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家纷纷表示要尊崇党章,严守党规,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把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融入到全身心地推动商务改革创新发展事业中去,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来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篇2 10月21日,中共中央相继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是坚定理想和信念保障,作为基层党委“前哨后院”中的一员,更应该从严从实抓好学习和落实。 一、对照标准找差距,进一步规范言行 《准则》和《条例》要求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纪律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能守住纪律底线,我将对照具体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 二、树立标杆严要求,带头践行各项要求 经常把自己的言行用“放大镜”审视,在平常工作生活中敢于善于喊向我看齐,要求自己牢记各项制度规章,始终把纪律和制度挺在前面,把忠诚和敬业放在心里,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实在行动中,做到入脑入心。 三、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打造过得硬的团队 切实把该担当的责任扛起来,该“红脸”的时候“红脸”,该“黑脸”的时候“黑脸”。作为单位的责任人,既要关心同志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交流工作和风细雨,推动落实雷厉风行,遵守纪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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