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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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最新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和参考样卷2019

湖北文理学院专升本《经济学原理》 考试大纲 一、考试说明 1、考试目的和性质 《经济学原理》是经济管理学类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释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评价标准是经济管理类专科专业优秀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水平以上。 2、参考题型和考点分布: 试题参考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点分布:满分100分,其中微观经济学部分约占60分,宏观经济学部分约占40分。 3、推荐参考书: 曼昆,《经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 微观经济学部分 第一章导论 了解经济学定义和研究对象,理解经济学的基本问题、稀缺性、选择、机会成本的含义;掌握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规范经济学与实证经济学的联系区别;了解西方经济学基本分析工具和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理解需求和供给的含义,掌握需求原理和供给原理、掌握均衡价格的决定、变动及其运用;掌握需求变动和需求量变动、供给和供给量变动的区别;掌握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经济影响;掌握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供给弹性理论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理解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理解无差异曲线及其特征,掌握消费者均衡条件、消费者剩余及其运用。了解收入和价格的变化对均衡的影响,掌握恩格尔曲线的含义及恩格尔系数的运用。理解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和吉芬商品的含义,能够判别正常商品、低档商品和吉芬商品。 第四章生产和成本理论 理解短期生产函数中总产量、边际产量与平均产量的关系,掌握规模报酬及其三种类型;理解机会成本、经济成本与会计成本,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正常利润、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的含义和区别;掌握生产者均衡条件;了解短期成本函数中总成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平均成本、平均可变成本、平均固定成本及边际成本的关系;了解长期生产中等成本线、等产量线、边际技术替代率和长期平均成本的含义,掌握长期生产中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的条件,掌握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及其运用。 第五章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理论 理解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及寡头市场的特征;掌握完全竞争市场下厂商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的条件;了解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市场厂商短期和长期均衡的条件,掌握厂商实行差别定价的条件和价格歧视类型及其运用。了解寡头市场的含义及寡头市场的优缺点。了解纳什均衡含义,理解囚徒困境的均衡解。 第六章一般均衡、市场失灵和政府微观经济政策 了解交换和生产的一般均衡条件,理解帕累托最优的含义,理解垄断、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委托-代理、公共物品、外部性的含义及其对市场运行的影响,掌握针对市场失灵的政府微观经济政策;掌握洛伦茨曲线的含义及基尼系数的运用。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测试大纲 适用专业名称:公共管理 科目代码及名称测试大纲 819经济学原理一、测试目的和要求 测试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经济学原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使用这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各种经济现象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反映他们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和研究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满分150分) 内容比例: 经济学十大原理约5分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约5分 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约10分 弹性及其使用约10分 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约5分 消费者、生产者和市场效率约5分 赋税的代价约10分 国际贸易约5分 外部性约10分 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约10分 生产成本约5分 竞争市场上的企业约10分 垄断约5分 一国收入的衡量约5分 生活费用的衡量约5分 生产和增长约5分 储蓄、投资和金融体系约5分

基本金融工具约5分 失业约10分 货币制度约5分 货币增长和通货膨胀约10分 总需求和总供给约5分 题型比例: 客观题约60分 1.概念约20分 2.选择题约40分 主观题约90分 1. 简答题约50分 2. 论述题约40分 三、测试内容和要求 (一)经济学十大原理 测试内容 经济学十大原理内容 测试要求 1.理解:机会成本、通货膨胀、经济周期涵义;短期中通货膨胀和失业如何相关; 2.掌握:外部性、市场失灵; 3.熟练掌握:市场失灵的两个原因。 (二)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测试内容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1.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差异;

2.掌握:比较优势; 3.熟练掌握:为什么经济学家反对限制各国之间贸易的政策。 (三)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 测试内容 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测试要求 1.了解:市场中价格的作用; 2.理解:过剩、竞争市场; 3.掌握: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 4.熟练掌握: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四)弹性及其使用 测试内容 供给、需求和弹性 测试要求 1.了解:需求价格弹性和需求收入弹性; 2.理解:富有弹性、缺乏弹性、单位弹性、完全无弹性涵义;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3.掌握:决定需求价格弹性的四个因素; 4.熟练掌握:供给、需求和弹性的三种使用。 (五)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 测试内容 税收归宿、税收分配 测试要求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877经济学原理大连理工大学最新版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877科目名称:经济学原理 试题分为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其中客观题型(单选题)占20%,主观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作图题、计算题与论述题)占80%,具体复习大纲如下: 一、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1、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2、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区别. 3、经济学的起源与学科演变. 二、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和供给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2、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3、供求均衡的应用,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蛛网模型的应用. 三、效用与消费者均衡 1、效用的相关概念、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的基本条件及需求曲线的推导. 2、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的含义、特点,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消费者效用 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3、价格变化和收入变化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4、从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到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不确定性和风险. 四、生产与成本 1、厂商的组织形式及本质 2、生产函数的含义及典型形式. 3、等成本线与最优生产要素组合的确定,规模报酬的含义及三种类型. 4、成本的概念,短期总产量与短期总成本,短期成本曲线与长期成本曲线. 五、完全竞争与不完全竞争市场 1、厂商和市场的类型、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条件. 2、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 3、垄断的特点及成因,垄断市场的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价格歧视的类型及条件,自 然垄断和政府管制. 4、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 5、寡头市场的特点,古诺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价格领导模型及斯威齐模型. 六、生产要素价格的决定 1、完全竞争厂商对生产要素的使用原则和需求曲线,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 2、劳动、土地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的供给和价格的决定. 3、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

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整理

市场竞争:经济利益互相对立的市场主体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经济行为 产业组织理论:马歇尔完全竞争理论的萌芽时期哈佛学派为代表的产生时期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发展时期 市场结构:分析、判断经营者市场行为的基础, 市场行为:经营者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的总称 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总称 市场规制:依规而制,制以达规。国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国家在调整市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国家在市场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规制法宗旨:目标调整对象在主客观关系上的延伸目的功能的抽象体现 初级: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市场规制法原则: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基本准则 垄断:经营者或其利益的代表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采用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依法应规制的行为 反垄断调整对象: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商品市场:……商品范围,包括同种品和替代品的范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垄断高价/低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使价格长期、稳定、大幅度地低于\高于平均利润率。 掠夺性定价: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使价格低于成本价销售。 拒绝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独家交易: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配销售商品的行为

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教案

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教案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法的概念 (二)法的特征 二、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特征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社会保障关系 四、经济法的渊源 (一)经济法渊源的含义 (二)我国经济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非指定法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有体物 2、经济行为、3经济信息、4智力成果 三、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分类1、行为2、事件 第二章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二实施的合法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要件 三、代理 1、代理的特征 第二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诉讼时效的特征 二、诉讼时效的分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2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第三章企业法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特征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物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种类 二、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概念季特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四)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2、审查批准 3、登记注册 第四章公司法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微观部分 (一)消费者行为 1、掌握效用最大化的模型,理解消费者均衡的条件和原则,推导收入提供曲线和价格提供曲线,推导需求函数和曲线。 2、理解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能计算和画出正常品、一般低档品和吉芬商品希克斯分解。 3、应用:掌握完全替代、完全互补和柯布-道格拉斯偏好下的消费者需求和 价格效应分解,能解释劳动供给曲线的形状,能理解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二)生产者行为 1、长期和短期的生产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2、长期和短期的成本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3、理解成本最小化和产量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4、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和原则,长期和短期的供给曲线,能理解完全竞争厂商的效率特性。 (三)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与福利 1、理解完全竞争市场的局部均衡,掌握均衡价格、产量的概念和计算、能理解均衡的变动,能掌握弹性的概念和计算。 2、理解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总剩余的概念,能计算各种剩余和进行 相应的分析。 3、理解完全竞争市场一般均衡的概念,掌握帕累托最优的基本含义,掌握 埃奇沃思图的分析方法,理解一般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的关系。 4、能运用上述概念和方法分析税收、补贴、关税等实际经济现象对消费者、 生产者和市场的影响。 (四)不完全竞争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1、掌握垄断厂商的基本概念、形成原因和自然垄断的特点;垄断厂商的均衡原则和图形、计算;垄断厂商的效率评价和福利损失;自然垄断厂商的管制;价格歧视行为。 2、垄断竞争厂商的特点,长期和短期的均衡、效率评价。 3、寡头厂商的含义和特点;掌握卡特尔模型、古诺模型、伯特兰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斯威齐模型的经济学含义和计算。 4、理解博弈论的概念和基本要素,掌握占优策略和占优策略均衡,掌握纳什均衡,理解囚徒困境等经典博弈模型,理解动态博弈的基本思想。 (五)政府管制、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1、政府管制与税收对市场的影响 2、掌握外部性的含义和表现,理解外部性的效率,掌握外部性的治理方法、 理解科斯定理。 3、理解排他性(非排他性)、竞争性(非竞争性)的含义,掌握物品的分类,并能举出实际例子。 4、理解公共物品的概念及产生的问题 (六)不对称信息 1、理解什么是信息和信息不对称,举出不同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的例子。 2、掌握逆向选择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什么是信号发送和信号甄别。 3、掌握道德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方法。 (七)要素市场 1、掌握要素需求的概念、特点,要素需求曲线的形成。 2、掌握要素供给的概念、特点,要素供给曲线的形成。 3、掌握竞争性要素市场的均衡,理解垄断性要素市场的均衡。 4、掌握劳动市场、资本市场的一些基本特征。 宏观部分 (一)国民收入核算理论 1、国内生产总值GDP :GDP 指标的定义;GDP 指标的缺陷;GDP 指标的各种相关指标定义;GDP 的三种核算方法。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单选择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 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肇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 在德国流行起来。 5、主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法律分支。代表人物是哥尔德斯密特。 6、方法论说是试图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7、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8、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问、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0、个人和国家是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是社会的两块主要领域。这也构成了法律包括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11、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 12、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13、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必要性。他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初步思想。 14、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15、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16、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 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17、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18、罗尔斯提出了他的著名的 正义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19、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主要是人权问题。 20、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21、人权按人分配。 22、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23、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24、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法。 25、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26、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 27、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28、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表现为个别规划,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造成遗漏,产业结构混乱,产业盲目无序地发展。 29、民法是主体平等法。 30、民法是私人本位法。 31、民法是意思自治法。 3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3、所谓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1经济法基础知识x

第1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应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一)经济管理关系 (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三)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二)经济性 (三)行政主导性 (四)政策性 四、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亦称经济法的形式,这是指经济法的存在或表现形式。我国法属成文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之一,经济法也不例外。就现有立法情况来看,经济法一般没有法典这一法律表现形式,该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或协定 【例题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五、经济法的体系 1.经济组织法。 2.经济管理法。 3.经济活动法。 六、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亦有学者将前两项责任中涉及经济内容的部分称为经济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更好地理解经济法律关系.这里先介绍一下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2)它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 (3)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4)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里可从以下几方面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 1.经济法律关系是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即主体、内容和客体。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都可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下对这三者分别加以分析。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西方经济学主要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构成,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之一。这门课程的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解决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考试要求达到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好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考试内容覆盖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全部内容。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 了解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基本理论。 2. 熟悉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工具。 3. 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解决一些实际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 4. 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般原理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内容有详尽的了解。 5. 了解和掌握现代经济的一般规律和规范, 能运用一些基本的经济分析方法和 工具,对有关理论和模型进行一些实证性的描述和分析。 6 .能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三、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 一、微观经济学 (一)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1.需求的基本理论 需求,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量的变动与需求曲线的变动。 2.供给的基本理论 供给,供给曲线,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动与供给曲线的变动。 3.均衡的含义 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市场均衡的变动,经济模型的结构 4.弹性理论 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的收入弹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供给弹性,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价格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点弹性、弧弹性的计算。 5.运用供求曲线的事例 易腐商品的售卖,限制价格,支持价格,蛛网模型。 (二)消费者选择 1.边际效用分析 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及其计算,消费者剩

第一章经济法的基础理论题目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的基础理论题目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案例一 2004年4月8日以来,《法制日报》连续报道了哈尔滨市机场路高速公路一收费站因30元收费问题,“扣留”正在执行急救任务的120急救车,导致一名危重病患者因被延误近一个半小时的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的事件。报道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人们纷纷把矛头集中到了有关工作人员的冷漠、渎职和不尊重生命等方面。而随着报道的日益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悲剧的发生与其中的一些法规、文件之间的冲突不无关系。 报道指出,120急救中心的依据是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于2003年6月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坚持收费并实施处罚的依据是《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发文机关同是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但该文件没有赋予120救护车免费的待遇。显然,两个红头文件在收费对象的规定上存在着冲突。而后来,有关方面解释说这只是由于他们没有及时地看到救护车免费通过的文件,以致于具体执行时发生冲突。就算这种解释是成立的,但是,《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本身也是和其他国家法规存在着冲突的。 4月10日《法制日报》报道指出: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所持的文件不仅与部门规章----交通部、财政部下发的《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不一致,与1990年9月24日交通部令第24号发布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相悖,而且也与我国于1996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相抵触----其竟然赋予了经营性企业以行政处罚权。显然,有关部门当初就没有遵守下位法必须服从于上位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没有充分考虑到整个法律法规之间的整体性、和谐性和连续性,最终导致了上述生命悲剧的发生。 摘编自《法制日报》,2004-05-24。 讨论题: 结合本案例,分析一下“法规打架”现象? 提示:通过法律渊源加以分析。 案例二 黄某和张某都是某进出口公司干部,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黄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黄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36cm 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张某保管和使用。三个月后,黄某给张某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日本产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本公司的司机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可以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张当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自己同梁关系不错,经常让梁开车给自己拉东西,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因而就按照梁的意思给黄某写了信。黄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张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梁某。黄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要求梁某返还彩电。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导言 通过本章的教学,能够理解经济学产生的原因。并熟悉西方经济学的内容体系。要求掌握稀缺性、选择的定义、以及稀缺性、选择与经济学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含义;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含义,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一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经济学产生的原因:资源稀缺与人类需要欲望的矛盾 二、经济学的定义:选择、资源配置、资源利用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二节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 一、微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二、宏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三、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关系 第三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定义 二、实证分析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均衡价格形成的一系列相关概念;需求与供给、需求变动与供给变动、供求规律、弹性,充分理解价格调节、市场机制的作用,了解均衡价格、弹性在现实经济中运用的一般原理等内容。 第一节需求与供给 一、需求:定义、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函数、需求曲线、需求量变动与需求变动 二、供给:定义、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曲线、供给量变动与供给变动 第二节均衡价格的决定与变动 一、均衡价格的决定 二、需求变动、供给变动对均衡价格的影响 三、均衡价格的运用:支持价格、限制价格 第三节弹性理论 一、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的含义、需求价格弹性的分类、需求价格弹性与总收益的关系、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交叉价格弹性 二、供给弹性:供给弹性的含义、分类 三、蛛网理论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如何达到效用最大化实现消费者均衡的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效用、总效用、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含义;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及消费者均衡决定。 第一节边际效用分析 一、欲望与效用 二、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总效用与边际效用关系 三、消费者均衡 第二节无差异曲线分析 一、无差异曲线:定义、特征 二、消费者均衡:预算约束线、消费者均衡 第四章生产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产量最大化和产品最大化这一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含义;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含义;规模经济的含义;短期成本的变动;并要求用等产量曲线与等成本曲线说明产量最大化的条件和规模,既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及机会成本概念。 第一节生产与生产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函数 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关系 三、规模经济 第二节成本 一、短期成本的分类:短期总成本、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及各短期成本变动的特征、长期总成本、长期平均成本、长期边际成本 二、收益:总收益、边际收益 三、利润最大化原则: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第三节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 一、等成本线、等产量线 二、最佳组合的确定:等成本线切于等产量线 第四节生产可能性曲线与机会成本 一、生产可能性曲线含义 二、机会成本含义 第五章厂商均衡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是要求理解和掌握在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垒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下,广方是如何进行最优化产量、价格决策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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