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水上搜救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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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我省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

(2)分级管理、依法规范、属地为主。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以人为本。

(4)团结协作、科学决策、反应高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和《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通航水域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中俄界河、界湖水域内船舶和人员发生的重大险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助。

1.4.2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

2.1.1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搜救中心)是黑龙江省政府主管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搜救中心业务上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

省水上搜救中心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黑龙江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省交通厅厅长担任。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省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值班xxxxx0451-88912331 0451-12395

省水上搜救中心以下成员单位组成:黑龙江海事局、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外办。

2.1.2各市(行署)成立水上搜救分中心,分中心的指挥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当地有黑龙江海事局分支机构的,办公室设在当地分支海事机构,没有分支海事机构的,办公室的设置当地政府指定。

2.2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省水上搜救中心职责:

(1)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指导各搜救分中心的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2)审议或制定重特大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方案。

(3)协调在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各种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保持与遇险船舶、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

(5)负责将险情通报给受影响的沿江地级以上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

(6)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汇报险情。

(7)负责统一发布重特大险情及涉外险情的新闻报道。

(8)组织实施水上险情应急演习。

(9)负责建立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2.2.2省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搜救值班,作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

(2)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

(3)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组织新闻发布;

(5)其他日常工作;

2.2.3省水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1)黑龙江海事局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派出力量参与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负责水上险情、事故信息收集并向上级报告;负责发布有关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的航行通警告;负责查找、提供有关船舶详细资料。

(2)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民用航空器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为航空器参加救助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水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在水上遇险搜救的指挥和协调。

(3)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按照部队兵力调动批准权限规定,出动所属部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用于水上险情应急反应行动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根据水上搜救中心的要求,组织交通系统力量参与水上人命和财产救助。

(5)省安全监管局受省政府的委托,在职责范围内,参加组织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组织协调水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渔船参与水上搜救活动,渔船出现水上突发事件险情,要及时向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

(7)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陆上交通管制;组织消防力量对船舶失火、爆炸事故的救助。

(8)省民政厅根据本部门的职能,按照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9)省财政厅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有效进行。

(10)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医疗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实施应急救助现场急重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协助安排医院接收水上遇险病人。

(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提供水上应急行动所需的有关通信信息工作。

(12)省环保局负责水上防污染应急有关工作。

(13)省旅游局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14)省气象局负责为省水上搜救中心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15)省外办负责协助做好有关涉外事宜的联络、协调和沟通。

2.2.4市级水上搜救分中心的职责:

1.负责市级水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

2.按照《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的规定,指定辖区内的水上救援力量。

3.承担本市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和搜救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4.在省水上搜救中心下达指令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组织本市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和搜救应急演习工作。

6.组织本市水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

7.完成本市政府和省水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3.1应急总指挥

应急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体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实施和终止,下达应急指令。

根据险情的级别,应急总指挥搜救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

2.3.1.1一般险情应急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1. 2较大险情应急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 1.3重大、特大险情应急搜救中心主任担任应急总指挥。

2.3.1. 4以上搜救中心及搜救中心办公室领导因故不能担任应急总指挥时,应其工作替代人员担任。

2.3.2应急副总指挥协助应急总指挥开展工作。

2.3.3应急协调人

较大及以上级别险情事件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一般应急事件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报告相关

情况,执行并传达应急总指挥指令。

2.3.4现场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一般第一艘到达事故现场的船舶承担,专业救助船抵达后,交专业救助船负责现场指挥;必要时,搜救中心指定现场指挥。

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总体指挥,指定下一层次的指挥、负责人,及时向搜救中心报告现场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通信畅通,执行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执行搜救中心的各项应急指令;

(2)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3)及时向搜救中心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下一步搜救应急行动及终止行动的建议。

2.3.5应急行动组

黑龙江海事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组成。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3.6专家咨询组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专家组航运、海事、航空、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水上搜救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有关部门推荐,省水上搜救中心聘任。

省水上搜救专家组主要职责是:

(1)提供水上应急行动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2)参与相关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

(3)提供搜救法制建设、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咨询。

2.3.6信息处理组

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负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各方动态;

(2)及时向搜救中心有关领导报告现场相关动态信息,并向有关各方及时传达各项指令;

(3)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上报信息,并将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示、意见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2.3.7宣传报道组

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协助。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有关新闻媒体接待、安排。

上级领导指定其他部门负责统一宣传报道的,被指定的部门负责。

2.3.8医疗保障组

省卫生厅指派人员、力量组成,负责遇险人员和参加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

2.3.9应急保障组

省交通厅牵头,民政、通信、交通、卫生医疗等部门组成。负责提供应急后勤、物资、通信、交通和医疗等保障。

2.3.10善后处理组

省民政厅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遇险人员的救济、遇险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尸体处理、有关费用补偿或赔偿等事项。

2.3.11事故调查组

海事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之间、或渔业船舶单方事故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行业的专家参加。调查组负责查明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并为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4应急救助力量

2.4.1应急救助力量的组成

应急救助力量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救助力量和军队、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

2.4.2职责

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参加水上应急行动;保持与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5组织体系框架图

3 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分析

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其他可能威胁水上人命、财产、环境安全或造成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

有关部门对以上信息进行监测分析,预报可能引发的水上突发事件。

3.2预警级别确定

根据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遇险信息的风险等级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严重预警信息(Ⅰ级)

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造成内河风力8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监测预报有特大洪峰的信息。

严重预警信息(Ⅱ级)

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在48小时内造成内河风力8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监测预报有较大洪峰的信息。

较重预警信息(Ⅲ级)

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恶劣天气将使内河风力达6-7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米的信息。

(3)洪水期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监测预报有大洪峰的信息。

一般预警信息(Ⅳ级)

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内河风力6级以上的信息。

(2)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米的信息。

3.3预警信息的发布

省气象局、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规定的信息播发

渠道向有关方面发布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3.4预警预防行动

从事水上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省、市水上搜救机构,根据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3.5预警监督检查与评估

省水上搜救中心对有关部门预警信息的播发和接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报告省政府。

3.6预警支持系统

有关部门要建立预警信息技术平台,依靠wang络保证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实现资源共享。

4 险情分级及报送

4.1险情分级

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突发事件对人命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水上突发事件险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特大险情信息(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4.1.2重大险情信息(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4.1.3较大险情信息(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险情。

4.1.4一般险情信息(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其他水上突发事件。

4.2险情信息的报送程序

各地市人民政府或搜救分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对险情立即进行初步核实,核实后的一般以上等级险情应立即向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省水上搜救中心要将较大等级以上险情信息在1小时内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行动进行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遇险信息的核实与分析

采取直接向遇险船舶和人员联系和向有关部门查询等方式对遇险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5.2险情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在对险情信息进行分析核实后,确认为遇险的,对险情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搜救专家对险情进行评估,确定遇险等级。

5.3先期处置

险情发生后,事发地水上搜救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搜救应急工作,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事态发展情况。

5.4分级响应

5.4.1分级响应原则

(1)重特大险情省水上搜救中心协调组织处理。必要时,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请求支援。

(2)较大、一般险情辖区水上搜救分中心组织实施应急行动,但要向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

(3)省水上搜救中心应密切关注并及时指导险情发生水域的水上搜救分中心的水上险情应急行动,当省水上搜救中心认为必要时,可对险情应急行动实施统一的组织和协调。

(4)上一级搜救机构在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搜救机构应及时启动本级预案,及时采取应对行动,并将情况迅速向上一级搜救机构报告。上一级搜救机构启动预案后,事发地搜救机构应服从上级搜救机构的指令,按照指令适时、适当采取应急行动。

5.5应急指挥机构的行动

(1)制定搜救方案

(2)布置应急救援任务的内容和程序,包括任务目的、地点、现场报告等。

(3)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医疗救护、疏散转移、维护治安等支持保障工作。

5.6现场指挥的行动

(1)组织现场力量实施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

(2)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应急方案修改建议;

(3)按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情况及现场天气水文情况;

(4)做好应急行动过程的记录,如有需要,做好现场的取样取证工作。

5.7水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1)当救助成功或船舶、人员已脱离危险,省水上搜救中心可宣布应急行动终止。

(2)经努力搜救行动仍无效果,省水上搜救中心经过对已掌握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可宣布应急行动终止。

5.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符合水上救援要求的装备,采取相应的防止人身伤害的防范措施,按符合规定的程序进入和离开现场。

5.9遇险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险情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应急情况下疏散方式、程序路线,及时调集应急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5.10信息发布

5.10.1信息发布原则

(1)搜救中心统一对外发布。搜救各成员单位及各种搜救力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水上救助行动的报道。

(2)信息发布要及时、客观、准确。

5.10.2信息发布内容

(1)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船舶概况、船员和旅客情况、载货情况。

(3)救助情况。

(4)获救人员的医疗、安置情况。

(5)善后处理情况。

(6)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5.10.3信息发布方式

(1)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

(2)采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

(3)采用热线电话、wang站发式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1.1伤员的处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

6.1.2获救人员的处置

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或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外籍人员和中方在外获救人员省外办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1.3死亡人员的处置

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或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涉外死亡人员,省外办负责处置。

6.2效果和经验评估

6.2.1搜救效果的总结评估

(1)水上搜救机构负责搜救效果的调查工作,实行分级调查的原则。

(2)水上搜救分支机构负责一般和较大事件的搜救效果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报告;省水上搜救机构负责重大事件的搜救效果调查,在

2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报告;特大事件的搜救效果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负责搜救效果调查的机构提出调查报告,应送上一级机构审核。

6.2.2应急经验总结和改进建议

(1)水上搜救机构负责应急经验的总结工作,实行分级总结的原则。

(2)搜救分支机构负责一般和较大应急工作的总结;省水上搜救机构负责重大应急工作的总结;特大应急工作的总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省水上搜救中心组织专家对重大水上应急行动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省政府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7 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有关通信管理部门、单位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确保水上应急通信畅通。

7.2应急力量与应急保障

7.2.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1)省水上搜救中心收集本省可参与水上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方式和分布情况信息,建立本省水上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

(2)重要的航段,各级地方政府、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业救助力量和相关的搜救设备及救生器材。

(3)省水上搜救中心依据《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收集本省应急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布局信息,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

7.2.2交通运输保障

(1)交通部门应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为水上应急指挥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以及应急器材的运送提供保障。

(2)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备专用交通工具,确保应急指挥人员、器材及时到位。

(3)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与本地区的运输部门建立交通工具紧急征用机制,为应急行动提供保障。

7.2.3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省水上搜救

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与当地具有水上救助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动机制,明确水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或医疗移送和收治伤员的任务。

7.2.4治安保障

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与同级公安部门建立水上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保障水上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7.2.5资金保障

(1)应急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承担应政府承担的应急保障资金。

(2)省财政部门应在每年度内安排一定数量的水上应急保障经费,用于支付应急调用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的成本支出。

(3)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按规定使用、管理搜救经费,定期向同级政府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7.2.6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当地政府动员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支援水上应急行动。

7.3宣传、培训与演习

7.3.1公众信息交流

(1)省水上搜救中心要组织编制水上险情预防、应急等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通过媒体主渠道和适当方式开展水上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2)水上搜救机构要通过媒体和适当方式公布水上应急预案信息,介绍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常识。

7.3.2培训

水上搜救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

7.3.3演习

为了提高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增强应急队伍应急处置和安全保护技能,加强各应急救助单位之间的配合与沟通,检验参与单位应急能力,省水上搜救中心应每三年举行一次水上综合搜救演习,每年举行一次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应急通信演习。

7.4监督检查

省水上搜救中心执行本预案的情况,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或省政府监督检查。

8 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1)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水上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预案的编制、批准

(1)省政府负责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预案正文应征求军队和有关部门意见后,省政府批准。

(2)本预案涉及的技术指导性文件,省水上搜救中心审定。

本预案相关通信联络内容省水上搜救中心及时更新。有关单位与人员的通信联络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省水上搜救中心,省水上搜救中心每年三月份将通信联络表发至有关单位和人员核实和更新。

8.2.2评审

(1)周期性评审和临时性评审

①省水上搜救中心定期组织人员对水上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予以必要的修订,最长不超过两年。

②省水上搜救中心发现水上搜救预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应立即组织临时评审,进行修订。

(2)评审发式方法

①专家评审

②应急行动人员评审

(3)修订与更新

①预案中涉及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省水上搜救中心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②评审意见认为预案存在重大缺陷的,省水上搜救中心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订。

③本应急预案的修订意见,省水上搜救中心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发有关单位和部门。

④预案修订较大或经多次修改,省水上搜救中心应更新预案,并发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8.2.3备案

省水上搜救中心及分支机构制定的水上应急反应预案报上一级水上搜救机构备案。

8.3国际协作

在中俄国境河流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应省水上搜救中心负责与俄方联系有关相互协助救助事宜。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8.4.1在参加水上应急行动中牺牲的军人或其他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门上报批准为革命烈士。

8.4.2参加水上应急行动致残的,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8.4.3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省水上搜救中心报省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或《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8.4.4对积极参加水上搜救的单位、船舶、个人,省水上搜救中心上报省政府或省交通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偿或表彰。

8.4.5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水上搜救机构协调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或违反本预案有关新闻发布规定的单位、责任人,水上搜救机构予以通报,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对违反海事管理法律、法规的,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解释部门

本应急预案黑龙江海事局负责解释。

8.6预案实施时间

水上搜救应急救援预案

?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协议,结合市辖区水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市管辖围发生的水上事故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包括长江段水域以及市辖区河、湖泊水域。 1.3.2 参与水上事故险情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4.1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 政府领导:市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力量,实施应急反应行动。 统一指挥:对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使各应急力量协调行动,保证应急反应行动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1.4.2 社会参与,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机制。 团结协作:参与救助的各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日常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各力量,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1.4.3 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平战结合:加强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做好预警和预防工作,减少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一旦发生水上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进行处置,减少损失。 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关爱生命,全力救助遇险人员。 科学决策:发挥先进科技手段和专家的作用,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实事,尊重科学,尊重专家意见,确保应急指挥的科学性、权威性。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搜救中心)是市水上搜救应急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市水上搜救工作重要事宜,组织领导市水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 2.2 日常办事机构 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水上搜救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各救助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 2.3 应急指挥机构 2.3.1总指挥 根据险情级别,总指挥由搜救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的总体指挥。 2.3.2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按照总指挥指令承担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常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加入或者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协议,结合常州市辖区水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常州市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上事故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包括长江常州段水域以及常州市辖区内河、湖泊水域。 1.3.2 参与水上事故险情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4.1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市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力量,实施应急反应行动。 统一指挥:对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使各方应急力量协调行动,保证应急反应行动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1.4.2 社会参与,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机制。 团结协作:参与救助的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日常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1.4.3 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平战结合:加强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做好预警和预防工作,减少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

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江苏省镔鑫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综合料场工程Y17转运站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连云港兴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施工安全管理 二、1、集团安全管理原则:意识、措施、督导 三、意识:强烈的安全第一意识 四、措施:科学、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督导:严格的检查、监督、指导 六、2、采取措施,提高全员的安全施工意识 七、(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八、(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九、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进场后,和劳务作业队一起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责任制。并将各种管理制度上墙。 十、1)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框架图 十一、根据管理程序绘制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程序图。 十二、2)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①. 项目经理: 十四、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十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十六、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七、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施队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十八、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的制度的实施。 十九、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二十、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十一、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十二、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二十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交底。 二十四、参见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二十五、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十六、项目工程应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求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二十七、支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

船舶各种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1 (2)

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船舶在海上航行,如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或已对船舶安全构成威胁时应:1.发出警报,组织应急并及时抄收当地或附近气象台的天气预报。? 2.迅速报告报告就近港口当局或海上搜救中心。? 3.根据天气预报或气象传真图,综合分析天气情况,作出判断。及时调整航向、航速,以减轻恶劣天气对船舶的损害。必要时择就近安全港口避难。? 4.船舶在遭受或面临自然灾害威胁时,轮机长应在机舱指挥轮机员工作,保证主、辅机的工作正常,确保舵机的安全使用。并做好应急舵的随时转换使用。按船长指令,安排轮机员驳油,将燃油集中,减少不满舱,减少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稳性。? 5.船舶遭遇自然灾害或临近自然灾害威胁时,大副听从船长命令,协助船长工作。安排水手长、木匠检查并关闭所有水密门窗,保持水密。并通知机舱做好排水系统的使用准备工作,确保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6.对船舶遭遇自然灾害后可能造成的搁浅、碰撞、火灾等事故,应按相应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尽全力保证人、船、货安全。?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 1.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

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大洋及远离海岸航行)及就地抛锚(沿岸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 2.在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厂安全质量经理或其替代人及厂 调度室,并可据船位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对船舶、船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 3 .在狭水道航行时,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拖轮予以协助。? 4.进出港时,可通过引水、代理、或直接向港口主管机关申请派拖轮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 5.当值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6?.当值驾驶员应使用VHF发布本船目前位置,提醒来船注意,并做好各项记录。? 7?.船长应积极配合引水,征求引水意见(进出港时),沉着指挥。? 8?.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9?.求得岸基支持,按厂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10.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

水上作业应急处置预案

水上作业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东江水利枢纽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结合本枢纽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围 船舶水上作业事件是指船舶在生产作业、航行、锚泊等过程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或机械故障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枢纽管理区通航水域发生的较大、一般水上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严格管理; (2)职责明确,规有序; (3)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负责指挥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对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幼儿园各种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防火疏散演练方案 一、活动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防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全园师生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学会自救自护。 二、演练时间、地点、内容 演练时间: 地点;鑫艺幼儿园 内容:安全防火演练 三、活动准备: 1、教师对幼儿传授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救自护要领。 2、汽油、木块、灭火器、湿毛巾、手电筒。 四、具体活动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员工的动员大会,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幼儿了解防火常识,逃生办法,自救自护的窍门 2、布置演练的具体分工要求责任人,各负其责。 3、下午演练时间到,疏散演练开始,全园师生在老师的疏散引导下快速撤离火场,向安全地带疏散,要求幼儿在撤离时弯下腰,伏下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嘴,并在撤离时关紧活动室的门、窗,用手电筒代替应急灯从教室门口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撤离。 5、撤离现场后,园长讲解消防知识、消防法规、火灾案例等。 6、有教师表演油盆灭火,使师生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消防的小常识。

五、负责人安排情况:防火疏散演练;总指挥:疏散组负责人:

防范劫持、伤害等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幼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幼儿园的稳定,特制定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幼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3、加强对幼儿园周边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局办公室和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3、若出现人员受伤情况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或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镇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园方要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幼儿园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幼儿,并迅速疏散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预案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预案 编制:审核: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预案 一、水上打桩船作业安全技术 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打桩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必须确定打桩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3、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打桩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5、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6、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7、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木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8、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9、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10、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1)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2)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3)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4)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11、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12、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幼儿园各种安全应急预案

幼儿园各种安全应急预案 XX省(市/自治区)XX市XX区/镇XX幼儿园 一、活动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全校师生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学会自救自护。 二、演练时间、地点、容 演练时间:XX年XX月XX日 地点:XX幼儿园 容:如安全防火演练 三、活动准备: 1、教师对学生传授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救自护要领。 2、汽油、木块、灭火器、湿毛巾、手电筒。 四、具体活动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员工的动员大会,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了解防火常识,逃生办法,自救自护的窍门。 2、布置演练的具体分工要求责任人,各负其责。 3、下午演练时间铃声响起,疏散演练开始,全校师生在老师的疏散引导下快速撤离火场,向安全地带疏散,要求学生在撤离时弯下腰,伏下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嘴,并在撤离时关紧教室的门、窗,用手电筒代替应急灯从教室门口在最短的时间安全撤离。 4、撤离现场后,校长讲解消防知识、消防法规、火灾案例等。 5、有教师表演油盆灭火,使师生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消防的小常识。 五、负责人安排情况: 防火疏散演练;总指挥: 疏散组负责人: 防劫持、伤害等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校园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

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

水上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预测与报告 1.监测预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事故监测计划,加强对水上作业的安全检查,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及早处理,尽可能地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至应急领导小组。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要立即拨打12395报警电话;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发生火灾的,在现场消防器材不能及时有效灭火时,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五、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施工船舶发生事故时,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必要时发出求救信号,并应迅速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接获该信息后,应立即向水上安全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如果需要启用,则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组长决定,根据组长指令通知海难救助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1、有人员伤亡、落水的施救措施 1)发现有人落水,应立即大声呼喊"x船有人落水",同时向落水者的上风位置抛掷救生圈或其他浮具。 2)船舶立即停止施工,并派交通船向人落水方向靠拢,同时发出人落水警报和显示相应的信号。 3)施工船上派人了望,盯住落水者,夜间开启探照灯。 4)交通船从下风方向接近落水人员,并在适当的距离将船停住,以免撞压落水者。 5)如果落水者有活动能力,可抛浮具、绳子等帮助落水者靠拢,再将其拉上船。 6)若落水者无活动能力,可用篱钩小心钩住落水者的救生衣或衣服,使其靠拢救生艇。钩挂落水者衣服时,注意不能用力过大,以免拉脱衣服。 2、船舶有沉没危险应采取的措施 1)及时掌握船舶自救情况和船方明确的救助请求。 2)积极组织遇难船堵漏、排水,及时疏送有关人员。 3)立即停止附近其它船只施工,组织其它施工船施救,将事故船迅速拖离主航道或危险区域,尽量向安全区域撇滩。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原则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原则正式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原则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针对性。编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责任水域的气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发险情等实际情况,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实际需要。对于责任水域内频繁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则应详细地制定子预案。 科学性。编制预案应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严密的分析和论证,权衡应急处置措施的利弊,慎重设计应急处置流程,使应急预案科学、严谨,为应急救援提供统一、完整的行动程序。

实用性。在编制需求分析、评估水上突发险情的基础上,建立指挥与协调机制,赋予应急组织成员单位相应的职责和权利,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当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有关人员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设定的程序,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 系统性。应急预案应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国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以及与各子预案的有机协调和对接,形成结构有序、优势互补、功能配合、共生共进、和谐高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完整性。应急预案的功能、内容、过程和适用范围应完整,包含实施应急反应所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 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贵政办[2011]260号 【发布部门】贵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3 【实施日期】2011.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搜救专家组 2.3 现场指挥(员) 2.4 水上应急搜救力量 2.5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与发布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水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上报 4.1 水上突发事件分级 4.2 信息报告 5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5.1 水上遇险信息的接收

5.2 水上遇险信息的核实与分析 5.3 先期处置 5.4 分级响应 5.5 应急指挥机构的任务 5.6 现场指挥(员)和搜救力量的任务 5.7 水上搜救力量的调用与指挥 5.8 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保障措施 5.9 水上应急通信 5.10 水上搜救医疗救援 5.11 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 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4 救助效果评估与行动方案调整 5.15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和恢复 5.16 水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5.17 新闻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6.3 保险 6.4 现场清理 6.5 赈灾和恢复 6.6 归还与补偿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的处理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时间,尽可能的为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水上安全运输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库尔勒天鹅河风景旅游带水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上突发事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日常安全工作、节假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整改上态度要坚决,错事要有力,行动要果断。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沉船死亡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上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船主驾长负责制,把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实到船头和人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突发内河交通事故监控、报告、

安全应急预案57351

广东省国泰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以备不虞。 一、应急预案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何峰华(校长) 副组长:赵宏伟(主任) 二、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紧密联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有效控制事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重视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3、应急联动,群防群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加入,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学校难以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争取他们的配合。 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绐终要坚持生命第一的思想,要及时采取避险措施,确保生命安全,并力争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A)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应迅速送往太平镇菜医院进行初诊,并迅速报告学校 2、负责人向教育局及卫生部门报告。 3、食用校外食物所导致的中毒,我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B)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学校、交通部门和教育局。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C)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首先发现的教师或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在场教师或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某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后,

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编制主要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3.10《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1.3.11《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1.3.12《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 1.4.1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2010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

南宁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南宁市兴宁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2016年版) 作者: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一、编制目的 建立南宁市兴宁区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突发事件扩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域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水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类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险情上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突发事件对人命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险情、重大险情、较大险情和一般险情。 (一)特别重大险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载员30人以上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 5.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保安事件。 6.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二)重大险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载员30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

4.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保安事件。 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三)较大险情(III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500总吨以上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保安事件。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险情。 (四)一般险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500总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其他水上突发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兴宁区行政区域内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五、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城区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社会参与:依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公务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机制。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

各类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各类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障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中,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教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学校各类课程考试。 二、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和班级在考试前举行专题安全教育会议,教育学生要诚信参考,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不制造危险,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则;教给考生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方法。考试结束后,要确保每一名考生安全回家。在认真抓好考生安全教育的同时,要对每一名考生言行进行规范教育,确保考生安全的防范及自保能力。 2、进行各种资质审查,强化管理。 (1)交通安全。对于需乘车外出的考试,学校严格审查车辆资质。选择检验合格、证件齐全、车况性能良好的车辆和有运营证、驾驶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技术过硬、熟悉道路情况的司机,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加强对司机的教育与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要加强对考生上下车时的管理,要求学生待车停稳后再排队上下车,严防因拥挤、翻窗造成伤害事故。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饮食饮水安全。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生就餐的食堂、饭店进行严格的卫生资格审查,要加强对饮食、饮水的监管,认真做好食品采购及加工环节检查,防止食堂餐具不清洁、采购过期食品,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生熟不分开、食物清洗不干净和未烧熟烧透等情况出现,尤其检查有无豆类蔬菜及带芽马铃薯等;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饭店整改;教育考生识别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副食,慎重购买。 (3)住宿安全。对于需乘车外出的考试,教育学生及陪同家长选择设施卫生、配备齐全的宿舍,保证学生睡觉质量;联系旅店安排专人负责大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宿舍,危害考生利益和安全。 (4)考场安全。对考场内的消防设施和出入通道认真查看,提醒学生应该注意的问题。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踩踏、紧急逃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3、信息公开,及时反馈 学校要提前安排好考生考试期间的食宿,做到分散安排,统一管理。带队老师电话要向学生公开。各班要建立考生信息一览表,对学生具体住宿地、联系电话、陪护人等情况登记明确,以备查用。对考试时间地点要明确告知考生。 4、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带队教师、运输队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确保考试期间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措施 1、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点或各考场、各带队老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我县拟于举行预案演练。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 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

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 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 1.应急办,海事局。 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应急预案-最新范文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应急预案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跨河工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航行船舶的安全,及早防止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立足防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预防提在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一切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泉河颍上北路跨河工程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上下游各500M范围。 三、预案的组织领导。中铁八局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实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应急预案的领导小组。 四、预案的启用要求。 1、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加强施工作业水域的瞭望,指挥船舶安全驶过施工作业区水域。 2、对施工作业水域船舶流量过大或通航宽度受限制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报请海事监管机构实行单向航行或禁航,以保障施工作业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 3、在汛期洪水期间,加大对过往船舶的引导力度,申请海事监管机构海巡艇加强施工作业区上.下游船舶的控制点及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警戒,提早采取强力措施,防止船舶误入大桥施工区损坏施工设施和发

生水上交通事故。 4、遇有下述事故,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应立即组织指挥救助和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海事机构报告。 (1) 、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损有倾覆,沉没危险的。 (2) 、船舶发生火灾的。 (3) 、船舶发生其他水上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船舶倾覆,沉没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水域污染的。 (4) 、汛期发生船舶漂流可能危及水上水下施工设施安全的 五、现场监督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在发现船舶遇险或者接到船舶遇险报告后,一方面以最快方式赶赴现场指挥救助,另一方面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海事监管机构报告 六、发生险情和事故,附近的人员.船舶.设施均应投入营救,必须服从海事救助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在人身财产均有损失的情况下,应以先救人为原则,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必要时可通知急救中心派员赶赴现场施救。 中铁八局泉河颍上北路大桥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水上作业溺水应急预案

中交隧道局108线禹门口跨黄河公路大桥水上作业溺水应急预案 编制:王宗江 复核:王乐宁 审批:蔺炳辉 中交隧道局禹门口黄河大桥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应急救援组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上作业防溺水抢险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现场水上作业危险源辨识及防控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上作业危险源辨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上作业危险源防范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应急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场应急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人员安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坠落溺水事故应急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一、应急物资....................................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二、施工驻地到韩城市人民医院路线图及急救电话。-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三、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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