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程序。根据该条款,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履

行相应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分两种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可以与

劳动者商议解决办法,或者将劳动者解聘,但需要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

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提供合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可

以同意劳动者的解雇请求,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修改劳动合同。如果协

商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劳动者在通知期限内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支付用

人单位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歧视、打击报复的

方式阻止、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

定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

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总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但需要提前给予用人单位通知,并履行相应的程序。用人单位

如果接受解除请求,可以与劳动者商议解决办法,或者将劳动者解聘,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不得以歧视、打击报复等方式限制劳动

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违反者将面临仲裁的风险。

2020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醒点击:返回《劳动合同法》目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相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z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1.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87.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不便于在全国对其作统一解释。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在下列情况下,私营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录用后职工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菅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手应予辞退的; 第十三条私营企业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19年7月3日) 六、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解读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在适用该条时,需注意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的,用人单位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解除劳动合同,还得具备一个条件,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未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重大损害”呢?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无统一标准可供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5条第3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典型案例】案例一:钟先生于2001年3月份入职深圳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钟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3000元/月。2005年10月,公司以钟先生工作严重失职本应抽检50件产品只抽检30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钟先生的劳动合同。钟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误为由将他辞退显然是想辞退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找的理由,如果公司坚持要辞退,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他们辞退钟先生是因为钟先生工作的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现在只将钟先生辞退而没有要求钟先生赔偿损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对于钟先生要求给予他经济补偿,该公司坚决不同意,只同意支付当月工资。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钟先生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醒点击:返回《劳动合同法》目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相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 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z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39条

劳动合同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以下是根据该法规进行的1000字的说明。 合同期限是雇佣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时间的雇佣关系维持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 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雇佣关系正式结束,双方再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者有权获得一系列的权益保障。首先是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者有权获得全额的工资和福利,同时雇主还需要支付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其次是经济补偿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 满终止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的。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雇主也有一定的义务需要履行。首先是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同时,雇主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如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的注销手续等。总之,雇主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正确处理合同期满终止这一情况。 合同期限届满时,也可以进行合同续签。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继续雇佣关系。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进行新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续签可以是相同的条件继续雇佣,也可以协商调整一些条件。在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时,雇主是不

能降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如降低工资、缩减福利等。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续签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同期限届满时,还可以进行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雇佣双方通过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解除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例如,双方要提前协商解除合同,并确保在解除合同之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工作。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可以与雇主协商续签合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应尊重彼此的权益,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合同的终止并不代表雇佣关系的结束,雇佣双方仍然应呼吁尊重彼此,并积极维护劳动关系的正常进行。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

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你被解雇

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你被解雇Unfortunately, I have to inform you that you have violated Article 39 of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nd consequently, your employment has been terminated. 很遗憾地通知您,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因此,您的雇佣关系已被终止。 Article 39 of the Labor Contract Law stipulates that an employer may terminate a labor contract without providing advance notice or paying severance compensation in the event of serious breaches of job discipline or ethics by the employee,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causing significant losses to the employer, being convicted of a crime, or engaging in fraudulent or unethical conduct.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其他欺诈、不诚信行为的。 In your case, it has been determined that your actions constituted a serious violation of our company's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which falls within the scope of Article 39. We regret that this has led to the termination of your employment. 在您的情况下,经确认,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这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我们对此深感遗憾,并因

劳动法第39条

劳动法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 一、劳动者不可拒绝接受签订劳动合同而取得劳动者权利和保护: 1、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不得有强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劳动者不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也不可被要求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受到限制; 3、雇主不可以拒绝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拒绝劳动者取得义务等新劳动者权利而实行限制; 4、雇主不可以因雇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而采取惩处措施,如超额加班和改变工作时间,以及要求其取消已获得劳动权利等。 二、雇主不得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聘: 1、用工单位不得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聘劳动者; 2、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进行劳动安排,但是不

得有解聘行为; 3、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此而限制其劳动权利,也不得变更其工作时间安排等。 三、坚持劳动者权利保障政策: 1、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保障合法权益; 2、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职工教育等制度以外,还可以通过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为其提供基础的劳动权利保障; 3、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社会保障,但是要求用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有任何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劳动法第39条实施思路: 1、落实《劳动法》第39条,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双方应当有责任义务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2、及时发放有效的劳动合同,做好固定有价格的劳动合同,把新加入的劳动者的合同要及时审批盖章; 3、建立考核机制,督促用工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争取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劳动权利保障; 4、加强对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针对职业培训或合同劳动者按照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获得到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存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存在的问题 1.引言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规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 第39条关乎劳动者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然而,这一条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2.第39条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符合国家规 定的工伤保险。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 -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3.第39条存在的问题 3.1工伤保险购买义务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符合国家规 定的工伤保险。然而,该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购买工伤保险的 责任和范围,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购买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3.2劳动条件安全标准不一致 第39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 健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界定,不同地 区和不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条件安全的认知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劳动者面 临安全问题。 3.3工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 根据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然而,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付薪不准时的情况,严重影响了 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积极性。该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

3.4劳动保护措施不全面 第39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保护措施不尽完善,特别是对于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的行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4.解决办法 针对《劳动合同法》第39条存在的问题,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4.1明确工伤保险购买义务 立法机构应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和范围,划定具 体的责任界限,使用人单位无法搪塞和回避工伤保险购买的义务。 4.2建立统一的劳动条件安全标准 相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劳动条件安全标准,确保所有用人单位提供符 合标准的劳动条件。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4.3加强工资支付监管 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解决 劳动者工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予以严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4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进一步健全劳动保护措施,特别是针对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的 行业,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5.结论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 该条存在着工伤保险购买不明确、劳动条件安全标准不一致、工资支付不及时以及劳动保护不全面等问题。为此,应加强立法、监管与宣传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法第39条 结束劳动合同赔偿

劳动法第39条结束劳动合同赔偿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了结束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条文。以下是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及解释: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该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达到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达到二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1. 解析条款: 2.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下列情形: (1)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2) 用人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能胜任担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3.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来计算,那么怎么计算其 连续工作年限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1) 劳动者有过短暂的离职和再次返回,离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计入连续工作年限; (2) 离组织参加革命、参军、保外就医等原因离职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的,计算入职 前连续工作年限。 例如,某名员工在某单位工作了12年,单位依照第38条解除了其劳动合同,那么该 员工应当获得补偿2个月的工资。 4. 补偿支付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尽快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时间应当 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劳动关系的处理等情况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补偿,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通过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都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朋友你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涉及到第二十六条我也列出来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条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木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合同协议、信函文书、报告总结、讲话稿、演讲稿、工作计划、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contract agreements, letter documents, report summaries, speech drafts, speech drafts, work plan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If you want to understand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ample essays, respectfully Please pay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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