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制度研究-韩国

认证制度研究-韩国
认证制度研究-韩国

韩国认证制度研究

1.概述

韩国汽车工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目前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型产业。伴随着韩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韩国自80年代开始,参照国际典型的汽车产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自己的汽车产品认证制度。

韩国对汽车产品的管理基本上参照了国际典型的汽车产品认证制度,有十

分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认证形式上参照了欧洲、日本等国家的型式认证制度。很多内容与其很相似。

2.汽车行业及产品状况

韩国是世界汽车生产大国,就有较强出口竞争实力,韩国汽车产业发展较快,已经建立起以现代、起亚、通用大宇、双龙、雷诺三星等大型企业集团为中心的现代化汽车工业生产体系,取得了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并实现了生产全球化及技术先进化,汽车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重高达70%。作为世界五大汽车工业国家之一的韩国,同样以汽车产业为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汽车工业拥有近80

年的历史。据统计,2000年年代,韩国汽车产量始终保持在世界汽车产量排位

第五位的国家。

就韩国汽车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国及地区而言,近年来,德国始终稳居韩国汽车产品进口来源国的首位。其次是日本。美国和中国是韩国汽车产品第三、第四进口来源地。

自上世纪70年代初期,韩国便将汽车工业转向为出口导向型产业,因此,

出口占据韩国汽车产品总贸易额的绝大多数。美国是韩国汽车产品出口最主要的国家,但其近年来所占份额有所下降。亚洲国家中,韩国汽车产品出口最大贸易伙伴为中国,中国在韩国汽车产品出口国中的排名从2009年以后始终未第二位,而其所占的份额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俄罗斯、巴西在韩国出口目的地中也占据一定份额。而今年来,随着欧盟与韩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韩国汽车品牌加大了进入欧洲市场的力度,欧洲国家在韩国汽车产品的出口中所占比重有所上升。总体看来,韩国汽车产品出口呈现世界范围内多元化,欧亚市场增长迅速的趋势。

韩国汽车产业生产车型主要有乘用车、客车、货车及特种车等四种车。其中,乘用车生产的比重最大,占91.3%。因此,在韩国的汽车产品出口结构中,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占汽车产品出口总额的半壁江山。作为汽车工业大国之一,虽然韩国生产的主要车型包括货车和客车,但其挂车及半挂车、牵引车等重型车的出口数额相当微小。

3.汽车准入(认证)管理流程

任何进入韩国市场的车辆,都要通过安全、环保、油耗3个方面的认证,这三个方面的认证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分别为国土交通部、环保部、产品资源管理局。

3.1 安全认证

1986年12月31日,韩国政府首先颁布《机动车车辆管理法》,对机动车辆的注册、技术法规(安全标准)、型式认证、汽车检修、保养等事项都做了法律上

的规定。为了具体实施《机动车辆管理法》,韩国政府于1987年7月1日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令》,1987年8月1日韩国国土交通部(韩国国土交通部在1994年12月的韩国政府机构改革中,与韩国建设部合并,改称韩

国建设及国土交通部)以部令形式颁布《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规则》。此外根据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的规定和授权,韩国国土交通部对机动车辆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即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体系。

根据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及其实施令的规定,对于车辆直接涉及行车安全性的结构和装置,必须满足相应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否则不得上路运行。为了保证汽车产品满足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要求,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及其实施令授权韩国国土交通部对汽车产品实施较完善的型式认证制度,规定了汽车产品必须根据机动车辆安全标准进行型式认证。为此国土交通部在《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规则》中规定了较详细的认证实施程序。

根据《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规则》的规定,制造厂家首先向国土交通部提出认证申请书,并随申请书同时附上如下文件:

(1)按《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规则》中规定,以表格形式填写的车辆及部件的各种技术参数表。如果是变型车,则还需填写车型改动前后的技术参数对比表;

(2)车辆的设计图,包括涉及安全性能的车辆构造、主要装置的透视图及配置图。如果是变型车,则仅限于变动项目;

(3)涉及安全性能的车辆结构、装置的强度计算书。如果是变型车,则仅限于变动项目;

(4)车辆的外观图;

(5)对于首次申请认证的制造厂,还需提供厂方的质量控制和保证能力的证明,这主要是指厂方应具备《机动车辆管理法实施规则》中所规定的厂方检测设备、检测周期和检测的人员、技术力量;

6)对于年产汽车1 000辆以下的情况,厂家还需提供汽车的市场销售情况。

国土交通部在收到制造厂的认证申请和相关文件后,开始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最多不超过15个实际工作日。对于基本型的车辆和年产量超1 000辆的车辆需进行型式认证试验(性能试验);对于与原已通过型式认证车型同一型式的车辆,和年产量小于1 000辆的车辆则可免做型式认证试验(性能试验)。韩

国国土交通部已将认证申请的接受和审查工作委托给韩国汽车检测研究所(KATRI)进行。在韩国对汽车产品的型式认证试验可以按以下3种方式进行:

(1)在KATRI进行试验,试验周期最多为2个月;

(2)在KATRI指派人员的参与下,直接在制造厂的试验室里进行试验,试验周期最多为25个实际工作日;

(3)提交制造厂内部试验报告。

如果国土交通部通过对制造厂家的型式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以及型式试验(性能试验),认为某一车型符合韩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对该车辆型式给予认证批准,向制造厂颁发批准证书。获得型式认证批准证书的制造厂在进行该型式车辆大批量生产时,还需根据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及实施令和实施规则的规定,向国土交通部的指定代理机构申请生产一致性检查(韩国称之为确认检查),以证明其大批量生产的所有车辆与型式认证批准车辆相一致,随确认检查申请书同时需附格式固定的车辆参数表和车辆外观图。受理确认检查的机构在完成检查,确认大批量生产的车辆符合型式认证批准车辆后,则向申请者交付确认检查证,该证记录了该型式车辆的底盘型号和发动机型号。韩国汽车检测研究所(KATRI)作

为确认检查的代理机构在进行这种检查时,一般对大批量生产的车辆下线时的第1辆车进行检查,以确认其与型式认证批准的车辆相一致。

车辆在进入市场后,在投入使用时,需由车辆所有者向国土交通部申请办理新车注册,国土交通部在注册时要核实车辆的底盘型号和发动机型号是否与该车型的确认检查证上记录相一致,如不一致则拒绝该车辆的注册。同时注册时还需进行新车注册检查。如果车辆制造者在完成型式认证后,没有能够继续保有认证时所要求的质量控制和保证能力,或者所生产的车辆与型式认证批准的车辆不一致,国土交通部则将取消对该车型的型式认证批准。

3.2环保认证

国家环保部(MoE)负责环保认证,国家环境研究所(NIER)负责环保的具体检测工作。

环保认证的流程如下图所示,分为两种情况。情况1为年销售量超过1000辆/年并且在韩国市场销售已超过三年的制造商或者进口商。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或进口商向环保部申请时,除了提供车辆相关的信息文件之外,还需要提供环保部对制造商实验室的初始评估试验报告。环保部受理制造商的认证申请和相关文件后,制造商需要提交企业内部试验报告给NIER进行审查。NIER审查合格后,即可宣布认证通过。在认证通过后一年内,还需要进行产品一致性(COP)试验。情况2为除1以外的所有情况,这种情况下,试验必须在NIER进行,不能使用企业内部试验报告。NIER试验合格后,即可宣布认证通过,这种情况无需再进行COP试验。

图1.环保认证流程

3.3油耗标签

韩国产品资源管理局隶属于韩国知识经济部,负责油耗的工作。具体检测由韩国机动车技术研究所(KATECH)、韩国能源研究所(KIER)、韩国石油管理局(KPETRO)进行。涉及的车辆为15座及15座以下的乘用车、最大总质量小于3.5t的货车。

4.纳入认证的汽车产品的范围

在排放方面,车辆分类如下:

1.乘用车

1)微型乘用车:发动机排量<1L;

2)小型乘用车:发动机排量≥1L,最大总质量<3.5t,不超过8座;

3)中型乘用车:发动机排量≥1L,最大总质量<3.5t,9座及9座以上;

4)大型乘用车:3.5t≤最大总质量<15t;

5)超大型乘用车:最大总质量≥15t。

2.货车

1)微型货车:发动机排量<1L;

2)小型货车:发动机排量≥1L,最大总质量<2t;

3)中型货车:发动机排量≥1L, 2t≤最大总质量<3.5t;

4)大型货车:3.5t≤最大总质量<15t;

5)超大型货车:最大总质量≥15t。

在噪声方面,车辆分类如下:

1.乘用车

1)微型乘用车Mini PV:发动机排量<0.8L;

2)小型乘用车Small PV:发动机排量≥0.8L,不超过9座;

3)中型乘用车Medium PV 1:发动机排量≥0.8L,最大总质量≤2t,10座及10座以上;

4)中型乘用车Medium PV 2:发动机排量≥0.8L,2t<最大总质量≤3.5t,10座及10座以上;

5)大型乘用车Large PV:发动机排量≥0.8L,最大总质量>3.5t,10座及10座以上;

2.货车

1)微型货车Mini Truck:发动机排量<0.8L;

2)小型货车Small Truck:发动机排量≥0.8L,最大总质量≤2t;

3)中型货车Medium Truck:发动机排量≥0.8L,2t<最大总质量≤3.5t;

4)大型货车Large Truck:发动机排量≥0.8L,最大总质量>3.5t;

5. 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八种认证模式中的第四种。

6. 认证标识

韩国没有认证标识的要求。在通过安全认证后,会在车辆铭牌上打印“该车满足韩国机动车管理法的要求”的字样。

7. 认证实施的主体及相应管理措施

国土交通部MLTM:负责机动车辆安全认证工作。

韩国汽车检测研究所KATRI: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工作。

环保部MoE:负责机动车辆环保认证工作。

国家环境研究所NIER:负责环保的具体检测工作。

韩国产品资源管理局KEMCO:负责油耗的工作。

韩国机动车技术研究所(KATECH):负责油耗的具体检测工作。

韩国能源研究所(KIER):负责油耗的具体检测工作。

韩国石油管理局(KPETRO):负责油耗的具体检测工作。

8. 与我国认证制度的差异性

在认证制度上,我国与韩国有以下几点差异:

a)韩国的认证由3个部门管理,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方面的认证;

b)汽车产品分类标准不同;

c)无认证标识的要求。

d) 认证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e)认证模式不同;

f)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不同;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模板(详细版)

公司规章模板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 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3C认证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3C认证管理制度 (2007A版定稿) 编制:品管部 审批: 生效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 3C认证的实施经办 (3) 第四章 3C认证的日常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5)

3C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 信心密切相关。 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 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 (二)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 (四) 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 (五) 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 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 (七) 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 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 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 (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 (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 (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 (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

第二章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及主要类型

第二章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及主要类型 第一节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发展概述 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世界各国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中都颁发各自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特别是认证标志。目前在国际上约有数百种认证标志。 ISO有专门的出版物,介绍国际上有关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技术条件,标志的总结情况、使用范围,实行认证的产品范围等。对于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申请外国认证标志使用许可证和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了解产品ikia!~!il序、AilBiE书、认证标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它是以市场经济模式发展的工业发达国家为了贯彻标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努力促进商品流动,理顺关系、统一规则、全面展开国际交流、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成为普遍采用的方式。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展较晚。1978年9月,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ISO为正式成员后,才引入质量认证的概念。经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国外开展认证工作较早的国家和ISO/IEC等国际组织考察,翻译出版了一批资料,开展了宣传工作,逐步提高了国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认识,基本上统一了对在我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的看法。1981年4月,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按照国际电子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ECCi)的章程和程序规则,组建了机构,制定了有关文件,开展了产品认证工作。1984年10月,成立了中国电子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公布,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书,准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 标准化法颁布以后,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始纳人了法制轨道。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发布,1992年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这就使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质量认证工作有了更快的进展。到目前为止,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已有8个(除前面提到的2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外,又相继成立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质量保证能力认证委员会、水泥认证委员会、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委员会、中国橡胶避孕套质量认证委员会、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等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获准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已由1990年底的793家增加到1994年的1992家,已取得各个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合格或安全认证证书的产品类别达到276种(一种产品可能颁发多张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时间:2004-07-26 作者:国家认监委点击流量次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 的背景由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由于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尤其是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存在着多重体制、政出多门,发证与执法监督混淆,尤其是对内对外两套制度等问题。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两个制度覆盖的产品大部分交叉,评价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虽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重复、收费结构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两个标志独立存在,互不认可。中外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企业和外国政府多年来通过不同渠道,向国务院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这一问题还成为我国入世谈判中屡屡被质疑的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十五次多边谈判中,有关方面的谈判代表强烈要求我国将内外两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整合,建立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的新的认证制度。为此,国务院领导 在年月明确指示:将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与进口产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统一为一个制度,做到“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既按“四个统一”的原则重新建立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全面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的需要,发挥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总体效应月30 日国务院又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上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业务上直接接受国务院授权,是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这种组织结构的调整,为“四个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实现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 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到了新阶段,即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 尽管,“四个统一”的实现是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志,但“四个统一”并不意味着全部统一了由原国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评价制度(如:入网、许可、注册等制度)、并不意味着真正解决了产品评价活动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区分问题。统一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尚需时日,尚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支持。 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

X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XXX公司名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 - 3 - 第二章员工守则 ............................................................................... - 4 -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 4 - 第一节总则 ................................................................................. - 4 -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 4 -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 - 5 -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6 - 第一节总则 ................................................................................. - 6 -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 - 6 - 第三节考勤管理制度.................................................................. - 7 -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 - 8 - 第五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 - 8 - 第五章设计研发部管理制度............................................................ - 9 - 第六章销售部管理制度.................................................................... - 9 - 第七章物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 10 - 附表一: ........................................................................................... - 11 - 附表二: ........................................................................................... - 11 -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产品认证基础-第三章 产品认证方案

第三章产品认证方案制定和实施与管理 3.1产品认证方案制定 ●制定产品认证方案是实施产品认证的关键过程之一。 ——在根据实际需要对某类产品实施认证时,首先是建立产品认证制度或制定产品认证方案,或者建立某一领城产品认证制度,再依据产品认证制度制定更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的产品类别实施方案。 产品认证方案是指针对特定的产品,适用相同的规定要求、具体规则和程序的认证制度。 ●产品认证方案规定了实施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和管理要求。 ●产品认证方案执行附录A中的合格评定功能法。 3.1.1方案策划与准备 ●在实施产品认证前需要有相应的认证方案。每个认证方案有一个所有者。 ?方案所有者类型 ●方案所有者:是指负责制定和完善特定认证方案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是: ——产品认证机构 ——政府和监管部门 ——采购机构 ——非政府组织 ——行业和零售协会 ——认证机构团体 ——消费者组织。 ?方案所有者类型

方案所有者类型有: ——认证机构,其制定的产品认证方案仅供自己客户使用; ——非认证机构的组织(例如:管理部门、贸易组织、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其制定的产品认证方案由一个或多个认证机构参与实施。 ?方案所有者类型 ●认证方案可能有不同的体现形式: ——一个认证机构可制定一个仅供机构为其客户实施认证使用的认证方案; ——一个组织(如监管部门或贸易组织等)制定的认证方案,可能邀请一个或多个认证机构运作其方案——一些认证机构联合体(可能来自不同国家)可能共同建立一项认证方案 ——一个生产组织可建立其产品认证方案,包括检测、检查和审核,以及发布符合性声明?方案所有者类型 ●如果认为有必要运行几个使用同样规则、程序和管理的方案,方案所有者可将共同的程序和管理手段整合到一个产品认证制度中,在该产品制度下,可执行不同的方案,不需要针对每个方案重复设置管理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方案所有者将成为制度所有者并负责制度的管理以及在制度内运行的各方案的管理。 ?方案所有者的职责和责任 .产品认证方案所有者应为法人实体,政府性质的方案所有者因其具有政府职能,可视为法人实体。 方案所有者应: 对方案的目的、内容和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不断修改、维护完善方案,并在需要时提供指导;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实践的研究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实践的研究 摘要 伴随着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我国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问题,从我国现有实际出发,参考发达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廉租房政策和房租补贴制度。住房保障性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三项住房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均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得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很不明显,难以令人满意。这要求我们对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思考,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和住房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一个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住房保障制度,以更好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目前,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重视,但研究多集中在如何对现有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方面,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探索全新住房保障模式的成果很少。 本论文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本论文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研究国内外住房保障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对不同住房保障方式进行经济效应比较分析,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实际,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解决我国住房难的问题。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性制度 Our Affordable Housing System And Practice Research

ABSTRACT With housing system currency refor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people, from our existing reality,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housing security policy, introduced a series of affordable housing policy, including execute economy applicable room policy, low-cost policy and system of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a certain extent, resolve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groups. However, 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 three housing safeguard measures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all appeared of this or that kind of problem, make the existing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implementation effect is not obvious, not acceptable. This requires us to the current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for all-round thinking, according to China's social economy and housing development reality, to construct a more scientific, reasonable and efficient, fair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to better solve the housing problem in the low-income residents, and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At present, urban housing security problems arouse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academia, but the extensive attention on how to study for existing housing system reform of the housing system, further system of exploring new housing safeguard model results rarely. This paper use normative analysis and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housing guarantee system on the systemic research. This thesis mainly research purposes, is through the study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housing safeguard theory latest research results of different housing safeguard way economic effect comparison analysis, from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housing policy in China, combin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actual housing system, constructing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utmost ground solve our housing difficult question. Key words

俄罗斯市场准入,认证制度简介

俄罗斯市场准入/认证制度简介 俄罗斯市场准入/认证制度简介 1. 法律法规体系 1.1 俄罗斯强制认证体系目前俄罗斯国内有16 个强制认证体系, 其中最主要的强制认证体系是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体 系. 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体系(英文GOST R),是由俄罗斯国家标准计量认证委员会(Gosstandart)根据俄罗斯联邦《产品和服务认证法》、《技术调控法》等联邦法令的授权而建立的. 1.2 相关法律法规 俄罗斯联邦《产品和服务认证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认证一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 2.市场准入要求(GOST R认证和卫生、防火证书) 在俄罗斯市场销售的产品, 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能需要一种或多种认证要求. 目前为止,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的规定,目前有16种强制认证体系,如GOSB认证、防火安全认证、卫生认证、植物管理、环保(臭氧)、建筑和建筑师管理、电信、军事、警察等认证体系;对于电子类产品,主要涉及GOST R认证,卫生认证体系, 防火认证体系和通信产品认证这4种强制性的认证/许可要求.下面分别介绍这4种强制性认证/许可制度. 2.1 GOST R 认证 2.1.1 概述 GOST R认证(GOST R Certification)也称GOST认证(GOST是“国家标准”的所写,R表示俄罗斯),即 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是一种对俄罗斯制造商和出口到俄罗斯市场的出口商都非常重要的认证. 根据俄罗斯法律,商品如果属于强制认证范围,不论是在俄罗斯生产的,还是进口的,都应依据现行的安 全的规定通过认证并获得GOST证书(俄罗斯国家标准合格证书).对出口到俄罗斯的商品,GOST证书是需要提交给 俄罗斯海关的必备文件之一GOST证书分交付证书和成批生产证书两种.一种是交付批证书,针对出口商 只对一批产品有效;另一种是批量生产证书,一旦通过工厂检查,在3年有效期内,无需要每次重复提交证书,就可以顺利通关,允许产品在俄罗斯市场销售. GOST R认证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宽,包括工业的、机械的、电子的以及消费品,例如食品、化妆品和玩具,等等.根据俄罗斯认可机构GOSSTANDARD规定,超过50%勺俄罗斯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必须加贴GOST R符合性标志. 2.1.2 GOST 证书批准程序 GOST R证书,是在对产品进行技术评估并确认其符合俄罗斯安全标准之后颁发的.评估过程根据证书类 型可包括型式测试和对技术文档的评估,或加上工厂审核,监督性抽查,分析,采样等. GOST R证书分两类型,一种是交付批证书,是指外贸合同中所列的批次产品,该证书只对该批产品有效; 第二种是成批生产证书,该证书又分为 3 年有效期和 1 年有效. 根据证书类型选择不同的批准程序: 1. 3 年有效的批量生产证书 由GOSSTANDART可的机构有权颁发3年有效期的GOST证书,这种证书与具体的外贸合同无关,一旦通过认证,在 3 年有效期内,每出口一批产品,领取一份证书复印件,即可作为有效证明保证产品在俄罗斯销售. 第1页,共9页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公司理财11 张家齐 2011312462

国际金融11 张乔 2011312438 目录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3) (一) 住房政策演变 (3) (二)住房保障制度 (7) 二、韩囯ABCP 融资方式 (10) (一)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PFABS,PFABCP) (10)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实际状况分析 (14) (三)韩国ABCP方式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7) (四)ABCP方式在中国房地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启示 (18) 三、韩国的不动产税 (19) (一)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 (19) (二)不动产持有环节的税收 (21) (三)不动产转让及租赁环节的税收 (22) (四)不动产税基评估体系 (23)

(五)对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启示 (24) 四、后记 (26) 五、参考文献 (26) 文章摘要:本文从韩国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的变迁讲起,分五个阶段介绍了韩国住房制度从起步到最终成熟的过程。此后,文章分住房保障制度,APCP融资方式,房地产不动产税等三方面着重介绍了韩国房地产业住房制度的突出特点,并在每一点后强调了这种制度之于当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一)住房政策演变 韩国的住房政策是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实施的。因为20 世纪50 年代的韩国经历了朝鲜战争及其战后持续的国内政治、经济局势的动荡不稳,致使政府无法进行有序的经济开发,更无暇顾及居民的住房问题。 (1)20 世纪60 年代———政策准备期 1961 年朴正熙掌权以后,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一个《经济开发 5 年计划》,把促进 住房建设和供应,加大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参与等内容,纳入该计划之中。1963 年,颁布了第一个关于住房的法律———《公营住宅法》,明确了公房的供应对象,

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 策研究论文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中心苍南学习中心 姓名翁直群学号 指导教师徐镇南 2012 年 11 月 11 日 摘要 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着,初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促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等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 (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三)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 (3)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3) (五)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4)

四、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4)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 (4) (二)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 (4)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5)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5) (五)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 (6)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6) (七)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6) 五、结语 (7) 六、参考文献 (7)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二)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三)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3条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性

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3.8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传递和更新,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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