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 引言

吃空饷是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履行工作职责,或未正常进行工作活动而领取薪资的现象。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的管理,推动政府廉洁和公平的治理,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2. 目标与任务

2.1 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深入地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效减少吃空饷现象的发生,提高公务人员诚信意识。

2.2 任务

- 制定吃空饷的定义和标准,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惩罚措施。

- 设立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 建立吃空饷信息核查机制,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日常监督。

-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

3. 工作流程与措施

3.1 吃空饷的定义和标准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吃空饷定义和标准。明确吃空饷行为的范围,如旷工、迟到早退、假公济私等行为,并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发工资、停职、降职等。

3.2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成立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统筹各项治理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3 吃空饷信息核查机制

建立吃空饷信息核查机制,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和技术手段,全面核查公务人员的工作记录和薪资支付情况。通过比对数据和抽查核实,及时发现吃空饷现象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4 宣传教育与培训

加强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培养公务人员的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认知,增强其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4. 工作评估与反馈

4.1 工作评估

定期对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

在的问题,对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并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

4.2 工作反馈

主动接受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反馈意见,及时根据反馈意见改进

工作。对于举报的吃空饷行为,要及时核实,对属实的行为严肃处理,并向举报人进行回馈。

5. 时间安排和预算

5.1 时间安排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第一季度:制定吃空饷的定义和标准,成立吃空饷专项治理

工作小组;

- 第二季度:建立吃空饷信息核查机制,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

- 第三季度:进行吃空饷信息核查和处罚工作,进行工作评估;

- 第四季度:总结经验,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编制年度报告。

5.2 预算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和信息核查方面

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每年需要投入10万元左右的经费。

6. 风险管理与保障

6.1 风险管理

在实施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时,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如公务人

员的抵触情绪、对治理措施的不满、信息检查系统的漏洞等。针对

这些风险,需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加强与公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完善信息检查系统的安全措施。

6.2 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提供必要的保

障措施。具体包括:

- 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确保人员素质和能力;

- 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资支持。

结论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是加强公务人员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

部门应高度重视该工作,积极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治理工作

的有效实施。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 击吃空饷行为,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旨在全面加强对吃空饷行为 的治理,提升公务员队伍廉政建设水平,切实维护国家财产。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⒈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⑴成立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组 ⑵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时间 节点和责任人。 ⑶听取专家意见,完善工作计划。 ⒉建立吃空饷行为调查机制 ⑴设立吃空饷行为举报渠道,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⑵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核实并处理吃空饷行为举报。 ⑶加强调查方法和技巧培训,确保各级调查人员专业素养。 ⒊深入开展吃空饷行为调查

⑴针对各级机构和公立企事业单位,展开全面排查,确定 吃空饷行为线索。 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吃空饷行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吃空饷行为。 ⒋加强吃空饷行为预防和警示教育 ⑴加强公务员管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工资津贴按 规定发放。 ⑵加强对公务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警示一线公务员杜绝吃空饷行为。 ⒌严肃追究吃空饷行为责任 ⑴根据吃空饷行为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 ⑵对发现的新型吃空饷行为形式,及时总结并改进工作措施。 ⑶对吃空饷行为查处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 广的经验。 三、保障措施 ⒈组织人员

由各级机构和公立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人员参与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⒉信息系统支持 建立健全吃空饷行为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⒊法律法规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吃空饷行为责任。 附件: ⒈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⒉吃空饷行为举报渠道指引 ⒊吃空饷行为调查取证流程图 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一,对行政监察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制度化。 ⒉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一,对公务员的管理和权益进行了明确和保护。

2023年“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吃空饷”现象在我国公共部门中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工作效率,损害了公民的利益,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为此,制定并落实“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于切实整治该问题、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全面清理“吃空饷”现象,确保公共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维护公民权益,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原则: 1. 依法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2. 真实合规:确保进行“吃空饷”核查的对象真实、全面、合规。 3. 敢于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敢于依法依规查处“吃空饷”问题。 4. 公正公平:核查、处理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原则,不搞清除异己、打击报复。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清查制度 1. 制定“吃空饷”真假核查结果评估准则,确保核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建立假核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并确保举报人权益得到保护。 3. 成立“吃空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 (二)开展清查工作 1. 对公共部门人员进行登记核查,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 对涉及的公共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上岗时间等进行全面核查。 3. 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共部门的监督,确保各项核查工作各项政策得到执行。 (三)查处违规人员 1. 对查出“吃空饷”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降级、解聘等。 2. 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对“吃空饷”问题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该问题的知晓度和敏感性。 2. 加强对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素养。 3. 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地实施。 四、组织保障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人员范围 发促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清理对象 1、长期不在岗,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长期病假按规定应当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部署和思想动员阶段(年6月5日-6月15日)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召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31日) 我局将在单位内部公示领取工资福利人员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依据我单位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部门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通过比对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会议签到表、福利发放登记表等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排查。 (三)清退处理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次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和报告制度,严格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审批制度,从源头制止“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严肃处理。全局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发促、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二)积极推进,力求实效。各科室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在科室内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单位范围 参加“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离退休经费的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 (二)人员范围

2016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三)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公务员职责,深入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相关的要求,制定以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本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彻底清除公务员队伍中吃空饷现象,严格落实公务员职责,确保公务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公务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务员形象和权威。 二、治理对象 本次治理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征收单位、公共机构等各类群体中的公务员。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严格遵守法纪、规章和制度,自觉履行职责,以服务为宗旨,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树立良好形象。 2.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薪酬体系和考核机制,明确公务员职责和权利,建立让空饷无处藏身的制度,在强化制度约束的基础上,去年对干部某些权力要求的违规要求进行限制,规定明确必要手续。

3.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每个犯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效果。 4.加强社会监督:发挥网友等社会群体的监督力量,建立 公开举报渠道,对于发现的吃空饷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公开曝光,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五、工作机制 1.成立以机关纪检部门为领导,包括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和权力执行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协商。 2.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对落实执法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监督等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奖惩,对于发现和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制定实施方案的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做好组织规划、明确责任以及实施方案的具体细节。 2.加强工作的督促监督力度,监督落实各项措施。 3.着重强化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个人工作量大、有较 大的自主权、关系重要利益方面的人事任免、投拍扩建等方面的纪律规绳进行加强。 4.积极推动公务员培训的开展,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技能,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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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办的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经镇党委和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整治范围 全镇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三、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吃空饷,即指公职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职,却领取相应的工资待遇。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资金,也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形象。为了加强对吃空饷行为的打击,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制定本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全面排查、处置和防范吃空饷行为,确保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 任务: 2.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2.2 完善吃空饷检查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2.3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 2.4 加大惩处力度,对吃空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5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吃空饷问题的持续解决。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1.1 成立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1.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吃空饷治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完善吃空饷检查制度: 2.1 设立吃空饷检查机构,负责各项检查工作; 2.2 制定详细的吃空饷检查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3 确保吃空饷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杜绝漏检和错检情况的发生。 3. 宣传教育: 3.1 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感;

3.2 制作宣传资料,加强对吃空饷行为的宣传,引导公众对吃空饷的关注。 4. 惩处吃空饷行为: 4.1 加大吃空饷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4.2 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将吃空饷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4.3 对涉嫌吃空饷行为的人员进行调查,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监督检查: 5.1 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 5.2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吃空饷行为进行举报; 5.3 定期进行吃空饷治理工作的督查,及时纠正问题。 四、工作要求 1. 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 2. 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3.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吃空饷问题的知晓度;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20XX年12月20日结束,以部门自查为主,检查组集中核查为辅,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16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9月12日市旅游局召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2040906),在市

旅游政务网站上公告。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部门自查阶段(20XX年9月17日-10月17日) 1、局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咨询中心对照机构编制手册、工资花名册、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如实填写《在职人员工资信息公示情况表》、《离退休、退职(役)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表》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表》,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上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于9月30日前将公示情况表报

2023年“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

2023年“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和问题分析 “吃空饷”是指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或其他受雇人员领取工资但不履行相应职责工作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财产利益,破坏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损害了公正和公信力,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因此,加强对“吃空饷”的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吃空饷”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方面,一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通过伪造出勤记录、买断假期等手段来骗取工资;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为了解决“吃空饷”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完善的惩治机制,同时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等手段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态度。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消除“吃空饷”行为,确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履行公正的职责和义务。 2. 主要任务: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和考核机制,防止“吃空饷”行为的发生。 (2)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日常监督力度,强化对工资发放和考核过程的监察,发现和查处“吃空饷”行为。 (3)建立完善的惩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吃空饷”行为,对涉嫌“吃空饷”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缴工资、降级、开除等。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吃空饷”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态度,树立廉洁从政、诚信服务的意识。 三、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 1. 加强制度建设: (1)制定与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明确工资发放的条件和程序,建立规范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2)完善工资发放和考核机制,确保工资的发放与工作情况的匹配,减少“吃空饷”的可能性。 2. 加大监督力度:

2024年“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

2024年“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分析 “吃空饷”是指公务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虚报、冒领、骗取或挪用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也浪费了社会资源,损害了公信力。近年来,“吃空饷”问题在我国一些地方和单位逐渐显现,亟需加大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 二、目标与原则 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杜绝“吃空饷”问题,维护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公正。 原则: 1.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治理措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依规治理:制定明确的治理规则,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治理。 3.公开透明:在治理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接受舆论监督,确保治理效果的公正和客观。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务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的申领和发放程序。

(2)增加制度监督机制,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发放的待遇与工作实绩相符。 2.加强内部管理 (1)加强人员管理,明确人员编制和人员待遇的管理责任制,建立与岗位工作量相适应的编制规模。 (2)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将实际工作绩效与待遇挂钩,提高工作积极性。 3.加强监督机制 (1)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透明度和合理使用。 (2)加强人事监督,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公务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情况。 4.加强宣传教育 (1)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吃空饷”问题的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2)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利用媒体曝光典型案例,震慑公务人员违规行为。 四、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

北街中学开展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北街中学开展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专 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肃全县教科体系统教职工管理工作纪律,根据市县关于整肃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决定在学校开展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并重原则,通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学校认真清查在编不在岗人员、“吃空饷”人员、“小病大养”人员,切实解决教师资源紧张、城区学校师资不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对教育政风行风的满意度。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学校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学校副校长、纪检委员 成员:XX 三、整治范围 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吃空饷”人员、“小病大养”人员,脱岗人员工资停发、减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脱岗人员和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等。 四、主要内容

(一)清查在编不在岗人员。学校认真清查在编不在岗人员,摸清人员去向,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离岗相关手续,是否在借用单位上班,对没有符合要求的离岗相关手续的人员,以及未在借用单位上班人员,要求限期返岗,不按要求限期返岗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清查“吃空饷”人员。学校认真清查“吃空饷”人员,摸清“吃空饷”人员具体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勒令“吃空饷”人员限期返岗,依法依规停发、减发工资,不按要求限期返岗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解聘。 (三)清查“小病大养”人员。学校认真清查生病请假人员,摸清生病请假人员具体情况,是否是“小病大养”;清查各单位请销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学校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清查对长期请假人员,是否按照广人社发XX号执行减发工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学校要建立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整治工作务必在单位教职工会上讲清楚。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人员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的效果,又要确保单位和谐稳定。 (二)认真核查,接受监督。学校要公开发布在编不在岗人 员、“吃空饷”人员、“小病大养”人员清查公告,认真开展核查工作,主动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对清理核实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吃空饷”人员,必须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公示相关情况。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一、问题背景 “吃空饷”是指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拿着工资 却不履行岗位职责、不上班或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长期以来,吃 空饷问题屡禁不止,给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职人员形象造成了 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公众的信任。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吃空饷问题,建立廉洁高效的公共管理机制。 二、治理目标 目标一:全面排查与整治吃空饷现象,形成有效补偿机制。 目标二: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利用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彻底消 除吃空饷行为。 目标三: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公职人员的治理意识和工 作效率,增进公众对公共管理机制的信任度。 三、治理措施 1.建立“吃空饷”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吃空饷现象。 2.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公职人员的 职业素养和治理意识。 3.加强对公职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定期考核,确认吃空 饷问题的具体情况。

4.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实现公职人员工资与 实际工作量的相匹配。 5.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加强对公职人员资料的保密和管理,建 立健全的职务申报制度。 6.加大对吃空饷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打击不法行为,堵塞 漏洞。 7.建立实质性奖励机制,并对发现吃空饷情况的公众进行奖励,增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力度。 8.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的科学性和效率。 四、组织实施 1.设立“吃空饷”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宣传和培训、加强协调 和推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的突破等。 2.建立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治理措施。 3.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制定治理方案,并借鉴他地经验,相互学习和交流。 4.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高治理工作的合力 和协同作战能力。 五、注意事项

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管理,严明机构编制、财政管理 纪律,防止和杜绝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政府系统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现就专项治理活动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政府办公室、编办、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治理范围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挂靠机构、加挂单位中所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对象 (一)在编未实际在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 规定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 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其它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一3月5日)。 各单位对当前在编在册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在岗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迅速开展自查。3月6日起,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全部上班,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对照编制卡、工资底册和在岗情况等信息,对结果进行公示,并形成单位自查情况汇报,统一报人社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6日一3月20日)。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政府办公室、编办、财政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逐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核各单位编制、工资统发和人员在岗情况。 (三)总结处理阶段(3月21日一3月31日)。 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形成 书面汇报,提出处理意见,3月31日前报县政府。 五、具体要求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改革和各项政策落实,履行公职的人员在收入、组织架构、职务职级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和改善。但是,部分公职人员依然存在“吃空饷”的现象,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拥有着有效的职位和工资待遇,但是却没有完成实际的工作任务,只是随便坐班过日子,既作风恶劣,又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浪费,严重影响了公职人员形象和机关效率。 这一现象存在根本原因有多种,涉及到公职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和工作环境等方面。要治理“吃空饷”的问题,必须从多方面下手,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改革,积极引导公职人员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形象,直接减少国家投入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二、目标 本次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目标包括: 1.减少吃空饷现象的发生,提高公职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明确公职人员职责,完善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3.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公职人员进行考核,针对性地推进个人素质提升和工作能力培训; 4.优化机构建设布局,优化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为公职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条件和机会。

三、措施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多重措施: 1、制定严格的职责制 制定严格的职责制,对公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进行详细规定,强化工作纪律和责任感,加强工作计划和实施,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浪费时间和资源的情况。 2、完善评估考核指标 完善公职人员实施管理、归口责任、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评估考核指标,强化对各级管理者的考核,细化考核科目和标准,加强督导与反馈,提高考核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3、加强领导力及工作能力培训 针对不同级别和职务的公职人员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交流,加强领导力和公职人员的工作能力,推动个人素质不断提高,增强工作能力和完成任务的信心。 4、优化机构建设 优化机构建设,协同合作,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则,建立有激励和约束的管理机制,为公职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条件,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5、加强宣传教育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公文范文\公文处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人员范围 发促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清理对象 1、长期不在岗,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长期病假按规定应当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部署和思想动员阶段(年6月5日-6月15日)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召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31日)

“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等文件规定,为开展好我县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整治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为切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事、公开、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个人“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全县教育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内容 1.在学校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不到学校上班找人代课的。 6.不到学校上班或不能正常上班,而到民办学校或辅导机构任课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4月中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查处、总结提升等5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4月15日前) 成立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培训工作人员,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县教体局及时召开各教委、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具体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教委、学校将动员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人人参与,相互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16号-4月25号) 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各教委、学校开展自查自纠。一是个人自查。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摆个人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所属学校报告。二是学校排查。各教委、学校按照管理权限逐人排查,梳理分析,如实填报《单位在编在岗人数花名册》、《“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吃空饷”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建立“吃空饷”人员及处理情况台账,形成自查报告,经学校校委会成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所属教委审核,教委主任签字确认后,于4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将问题线索及时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教委、学校自查情况在本单位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实行承诺制度。各教委、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负总责,并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五是边查边改。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单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4月26日-5月10日) 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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