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影响类型

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危害程度

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街道办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的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特点:(1)突发性.事件发生的真实时间、地点、危害难以预料,往往超乎人们的心理惯性和社会的常态秩序.(2)危险性。事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或者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危害。这种危害往往是社会性的,受害主体也往往是群体性的.(3)紧迫性。事件发展迅速,需要采取非常态措施、非程序化作出决定,才有可能避免局势恶化。(4)不确定性。事件的发展和可能的影响往往根据既有经验和措施难以判断、掌控,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事态迅速扩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由自然因素直接所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由人们无视规则的行为所致,主要包括

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所致,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由一定的社会问题诱发,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故、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社会安全事件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和复杂性,法律上不作分级。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影响类型 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危害程度 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街道办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的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特点:(1)突发性.事件发生的真实时间、地点、危害难以预料,往往超乎人们的心理惯性和社会的常态秩序.(2)危险性。事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或者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危害。这种危害往往是社会性的,受害主体也往往是群体性的.(3)紧迫性。事件发展迅速,需要采取非常态措施、非程序化作出决定,才有可能避免局势恶化。(4)不确定性。事件的发展和可能的影响往往根据既有经验和措施难以判断、掌控,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事态迅速扩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由自然因素直接所致,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由人们无视规则的行为所致,主要包括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公众应急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严重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社会安全事件不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对事件的预警一般也分为4级。 预警级别标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事件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 遇险求救办法 根据自身及周围环境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声响求救 喊叫、吹哨子、敲打能发声的物品,甚至砸碎玻璃发出求救信号。 ●光线求救 用手电筒、镜子等能发光、反光的物品反复闪照,发出求救信号。 ●抛物求救 在高楼等处遇到危难时,可向路人抛掷枕头、空塑料瓶等软物,发出求救信号。 ●旗语求救 将颜色鲜艳的衣物绑在竹竿或木棍上挥舞,发出求救信号。 ●烟火求救 在野外遇险时,在确保不发生火灾的前提下,白天可燃烧潮湿树枝、青草等产生浓烟,夜晚可点燃间隔距离相同的三堆火,发出求救信号。

●标志求救 如原地待援,可利用树枝、石块、帐篷、衣物等,搭建某种标志(如SOS等)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在移动中,可一路上留下方向标志物,有助于救援人员寻找,也有助于自己迷路时作为向导。 ●辨识方向 ☆指北针:当指北针的磁针静止后,通常标有“N”所指的方向即为北方。 ☆太阳:根据日出:日落判断东方和西方,也可根据太阳下物体的阴影由西向东运动来判断南北。 ☆星体:在夜晚时,可先找到北斗七星,沿着“勺柄”的延伸线即可找到明亮的北极星,北极星所在的方向就是正北方。 ☆树木:树木通常朝南的一侧树叶茂盛、色泽鲜艳、树皮光滑,向北的一侧则相反。朝北一侧的树干上可能生有青苔。 ☆岩石:在岩石众多的地方找一块较醒目的岩石观察,布满青苔的一面为北侧,干燥光亮的一面为南侧。 高温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的天气称为高温天气,大于或等于38℃的天气称为酷热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高温称为持续高温或“热浪”天气。高温预警信号分为2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应急要点: ☆白天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启外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摘要: 一、突发事件概述 二、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1.地震预防与处理 2.火灾预防与处理 3.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 4.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2.加强突发事件预警系统 3.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正文: 一、突发事件概述 突发事件是指在自然界、人为因素或社会政治原因引起的突然事件。这些

事件具有威胁性、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和处理时间的紧迫性等特点,对社会正常秩序和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冲击或危害。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和社会政治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 1.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 3.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4.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000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哪四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哪四类 1、什么是突发事件? 答: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自然灾害分几级? 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共事件分几级? 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有谁确定? 答: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5.在我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 6、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急结合的原则。 7.什么是紧急风险评估系统?

答: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结束三个阶段评估,即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影响评估、突发事件管理评估。 8、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应建立哪两项基础工作? 答:一是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二是增强公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意识。 9、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分工负责是如何规定的? 答: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相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所有相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10、突发事件应对领导机构是如何规定的? 答: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统一指挥机制,实行首长负责制,是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制的工作要求。国务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地方政府突发事件管理的主要职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及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对人身、财产和 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为了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应对和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了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以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首先,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国家安全、生命财产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比如重大自然灾害、特大事故等。对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其次,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地区或者部门的安全、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可能引发较大范围的社会影响,对地区或者部门的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接下来,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单位或者场所的安全、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的 事件。这类事件可能引发一定范围的社会影响,对单位或者场所的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对于较大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最后,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对个人或者家庭的安全、生命财产造成一般危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对个人或者家庭的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对于一般突发事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国普遍采取了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事件进行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是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对事件进行分类,以便快速准确地判断事件的紧急程度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可以根据其对人员、财产、环境和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威胁程度被分为不同的级别。下面是一种常见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一级事件:一级事件通常指的是灾难性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例如:大型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这类事件在发生后会造成大量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冲击。一级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国家级的应急响应机制,调动各方资源进行救灾和恢复工作。 二级事件:二级事件通常指的是有一定威胁性但规模较小的突发事件。例如:火灾、交通事故等。这类事件在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相对较小。二级事件需要及时启动地方级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和处置措施。 三级事件:三级事件通常指的是一些事故或紧急情况。例如:工业事故、医疗事故等。这类事件可能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但不会产生太大的社会影响。三级事件需要启动行业或地方级应急响应机制,以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理。 四级事件:四级事件通常指的是一些日常突发事件或突发情况。例如:自然灾害预警、交通管制等。这类事件一般不会对人员和财产产生威胁,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事态扩大。四级事件可以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处理,无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通过对不同级别的事件进行准确分类,相关部门可以迅速作出相应的反应和处置,最大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一、一般突发事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1)气象灾害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灾难标准的; (2)地震灾害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灾难标准的; (3)地质灾害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灾难标准的; (4)洪水灾害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灾难标准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灾难: (1)发生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灾难; (2)发生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3)发生的一般发电事故或者一般设备事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公共卫生事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按甲类预防、控制的乙类传染病,下同)在公司系统有2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

(2)公司系统发生的10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公司系统发生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的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社会安全事件: (1)员工参与群体性事件人数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公司外部人员冲击、围堵公司系统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或建设场所的; (2)发生的需要当地县级政府部门参与处理的涉外突发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1)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灾难标准的; (2)地震灾害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灾难标准的; (3)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灾难标准的; (4)洪水灾害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灾难标准的; (5)火灾灾害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灾难标准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灾难: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灾难; (2)发生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3)发生较大发电事故或者较大输变电设备事故。

突发公共事件简要分级标准(参考)

突发公共事件简要分级标准(参考) 一、地震灾害 特大: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重大: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较大: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一般:造成10人以下死亡,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二、安全事故 特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地质灾害 特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重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较大: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一般: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群体性事件 特大: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发生打、砸、抢等违法行为。 重大: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发生打、砸、抢等违法行为。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一、自然灾害 (一)水旱灾害 特大水旱灾害 特大水旱灾害是指省内大范围受灾,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 大经济损失,或者局部地区遭受毁灭性灾害。 重大水旱灾害 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重 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 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 3.洪水造成重要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中断; 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 5.其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较大水旱灾害 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较 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 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局部受淹; 3.洪水造成地方铁路、地方公路中断; 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干旱缺水; 5.其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多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一般水旱灾害 —1—

一般水旱灾害是指辖区内小部分区域受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灾害。 (二)气象灾害 特大气象灾害 特大气象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城区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 1.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 较大气象灾害 1.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 一般气象灾害 一般气象一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本县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气象灾害。 (三)地震灾害 特大地震灾害 特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境内发生 6.5级以上或者造成特大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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