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办发[2002]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厂务公开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江铜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基本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平等协商和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全面实施集团公司、厂矿(分公司、子公司)级单位、车间、工区(段)、班组五级厂务公开。
二、五级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主办责任人
(一)集团公司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1)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
(2)投资方案、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工程管理处、科技处。
(3)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企管处。
(4)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劳人处。
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1)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生产部。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
(3)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财务处(部)。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工程管理处。
(5)大宗物资、原料采购供应。公开形式:专

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材料设备公司、原料部。
(6)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营销部、财务处(部)。
(7)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更换及罢免。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工会、组织部、董事会秘书室、监事会办公室。
(8)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企管处。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1)经济责任制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企管处、劳人处。
(2)集体合同草案及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劳人处、安环处、工会。
(3)福利基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和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财务处(部)、劳人处、总经理办。
(4)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劳人处。
(5)职工招聘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或内部网络;主办责任人:劳人处、干部处。
(6)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公开栏或内部网络;主办责任人:劳人处、宣传部。
(7)向政府和上级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公司工会。
(8)职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劳人处。
(9)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安环处。
(10)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劳人处、财务处(部)。
4.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民主评议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情况。公开形式: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组织部、工会。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情况等。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经理办、组织部、劳人处、财务处(部)。
(二)厂矿(分公司、子公司)级单位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1)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及完成情况,财务(成本费用)和福利费预决算。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计划科(部)、财务科(部)。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科(部)、财务科(部)。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

工程管理科(部)。
(4)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企管科(部)、劳人科(部)。
(5)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企管科(部)。
2.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1)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奖惩。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和内部网络;主办责任人:劳人科(部)。
(2)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工资福利委员会和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劳人科(部)。
(3)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劳人科(部)。
(4)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公开形式:内部网络或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劳人科(部)、宣传部、工会。
(5)职工购房、售房方案,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公开形式:职代会工资福利委员会和内部网络、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后勤服务部门。
(6)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公开形式: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安环科(部)。
(7)职工培训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劳人科(部)。
3.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民主评议本单位领导人员情况。公开形式: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组织部、工会。
(2)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公开形式: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主办责任人:组织部、工会。
(3)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等。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行政办、组织部、劳人科(部)、财务科(部)。
(三)车间级单位
1、每半年生产成本计划及完成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和考核情况。公开形式:职工大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行政。
2、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团(组)会议、公开栏;主办责任人:行政。
3、评优选先数量和结果。公开形式: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工会。
4、职工困难补助金发放情况。公开形式: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工会。
5、民主评议车间领导人员的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团(组)会议;主办责任人:党组织、工会。
6、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车间领导人员工资、奖金等。公开形式:职工大会;主办责任人:行政。
(四)工区(段)
1、每季度生产成本计划及完成

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实施和考核情况。公开形式:职工大会;主办责任人:行政。
2、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对职工的奖罚情况。公开形式:职工大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行政。
3、工区(段)内部事务的管理和有关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公开形式:职工大会;主办责任人:党政组织。
(五)班组
1、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和完成情况;经济责任制实施情况。公开形式:职工大会;主办责任人:班组长。
2、职工考勤、工资奖金分配发放情况、对职工的奖罚、困难补助金发放等。公开形式:公开栏;主办责任人:班组长、工会小组长。
3、班组内部事务管理情况等。公开形式:职工大会;主办责任人:班组长。
三、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厂务公开运行机制,按照“党委领导、行政主办、工会协调、纪委监督、群众参与”的厂务公开工作格局实施公开。
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集团公司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会、纪委、经理办、党办、组织部(干部处)、宣传部、企业文化中心、团委、计划处、科技处、劳人处、企管处、保卫处、安环处、工程处、财务处、审计处、外事处、生产部、计划部、营销部、原料部、财务部、秘书室、机关党委、材料设备公司等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定期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各主办责任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厂务公开实施中的问题。
2、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工会办、组织部、保卫处、审计处、企管处等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担任。监督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民主监督。
3、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副主席任主任;纪委副书记、经理办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厂务公开日常事务。
四、工作职责
1、党组织的职责:
(1)党组织是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厂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
(2)召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
(3)完善

厂务公开运行机制,统筹解决厂务公开实施中的问题。
2、行政组织的职责:
(1)行政是厂务公开第一执行人,负责厂务公开的计划、实施工作。
(2)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适时地实施公开,并积极做好公开后有关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
(3)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记录、季度汇总报表和资料档案。
3、纪委的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实施厂务公开责任追究。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厂务公开监督检查活动,检查公开是否真实、及时、规范,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厂务公开满意度调查。
(3)查处因不按规定实行厂务公开或以虚假的事项搞假公开,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
4、工会的职责:
(1)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承担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订和修改完善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
(3)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完成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4)负责厂务公开后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收集,并向公开责任部门反馈职工对厂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厂务公开单位应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报上一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6月30日公司制定下发的《江西铜业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和2000年1月10日制定下发的《〈江西铜业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执行明细表》同时废止。



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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