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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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

河北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1-3-15点击:151来源:省社办公室

××县(市、区) ××乡(镇)供销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乡(镇)供销合作社(××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社),是本乡(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团体社员)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接纳农民、城乡居民、工商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社员)自愿加入。

第二条本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开放的合作社办社原则。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服务,有组织地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推动农业化现代;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合作事业发展;成为党委、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四条本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社实行团体社员制、个人社员制和有限责任制。

第六条本社自愿加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权利,履行社员社义务。

第七条本社使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专用标志、标识。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八条本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本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自下而上组织农民入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进入市场。承接××县(市、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分会的职能;

(三)建设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再生资源、食盐、烟花爆竹等连锁销售终端和农副产品购销网点,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引领社员拓展经营业务,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四)对社员开展对外经贸、技术、信息、资金互助、信用担保等服务。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兴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服务社,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参与农村和谐社区建设。

(五)监督、管理和运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指导社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七)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向政府反映农民及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诉求,争取扶持政策;

(八) 提供社员需要的其它服务。

第三章社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农民、城乡居民、工商业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社,成为团体社员或个人社员。

第十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个月向本社理事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进行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二条社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按规定交纳股金;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守法、诚信经营;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年,可连选连任。农民身份的社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70%。

第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会议决议案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监事会(执行监事)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社员代表提出时。

第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1人1票制(或比例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

第十七条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社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本社盈余分配,对理、监事及社员的奖惩;

(六)决定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议程和内容,理事会须于会前一个月通知全体社员或社员代表。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人、理事×人组成,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任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其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章程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新社员接纳和老社员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备案。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执行监事)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主任(执行监事)1人、副主任×人、监事×人组成,任期×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执行监事)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执行监事)工作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财务

第二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 社员股金;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使用:

(一)公积金,按××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

(四)按社员与本社交易数量(额)返利;

(五)股金分红;

(六)其他。

盈余分配方案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第二十七条社员认交本社的股金,应于入社时一次性交纳。社员退社,其股金于会计年度决算后六个月内退还。

第二十八条各团体社员、个人社员入股本社的资本,按比例持有本社股权,由本社统一运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本社资产。

第二十九条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六章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条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二条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社法定地址为××县(市、区)××乡(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乡(镇)供销合作社。本章程自××乡(镇)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乡(镇)供销合作社

二○一一年月日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1条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

供销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供销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篇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 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20xx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 会第二次修订,20xx年3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 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 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华全国(供销行业协会,管理制度)供销合作总社(以 下简称总社)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总社实行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三条总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总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推动

成员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1 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担当起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五条总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六条总社财产属于集体所有。总社理事会是总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 总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总社社址设在北京。 总社的英文全称是allchinaFederationofsupplyandmarketingcooperatives,缩写为acFsmc。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八条总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

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篇一

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中共XX市幵州区委办公室XX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委办〔2016)1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设基层为农服务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任务与区域 (一)建设任务。2018年拟在大进、文峰、竹溪等20个镇乡(街道)建成以农民为主体、合作为基础、产权为纽带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XX镇乡(街道)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新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提升供销社在“三农”服务中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实施区域。 在东里片区,即大进、温泉、郭家、和谦、白鹤、高桥、厚坝等7个镇(街道),分别围绕茶叶、中药材、生猪、果品等产业,组建XX镇乡(街道)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在江里片区,即临江、铁桥、中和、竹溪、九龙山、大德、三汇口、天和等8个镇乡分别围绕果品、农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

业,组建XX镇乡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在浦里片区,即赵家、渠口、长沙、南门等4个镇(街道)、围绕农资经营、柑橘产业组建XX镇(街道)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城区:依托直属企业开州区宏鑫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文峰街道围绕开州农特产品展示、销售,建设文峰街道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内容与经营范围 (一)建设内容。合作对象除继续巩固原有生产经营业务外,还应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逐步拓展社会化服务内容,包括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设置电子商务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围绕农业产业化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经营范围。围绕做大做强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目标,构建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延长产业链条,新组建的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围绕果品、茶叶、中药材、生猪等产业开展生产、加工、销售、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辅以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供销社合作社公司章程

晓李飞刀供销社合作社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条公司法定名称“”、法定地址:城关镇东街。 第四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主营育林、鱼、农副产

品购销、百货、纺织、针织品、粮油、五金电化工、建筑材料(除国家有专项规定不准经营外)。兼营烟酒糖。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万元。 第九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公司经理会由经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经理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审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检查公司财务; (九)修改公章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福利、安全生产

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和征求职工大多数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二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大多数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容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利润分配表; 第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经理会议,可以提取10%左右的任意公积金。

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细则.doc

2019 年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 项目考评内容和标准 1、工会工作制度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大事记制度健全;工会干 部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2、《工会法人资格证》有效,会员档案、管理制度、台账齐全完善组 织 3、有年度、季度工会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统计报表上报及时 及 基4、按时参加公司工会主席例会和各部门召开的会议、按要求完成公 础 司工会各部门安排的日常工作 工 作 5、会员入会率 98%以上 ︵ 1006、工会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自己的品牌 分 7、为职工办实事清单制运行规范,工作有特色 ︶ 8、做好专兼职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9、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点制度,扎扎实实为一线职工服务 10、工会单项工作有创新,在公司进行推广 1、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企务内容公开民全面 主 管2、基层各单位按时规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保各级职代会职权的理落 实,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办理工作工 作3、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1004、积极组织开展民主管理自查工作及《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分 例》网上答题活动 ︶ 5、做好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落实监督工作分值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20 20 20

1、建立群众性建功立业竞赛、“五小”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及激励机 15 制,实现活动开展经常化、职工参与面广、成效显著 2、群众安全工作(“一线两站”)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待遇落实、 10 活动规范 3、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至少创建一个创新工作室,并制定《职 10 经工创新管理室管理办法》 济 技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树和表彰先进模范;劳模档案健全,关心 术10 和劳模工作和生活 劳 动 5、职工技能大赛有方案、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广泛开展“绝 保15 护 技、绝活、绝招”竞赛活动,做到活动有成果,职工素质有提高 ︵ 100 6、积极开展“双述”活动,严格执行班前职工安全提醒卡制度10 分 ︶ 7、班组安全建设和“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常抓不懈,效果明显10 8、严格劳动保护规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做到按时保质足量发放10 9、参加公司(局)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取得 10 较好成绩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想要知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内容吗?下文是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发展和壮大合作经济,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全资及控股企业、供销合作社参股企业中的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控制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社有资产属于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五条供销合作社独立自主开展经济活动,依法享有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各级供销合作社自主运营管理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上级社对下级社的社有资产管理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八条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制定本级社社有资产运营规划,组织和实施社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调整和改善合作经济 布局和结构; (三)组织和实施全资及控股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四)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全资及控股 企业考核制度; (五)指导和促进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应当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聘机制,依照有关 的建议; 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等人选的建议; (三)提出向参股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第十条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向所出资企业选派的董事、监事等出资人代表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维护出资人利益,接受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的监督管理; (二)按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按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求定期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报告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 (四)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忠实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 第十一条供销合作社所出资企业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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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更新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30 出处:供销社作者:供销社索引号:020********* (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并可接纳其他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总社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第三条总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总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推动成员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担当起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五条总社实行团体社员制。总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总社社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第七条总社的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与发展,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承担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指导成员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和教育机构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第八条总社根据职能和任务的要求,设立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成员社 第九条凡承认总社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单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为农服务的各类行业协会、具有合作经济性质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可申请加入总社,成为成员社或成员单位(以下统称成员社)。

以中心村为基础 组建最基层的基层供销社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以中心村为基础组建最基层的基层供销社 以中心村为基础组建最基层的基层供销社 一、背景 温岭市供销社原有基层供销社10家、直属公司5家,共有全民和集体干部职工2846人,网点遍布全市各乡镇,一直来都承担着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重任。20XX年实施企业解体改制,虽然卸掉了“体制、人员、经济”三大包袱,但也没有了成员单位,供销社失去了为“三农”服务的基本阵地和物质基础,也失去了在政府序列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 如何重组基层供销社?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以何种形式重组供销社?成为困扰我市供销社的难点问题。前几年虽曾几经努力,重组了几家基层社,但都因没有活力而夭折了。最近,我们在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得到了启发,在不断探索与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中找到了答案: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础,在中心村组建基层供销社。并且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第一个村级基层社—乃崦供销社已怀胎十月,即将诞生。 二、组建情况 1、我市中心村建设与乃崦村基本情况 温岭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台州湾南端。全市辖5个街道、97个社区(居)委会、832个行政村。20XX年末人口119.29万人(不包括外来人口),其中农业人口99.39万人。我市自20XX年开始着手中心村建设,已完成了松门川北片、滨海雨伞片、新街片、岙环片以及湖漫水库库区的成片村庄整治。今年,启动了坦龙线沿线、金清二期拓宽沿线、长屿硐天入口以及箬横东浦、高龙片的成片连线整治与建设,已创建了10个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到十二五期末,将建设30个通过省级验收的中心村。 松门镇乃崦村地处松门川北片,位于胜北、胜南、胜盐,四甲等村的中心地带,土地面积1258亩,人口1297人,村有集体土地600多亩,农民年人均收入1.125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0万元左右。1998年被列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幅射人口10000人左右。 2、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础 20XX年,我们根据省社的要求和农民的呼声及农村的实际需要,首选乃崦等3

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

供销社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和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制度 本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主任负责制。 1、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负责检查、监督、综合、协调、总结、部署全系统工作,分管股室工作。 4、各股长、主任负责本股(室)的全面工作,抓好本股(室)的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加强股(室)之间的团结协作,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5、股、室工作人员在股长、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本股、室的分工和本职位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 1、为保证我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决定每周二上午为集体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学习的另行通知。 2、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容以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治理论、上级文件、材料为主,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3、学习由单位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学习由股、室负责组织。 4、坚持实事的思想路线,提倡个人自学,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 5、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习纪律,除特殊情况外,应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三、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1、为防止个人独断专行,领导班子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议事的原则。 2、召开党委会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过半才能举行;讨论股、室、基层社领导任免、干部

桃城区供销社社员股金调剂中心章程

桃城区供销社社员股金调剂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桃城区供销社社员股金调剂中心(以下简称本调剂中心)社员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中心的组织和行为,根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制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2014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民合作金融。”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注册名称:桃城区供销社社员股金调剂中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本中心住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771号 邮政编码:053000 第三条本中心由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本中

心下设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中心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共同利益。 第五条本中心依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河北省委一号文件设立,,对由社员股金、积累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对本中心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中心的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 第七条本中心社员以其社员股金和在本中心的社员积累为限对本中心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中心的组织与行为、本中心与社员、社员与社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本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中心经营以下业务: (一)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 (二)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三)办理同业存放; (四)办理代理业务;

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库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日期:2012-05-16 【字体:大中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9〕108号)、《通辽市人民政府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通政字〔2010〕3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作用,根据区、市两级供销合作社关于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覆盖到苏木镇、嘎查村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构建新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网络为主线,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创新经营机制,增强经济实力,提升服务功能,努力建成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健全、服务规范、充满活力的新型基层供销社服务体系。 原则: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把基层供销社的建设与服务“三农”紧密结合,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及时、便捷、安全可靠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全国总社关于“新网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区、市两级供销社关于供销社建设覆盖到镇村,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我旗基层供销社建设现状、服务“三农”和搞活城乡流通的需要,全旗年内在每个苏木镇所在地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采取以股份制为主,打造一批集商品经营、连锁配送、专业合作、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建设标准,统一标识、规范样式、诚信经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经营水平,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合作经营组织发展的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动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组建工作的领导 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是服务“三农三牧”、搞活流通、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更是惠及全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苏木镇要将供销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旗供销社要牵头做好基层供销社建设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旗工商部门要按照法律相关程序做好新组建供销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住建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各苏木镇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国土部门要在供销合作社建设用地方面给予支持,旗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基层供销

企业工会工作考核办法

企业工会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值:100分。年终考核以下达的指标和规定的标准记分,完成下达指标的,计基本分;全年考核基本分低于80%的不参加评奖。 二、考核单位:建立组织满一年的独立工会。 三、年底考核分包括三个部分:开发区总工会部分考评占40%;考核小组考核占50%;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占10%,最后按比例测算综合得分。加分项目由考核组审定确认后计入总分。 四、评比奖励:考核按照得分情况,评出优胜奖、一等奖、二等奖,以此对工会主席给予奖励,同时对获优胜奖和一等奖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百分考核标准 (一)组织建设工作(20分) 1.组织健全,按期换届、工作规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职工信赖,职工入会率达98%以上,开展的各类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可查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2.建立“会员评家”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建家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评议,积极申报区、市“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有资料可查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二)民主管理工作(5分) 建立每年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并有原始记录,有资料可查。大力推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资料可查,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有台帐,有资料可查得5分。 (三)女职工工作(10分) 1.建立女职工组织得3分。 2.开展“双争”活动,得3分。 3.开展“爱心奉献”活动并上交爱心奉献款的得2分。 4.开展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参加女职工康乐保险得2分。 (四)生产保护工作(10分) 1.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内部班组、科室中开展“岗位技能练兵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等竞赛活动,全年安全无事故得8分,未开展无记录的不得分(竞赛活动方案结果需上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2分,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6分。 2.加强先进、劳模管理,建立先进、劳模工作业绩档案2分,未开展活动不得分。 (五)宣教工作(20分) 1.“三八”、“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平时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得16分,每少一次扣4分。 2.每年上报工会可选用信息不少于1篇得4分。 (六)财务工作(15分) 1.工会独立开设帐户、2%的60%留成经费到位并使用合理得10分。 2.按时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报表得5分,未编制的不得分。 (七)保障工作(12分) 1.建立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档案,并走访跟踪困难职工家庭做到有记录得2分。 2.开展职工普法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活动得3分。 3.积极筹集资金开展“金秋助学”和“送温暖”活动,帮助60%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脱贫得3分。

河口县供销社规章制度

河口县供销社工作职责 主任职责:主任黄力群 从我县农村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和生产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好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 -1-

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下属各公司做好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六)切实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八)负责供销社的全盘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九)正、副主任按分工开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主任杨铧 1、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和起草文件等工作。 2、负责县供销社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落实。 3、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2-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根据 * 宪法、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了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 宪法、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是立足城乡流通 的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是 * 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供销社的宗旨是,加快建成适应 * 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 * 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推动成员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切实加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农村工作体系和服务的主要组成部门,成为推动农村合作事业发展的带动力量,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第四条供销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五条供销社实行开放办社,接纳其他承认供销社章程、自愿加入的 * 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六条供销社的成员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自行使独立的财产所有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私分、侵占其财产。 第七条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是嘉兴 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者、参与者与服务者,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第八条市供销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依法享有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和处置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九条市供销社参加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其成员社,接受其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使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 定的标识。 第十条市供销社社址设在嘉兴。 市供销社的英文全称是Jiaxing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十一条市供销社的职能和任务:

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 (根据1986年12月17日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进行修订,并于2019年6月25日提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七次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中共***委、***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供销合作社分为村(社区)基层社(综合服务站)、乡镇(街道)基层社(惠农供销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 第四条市供销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五条市供销社的宗旨和目标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城乡居民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六条市供销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市供销社理事会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七条市供销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八条市供销社参加上级社成为其成员社,依法履行成员义务,享有成员权利。 第九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供销合作社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第十条市供销社社址设在***城区。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十一条市供销社的职能和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构建市供销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三)根据市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密切同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 (五)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供销人才队伍培养,组织开展行业对内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基层供销社调研报告..doc

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对策 和发展趋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当前,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 为全力推进拜城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作如下调研。 一、拜城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 (一)资产状况 原13个基层社均无贷款,欠社员股金22万元,均为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间吸收的社员股金,入社社员3000余人,现有的门面房大都是建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砖混结构平房,现都已经成为危房,而且门面房布局不合理,已经不能适应服务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必须重建。 (二)经营状况 目前,拜城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

动,也没有正式的基层社职工,现有管理人员均由县联社派出,进行资产管理,经营设施都很破旧。只有3个加油站和1个面粉厂在经营。 (三)经营设施分布 拜城县有16个乡镇场,在2000年前,县供销合作社分别在黑英山乡、克孜尔乡、赛里木镇、托克逊乡、亚土尔乡、康其乡、布隆乡、米吉克乡、大桥乡、大宛其农场、察尔齐镇、老虎台乡、温巴什乡等13个乡镇场拥有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另有3个加油站。基层供销社有耕地1400亩,商业用地120亩。这些网点和地理位置是目前基层供销社仅存的优势。 二、存在的问题 1、供销合作社没有真正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办社,脱离了广大农民群众,同时也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如政府的挤台挪用,理事会监事会的选举,社会股金的分红等等存在的问题,导致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的关系不紧密。 2、无经营人才。2000年参照国企改制,基层社人员全员买断,与供销社解除了劳动关系,使基层社人员全部流向了社会,目前,基层供销社基本上没有可用的人才。 3、经营设施陈旧,现代化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也无法与乡镇的小城镇建设相适应,均需拆除重建。 4、基层供销社土地基本上是划拨,导致在经营时不敢

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基层工会组织及工会会员底数清楚并登记建档。5 基层工会组织及会员底数不清 楚、未登记立档的扣2分。 2、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和“职工之家”活动。6 查看方案等资料,未开展的不得 分。 3、完成工会干部培训,新任工 会干部培训率达90%以上 4 未完成的扣2分。 4、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女职工 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企业 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 以统计资料为准,未同步组建的 扣2分,企业未建立工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的扣2分。 5、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 合同制度,并进行工资集体协商。4 看文件、未建立的不得分,建立 未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扣2分。 6、深入开展劳模企业家带头创 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对事业单位不要求) 6 查看方案等资料。 7、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每年召开1—2次领导小组4 以市厂务公开调研检查与平时掌 握情况为准,达不到标准的适当

会。扣减分值。 8、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 单位全部建立职代会制度,全部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职工代表大会。6 以市总工会和厂务公开办公室统 计为准,达不到标准的适当扣减 分值。 9、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大力推进“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重 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职工素质教育工作,建会单位活动参与率95%以上。6 查看方案等资料,未开展的不得 分。 10、做好调研及新闻宣传工作,年内报送2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 报告或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做好信息、统计工作。5 以市总工会办公室、宣教部确认 为准。 11、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 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处结率100%。4 查看材料,未达到要求的扣2 分。 12、积极开展“学做当建”、“保 增长、促发展”、创建“工人先锋号”等职工建功立业活动。6 查看材料,未达到要求的扣2 分。 13、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对事业单位不要求),履行计 4 查看材料,未签订的不得分。

供销社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

供销社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直属公司、厂、直管基层供销社(以下简称企业)经营社有资产收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文件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决定所称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控制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社有资产属于各级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三条上级社对下级社的社有资产管理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各企业经营的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任务。 第五条各企业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第六条各企业按规定向上级社报告社有资产运营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各企业认真做好社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第八条企业承办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的经济业务,要签订相应的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维护供销合作社利益,供销合作社不承担政策性亏损。 第九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有权抵制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企业隶属关系,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和侵犯供销合作社财产、削弱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等的不法行为。因城镇建设、道路拓宽需要拆迁或占用和侵犯供销合作社营业、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应尽量要求建设单位按当地城建统一规划要求,安排供销合作社在原有的地段自行建设,确实无法安排供销合作社自建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或安排适当的地段还建,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企业改革、改制之名,低估、私分、侵占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得强制供销合作社企业违反合作制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规定进行改制、改革。

专合社实施意见(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业产业发展。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强产业,开拓市场,增强自身实力和带动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农民专合组织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坚持“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紧紧围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两桃一花一牧”为中心,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试点示范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发展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织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二、发展农民专合组织应遵循的原则 (一)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鼓励农民大胆实践,要坚持“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因地制宜发展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合组织成员要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让农民自主选择; (二)尊重生产力发展规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专业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才能建立专合组织。必须从实际出发,特别是从产业发展需要出发,确定专合组织的经营模式和规模。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产业中,充分发挥农村能人、专业大户的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尊重经济规律。专合组织是经济组织,不是政治组织、不是宗教组织、不是民间组织。要按照客观规律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通过积极引导和适当扶助,在发展工作中,要防止操之过急,切忌违背客观规律,拨苗助长。 (四)坚持“四民”、“四自”方针,落实民主管理原则。坚持“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和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方针,是专合组织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合作经济组织互助互利的本质特征,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防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被少数人控制和垄断,成为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 三、目标任务 (一)对2011年已组建完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进行规范,协同相关部门对空壳专合社予以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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