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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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xx-10-28作者:秩名

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始于1978年以后。中国金融开放,在地域分布上,基本上是沿着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路径行进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类型的引进上,基本上是按照先银行,后保险和证券的顺序有序开放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开放上,是按照先外汇业务,后允许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顺序进行的。

20xx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从此,中国的金融开放被外在地规定了加速度和时间表,中国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时代已经开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余年来,正是因为始终高举这面旗帜,我国经济才获得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过去20多年的成功经验,我们有理由期望,我国经济将由此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同于整体经济,由于基础相对脆弱,内资金融服务业受到开放的压力将会更大一些,但中长期内也会得益良多。应用朱总理一句话概括:(金融对外开放)有利有弊,做好工作,争取利大于弊。所谓做好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前面所

述的冲击简单应对,而应转换机制,更新制度,全面提高竞争实力。

本章在分析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的基础上,描述中国应对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再逐项具体分析中国金融开放的四个方面——银行、证券、保险、资本项目——所受的挑战与对策。

第一节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定》,基本职能是实施《WTO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关注对象是货物贸易。直到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1993年12月15日)进行一段时间以后,服务贸易方进入GATT的谈判范围。1993年12月,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forTradeofService,GATs)等若干重要文件。GATs是调整所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它由框架协议、8个附录和各成员国提交的国家具体承诺表组成。GATs正文共六大部分,二十九条。包括范围和定义、普遍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争端解决等,适用于各个服务部门。其中,最惠国待遇(第2条)、透明度(第3条)、垄断及专有服务提供

(第8条)、支付和转移(第11条)、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限制(第12条)等5项条款,以及两个金融服务附录,对金融服务贸易更具针对性,值得我们认真关注。在GATs框架下,1995年达成的关于GATS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协议以及1997年达成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则对金融服务开放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按照GATS金融服务附录的定义,金融服务是指由一参加方(参加服务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服务供应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服务。在GATS中,“金融服务”的内容被概括为信贷、结算、(证券、外汇)交易、保险、资产管理、金融咨询等六大类,计16项,可以说已囊括了金融领域内的所有营利性业务。

一、WTO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五条基本准则

(一)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关系到外国服务提供者能否有效进入缔约国市场。GATS第16条对市场准入的具体规则作出了规定。首先,每一成员国在具体服务部门就市场准入做出承诺时,它给予任何其他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承诺表规定的条件和限制所赋予的待遇(第16条第1款)。也就是说,各成员国在承诺表中确定的承担市场准入义务的最低标准,代表着对其他成员国开放市场的最低限度,并且,在以后的每一轮谈判中,WTO的成员国只能在新的承诺中减少限制,而不能增加限制。其次,做出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必须明确列出以下限制条件:(1)限制服务

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额;(3)限制服务经

营或服务产出的总量;(4)限制具体服务部门的雇佣人员总数;(5)限制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形式;(6)限制外国资本的最高份额(第16条第2款)。如果一个成员国承诺开放某一服务部门,而又没有在承诺表的市场准入项下明确列出这些限制条件,以后实践中就不

得维持或采取这类性质的措施。这样的规定,使各国的国内法规

具有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谅解协议还在GATs框架下提出市场准入的现状约束要求,即,各成员国在具体承诺表中列出的任何条件和限制,应仅限于

其现存的不符措施(A节),也即,有关成员国对外国金融服务

市场准入不得施加超出现有水平的限制。这弥补了GATs不足,GATs框架协议没有现状约束要求,这难以避免某些成员国在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政策上出现随机变动,甚至倒退。

(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一条传统的自由贸易原则,它要求一国境内的非

居民享有与居民同等的待遇。也即,对于一国领土管辖范围内的

居民和非居民,国内法应平等适用。GATS将国民待遇规定为具体承诺的内容,各成员国应按其具体承诺表规定的范围、条件和限制,给另一成员国国民待遇。GATs还进一步规定,如果形式上相同或形式上不同的待遇改变了竞争条件而有利于本国的服务或服

务提供者,则该待遇应被认为对其他成员国的相同服务或服务提

供者不利(第16条第3款)。也就是说,总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

遇的标准是事实上的(defacto)而非法律上的(dejure)。这是因为,一些国内措施,即使表面上是非歧视的,也可能在事实上在本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与外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之间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因此,在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中,OECD成员国针对国民待遇提出了“竞争机会均等”的概念。GATs关于国民待遇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

一要求。在著名的“香蕉案”中,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此做出了精辟的解释,“国民待遇”的根本宗旨,是使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享受的待遇在竞争条件上不低于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金融服务谅解协议还要求其签字成员国履行两项国民待遇基本义务:(1)允许设在其境内的其他成员国的金融机构使用其由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以及获取正常业务活动中可能得到的官方基金和再融资便利。例如允许外国银行从其所在国中央银行获得再贷款或进行票据再贴现。(2)在外国金融服务提供者进入成员国境内自律性机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清算机构和其他协会组织方面,有关成员国应给予外

中国的金融开放与金融危机传导的防范[设计+开题+综述]

开题报告 金融学 中国的金融开放与金融危机传导的防范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广泛而快速的发展。中国的开放似乎是必然的,因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存在着开放条件下的巨大收益,尽管发达国家从中受益更大。但是开放带来的并不全是收益,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损失。风险一旦转化为危机,开放带来的收益往往消耗殆尽。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为首的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的放松了资本管制,使他们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然而,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遭受了资本流动引致的金融危机。1994年墨西哥比索危机还未平息,一场影响程度更大、波及范围更广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开始了。这场危机使得一些国家重新正视金融开放的巨大挑战和潜在风险。 在中国迈向开放之际,需要通过各种理论和实践重新研究金融开放问题,对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金融开放与金融危机概述 1.1金融开放的含义 1.2金融开放的必要性分析 1.3对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效益的分析 1.4金融开放的负效应:金融危机及其影响与危害 2金融开放导致金融危机的理论分析 2.1金融开放的两种模式:内生推动和外生推动 2.2外生性金融开放利益享受和成本承担的不一致 2.3美国对外输出金融危机 3.中国潜在的金融危机分析 3.1中国金融开放程度的判断 3.2中国金融危机的潜在因素分析

4.金融危机传导过程分析 4.1金融传导机制理论上的解释 4.2分析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传导机制 5.中国金融危机的防范 5.1加强对国际资本的严格监管 5.2人民币汇率的改革战略 5.3把握金融开放与稳定的均衡 5.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摆脱对外严重依赖 5.5外交战略的改变,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更多责任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金融开放是否导致金融危机 2、金融开放条件下金融危机是怎样传导的 3、中国在目前的金融开放程度下有哪些产生危机的因素 4、中国应该怎样防范金融危机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 技术分析路线:

中国近代金融开放的被动性与主动性探析

中国近代金融开放的被动性与主动性探析 【摘要】本文阐述了中国近代金融开放的国内历史背景与国际大环境,分 析了中国近代金融开放的被动性与主动性,从而说明中国近代金融开放是在开 放过程中还存在外在强制性的金融变迁和内在诱致性的金融变迁。 【关键词】近代金融开放被动性主动性 1840年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也开启了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虽然 近代金融开放与现代金融开放不同,但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中国近代金融开放只 是单纯地被动性开放,而是金融开放的被动性与主动性兼而有之。 一、1840年前中国的经济金融态势 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曾长期作为世界最先进和富有的国家代表。以公元 1793年(清高宗乾隆五十八年,康乾盛世末期)为例,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 一位,人口为世界的1/3,而对外贸易则长期顺差。英国人安格斯?麦迪森 (Angus Maddison)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中评述:“1820年时,中国的GDP 比西欧和其衍生国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30%。”经济规模的庞大并不能掩盖中 国自然经济体系衰落的事实。 从明朝中期以后,中国的传统经济就已经开始逐步走向衰落;到鸦片战争 前夕,内忧外患已经愈演愈烈。作为一个以农为本的封建帝国,中国当时的社 会是完善的自然经济社会,以家庭为经济单位,高度地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 固步自封及封建制度对经济自由的束缚,成了 1840年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痼疾;另外,社会分配严重失衡也激化了国内矛盾。亚当?斯密(Adam Smith) 在《国富论》中谈到:“中国最下层人民的贫困,远远超过了欧洲最穷国家的 人民。”过强的中央集权使财富过分集中,而过多的人口又拉低了中国平民的 生活水准。从辨证的角度来看,强大的中央集权为人口繁衍和人民生存带来了 保护和便利,但导致了平民长期受着沉重的剥削。除了中央集权之外,更重要 的一点是经济发展迟缓、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不及人口增加速度、贫富悬殊也为 中国的经济体制埋下了另一个隐患。 从金融领域来看,当时的中国仍然实行银、钱并用的货币体系,鸦片战争 前中国金融体系中的货币形态是混乱的。货币制度落后于西方国家,贵金属白 银还停留在称量货币阶段,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贱金属铸币铜钱经常要用于较 大数额的支付。因此,法国学者布罗代尔说:“货币方面,中国尚在比较原始 的阶段。”当时主要金融机构为钱庄、票号、当铺,主要信用形式为高利贷。 二、中国近代金融开放的国内历史背景与国际大环境 1、中国封建经济的没落与西方工业文明的崛起 (1)中国封建制度与经济体系走向没落。封建经济体系在中国运行的时 间比西方要长,到了明朝前期封建政治、经济制度日臻完善,但从明后期起, 封建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桎梏愈来愈明显,致使资本主义在中国的萌 芽发展缓慢。清朝的建立没有从实质上扭转明后期以来中国封建体系走向腐朽、

关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战略

关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战略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 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C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日程安排成为国内外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快 慢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举措的轻重不仅关系着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甚至关系到 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可以说加入WT(对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要求对于宏观经济 高速增长、但市场体系尚未成熟、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即是机遇也是挑战。 、金融市场开放日程安排 全球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内永久性金融服务协议的达成, 使得全球95%以上的金融服务贸易被纳入逐步自由化的进程中,金融市场开放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履行入世承诺,也正是中国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金融服务贸易 逐步自由化的过程。 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5 年后,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将实行同等的国民待遇。中国将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开放金融业,在保 持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的同时.维护国外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和利益。在中国 成为WTC成员国之后.将按照与有关国家签署的协议. 在业务范围准入方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当年允许外国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外币业务。参加后两 年内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中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参加后 5 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办理城乡居民人民币业务。在地域准入方面. 加入世贸组织后. 中国将每年增加一定 数量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 5 年后对外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不再有地域限制。在分支机构的设立上,将由中央银行按审慎原则审批。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金融机构将更多地参与中国的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有利于增加国际金融资本的流入. 有利于带来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和新的业务品种,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服务水平。但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也将在优质客户、优秀人才、新业务、新技术等方面与中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竞争。由于我国金融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尚不完善,加上历史包袱 沉重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大部分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存在一定的劣势。为此.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国内金融企业商业化改革步伐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法律法规. 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抓紧培训金融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提高金融管理的技术手段. 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加入 WTO勺挑战。 6、对香港银行进入内地市场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日前银监会已收到3家香港银行在CEPA项下设立分行的申请,2004年1月1日即可进行审批。 此外. 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已经从简单的竞争阶段进入到竞争和合作的阶段,

中国金融开放的政策选择

中国金融开放的政策选择 财政、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内金融自由化是金融开放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尽管中国在过去的20多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但由于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宏观经济的稳定仍然存在脆弱的因素。因此,在国内金融自由化还不到位,以及存在一定的财政与宏观经济稳定隐患的情况下,迅速的金融国际化不利于我国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甚至会造成金融和经济危机,泰国的金融危机就是前车之鉴。为避免“开放悲剧”和促进经济增长,我国的金融开放必须按照一定的次序,并以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正确的政策选择是我国金融开放成功的根本保证。当前,需要改进的方面如下。 ? 建立完善的财税制度,解决好公平与效率问题 ? (一)强化税收的刚性和权威性。取消各种税外收费、名目繁多的基金和乱摊乱派的集资行为,实施“费改税”,取消内外企业之间税负差异和各种优惠,统一税法;从经济领域先行,以公平为原则,制止不平等的竞争。 ? (二)扩大税源,并加强征管力度。从对高收入群体给予合理的、必要的“限高”着手,防止税收流失。据学者研究,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流失的各类税收为5700-6800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6%-9.1%。其中,平均每年少征收的关税为1500亿-2000亿元,少征收的增值税为1500亿-2000亿元,少征收的营业税为1000亿元左右,少征收的资源税(如土地、能源、资源等紧缺资源税收)在1000亿元左右。另外,我国的地下经济十分严重,地下经济偷漏税流失额在700亿-800亿元之间。国

家税收的严重流失,一方面使一部分人的财富迅速放大,出现了一大批的暴富人群。另一方面,又使国家缺乏必要的再分配能力,难以有效地援助弱势群体,最终加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导致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 (三)在财政支出方面,严格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财政的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稳定。对基础阶层施以必要的“兜底”。同经济发展幅度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转移支付表现出一种明显滞后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城镇的退休人员、城镇的失业人员及其亲属最有可能成为贫困者乃至赤贫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迅速拉大。 ? 重视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在妥善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和法定资本金不足问题的基础上,按现代银行制度构建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这里笔者仅就当前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加以论述。 ? 前世行首席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2005)认为,若一国商业银行体系为外资控股,对所在国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他曾对拉美、东欧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发现问题外资掌握金融体系控股权会导致贷款规模下降、利率上升;贷款高度集中于外企、所在国大企业和政府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所在国丧失金融体系控制权,货币金融政策有效性大打折扣。从墨西哥的经验看,其主要商业银行被外资控股后,信贷萎缩了70%。斯蒂格利茨指出,很多发展中国家存在幻想,认为外资控股商业银行,一旦国内发生金融危机,外资母行会援助。阿根廷和玻利维亚的经验使这一幻想彻底破灭。

中国金融开放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中国金融开放的主要 问 题 及 对 策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跃成为GDP总量达10万亿的经济大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这一成就的取得与中国金融业的开放密切相关,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国金融领域的开放依旧存在失衡现象。中国经济要想获得持续性发展,在金融开放的同时就必须预判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风险,提前找到相应的对策。本文从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业三个方面论述中国金融开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指出了现阶段的货币政策对我国金融业开放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并提出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全面管理水平;完善国外保险公司在华经营政策;逐步加大汇率自由浮动比例;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公开市场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等对策。我国的金融市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也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金融市场在有效地动员筹集资金、合理地分配和引导资金、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维护金融稳定发展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录 中文摘要 一、中国金融开放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金融行业开放所出现的主要问题 (二)现有货币政策所导致的中国金融开放问题 二、中国金融开放主要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加强风险管理 (二)完善国外保险公司在华经营政策 (三)逐步加大汇率自由浮动比例 (四)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五)从根本上改变现行不合理政策 (六)借鉴国际经验 三、解决金融开放问题将使中国收获未来 四、参考文献 五、后记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 (上) 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始于1978年以后中国金融开放在地域分布上基本上是沿着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路径行进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类型的引进上基本上是按照先银行后保险和证券的顺序有序开放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开放上是按照先外汇业务后允许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顺序进行的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从此中国的金融开放被外在地规定了加速度和时间表中国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时代已经开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余年来正是因为始终高举这面旗臶我国经济才获得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过去20多年的成功经验我们有理由期望我国经济将由此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同于整体经济由于基础相对脆弱内资金融服务业受到开放的压力将会更大一些但中长期内也会得

益良多应用朱总理一句话概括(金融对外开放)有利有弊做好工作争取利大于弊所谓做好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前面所述的冲击简单应对而应转换机制更新制度全面提高竞争实力 本章在分析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的基础上描述中国应对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再逐项具体分析中国金融开放的四个方面——银行、证券、保险、资本项目——所受的挑战与对策第一节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定》基本职能是实施《WTO 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关注对象是货物贸易直到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1993年12月15日)进行一段时间以后服务贸易方进入GATT的谈判范围1993年12月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forTradeofService,GATs)等若干重要文件GATs是调整所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它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利弊分析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利弊分析1997年12月13日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于1999年3月1日起生效,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各参加方对外开放银行、证券、保险和金融信息市场。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将加快我国加入WTO的进程,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最终将适用于我国。 以中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我国打响了全面跨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攻坚战。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化经济体系而不是闭关自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今,作为包括WTO在内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在享受权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同时,我国也积极信守承诺,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外开放更是首当其冲。 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遵循的是循序渐进、谨慎管理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的地域,增加引进的机构和数量。[1]199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批准9家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0年3月,在我国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选32家,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保险市场的开放始于1992年上海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试点,截至刊1999年底,已有25家外资保险机构获准在中国营业。来自17个国家的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l2家。不久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舟公司或台资寿险公司。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较低。外国证券公司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若干外资金融机构获得了上海和深圳证券所定数量的B股席位,可直接参与B 股交易,国外金融机构还参与了我国政府债券和部分企业的H股,N股的上市发行工作。 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有利方面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期来看,逐步扩大金融开放并最终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使我国在吸引外资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获得巨大收益,也有助于加快国内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一)有助于中国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国际化接轨 加入WTO,是为中国金融业向市场化、国际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改革推进剂,外来竞争将促进我国金融业和金融监管机构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建立现代金融体制和竞争秩序。从而提高中国金融业的

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回顾综述.pdf

摘要: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格局和金融体系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如何顺利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有力地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和有序地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金融改革;金融开放;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机制;金融安全 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程 我国金融业开放的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1993年。这一阶段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是,通过外资银行的进入引进外汇资金和改善对外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如,1980年,日本输出人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1年,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营业性机构。在不断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针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扩大了对外开放地域,逐步从经济特区扩展到沿海城市和中心城市。1983年,颁布《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办法》。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允许外资银行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1990年 8月,颁布《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截至1993年底,外资银行在中国13个城市设立了76家营业性机构,经营对外资企业和外国居民的外汇业务,资产总额达89亿美元。 第二阶段从1994年至2001年。这一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对外贸易全面发展,外商投资显著增加,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改善投资环境,我国实施了相关政策,完善涉外经济法规,保持了外商来华投资的良好势头,外资银行业务随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迅速成长及中资企业国际业务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在修订和完善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基础上,1994年,颁布全面规范外资银行的第一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管标准。1996年,颁布《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方法》,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限于外资企业和境外居民。1998年3月 ,发布《关于批准外资银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外资银行加人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和现券交易。1998年8月,批准深圳为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城市。1999年7月,发布《关于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的通知》,放宽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客户的地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的规模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同业借入一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资金。截至2001年底,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达175家,四年内增加99家,资产总额增长3倍多。 第三阶段从2002年至今。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的外汇业务,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四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同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修订)》。2002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2002年12月,在广州、青岛、珠海、南京、武汉五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2003年12月,在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四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经营对中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 2003年12月,颁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人股中资银行的资格条件和持股比例。2004年12月,在昆明、北京、厦门、沈阳和西安五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 2005年12月,在汕头、宁波、哈尔滨、长春、兰州、银川、南宁七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2006年1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12月,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提供人民币服务;取消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非审慎性限制。 在整个金融业渐进式有序开放进程中,中国在履行加入WTO承诺的同时,还根据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在承诺之外积极实施一系列自主开放措施。一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提前向外资银行开放了西安、沈阳、哈尔滨、长春、兰州、西宁等城市的人民币业务,放宽其在这些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为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其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二是适时调整外资银行营运资金政策,逐步减少经营本外币业务的营运资金档次,降低营运资金要求。三是允许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同步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客境外理财及托管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代理保险业务。四是根据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允许香港和澳门地区银行以优惠条件在内地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五是调整外资金融机构参资人股中资银行比例,允许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和商业原则投资人股中资银行,参与中国银行业改革。中国加入WTO以来,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从190家增加到312家,剔除机构合并等因素净增加122家。同时,中国银监会还高度重视并始终坚持改革与开放并举、开放与监管并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方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二、正确看待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发布时间:20xx-10-28作者:秩名 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始于1978年以后。中国金融开放,在地域分布上,基本上是沿着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路径行进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类型的引进上,基本上是按照先银行,后保险和证券的顺序有序开放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开放上,是按照先外汇业务,后允许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顺序进行的。 20xx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从此,中国的金融开放被外在地规定了加速度和时间表,中国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时代已经开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余年来,正是因为始终高举这面旗帜,我国经济才获得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过去20多年的成功经验,我们有理由期望,我国经济将由此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同于整体经济,由于基础相对脆弱,内资金融服务业受到开放的压力将会更大一些,但中长期内也会得益良多。应用朱总理一句话概括:(金融对外开放)有利有弊,做好工作,争取利大于弊。所谓做好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前面所

述的冲击简单应对,而应转换机制,更新制度,全面提高竞争实力。 本章在分析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的基础上,描述中国应对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再逐项具体分析中国金融开放的四个方面——银行、证券、保险、资本项目——所受的挑战与对策。 第一节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定》,基本职能是实施《WTO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关注对象是货物贸易。直到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1993年12月15日)进行一段时间以后,服务贸易方进入GATT的谈判范围。1993年12月,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forTradeofService,GATs)等若干重要文件。GATs是调整所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它由框架协议、8个附录和各成员国提交的国家具体承诺表组成。GATs正文共六大部分,二十九条。包括范围和定义、普遍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争端解决等,适用于各个服务部门。其中,最惠国待遇(第2条)、透明度(第3条)、垄断及专有服务提供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始于1978年以后中国金融开放在地域分布上差不多上是沿着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都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都市和经济中心都市辐射的路径行进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类型的引进上差不多上是按照先银行后保险和证券的顺序有序开放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范畴的开放上是按照先外汇业务后承诺部格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顺序进行的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 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从此中国的金融开放被外在地规定了加速度和时刻表中国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时代差不多开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差不多国策20余年来正是因为始终高举这面旗帜我国经济才获得长足的进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按照过去20多年的成功体会我们有理由期望我国经济将由此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同于整体经济由于基础相对脆弱内资金融服务业受到开放的压力将会更大一些但中长期内也会得益良多应用朱总理一句话概括(金融对外开放)有利有弊做好工作争取利大于弊所谓做好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前面所述的冲击简单应对而应转换机制更新制度全面提升竞争实力 本章在分析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的基础上描述中国应对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再逐项具体分析中国金融开放的四个方面——银行、证券、保险、资本项目——所受的挑战与计策第一节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成立于1995年1 月1日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 TO协定》差不多职能是实施《WTO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要紧关注对象是物资贸易直到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1993年12月15日)进行一段时刻以后服务贸易方进入GATT的谈判范畴1993年12月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终止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forTradeofService,G ATs)等若干重要文件GATs是调整所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样规则它由框架协议、8个附录和各成员国提交的国家具体承诺表组成GATs正文共六大部分二十九条包括范畴和定义、普遍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争端解决等适用于各个服务部门其中最惠国待遇(第2条)、透亮度(第3条)、垄断及专有服务提供(第8条)、支付和转移(第11条)、为保证国际收支平稳而实施的限制(第12条)等5项条款以及两个金融服务附录对金融服务贸易更具针对性值得我们认真关注在GATs框架下1995年达成的关于G ATS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协议以及1997年达成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则对金融服务开放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按照GATS金融服务附录的定义金融服务是指由一参加方(参加服务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服务供应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服务在GATS中“金融服务”的内容被概括为信贷、结算、(证券、外汇)交易、保险、资产治理、金融咨询等六大类计16项能够讲已囊括了金融领域内的所有营利性业务 一、WTO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五条差不多准则 (一)市场准入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开放(上) 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始于1978年以后。中国金融开放,在地域分布上,基本上是沿着先经济特区,再到沿海开放城市、然后逐步向内地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的路径行进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类型的引进上,基本上是按照先银行,后保险和证券的顺序有序开放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开放上,是按照先外汇业务,后允许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顺序进行的。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从此,中国的金融开放被外在地规定了加速度和时间表,中国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时代已经开始。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余年来,正是因为始终高举这面旗帜,我国经济才获得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过去20多年的成功经验,我们有理由期望,我国经济将由此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同于整体经济,由于基础相对脆弱,内资金融服务业受到开放的压力将会更大一些,但中长期内也会得益良多。应用朱总理一句话概括:(金融对外开放)有利有弊,做好工作,争取利大于弊。所谓做好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前面所述的冲击简单应对,而应转换机制,更新制度,全面提高竞争实力。 本章在分析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的基础上,描述中国应对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再逐项具体分析中国金融开放的四个方面——银行、证券、保险、资本项目——所受的挑战与对策。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金融开放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定》,基本职能是实施《WTO协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关注对象是货物贸易。直到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1993年12月15日)进行一段时间以后,服务贸易方进入GATT的谈判范围。1993年12月,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for Trade of Service, GATs)等若干重要文件。GATs是调整所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它由框架协议、8个附录和各成员国提交的国家具体承诺表组成。GATs正文共六大部分,二十九条。包括范围和定义、普遍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争端解决等,适用于各个服务部门。其中,最惠国待遇(第2条)、透明度(第3条)、垄断及专有服务提供(第8条)、支付和转移(第11条)、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限制(第12条)等5项条款,以及两个金融服务附录,对金融服务贸易更具针对性,值得我们认真关注。在GATs 框架下,1995年达成的关于GATS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协议以及1997年达成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则对金融服务开放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按照GATS金融服务附录的定义,金融服务是指由一参加方(参加

中国金融业根本没有做好开放准备

中国金融业根本没有做好开放准备 中国金融业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家领导人谈到金融工作,关于当前面临的问题谈到三个方面:第一,金融业自娱自乐,自我循环,中国的经济脱实向虚,这中国经济最大的失衡。第二,金融乱象触目惊心。第三,金融监管形同虚设。 如果这三句话是对金融业的概括。进一步的开放做好准备了吗?当然没有。今天,特别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我们要重新深刻的反思金融业到底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搞。脱实向虚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从宏?^方面有三个想法或者三个建议: 第一,从宏观上能不能解决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信贷软约束的问题?过去讲国有企业有财政软约束,地方政府是财政软约束,但是这些年大家看到,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除了财政软约束以外,更重要的是信贷软约束,他借多少钱无所谓,可以不还。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融资总额超过一半是国有企业拿走了。这样的信贷结构能合理吗?所以2009年开始,信贷规模迅猛增长、社会融资总额飞速增长、M2飞速增长、中小企业依然是非常贵、非常难,这个问题不解决,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根本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金融监管能不能真正做到一视同仁?法治社会、法治经济、法治国家,市场在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国有企业、大企业、中小企业能不能在一个监管平台上?外资、内资能不能在一个监管平台上?“这个问题不解决,不要谈中国会成为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甭说和纽约、伦敦相比,跟新加坡、中国的香港相比都有困难。” 第三,现在讲金融开放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好像现在避而不谈,就是资本账户。坦率地说,北京也好、上海也好、深圳也好,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资本账户不能开放,怎么能成为金融中心呢?但是,为什么这些年资本账户审慎加强了,说明内部有问题,我们内部的金融风险有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国际资金怎么可能长期留在这里呢?纽约也好、伦敦也好,其它的国际金融中心从历史来看,简单通俗地讲,外国人的钱、政府的钱、大企业的钱、富人的钱,都愿意用这个国家的货币投资、储存、交易,这个国家自然就是国际中心。 至于,资本账户怎么真正做到开放,当然是国内市场的监管,国内市场的开放,要达到国际水平。

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回顾

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回顾 摘要: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格局和金融体系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如何顺利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有力地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和有序地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金融改革;金融开放;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机制;金融安全 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程 我国金融业开放的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1993年。这一阶段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是,通过外资银行的进入引进外汇资金和改善对外资的金融服务,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如,1980年,日本输出人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1年,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营业性机构。在不断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针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扩大了对外开放地域,逐步从经济特区扩展到沿海城市和中心城市。1983年,颁布《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办法》。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允许外资银行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1990年8月,颁布《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截至1993年底,外资银行在中国13个城市设立了76家营业性机构,经营对外资和外国居民的外汇业务,资产总额达89亿美元。 第二阶段从1994年至20XX年。这一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对外贸易全面发展,外商投资显著增加,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改善投资环境,我国实施了相关政策,完善涉外经济法规,保持了外商来华投资的良好势头,外资银行业务随着外资在中国的迅速成长及中资国际业务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在修订和完善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基础上,1994年,颁布全面规范外资银行的第一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管标准。1996年,颁布《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方法》,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限于外资和境

关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战略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在长达数百页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金融服务贸易被浓墨重彩。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日程安排成为国内外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快慢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举措的轻重不仅关系着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可以说.加入WTO对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要求对于宏观经济高速增长、但市场体系尚未成熟、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即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金融市场开放日程安排 全球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内永久性金融服务协议的达成,使得全球95%以上的金融服务贸易被纳入逐步自由化的进程中,金融市场开放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履行入世承诺,也正是中国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金融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过程。 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5年后,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将实行同等的国民待遇。中国将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开放金融业,在保持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的同时.维护国外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和利益。在中国成为WTO成员国之后.将按照与有关国家签署的协议.在业务范围准入方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当年允许外国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外币业务。参加后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中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参加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办理城乡居民人民币业务。在地域准入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每年增加一定数量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对外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不再有地域限制。在分支机构的设立上,将由中央银行按审慎原则审批。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金融机构将更多地参与中国的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有利于增加国际金融资本的流入.有利于带来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和新的业务品种,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服务水平。但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也将在优质客户、优秀人才、新业务、新技术等方面与中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竞争。由于我国金融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尚不完善,加上历史包袱沉重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大部分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存在一定的劣势。为此.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国内金融企业商业化改革步伐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抓紧培训金融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提高金融管理的技术手段.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加入WTO的挑战。 6、对香港银行进入内地市场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日前银监会已收到3家香港银行在CEPA项下设立分行的申请,2004年1月1日即可进行审批。 此外.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已经从简单的竞争阶段进入到竞争和合作的阶段,并且逐步发展为竞争合作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国已有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银行商业引进了外国机构投资。而他们目前都取得了强劲的发展。上海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降到了3%至4%之间.上海浦东发展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利弊分析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利弊分析 【摘要】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将承担逐步对外开放金融市场的义务,各产业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将会面临一次新的提升。而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还比较缓慢,给与金融业的保护相对较多。但是,在整个国际金融的趋势下,全球金融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种紧密直接促进了货币、外汇和资本市场的全球一体化,也推动了各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和监管体系的一体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金融全球化显示了其货币经济的独特作用,并且这种经济形式将对实体经济产生强烈的反作用。我国金融业在国际竞争中,存在优势,也有劣势,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更是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利与弊,深化认识,增进改革。 【关键词】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利弊 WTO 1997年12月13日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于1999年3月1日起生效,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各参加方对外开放银行、证券、保险和金融信息市场。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将加快我国加入WTO的进程,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最终将适用于我国。 以中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我国打响了全面跨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攻坚战。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化经济体系而不是闭关自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今,作为包括WTO在内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在享受权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同时,我国也积极信守承诺,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外开放更是首当其冲。 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遵循的是循序渐进、谨慎管理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的地域,增加引进的机构和数量。199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批准9家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0年3月,在我国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选32家,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保险市场的开放始于1992年上海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试点,截至刊1999年底,已有25家外资保险机构获准在中国营业。来自17个国家的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l2家。不久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舟公司或台资寿险公司。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较低。外国证券公司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若干外资金融机构获得了上海和深圳证券所定数量的B股席位,可直接参与B 股交易,国外金融机构还参与了我国政府债券和部分企业的H股,N股的上市发行工作。 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有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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