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总则

合同总则

合同总则是指合同中的基本条款,约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权利义务、解释方式等内容。合同总则的主要作用是为合同的履行提供基本框架和指导,并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总则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成立的条件和要素,如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等。

2. 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约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签订程序、生效条件等。

3. 合同的履行和解除: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并对合同的解除条件、方式和后果进行了约定。

4. 合同风险和责任:明确了合同的风险承担、责任分配和违约赔偿等内容,保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

5.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约定了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程序,以及变更和补充合同对原合同的影响。

6. 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规定了合同条款的解释方式、争议的解决途径,为合同的有效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总则是合同法的基础,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总则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编总则司法解释

合同编总则司法解释 一、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司法解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订立 1.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的履行 1.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等义务。 2.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的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 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第五条合同的要件 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 (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 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 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 (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 (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 (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 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 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表示各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并对其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协商一致订立的平等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等。这些原则体现了自由、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要求,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进行了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过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合同订立的要素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 合同法对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规定。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获得法律保护的效果。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相对无效等不同情况。对于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了无效的原因和法律后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对合同的履行进行了规定。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对外的实际行为。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行为,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范围。 合同法对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其他情况进行了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但应当

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合同的转让,合同法规定了相应的要求和程序。 合同法还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合同中的权利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的权益,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内容和范围,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中的义务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义务,合同法规定了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总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合同行为,保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各种类型的合同得到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合同纠纷的发生。合同法的实施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文书的效力,对于当事人的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合同法总则适用于我国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总则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合同制度的健康发展。

合同总则内容

合同总则内容 合同总则内容 一、概述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约 束力。合同总则是指适用于所有合同的基本法律原则和规定。本文将 从合同的定义、要素、形成、效力等方面详细介绍合同总则内容。 二、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合同必须具备以 下要素: 1.当事人:至少需要两个自然人或法人作为签约方。 2.协议:各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达出来。 3.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即通过协议建立或变更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解除原有权利义务关系。

三、合同的要素 1.自愿性:各方参与签订合同时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强迫他人签订。 2.平等性: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一方强势压制另一方的情况。 3.诚信原则: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误导等手段违背合同约定。 4.合法性: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 四、合同的形成 1.要约: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邀请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构成要约。 2.承诺:另一方接受要约并表示同意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构成承诺。 3.达成一致:当各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后,即构成协议。 4.签订:将协议内容写入书面或口头形式,并由各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五、合同的效力 1.生效时间:当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即构成生效。但是对于需要履行条件的合同,则需要满足条件后才能生效。 2.履行义务:各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如果无法履行,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变更和解除: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或解除。 4.违约责任:如果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结 合同总则是适用于所有合同的基本法律原则和规定。合同必须具备自愿性、平等性、诚信原则和合法性等要素,经过要约、承诺、达成一致和签订等步骤形成,并在生效后各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如果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 (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

(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合同总则内容

合同总则内容 合同总则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旨在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探讨合同总则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定义、合同的要素和形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以及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法律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 一致意见,并对其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或者其他形式的书面表达。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合同应具备合同要素,包括以下三要素:合意、对价和合法内容。 首先,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经过自愿的协商达成 一致。其次,合同的对价是指交易双方相互给予的利益,可以是金钱、物品或者服务等形式。最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但某些合同类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确保其有 效性。 三、合同的履行方式

合同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双方可以通过一次性履行的方式完成合同的义务,也可以约定分期履行或者可分性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救济措施。 四、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也可以基于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通常情况下无法履行合同,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违约方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在争议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进行。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审理解决争议的方式,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六、合同的终止 合同可以通过履行完毕、协商一致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方式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再具有合同义务,但终止合同之前发生的违约行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

合同总则内容

合同总则内容 一、引言 合同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合同总则作为合同法律体系的基础,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法律目的,通过互相约定,建立了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三、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1.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合同当事人 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和确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合同的形式要求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而有所不同。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必 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四、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 表示意愿,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一方对要约的回应,接受是指要约接收方对承诺的回应。 2.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从订立时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 行修改和调整。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 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的解除可以 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一方依法解除。 2.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自动终止。合同的终止可以 是到期终止,也可以是提前终止。 七、合同的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 九、合同的补充和解释 当合同中存在未尽事宜或者争议时,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也可以通过合同解释进行解释。补充协议和合同解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合同总则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合同总则适用于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的各类合同,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普遍适用性。合同总则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总则的规定履行义务。 结论 合同总则是合同法律体系的基础,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总则规定了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法律责任、补充和解释等内容,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

合同编总则

合同编总则 合同编总则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商业和社会活动中,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介绍合同的总则,涵盖合同的定义、成立条件、效力、履行和解除等方面,为读者提供指导意义。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以一定方式表达出的意思表示,用于达成协议并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暗示的或其他形式的。 二、合同的成立条件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定义明确。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署的合同必须表达出真实的意思,并且没有受到欺诈、威胁、误解等因素影响; 3. 合法合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否则合同无效; 4. 双方当事人有合法代表身份,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其义务。一旦合同条款得到认定,就可以引用法律程序加以执行。 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如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义务,则应被视为违约行为。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采取适当 措施,包括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恢复合同的履行等。 五、合同的解除 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 双方自愿协商解除; 2. 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3.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 4. 法律规定的强制解除。 总之,合同编总则是商业和社会活动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是保 障商业交易的有效方式。只有满足条件严格的合同才能够得到执行, 因此在起草、签署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仔细考虑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商事合同(总则)

商事合同(总则) 商事合同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范了商业主体 之间的交易关系,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本文将对 商事合同的定义、要素、订立和效力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理清商事 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商事合同的定义 商事合同是商业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书面或口 头协议,规定各方在商品交易、劳务合作、投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商事合同是商业交易不可或缺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商事合同分为合同自由和合同强制两个方面。合同自由强调了当事 人的自主权,即当事人可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由选择合同的 内容和形式。合同强制则是指国家法律强制规定一些商事合同必须具 备的要素,确保合同的真实、合法和公平。 二、商事合同的要素 商事合同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 合同当事人:商事合同的签约双方为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具备签 约的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合同目的:商事合同的目的是双方在交易中追求经济利益,并通 过合同规定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内容:商事合同内容应明确详尽,包括合同的条款、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具体描述、合同的履行期限、价格等。合同内容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变更。 4. 合同形式:商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的商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三、商事合同的订立 商事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协商:合同当事人在交易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商定商品或劳务的具体内容、价格、履行期限等。 2. 提议和接受:一方向对方提出具体的交易要约,另一方同意接受并确认接受。 3. 缔约:双方在达成协议后,可以选择书面签署合同文件或达成口头协议,作为合同的正式有效凭证。 4. 履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履行期限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变更或争议,应及时协商并解决。 四、商事合同的效力 商事合同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约束力:商事合同具有当事人的自愿性和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总则体系

合同法总则体系 合同法总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础性条款,是保障合同交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规定,本文将从合同法总则的定义、内容和作用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合同法总则的定义 合同法总则是指合同法中包含的一系列关于合同订立、履行及解除的基础性规定,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合同法总则由法律规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二、合同法总则的内容 合同法总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主体的自由、平等地订立合同的原则,合同的形式、内容、变更和撤销等规定,以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平等等内容。 2.合同的履行:包括合同的履行方式与期限,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方式,履行的地点和时间,履行的质量要求等规定。同时,还对债务人的责任承担和债权人的权利保护进行了规定。 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包括合同变更的程序、方式和效力等规定,以及合同的转让与受让。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包括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终止的原因和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5.不当利用合同自由:包括规定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禁止不正当竞争和侵害他人权益等内容。 6.非法合同和无效合同:包括规定合同的无效原因和效力,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等规定。 三、合同法总则的作用 合同法总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合同交易秩序:合同法总则明确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维护了合同

交易秩序,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总则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方式、期限和质量要求等,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合同法总则也规定了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保护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3.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合同法总则明确了合同自由、自治和平等原则,规定了不当利用合同自由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规则,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4.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法总则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化建设。 综上所述,合同法总则作为合同法的基础性规定,对于保障合同交易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合同法总则的实施对于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合同的总则部分模板

合同的总则部分模板 合同的总则部分模板 1. 引言 本合同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就某项具体事项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件。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并保障双方权益。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合同的总则部分,并制定相应的约定和规范。 2.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可以有序、公平地进行合作,并达成共同的目标。 3. 合同定义 本合同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 “甲方”指合同中作为出让方或提供方的一方。 “乙方”指合同中作为承受方或接受方的一方。 “合同”指甲乙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的总则部分和具体约定部分。“特定事项”指本合同约定的具体业务、项目或其他特定的经济活动。 “业务”指本合同中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例如销售、采购、租赁等。 “项目”指本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工程、任务或项目。

4.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双方 没有另行达成一致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 5. 合同的变更和修订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和修订。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和修订必须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正式签字或盖章生效。 6.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或因合同约定的情况(例如违约、不可抗力等)发生而终止本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应遵守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7. 合同的保密性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8. 合同的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 合同的适用法律和管辖

合同范本法全文

合同范本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的制定和履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依法 选择适用的法律。 第五条合同应当具有合法、真实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第六条合同的成立是合同各方当事人依法表达意思,并达成一致 的过程。 第七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 第八条使用契约书、批准书、确认书、投资合同书等形式制定合 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定、签署和保存。

第九条采用电子数据交换、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方式进行订立合 同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以是当事人报价、承诺、 接受、确认,也可以是当事人对一定事实或者法律关系的约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条款约定应当合理,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起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不完全或者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合同性质、用途,按照合同的主要目的和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解释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的全部内容,互相协商 一致。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达到合同的目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 地点、数量、质量履行义务。

合同法释义总则

《合同法》释义-----总则 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 本章共八条,对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于合同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产、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订立的合同大约有40亿份。法院每年受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大约300万件。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规范各类合同,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这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这三部合同法的一些规定不能完全适应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国内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技术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有些共性的问题不统一,某些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不尽一致;第二,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第三,调整范围不能完全适应,同时近年来也出现了融资租赁等新的合同种类,委托、行纪等合同也日益增多,需要相应作出规定。 制定合同法的原则是:第一,制定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过去所以先后形成了三部合同法,不是不要搞统一的合同法,制定统一合同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如果等成熟了再制定,又不能适应市场对法律的迫切需要,为了加快立法步伐,成熟的先制定,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情况不同了,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积累了大量经验,有条件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合同法,对有关合同的共性问题作出统一规定,把10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有关合同的行政法规和司法的规定,尽量吸收进来。这个问题,在1993年修改经济合同法时就被反复考虑并提出来了。根据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3年对经济合同法进行了修改,同时开始着手研究起草统一的合同法。第二,以三个合同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加以补充完善。实践证明,三部合同法总的原则和规定是正确的、可行的。制定统一的合同法,不是将现有的合同法律推倒重来,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注意法律的连续性,对于现行有效的制度和原则要继续保留,不适应的予以修改,不够的予以补充完善。第三,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外合同法律的有益经验。合同法主要是规范财产流转的,相对来讲共性问题要多些,我们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不考虑国际通行的作法也是行不通的。当然,借鉴国外经验,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离开我国实际。例如,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这一点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合同法草案关于合同的调整范围是这样规定的:“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在修改、审议过程中,对“公民”和“债权债务关系”作了修改。有的委员和专家提出,外国人对我国的投资和经济贸易往来,也需要适用合同法,而“公民”一词不能包括这种情况。为此,本条将“公民”修改为“自然人”,这就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有的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鉴于对债权债务关系一词容易产生不同理解,对合同法调整范围的表述还是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好。为此,本条将“债权债务关系”修改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条所称“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本条所称“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以及分支机构等。 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合同法应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企业承包合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在审议过程中,有的委员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同时建议抓紧研究制定专门法律,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承包,有些是内部承包,有些是外部承包,两者情况有所不同,适用法律应有所区别,对于外部承包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至于内部职工的承包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合同法适用范围: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 合同法总则 引言:合同法在民法体系中的位置 第一章一般规定 一、立法目的 第1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二、合同主体、合同概念 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合同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 注意:“其他组织”中的商号、名称的使用与权利、义务的承担的分离现象 ——商号可以使用于合同 ——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为非法人组织的成员 (二)合同概念 1、“民事权利义务”,是指债权和债务——身份行为,不是《合同法》上的“合同” 2、“协议”,是指双方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双方法律行为:以合意为成立要件三、合同法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一)合同的形式包括三类: 1、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2、口头——语言 3、其他——默示、沉默、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公证、办理备案等 (二)对合同形式的法定、约定要求 1、不限于“书面形式”,也包括“其他形式”中的办理相关手续 2、法定、约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称为“法定要式”、“约定要式” 3、问题:未采取法定、约定合同形式的,后果如何? 三、合同的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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